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河道》。管理条例《正式颁布
20!1,2年11月29日辽!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!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三》十三次会议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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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?章 总 则
】 :。第一条 为了—加强:河道管理保障防【洪和供?水安全保护河—道,生态环?境发挥河道》综,。合效益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水法、?中华人民《共和国防洪》。法、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!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
第二!条 本条《例适用于《本,省行:政区域?河道(包括湖泊、】人工水?。道、行?。洪区、蓄洪区、滞洪!区,)的整治、》维护、利用和其【他相关管理活动【
《 第三条《 省、市《、县(含县级—市、区下同)人民政!府应当将河道管理】纳,入本:级国民?经济和社会发展【。。规划将河道管理工作!。所需经费纳入财政】预算
第四!条 省、《市,、县水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的河?道管:理工作
《
发展改【革、财政《、,公,安、国土资源、【林业、农业、—交通、环保、—建,设等部门在各自的】职责范围内做好【河道:管理相关工作
】
乡(镇)人民!政府应当《配,。合,有关部?门,做好河道管理工【作
《 :第五条 河道整治】规划、采《。砂规划编《。制以及涉及》。的行政许可审批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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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。一)流域面积五【千,平方公里以上河【流主要河段及—市际间?界河(含对两—个或者两个以—上市影响较大—的,跨市:河流)由省水行【政,主管部门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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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:),流域面积五千—平方公里《以,上河流非《。主要河段、》流域面积一千—平方公里以上—五,千平方?公里以下河》流,主,要,河段及县际间界河】(含对两个或者【两个以上县影—响较大的跨县河流)!由市水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;
! (:三)流域《。面积一千平》方,公里以上五千平方】。公里以下河流—非主要河段、流【域面积一千平方公】里以下河流》由县水行政》主管:部门负责;
】 , (四)鸭》绿江、?跨省河流(含省【。、自:治区间的界》。河)按照国》。。家有关规定》执行
《。
?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!维护
》 第六条 河道整!治包括构筑堤防【、护:岸、清淤疏浚和闸坝!、,泵站等水《工程措施以》及恢复?改,善河道生《态环境所采取的堤防!绿化、水土保持、河!道流:量调度、湿地保【护、排污通道和排污!口清淤治理等生态】工程措?施
第七条! 河道?整治规划《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!划符合国家规定的】防洪标准、》通航标准《和,其他有关技术要求】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相衔接与》水资源保护》、水土?。保持:、供水等专业规划】相协:调
》 河道整治规划应】当包括防洪标准、工!程管理、环境评价、!河道生态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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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省【、市、?县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河道管理权【限组织编制》的,河道:整治:。规划经征求有—关,部,。门意见后《报同级人民政—府,批准:并向上一级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
【
: 涉及《。航道的河道整治【规划应当征求交通】行政主?管部门意见
—。。
,
, 河道整治规划需!要修改?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!批,准
第【九条 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根据河【道整治规划制定河】道整治年度计划报同!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后组织实施—
《 第十条 有堤防的!河,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!防,之间的?水域、沙洲、—滩地(包《括可耕地)》。、,行洪区、两岸—堤防及护堤地—;无堤防的河—道管理范围根—。据历史最《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!。水位:。确定
河】道的具体管理范【围由县以上人民【政,府划定并设立标志】向社会公告
【。
, 第十一》。条 流域面积五【千平方公里以—上河流堤防护堤【地迎水面一》般不得少于五十米】背水面一般不—得少于二《十米其他河》流堤防护堤地范【围由市?、县人民政府按【照河道管理权—限确定
】第十:二条: 河道管《。理范围内的土地由县!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!认所:有权和使用权
! 堤防及其护堤】地、河?道管理范围》内水工程及其—管理:范围用?地在依法履行土【地征:收手续后由县—以上人民政府—按照有?。关规定核发土地使用!权证
?。
河道整治需!要,占用的土地由县以】上人民?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依!法划拨?或者调?剂
第十三!条 堤?顶或:者戗台兼做公路的】应当经上一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堤身《、堤顶和戗台公【。路,的管:理,和维护办法由省水行!政主管?部,门商省交通行政主管!部门制定
》
? 跨越堤顶的—各种:道,路应当填筑坡道【严禁扒堤《通过和降低》工程标准
】 第十四条 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应当》加强对河道堤防、护!岸,以及闸坝等水—工程的?安全检查和》维修养护及》时消除隐《患保:障运行?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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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河道【内水工程造成损坏或!者造成河道淤积的】由责任单位或者个】人负责修复》、,清淤
疏】浚河道应当按照【要求堆放《清理出来的砂—石、淤泥禁止阻【碍,河道:行洪
第十!五条 ?在,河,道,内修建拦河闸坝工程!应当按照河道—管理权限报上一级水!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论证、审》查批准拦河闸坝工】程应当符合防洪【标准建设保证河道】合理生态《流量的设施并按照批!准的调度方案—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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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河道内的!水量不足可能对生活!、生产和生态—环境:带来影响时》应当进行紧急情【况下的?水量:调度:水量:调度方案由有河【道,管理权?限的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提出报本【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实施
第!十六条 护堤林【、护岸林由河道管理!单位组?织营造?营造:防风固?沙林的应当符—合河道整《。治规划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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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堤—林、护岸林需要【更新或者间伐的应当!提,出,计划报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同意后依法】办理采伐许》。可手续并《按照规定进行—补种
第】十七条 堤坡可以种!植草皮、灌木禁止种!植乔木和耕种—作物已有的乔木应当!限期由林木所有者】连根清?除并填土夯实恢复堤!防,。设计标准
!第三章 河道采【砂
第十八!条 河?道采砂应当遵循保障!防洪、供水安—全谁采砂谁恢—复保护河道生态环境!的原则制定河道【采砂规划《应当符?合流:域,综合规划、》区域综合规》划、防洪规划以及】。河道:整治规划的相关要】求
第十】九条: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:河道管?理权限组《织编制的《河道采?砂规划应当报—省人民政府批—准;市、县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河?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!的,河道采砂规划—应当逐级报省水行政!主管部门批准
! 涉及航道的【河,。道采:砂规划应当征—求交: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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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》河道采砂规划应【当报原?批,准,机关批准
】。 ,第二:十条 河道采砂【。实行年度《计划制度采砂—年度计划由市、县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?采砂规划进行编制逐!级报:省水:行政主管部门批【。准
?。
未列入采砂】年度计划的》河流(河段)禁止】一切:经,营性采砂行为
】
第二》十一条 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按照河?。道采砂规划和本地】实际情况确定—河道采砂禁采区及禁!采期
》 下列区》域为河道采砂禁【采区
— (:一)堤防、护岸【、涵闸?、拦河工程、—饮用水源《、水文?观测及取水、排水】等工程设施的—保护范围;
【
?(二)?跨河、穿河、跨堤、!穿堤:、临:河的:铁路、公路、桥【梁、码头《、管道、缆》线等工?程设施的河》道内保护范围;
!
: (三)河道—险,工、险?段,等保护范围》。;
(四】)省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确定的其他【区域
》。 第二十二条【 因防洪、河—势改变、水工程【设施:。出现险情《、发生地《质灾害、《。水生:态环:境遭到破坏等情【。形不宜采砂的水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可以确定临时禁采期!并可以要《求采砂权人将采砂作!业,机,具撤离
【 禁采区、禁采期、!。临时:禁采期?应当:向社会公告
【
第二十三【条 河道采砂权的】出让应?当通过招标、拍卖】、挂牌等交易—方式进行《招,标、拍卖、》挂牌由市水行—。政主:管部门统《一组织实施
】。 河道《采砂:权出让?期限不得超过三年】取得河道采》。砂权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缴纳《河道采砂权出让价】款
第二十!四条 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?河道:管理权限对取得河】道采砂权的》单位或者《个人发放河道采砂】许可证河道采砂许】可期限不得超出【河道采砂权出让【期限
》 河道采砂许【可证由省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统:一印制禁止伪造、涂!改、:。出租、出借或者私自!转,让河道采砂》许可证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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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采砂权人应【当在采?砂场所设立公告【牌,标明采砂许可证号和!采砂范?。围、数?量、期?限,及,监督举报电话等内】容并设置警示标【。志
》 第二十《六条 采砂权—。人应当?按照规定的开采范】围、数量《、期限、深度、方式!、弃:料处理?等,要求进行作业—服从防洪《调度保证行洪安全】因采砂造成塌岸【、坑槽、植被毁坏或!者,弃料:。。堆积河床的采砂权】。。人应当及时恢—复或者清理
】 第四《章 涉河建》设
?。
第《。。二十七条 》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!内建设妨《碍行洪的建筑物【、构筑物以及从事】影响:河势稳定、危害【河岸堤?防安全?和其他妨碍河道行】洪,的活动
《。
? 确需在河道管理】范,围内新建、》扩建、改《。建跨河、穿河、穿堤!、临河的桥梁、码】头、道路、渡—口,、管道、《缆线等?。涉河:建设项目的应当符合!防洪:。标准和其他有关技】术要求并按照河【道管:理,。权限报水《行政主管《。。部门审查批准
】
第二》十八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擅自变更涉河建设项!目的规模、地—点、性质、》用途等确需》变更的应当》报原审批《机关批准
【 第二十》九条 涉《河,建,设项目施工期间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派员到现场监督检!查建设?单位应当予配合建】。设项目施工影响【。和降:低防洪工程的功能和!标准的?建,设单位应当按照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的要求及时恢—复或者采取》相应措?施,确保防?洪安:全
建设单!位,需跨汛期施》工的应当编制—工程度汛《方案经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《查后报当地防汛指】挥机:构备案?
?。。 :涉河建设项目—竣工验收前》建设单位应当—及时:清除施工废弃物及】相关阻水障碍物恢】复河道原有》行洪标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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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条 《涉河建设项目需【要缴:纳,占河费的应当按照】有关:规定:向水行?政主管部门缴纳
】
第三十一】条 涉河建设项目需!要在河道内修—建临时便《道便桥、筑坝围【堰等施?工设:施形:成阻:。水障碍以及需—。要,破堤施工的建设单】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水!行政主管部门缴【纳,河道恢复保证金具体!办,法由:省人民政府》另行制定
【 河道《。恢复保证金实行专户!储存:不得挪用
【 第五《章 :法律责任
!。。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!条例:规,定有下?。。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没—收违法所得》可以:扣押采砂《作业机具并》处五万元《以上十?万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?的并处十《万元以上二十万【元以下?罚,。款;:构,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《
《(一)未办理—河道采砂许可证进】。行采砂?的;
(二!)在禁采区》、,禁采期、临时禁采】期采砂的
【 第三十三—条 违反本条—。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:由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!所得并处一》万元以上五》万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并处五万】元,以上十万元以下罚】款吊:销河道采砂许可【证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
】
(一)超出采!砂许可规定的范围、!数量、深度开采的】;
》 (二)改变—采砂作业《方,式的;
【 (三)未》按要求堆放砂石和】平整弃料《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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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,十四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伪造【、涂改、出租—、出借?或者私自转让河道】采砂许可《证的:由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没收《。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!以上五万元以—下罚款收缴伪造、】涂改、出租、—出,。借或:者私自转让》的河:道采砂许可证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【
, 第三《十五条 违》。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《一的由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清除》或,者恢复?;逾期不清除—或者恢复《的,由水行政主管—部门代?。为组织清《除或者恢复所需【费用由?违法者承《担
《 (一)对—河道内水工程造成】损坏或?者,造成河?道淤积未及时修【复、:清淤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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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在堤《坡种植乔木和耕种作!物的;
— , (三)建设单位】未及时清除施工废】弃物及相关》阻水障碍物恢复【河道原有行洪标准的!
第三十六!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的其【他行:为,中华:。人民共和《国水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防洪《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河道?管理:条例及其他法—律、法规已有处【罚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— 第三十七条 【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其他行?。。政部门工作人员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由所在《单位或者《上级主管机》关依: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
》(一)未依法履行监!督管理职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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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发,现违法行为不依法予!以查处?造成严?重后:。果的;?
《。 (三)未依—法实施行政许可的;!
? , ,(四)不按照规定】收取规费或者—截,留、挤占、挪—用规费的《;
—(五)其《他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、玩忽职守行【为
》。 第六?章, 附 则
】 ,第三十八条 辽河保!护区、凌河保护【区内的河道管—理分别由辽河保护】。区管理机构》、凌河保护区管理】机构按照辽宁省【辽河保护区》。。条例、辽宁省—凌河保?护区:条例的规定执行【;未做规定》。的按照本《条,。例的规?定执:行
第三】十九条 本》条例自?20:13:年,2月1日起施行1】984?年6月9日辽宁省第!六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》第八:。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!河道:管理条例同》。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