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《。 , 山西省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厅行政】处罚裁量权实—。施办法 — 2017年 ! ,第一条 为了规【范省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行政处罚行为保!证,行政处罚公正、公平!、,。合,理保障?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!织的合法《权益根据中华人民】。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】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《部规:范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工程建设行政处罚!裁量权实施办—法(试行)及其他】相关规?定结合本厅》实际制定本办法【。 第二条 —在本厅依法》实施行政处罚裁量】权,。适用本办法 —     》本办法所称行政【处,罚裁量?权是指省《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在?住房和城乡》建设领域行使—法定的行政处罚【权时根据违法案件】。的具体事实、—性质、情节》。、社:会危害性等情形【在,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规【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!幅度范围内对违法行!为是否给予》处罚、给予何种处】罚及何种《幅度等?进行裁量《的权限    】 本办法《所称行政处》罚裁:量,基准是指省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在法定的】行政:处罚:范围和幅度内—视违法情节》轻,重程度、整改情【况、后果影响大小等!因,素将裁?量档次合理划分并】。列出:相对应处罚种类、幅!度,。的具体?标准 第三条【 住房城乡建—设类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未:规定实施行政—处罚可以选择—处罚:种类:和幅度的省住房和】城,乡建:设厅应当《。。严格依据《法律法规的规—定,作出行政处罚 】第四:条 实施行政处【罚裁量权应》当,。遵循下列《原则    【 (一)合法原【则在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—的范围内行使裁量】权,;  《  : (二)公平原则】平,等对待行政处罚【相对人对于违—法,违规事实、性—质,、情节以及社—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!本相同或《者相似的情况下【。应当给予基》本相当的行》政,处罚:; ?    《(,三,)程序正当的原则】严格:遵循法定程序依【法公开行政》处罚的依据、—理由和结果》保障行政相》对人的合法权利; !     (四)行!政效率的原》则遵守法《定时限提高执—法效率; —    (五)处罚!与教育相结合—的原则 第五条 !实施行?政处罚时适用法律】、法规、《规章应当《遵循以下原则—    》 (一)效力高的】法,律规范优《先适用;    ! (二)法律规范效!力相:同有特别规定—的优先?适用;?  ?。   ?(三)法《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?定的:。处罚种类可以—单,处或:并处的可以选择【适用;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。定应当?并处或应当首—先没收违法所得再】做其:他处罚的不得选择适!用 第《六条 设区市、县(!市、区)住房—和城乡建《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对需要由省—。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实施行》政处:罚的违?法行为应当》依据:。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、?本办法和《省,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厅行政处罚裁】量基准(以下简【称裁量?基准)提《出行政处罚建议并】及时将行《政处:罚建议和《相关证据材》料逐级?上报省?住房和?城乡建设《厅 第七条 行】政处罚实《施分级?自由裁量制可划分】为,。不予处罚、从轻【处,罚、减?轻,处罚、一般处罚和】从重处罚五个裁量等!级, , 第八条 不予处】罚是指依《。法,对违法行政相对【人不进行行政—处罚     】从轻处罚是指—在,法定的?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!内对行?。政相对?人适用较轻种—。类或:者较低幅度的行政】处罚     减!轻,处罚是?指在法定的处—罚种:类以下或《者处:。罚幅度最低限以下】对行政相对人适用的!行政处罚《     —一般处罚《是指在法定》的处罚种类和—处罚:幅度内?。对行政相对》人,没有从轻、减—轻、从重情节的【违法行为予》以,合理:。的处罚     !从重处罚是指在【。法定的?处罚种类和》处罚幅?度内对行政相对人】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!高幅度的行政处罚 !。 第九条 有下【列,情形:之一的不予》处罚     】(一)违法行为【轻微并及时停止【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!害后:果或其他《损失的;   】  (二《)违法行为在—二年内未被发现的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!外二年期限》从违法行《。为发:生,之日起计算》;,违法行为《有,连续或者继》续状态的《。从行为终了》之日起?计,算     (】三)其他《依法不予行》政处罚的 —第十条 《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从】轻或者减轻处罚 !   ? (一)受他人胁迫!有违法行为的; !    (二—)主动消除或者减轻!违法行为危害后【果,;   》 , (:三)提?供相关材料检举他人!违法行为配合省住】房和城乡建设厅【查处违法行为有【立功表现的; 】    《(四)当事》人被查处首次违【。。法能积?极配合调查如—实陈:述违法行为》并,能主动及时改—正违法?行为且社会影响和】。危害较?小的;   【  (五)在共【同违法行《为中负次要责任【或者过?失,违法的;    ! (:六)已满14—周岁未满18周岁的!。未成年?人有违法行为的;】 ,    《 (:七,)其他依法应当【从轻或者减轻行【政,处罚的 第十一】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从【重处罚     !(一)明示、指使、!利诱:、胁迫单位和个【。人实施违法行为的】;,     (【二)一年内发—。生两次以上违法行】为的; 》 ,   ?(三)严重扰乱住房!和城乡?建设市场管理—秩序的; 》   ? ,。 (四)不配合调查!取证或者做虚假陈述!、提供虚假证据的】。;,     (五】)在共同违》法行为中起主—要,作用的;   】  (六)》被责令?。停止实施或》者纠正违法行为【后,继续实施《违法违规行为的;】   《  (七)》逃,避、妨?碍或者?暴力阻碍执法人员检!查尚未构成》犯罪:的;     (!八,)转移?。、隐匿、销》毁证据或《者有:关材料的; —     (九)危!。及公共?安全、生命安—全、人身健康、社】会稳定等社会影响和!违法手段恶》劣,造成严重危》害后:果的;? , ,    (十)对】举报:人、:证人:或者执法人员等【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!实的; 》    (十一)】在专项整治》期间从事相关—违法行为的;  !   (十》二)依法应当给予从!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!    《 涉:。及重:。大,、复杂?行政处罚裁》量事项时应实行【重大案件集体研【判制度 第十【。二条 确《。。定为从轻处罚的应】。当在法定的行—政处罚?。种,类和幅度范围内适】用,惩戒程度较轻的行】政处罚种类或额度】较低的罚款》但不得低于法—定行政处罚幅度【所设定的《处罚低?限违法行《为,同时具有两项及以】。上,的从轻情节的可以按!照从轻处《罚标准范围内的处罚!种类或?。罚款幅度的下限进】行处:罚  《   确《定为从重处》罚的应当在法—定的行政处》罚种类和幅》度范围内适用惩戒】程度较重的行政【处罚种类或》额度:较,大的罚款但不得高】于法定行政处罚幅】度所设定的》。处罚:高限违?法行为同《时具有两《项及以上的》从,重情节的《可以按?照从重处罚标—准,范围内?的处罚种类或罚款】。幅度的?上,限进行?处罚 ?  :   从轻、从重】处罚情形《在裁量基准中—有特殊?规定:。的,按照裁量基准规定实!施处罚  —   违法行为【涉,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!。法移:送司法机关》 第十三条 法】律、:法规、规章》规定应当先责令改】正或者责令限—期改:正,。的,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!改正再依照》裁,量基准的情形—实施行政处罚法律】、法规?、规章有《明确规定不予处罚的!除外;当事人超过】规定期限逾期—不改正的符合从重处!。罚情形 《 第十四条 裁量】基,准是实?施行政?处罚时适用的—规范性文《件不得作为实—施,行政处罚的法—律,。依据不?得在:。行政处罚告》知书、决《定书中作为处—。罚依据加以引—用 第《十五条 《执法人员《在实施行政处—罚时未依法按照裁】量基准进《。行处罚?存在滥?用权:力,或玩忽职《守等:违法行为《的由相关《行政机?关予以诫《勉谈话、《通报:批评并取消当—年评优评先资格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对法律责!任有:规定的适《用,其规定? 第十六》条 :裁量基准所称的一】般事故、《较,大事故、重》大事故?、特别重大事—故根据附件中生产安!全事故报《告和调查《处理条例和》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设》施,工程: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!处理工作《的通知等规定的【安全事故、质量【事故等级划分 】第十七条 本办【法与裁量基准—配,。套实施用《于规范?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!。行政处罚行》为, :第十八条 设区【。市、县(《。市、区)住》房和城乡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实施行】政处罚时可以参照本!办法执行 第十】九条 本《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负责解释 !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!201?。7年1月4》日,。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