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!正式颁布
【2012年11【。月,2,。。9日辽宁省第—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十三》次会议通过
! 第一章 总—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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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条 《为了加强河道管【理,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!保护河道生态环【。境发挥河道综合效】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:。国水: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防洪?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河道管理【条例等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本条例
【。
第二条 【本条例适用于本省】行政区域河道—(包括湖泊、人工】水道、行洪》。。。区、蓄洪区、—滞洪区)的整—治、:维护、?利用: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!
第三条】 省、市、县(含县!级市、区下同)人民!政府应当将河道【管理纳?入本级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将河道管理工作所!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!
第四【。条 省、市、县水行!政主: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的河道管理工!作
发展改!革、财政、公安、国!土资源、林业、【农,业、交通、环—保、建设等》部门在各自的—职责范围内做好河】道管理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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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(》镇)人民政府应当】配合有关部门—。做好:河,。道管理工作
—。
第五条 】河道整治《规划、采砂规划【编制以及涉及的行】。政许可审批》按照下?。列规定执行
】 (一)流域面】积五千平方公里以】上河流主要河段【及市际间界河—(含对两个或者两】个以:。上市影响较大的【跨市河流)由—省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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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,),。流域:面积五千《平方公里以上河【流非主要河段、流】域面积一千平—方公里以上五千平】方公里以下河流【主要河段《及县际间界河(含】对两个?或者:两个:。以上县影响较大的】跨,县河流)由市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负责;
— (三)流域面】积一千平方公里以上!五,千平方公里以下河】。流非主要《河段、流域面积一千!平方公里《以下河流《由县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负责;《
? (?四)鸭绿江》、跨省河流(含省】、自治区间的界河】),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:执行:
第二章 !河,道整治?与维护
】第六条 《河道整治包括构筑堤!防、护岸、清淤疏】浚和闸坝、泵—站等水工程措施以】及恢复?改善河?。道生态环境所采取】的堤防?绿化:、水土保持、河道】流量调度《、湿地?保护、?排污通道和排污口】清淤:治理等?生态:。工程措施《
第七条 !河道整治规划应当服!从流域综合规—划符:。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!准、:通航:标准和其《他有关技术要求并】与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相衔接与水资】。源保护、水土—保持、供《水,等专业规划相协【调
—。。河道整?治规划应当》包括防洪标准、工程!管理、?环境评价、河道生态!等内容?
第八条】 省:、市、?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!照河道管理权—限组织编制的河道】整治规?划经征?求有关部《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!政,府批准?并向上一级水行【政主管部《。门备案
】涉及航?道的河道《整治规划《。应当征求《交通行政主管—部门意见
】 河道整治规—划需要修《改的应当报原批【准,机关批准
!第,九条 水《。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会同有关—部,门根据河道整治规划!制定河道整治年度】计划报同《级人: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!施
《 第十条 —有堤:防的河道《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!之间的水《域、沙洲、滩地(】包括可耕地)—、行洪区、两岸堤防!及护堤地《;无:堤防的河道》管理范围根据历史】最高洪水位或者设】计洪水位确定
! , 河道?的具体管理范—围由县以上》人民政府划定并设】立标志向社会—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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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流!域面积五千平方【。。公里:以,上河流堤防护堤地迎!水面一般不得少于五!十米:背水面一般》不得少于二十—米其他河流堤防【护堤地范《围由市、《县人民政府按照【。河道管理权限确定】
》第十二条 河道管理!范围内的土地—由县:以上人民《政府依法确》认所有权和》使用权
【。 堤防及其护—堤,地、河道管理范围】内水工?程及:。其管理范围》用,地在依法《履,行土地?征收手续后由县以】上人民?政府按照有关规定】核发土地使》用权证?
? 河?道整:治需:要占用的土地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按!照有关规定依法划拨!或者调剂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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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 《堤顶或者戗台兼做】公路的应当》经上:一级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批:准堤身、堤》顶和戗台公路的【。管理和维护办法由】省水:行政主管部》门商:省交: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!
》跨越堤顶的各—。种,。道,路应当填筑坡道严禁!扒,堤通:过和:降低工程标》准
《 第十四条— 水:行政:主管部?门,应当加强对河—。道堤防?、护岸以及闸坝等水!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维!修养护及时消除隐】患保障运《行,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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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河道【内水:工程造成《。损坏或者造成河【道淤积的由责任单位!或者个?人负责修复、清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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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疏浚河道应当按照要!。。求堆放?清理出?来的砂石、淤泥禁】止阻碍?。河道:行洪
第】十五条 在河道内】修建拦河闸坝工程】应当按照河》道管理权限报上【一级水行《政,主管部门组织论证】、,审查批准拦河闸坝】。工程应当符》合防洪标准建设【保证河道合》理生态流量的设施并!按照批准的调度【方案运?行
—因河道内的水—量,不足可能对》生活、生产》。和生态环境带来【影响时应当进行【紧急情?况下:。的水:量调度水量调度【方案由有河》道管理权限的—水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报本级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实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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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六条: 护堤林、》。护岸林由河道管理单!位组织营造营造防】风固沙林的应当符】合河道整《治规划
】护堤林、护岸林需】要更:新或者间伐》。的应当提出计—划报水行政主管部门!同意:后依法办理采—伐许可手续并按照】规定进行补种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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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。 堤坡可以种植草】皮、灌木《禁,。止种植乔木和—耕种作物《已有的?乔木应当《限期由林木所—。有者连根清除并填】土夯实恢复堤—防设:计,标,准
—第三:章 河道采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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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八条 河道采—砂应当遵循保障防】洪、供水安全谁采】。砂谁恢复保护河【道生态环境的原则制!定河道采砂》规划应当符合流域】综合:规划、区域综合规划!。、防洪规划以及河道!整治规?划的相关要》求
《 第十《。九条 省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按照河道管】理,权限组织《。编制的河《道,采,砂规划应当报—省人民政《府批准;《市、县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!限组织编制的—河道采砂规划应当逐!级报省水行》政,主管:部门批准
!涉及航?道的河道《。采,砂规划应当征—求,交通行政《主管部门意见—。
《。 修改河道采砂【规划应当报原批【。准机关批准
】 第?二十条 河》道采:砂实行年度》计划制度《采砂年度计划—由市、县水行政主】。管部门按照》。。采,砂规划进行编制逐级!报省水?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
《 ,未列入采《砂年度计划的—河流(?河段)禁止一切经】。营性采砂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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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按照河道采》。砂规:划和本地《实际情况确定—。。河,道采:砂禁采?区及禁?采期
— 下列区域为河道】采砂禁?采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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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堤防》。、护岸、涵》。闸、拦河工》程、饮?。用水源、水文—观测及取水、—排水等工程设—施的保?护范围;《
《 (二)跨》河、穿河、》跨堤、穿《堤、临河的铁—路、公路《、,桥梁、码头、管道】、缆线等工程设施】的,河道内保《。。护范围;
】。 (三)河道—险工、险《段等保护范围;【
? , ,。(四:。)省: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!的其他区《域,。
第—二十二条 因防【。洪、河势改变、【水工程设施出—现险情、发生地【质灾害、水生态【环境遭到破坏等情】形不宜采砂的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可,以确定临时禁—采期并可以》要求采砂《权人将采砂》作业机具撤》离
禁采区!、禁采期、临—时禁:采期应?当,向社会公告
】 :第,二十:三条 ?河道:采砂权的《出,让应当通过招标【、拍卖、挂牌等交易!方式进行招标、拍卖!、挂牌由市水行【政主:管部门?统一组?织实施?
《 ,河道采?砂权出让期限不【得超过三年》取得河道采砂权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!纳河道采砂权出让价!款
《 第二十》四条 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按照《河道管理权限对【取得河道采砂权的单!位或者个人发放【河道采砂许可证河】道采砂许可期—限不得超《出河道采砂权出让期!限
河【道采砂许可》证由省?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统一印制《禁止伪造、涂改【、出租?、出借或《者,私自转让河道采砂许!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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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二十五条《 采砂权人》应当在采砂场所设立!公告牌标明采—砂许可证号》和,采砂范?围,、数量、期限及【监督举报电话等内】容并设置《。警示标志《
第二【十,。六,条 采砂权人应【当按照规《定的开采范》围、数量、期限【、,深度、方式、弃【料处理等要求进行作!业服从?防洪调度保证行洪】安全因采《砂造成塌《岸、坑槽、植被毁】坏或者弃料》堆积:河床的采砂权人【应当:及时恢复《或者清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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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涉河!。建设
第】二十七条 禁止在】河道管理《范围内?建设妨碍行》洪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以及从事!影响河势《稳定:、危害河岸》堤防:安,全和其他妨碍河【道行洪的活》动
—确需在河道管—理范围内《新建:、扩建、改建跨【。河、:穿河、穿堤、临【河的桥梁、码—头、道路、渡口、】管道、?缆线:等涉河建设项—目的应当符合防【洪标准和其他有关】技术要求并按照河道!管,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!部,门,审查批准
!第二十八条 —任,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》擅自变?更涉河建设项目的规!模、地点、性质、用!途等确需变》更的应当报原审批】机,关批准
【 第二十九条 涉】河建设项目施—。工期间水行》。政主:管部门?应当派员到现场监督!检查建设单位应【。当,予配合建设》。项目施?工影响和降低防【洪工:程的功能和标—准的:建设单位《应当按?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!要求及时恢复—或者采取相应—。措施确保《。防洪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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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《。设单位?需,跨汛期施工的应【当编制工程度—汛方案经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审查后报当地防汛!指挥机构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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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河建设项目!竣工验收前建设单】位应当及时》清,除施工?废弃物及相关阻水】障碍物恢《复河道原有行—洪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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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条 涉河建设—项目需?要缴:纳占河费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向水行政主管【部,。门缴纳
第!三,十一条 涉河建设项!目需要在河道—内修建临时便道便桥!、筑坝围堰等施工】设施形?成阻水障碍以及需】要破堤?施工的建设单位应】当在开?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!门缴纳河道恢复【保证金具体》办法由?省人民?政府另行制》定
河【道恢复保证金实行】专户:储存不得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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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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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二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列行为?。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!部门责?令停止违法行为没】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!采砂:作业机具并处五万元!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罚,。款;:情节严重的并—处十:。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!。下罚款;构成犯【。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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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办理!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!采砂的;
】 ,(二)在禁采区、】禁采期、临时禁采】期采: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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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,三,十三条 《违反本?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!。。之一的由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处:一万:元以:上,五万元以下》罚款:;情节严重的并处】五万元以上》十,万元以下罚款—吊,销河道采砂许可证;!构成: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《 (一)超出【。采砂许?可规定的范围—、数量、《深度开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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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改【。变采砂作《业方式的;
【
(三)未【按要求堆放砂石和平!整弃料的
!第三十四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定—伪造、涂改、—。出租、?出借或者私自—转让河道采砂—许可证的由水—。行政主?管部门没收违—法所得并《处一万元以上五【万,元以下罚款收—。缴,伪造:、,涂改、出租、出借或!者私自转让的—河道采?砂许可?证;构?成犯:罪的依?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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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五—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?限期清除或者恢复;!逾期不清《除或者恢复的由水行!政主管部门代为组织!清除或者《恢复所?需费用由违法者承】担
—(一)对河道内【水工程造成损—坏,或者造成河道淤【积未及时修复—。。、清淤?的;
》 (二)》在堤坡种植乔木和耕!种作物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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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:三)建设单位未及】时清除施工废弃物及!相关:。阻水障碍《物恢复?河道原有行》洪,标准的
— , 第三十六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—定的其他行》为,中华人?民共和国水法—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防洪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河—道管理条例及—其他法律、法—。规已有处罚规—定的从其规定
【
《第,三十:七条: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!其他行政部门工作】人员:。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,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!主管:机关:依法给?予行:政,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(一!)未依法《履行监督《管,理职:责的;
】(二)?发现违法行》为不依法予以查【处造成严重后—果的;
— (三)未依【法实施?行政许可《的;
— (四?),不按照?规定:收取规费或者截【留、挤占、挪用规费!的;
【。(五)?。其他滥用《职权、徇《私舞弊、《玩忽职守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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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六章 附《。 则
第】。三十八条 辽—河,。。保护区、凌》河保护区内的河【道管:理分别由辽河保护区!管理机构、》凌河保?护区管理机》构按照辽宁省辽【河保护区条》。例,、辽宁省凌河保护】区条:例的规定执行;未】做规定的按照—本,条例的规《。定,执行
第】三十九条《 本条例自201】。3年2?月1:日起施行《198?4年6?月9日辽宁省—第六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!过的辽?宁,省,河道:管理条例《。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