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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! ,数据共享与交换 ! ! — 第二十条 【政府各部门、事【业单位、国有企业或!国有控股企》。业,。必须按照全市地理信!息共享?目录的规定及时【将,所属的已经过保【密处理?且符合发《布,要,。。求,的公共基础地理【信息数据、公—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!及公众地理信息【。。数据通过临汾—市地理?信息公?共平:台进:行发:布、共?享与交换 第!二十一条 市—国土资源局会同领导!组成:员单:位根:据,全市:社会经济发展状况】及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】。务的需求及》时对全市地理信息】数据共享目录进行调!整 : : 第二十《二条 根据“权威数!。据来自权威部门【”,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!提供共享的地理信】息数据应当合法、准!确与规范数据提供】方不因所《提供数据《本身的瑕疵而对使】用方造成的任何【后果承担任何—责,任市国土资》源局定期对共享【数据的质量进行监】督检查对检查—发现的问题》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!修正 第二十!三条 市国土资源】局应通过公共平台或!门户网站公布地理信!息数据共享目录、】用户权限及》共,享途径等事项—供需求者了》解、:查询 第【。二,十四条 政府各【部门:、,企事业单位》和社会公众可通【过公共平台以—。涉密:网、政?务网或互联网等【网络在权限范围【内共享相《应,的地理信《息数据 —    以》下地理信息数据【。不得:在政务网或互联【网等非?涉密网络中》运,行,使用  】  : (一)《未经国家测绘地【理信:息局授?权部:门保密处理的基【础地理信息数据【  —   (二)空间位!置未经国家测绘地】理信息局《授,。权部门保密处理、业!务内容未《经数据提供部—门或单位保》。密,处理的专《题地理信息数据【 , 《 ,   (三)未【对敏:感信息进行》处理的?公众地理信息数【据, , 第二十五条 !基础地理信息数【据为国家《秘密:信息:只限于在涉密网上共!。享使用或以》文件交换方式提供使!用在使用过程—中应确保使》用环境与《互联网物理隔离政】府,各部门需要使—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!的使:用目:的和范围必须—。。。符合国?家保密相关》法律:法规及?。政策规定并》。严格:按照国家《涉密基础测绘成果】资料提供使用的【法定审批程序—执行 《 第二《十六条 公》共基础地理信息【数,据和公共专题—地理信息《数据经政《务,网等网络在公共平】台,上以网页或在线【调用方式提供—。给,政府:部门:。、,事,。业单位共享使用并按!照不同?的用户权限进行完全!。共享和部分共享不可!下载保存 第!二十七条 》公共基础地》理信息数据用户【权限:由市国土资源局【审核确定公共—专,题地理信息数—据,用户权?限由数据《。提供单位审核确定用!户权限的设》置由公共平台—运行维护部门具体】实施 》 第二?十八条 公》众地理信息数—。据经省测《绘地理信息局审【核后通过地理信息公!共平台?经互联网以网—页或在线调》用方式提供》给企业、公》。众使用公众地—理信息数据仅—可,用于浏览查询不【可下载保存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