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山西省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!量权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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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20《17年
第】一条 为了规范【。省住:房和城乡建设厅行】政处罚?。。行,为保证行《政,处罚公?正,、公平、合理保【障公民、法人和【其他组织的》。合,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政》处罚法等有关—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、住房和!城乡建设《。部规范?住房和城乡》建设:工程建设行政处罚】裁量权实施办法【(,试行:)及其他相关规定结!合本:厅,实,。际制定本办法—
第?二条 在本厅依【法实施行政处—罚裁量?权适用本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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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办法所称行政处【罚裁:量权是指省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!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!使法定的行政处罚】权时根据违法案件】的具体事实、—性质、情节、社【会危害性等》情形在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规定—的行:政处罚种《类和幅度范围内对】违法行为是否给予】处罚:、给予?何种:处罚及何种幅度等进!行裁量的《权限
本!办法所称行》政处罚裁量》基准是指省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厅在法定【的,行政处罚范围和幅】度内:视违法情节轻—重程度、整改情【况、后果影响大【小等因?。素将裁量档次合理划!。分并列出相对应处罚!种类、幅度的具体】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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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条 :住房城乡《建设类法律、—法规、?规章未?规定实施《行政处罚可以选择处!罚种类和幅度的省住!房和城乡建设厅应】当,严格依?据法律法规的规定】作出行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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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条 实?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应!当遵循下列》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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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一)合法原则—在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规定的范》围内行使裁量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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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公平原则平等对待】行政处?罚相对人对于违法】违规事实、性质【、情节?以及社会《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!相同或者相》似,的情况下《应当给予基本相当的!行,政,处罚;
!(三)程序正当【的原: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!依,法公开?行政处罚的依据、】。理由和结果保障行政!相对人的合法—权利;
!(四)行政》效率的原则》遵守法?定时:限提高执法效—率;
《 (五)处罚!与教育相结合—的原则?
第五条》 实施行政》处罚时适用》。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应】当遵循以下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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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效!力,高的:法律规范优先适用;!。
《 , (二)法》律规范?效力相同《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!用;
《 (三—)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!单处或并处的—可以选择适用;法】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定【应,当并处或应当首【先没收违法所得再做!其他处罚的不—得选择适《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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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设区【市、县(市、—区)住房《和城: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对需:要由省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厅实】施行政处罚的违法】行为应当依据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本办法和省住房和!。城乡建?设厅行政处罚裁【量基准(以下简称裁!量基:准)提出《行政处罚建》。议并:及时将行政处—罚建议和相关—证据材料逐级上报】省,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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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行—政处:罚实:施分级自由》裁量制可划》分为不予处罚、【从轻处罚、减—轻处罚、《一,。般,处,罚,和,从重:处罚五个裁量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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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条 不予处罚是指!依法对违法行政相对!人,不进行?行政处?罚
【从轻处罚是指—在,法定的处罚种类和】处罚:幅度内对行》。政相对人适用较【轻种类?。或者较低幅度的行】政,处罚
】减轻处罚是指—在法定的处罚—种,类,以下:或者处罚《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行!政相对人适用—的行政处罚
】。 ?一般处罚《是指在法定的处罚种!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行!政相对人没有从【轻、减轻《、从重情节的违法】行为:予以合理的处罚
】
从重【处罚:是指在法《定的处罚种》类和处?罚幅度内对行政【相对人适用》。较重种类《或者较?高幅度的行政处【罚,
第?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:不予处罚
— :。 (一)违法行】为轻微并及时停【止和纠正的没—有造成危《害后果或其他损【失的;
!(二)违法行—为在二年内未被发】现的但法《律另:有规定的除》外二:年期限?从违法行《为发生之日起计算】;违法行为有连续或!者继续状《态的从行为》终,。了之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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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其他—依法不予《行政处罚《的
:。
第十条 有下列情!。形之一的《从轻或者减轻—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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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?。)受他人胁》迫,有违:法行为的《;
《 (二)主动消!除或者减轻》违法:行为:危害后果《;
:。
: ?(三)?提供相关《材料检举他人—违法行为《配,合省:住房和城《。乡建:。设厅查处违》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!;
— (四)当事人被】查处首次违法能积极!配合调查如实—陈述:违法行为并能主【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!且社会影《响和:危害较小的;
】 : , (五)在共—同,违法:行,为中负?次要责任或者过失违!法的:;,
(【六)已满14—周岁未满18—。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!法行为的;
】 ?(,七)其他依法—应当从轻或》者减轻行政处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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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从》重处:罚
— (一?)明示、指使—、利:诱、胁迫《。单位和个人实施违】。法行为的;》
: (》二)一年内发生【。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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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:严重扰乱住房和城】乡建设市《场,。管,理秩序的;
】 (四)—不配合?调查取证《或者做虚假陈述、】提供虚假证据的【;
【(五)在共同违法】。行为:中,起主要作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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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)被责令停止【实施或者纠正违【法行为后继续实【施违法违规行为【的,;
(七!)逃避、妨碍—或,者暴力阻碍执法人】员检查尚《。未构:成,犯罪的?;
(】八)转移、隐匿【、销毁?证据或者《有关材料《的;:
《 (九《)危及公共安全、生!命安全、人身健康】、社会稳定等社会影!响,。和违:法手段恶劣造—成严:重危:害后果的;
—
, ? (十)《对举报人、证人或者!执法人员等》。实施打?击报:复查证属《。。实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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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十一)【在专项整《治期间从事相关违法!行,为的;
— (十二)依】法应当给予从—重处罚的其他—情,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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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【重大、复杂行政处】罚裁量事项时应实】行重大案件集体研判!制度
第十二条】 确定?为从轻处《罚的应当在》法,定的行政《处,罚种类和幅度范【围内适用惩戒程度】较轻的行政处罚种类!或,额度较?低,的罚:款但不得低于法【定行政处《罚幅度所《设定的处罚低限【违法行为同时—具有两项及以上【的从轻情《节的可以按照—从轻处?罚标准范围》内的处罚种类—或罚款幅《。度的下限进》行,处,罚,
—确,定为从重《处罚的?应,当在法定的》行政处罚种》。类和幅度范围内适】用,惩戒程度较重的行政!处罚种类或》额度较大的罚款但不!得高于法定行政处罚!幅度:所设定的处罚高【限违法行《为同时具有两项及】以上的从重情节【的可以按照从重处】罚标准范围内的处罚!种,类,或罚款幅《度的:。上限进行处罚
】 从轻、从重!处罚情形在裁量【基准中?有特殊规定》的按照裁量基—准规定实施处—罚
【违法行为涉》嫌构:成犯罪的应当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】
第十三条— 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规定应当先责令】改正或者责令—限期改正的违法行】为应当先责令—改正再依《。照裁量?基准的情形》实施行?政处罚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》有明确规定不予【处罚的除《外;当?事,人超过规《定期限逾期不改正的!符合从重处罚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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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十四条 裁—量基准是实》施行政?处罚时适《用的规范性》文件不?得作为实施行政处】罚,的法律依《。。据不得在行》政,处罚告知书、决定】。书中:作为处?罚依据加以》。引,用
第十五—条 :执法人员在》。实施行政处罚时未】依法按照裁量基准】进,行处罚?存在滥用权力—。或玩:忽职守等违法行【为的由相关行政【机关予以诫》勉,谈话、?通报批?评并取?。消,当,年,评,优评先?资格法律、法—。规、规章对》法律责任有》规定的?适用其规定
第】十,六条 裁《量基准所称的一般】事故、较大事故、重!大事故、《特别重?大事故根据附件中生!产安:全事故报告和—调查处理条例—和,关于做好房》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设《施工程质量事故【报告:和调查处理工作【的通知等规》定的安全事故—、质量事故等—级划分
第十七条! 本办法与裁量基准!配套实施《用于规范本厅住房和!。城乡建设《行,政,处罚行为《
第十八条 设】区市:、县(市、》。区)住房和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!施行政处罚时可【以参照本办法执行】
第十九条 本】办,法由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?厅,负责解释
第【二十条? 本办法自2017!年1月4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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