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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 山西省》住房:和城:乡建设?厅行政处罚》裁量权实施办法【 : 2017年 】 第一条 为】了规范省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厅行】政处罚行《为保:。证行政处罚公正、公!平、合理保障公民】、法人和其他—组织的合法权益【根,据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行政处罚法—等有关法律》、,法规、?规章、?住房和城乡建—设,。部规范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建!设,行政:处罚裁?量权实施办法(【试行)及其他相关规!定结合本厅实—际制定本《办法 第》二条 在本》厅依法?实施行政处罚—裁量权适用本办法】     本办】法所称行政处罚裁】量权是指《省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厅在住房和城乡】建设领域行使—法,定的行政处罚—权时根据违法案件的!具体事实、性—。质、情节、社会危】害性等情形在法【律,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行,政,处,罚种类和幅度范围】内对违法《行为是否给》予处罚、给予何【种处:罚及何种幅度等进行!裁量:。的权:限 : ,    本办—。法所称行政处罚【裁量基准是指省住】房和城乡建设厅【在法定?的行政处罚范围和】幅度内视违法情节轻!重,程度、?整改情况《、后:果影:响,大小等因素》将裁:量档次合理划分并】列出:相对应处《罚种类、《幅度的?具体标准《 :第三条 住房城乡】建设类法《律、:法,规、:规章未规《定,实施行政处罚可【以选择处《罚种类和幅度的省住!房和城乡《建设厅?应当严格依据—法律法?。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!罚 第四条 实】。施,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!遵循下列原则 】   ? ,(一)?合法原则在》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的范—围内行使《裁量权;   】  (二)公平【原则平等对待行【政处罚相对人对于】违,法违规事实、性【质、情节以及社会】危害程度《等因素基《本相:同或者相似的—情况下应《当给予基本相当的行!政处罚; 》。  :   (三)程序】正当的原则严格【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公!开行政处罚的依据】、理由和结果保障】行政:相对人的合法—权利;? ,    《 (四)《行政效率《的原:则遵守法定时限提高!执法效率;》     —(五)处罚与教育】相结合的原则 【 第五条 实施行政!处罚时适用法—律,、法规、规章—应当:遵循以下原则 】    (》一)效力高的—法律规范优》先适用; —    《(二)法律规范【。效力相?同有特?别规定的优先适用】;   》  (三)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的处罚种类可】以单处或并处—的可以选择》。适用;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应当并处或【应当首?先没收违《法,所得再做《其他处罚的不—。得选择适用 — 第:六条 设区》市、县?(,市,、区)住房》和,城乡建?设,行政主管部门对【。需要由省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实《施行政处《罚,。的违法?行为应当《依据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、本办法和省!。住,房和城?乡建设厅行》政处罚裁量基准【(以下简称裁量基准!)提出行《政处罚建议》。并及时将《。行政处罚建议和相关!证据材料《。逐级上报省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厅 【。第七条 行政处【罚实施?分,级自由裁量》制可划分《为不予处《罚、从轻处罚、减】。轻处罚、《一般:处罚:和,从重处?罚五个裁量等级 】。 第八条 不予处】。罚是指依法对—。违法:行政相对人不进【行行政?处罚:。     —从轻:处罚是指在法定【的处罚种类和—。处罚幅度内》对行政?相对人适用较—轻种类或《。者较低幅度》的,行政处罚 —    《减轻处罚是》指在法定的处罚【种类以下《或者处罚幅》度最:低限以下对行—政,相对人?适用的行政处罚【     —一般处罚是指在法定!的,处罚种?类和处罚《幅度内对行政相【对人没有从》轻、:减轻、从《。。重情节的违法行为予!以,合理的处罚 — ,    从重处罚是!指在法定的处罚种类!和处罚幅度内对行】政相对人适用—较重种类或者较【高幅度?的行:政处罚 第九条 !有下:列情形之一》。的不予?处罚    【 (:。一)违法行为—轻微并及时停止和纠!正的:没有造成危》。害后果或其他—损失的;    ! ,(二)违法行为在二!年内未被发现的但】法律另有规定的除】外二年期限从违【法,。行为发生之》日起计算;》违法行为《。有连续?或者继续状》态的从?行为终了之日起【计算  》   (三》)其他?依法不予《。行政处罚的 第】十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?的从轻或《者减轻处罚  】   (一)受他人!胁迫有?违法行为《的,;    — (二)主动—消除或者减轻—违法行为危》。害后果;  【   (三)提供】相关材料检举他人】违法行为配合省住房!和城乡建设》。厅查处违法行为有】立功表现的; 【。     (—四):当事人被《查处首次违法能【积极配合调查如【实陈述违法行为并】能主动及《时改正违法行为【且,社会影响和危—害较小的; —。    《 (五)在共—同违法?。行为中负次要责任】或者过失违法的【;    — (六?)已满14周岁未满!18周岁的未成【年人有?违法行为的; 【    《 (七)其》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!减轻行政处罚—的 第十一—条 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从?重,处,罚     【(一)明示、指【使,、利诱、《胁迫:单位和个人实—施违法行为》的;    【 (二)一年内发生!两次以上《。违法行为的; 】    (三)严重!扰乱住?房和:城乡建设《市场管理秩序的;】     (【四)不?配合:调查取?证,或者做虚假陈述、】提供虚假证据的;】     —(五:)在: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!要作用的; 【 ,  : (:六)被责《令停止实施或者纠】正违法行为后—继续实施违法违规】行,为的;  —   (七》),。逃避、妨碍》。或者:暴力阻?碍执法人员检查尚未!构成犯罪《的,;    — ,(八)转移、隐【匿,。、销毁证据或者有关!材料的;   】  (九)危—及公共安全、生命】安全、?人身健康、社会稳】定等社会影响和违法!手段恶劣《造成严重危害—。后果的;  【 ,  (十)对举【报人、?证,人或者执法人员【等实施?打击报?复查:证,属,实的:;     【。(十一)在》专项整治期》间从事相关违—法行为的; 【。  :  (十二》)依法?应,当,给予从重处》。。。罚的其他情形 】    涉及重大】、复杂行政处—罚裁量事项时应【实行重?大案件集体》研判:制,度 第十》二条 确定》为从轻?处罚的应《当在:法定的行政处罚种】类和幅度范》围内适用惩戒程度较!轻的行政处罚种类】或额度较低的—。罚款但不得》低于:法定行政处罚幅【度,所,设定的?处罚低?限违法行《为同时具《。有两项及以上—的从轻情节的可【。以按照从轻处罚【标准范?围内的处《罚种类?或罚款幅度》的下限进《行处罚    】 ,确定为从重处罚的】应当在法《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!。幅度范?围内适用惩戒—。程度较重的行政【处罚种类或额度【较大:的罚款?但不得高于法定行政!处罚幅度所设定的处!罚高限违《法行为同时具有【。两项及以上的—从重情节《的可以?。按,照从重处罚标准【。范围内的处罚种类或!罚款幅度的上限进】行处罚?     从【轻、从重处罚情形在!裁量基准《中,有特殊规《定的按照《裁量基准规定实施】处罚     违!法行为涉嫌构成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】送司法机关 第】。十三条 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规定【应当先?责令改正或者责【令限期改正的—违法行为应当先责】令改:正再依照裁量基准】的,情形:实施行政处》罚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—有,。明确规定不予处罚】。。的除外?。;当:。事人超过规定期限逾!。期不:改正的符合从—重处罚情形 【第十四条 裁量基】。。准是实施行政处【罚时适用的规范性文!件不:得作为实施行—政处罚的法律—依据不得在行—政处罚告知书—、决定书《中,作为:处罚依据加以—引用 第十五条 !执法:人员在实《施行政?。处罚时未《依法按?照裁量基《。准进行处罚存在滥用!权力或玩忽职—守等违法《行为的由相关行【政机关予以诫勉谈】话、通报批评并【取消当年评优评先】资格法?律、法规《。。、规章对《法律责任有规定的】。适用其规定》 第十六条— ,。裁量基准《所称的?一,般事故、较大—事故、重大事故、特!别,重大事?故根:据附件中生产安全】事故报告《和调查处理条—例和:关,于做好房《屋建筑?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质,。量事故报告》和调查处《理工作的通知等【规定的安全事故、】质量事故等级划分】 第?十七条 本办法与裁!。量基:准,配,套,实施用于规范本厅住!房和城乡建设行【政处罚行为 第】十八条 《设区市、县(市、】区,)住房和城乡建设行!政主:管部门实施行政【处罚时?可以参照《本办法执行》 第十九条 本办!法由省?住房和城乡建—设,厅负责解释 第二!十条 本办》。法自2017年1】月4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