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河道管—理,条例正?式颁布
—2,。。012年1》1月29日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。第三十三次会—议通过?
第一章】 总 则
!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!道管:理保障防洪和—供水安全保护河道】生态环境发》挥河道综合效—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水《法、中?华,。。。人民共和国防—洪,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河:道管理条例等—有关法律《、法规结合本—省实际?制定本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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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!条例适用于本—省行政区域河—道(包括湖泊、人工!水道、行洪》区、蓄?洪区、滞洪》区,)的整?治、维护、》利用和?其他:。相关管理活动
】。
第《三条 省、》市、:县(含县级市、【区下同)人民政府应!当将河道管理纳入本!级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》展规:划将河道管》。理工作所需经—费纳入?财政预算
—
第《四条 ?省、市、县水—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政《区域的河道管理工】作
发展】。改革、财政、公【安、国土资源、林】。业、农业、交—通、环保、建设等部!门在各自的职责【范围内做《好河:道管理相关工作
!
?乡(镇)人民—政,府,应当配合有关部门】做好河?道管理工作
—
第》五条: 河道整治》规,划、采砂《规划编制《以及涉及的》行政许可审批按【照,下列规定执》行
(一)!流域:面积五千平方—公里以上《河流主要河段—及市际间界河(含对!两个:或者两个《以上市影响较大【的跨市河《流)由省水行—政主:。管部门负责;
【。
(二)流域!面积五千平》方公里以上河—。流,非主要河《段、流域面》积一千平方公里以上!。五,千,平方公?里以下河流主—要河段及县际—间界:河(含?对两:个或者两《个以上县《影响较大的跨县【河流:)由市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负责;
— (三)流—域面积一千平方公里!以上五千平方公【。里以下河流非主要河!段、流域面积一千平!方公:里以:下河流由县水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负责;
】(四)鸭绿江、跨】省河流(含省—。。、自治区《间的:界河)按照国—家有:关规定执《行
—第二章 河道—整治与维护
】 第六《。条 河道《整治包括构筑堤防】、护岸、清》淤疏浚和闸坝、泵站!等水工程措施以【及恢复?改,。善河道?生态:环境所采取的堤【防绿化、《。。水土保持、河道流量!调度、湿地保护、排!污通道和排》污口清淤《治理:等生态?工程措施《
》第七条? 河道?整治规?。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!规划:符,。合国家?规定的防洪标准、】通航标准和》其他有关技术要求】并与土地利》用总体?规划相衔接与—水资源保护、水土】保持、供《。水等专业规划相【协调
河】道整治?规划应当包括防【洪标:准、工程管理、环境!评,价、河道生》态等内?容
》。 ,第八条 省、—。市、县水行政—主管部门按照河道】管理权限《组,织编制的河道—整治规划经征求【有关部门《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!府批准并向上一级】水行政?主管部门备案
! 涉及航道的河】道整治规划应当征求!交,通行政主管》部门意见
》
: 河道整治规【。划,需要修改的应—当报原批准机—关批:准
—第,九条 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有?关部门根据河道整】治规划制定河—。道,整治:年度计划《报同: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组织实施
】 第十《条 :有堤防的河道—管理范围为两—岸堤防之间的水域】。。、沙洲、滩地(包】括可耕?。。。地)、行洪区、两】岸堤防?及护堤?。地;无堤《防的河道《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!高洪水位或》者设计洪水位确定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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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的具】。。体管:理范围?由县以上人民政【府划定并设立—标志向社《会公告
】第十一条 流域面】积五千平方公—里以上河流堤防【护堤地迎水》面一般?不得少于《五十米背水面一【般不得少于二—十米:其他河流堤防护【堤地范围由市、【县人民?政府按照河道管【理权限?。确定:
第—。十二条 河道管【理范围内的土地由县!以上人?民,。政府依法《。确认所有权和使用】权
—堤防及其护堤地、】河道管理范围内水】工程及其管理—。范围用地在依法【履行土地征收—手,续,后,由县以上人》民政府按照有关【规定核发土地使【。用权证
【 河道?整治:需,要占用?的土地由县以上人】。民政府按照有—关规定依法划拨或者!调剂
第十!三条 堤顶或—者戗台兼做公路【的应当经上一级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堤身》、堤顶和戗台—公路的管理和—维护办?法由省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商省交通行政主】管部门制定
! 跨越堤顶的各种】道路应当填》筑坡道严禁扒堤【通过和降低工程标准!
第十【四条 水行政—主,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!道堤防、护岸以【及闸坝等水工程的安!全检查?和维修养护及时【消除:隐患保障运行安全
!
对河道内】水工程造成损坏或】。者造:成河道淤积的由【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负!责修复、清淤
】
疏浚河道应当!。按照要?求堆放清理出来的】砂,石、淤泥禁止—阻碍河道行》洪
》 ,第十五?条, ,在河道内修建拦【河闸坝工程》应当按照河道管【理权限报《上一级?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组《。织,论证、审查批准【拦河闸?坝,工,程应当符合》防洪标准建设保证】河道合理生态流【量的设?施并:按照批准的调度【方案运行
】 ,因河道内的水量不足!可能对生《活、生?产,和生态环境》带来影响时应当进行!紧急情况下的—水量调?度水量调度》方案由有河道—管理:权限的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出报本《级,人民政府《批准后实施
—
: 第?十六条 《护堤林、护岸林【由河道管理单位【组织营?。造营造防风固—。。沙林的应当符合【河道整治规划
【
护堤林、】。护岸林需《要更:新或者间伐的—应当提出计》划报:。水行:政主管部《门同意后《依法办理采伐许可】手续并按照规—定进行补种
—
,
, 第十七条— 堤坡可以种—。植草皮、灌木—禁止:种植乔木和耕—。种作物已《有的乔?木应当?限,。期由林?木所有者连》根清除并填》土夯实恢复堤防设计!标准
第三!章 河道采》砂
—第十八条 》河道采砂应当遵【循保障?防洪、供水安全谁】采砂谁恢复保护河】道生态环境的原则】制定河道《采砂规划《应当符合流域综【合规划、区域综合】规划、防洪规—。。划以:及河道整治规划的相!。关要求?
第十九条!。 省水行政》主管:。。部门按照河道管理】权限组?织编制的《河,道采砂规划应当【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;市、县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按照河道管理权】限,组织编制的河道采砂!规划应当逐》级报省?水行:政主管部门批准【
:
涉及航道的】河道采砂规划应当】征求:交通:行政主管部》门意见
— :。修改河道采砂规划】应当报原《批准机关批》准,。
第二十条!。 河道采《砂实行年度》计划制度采砂年【度计划由《市、县水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照采砂—规划进行编制逐【级报省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批准
】 未?列入采砂年度计划】的河流(河段)禁止!一,切经营性采砂行【为
》 第二十一条 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按照河【道采:砂规划和本地实【际情况确定河道采砂!禁采区及禁采期【
》下,列,区域为?河道采?砂禁:采,区
(【一)堤防《、护岸、涵闸、拦河!。工程、饮《。用水源、水》文观测及取水、【排水等?工程设施的保护【范,。围;
《
?(,二)跨河、穿河、】跨堤:、穿堤、临河的铁路!。、公路、桥梁、码】头、管道、缆线等】工程设施的》河道:内保护范围;—
? (三《)河道险工、险段】等保:护范围?;
?
, (?四)省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确,定的其他区域
】
第二十二条】 因防洪、河势改变!、水工程设施—出现险情、发生【地质灾害、水生态环!境遭到破坏等情形不!宜采: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可以确定临时—禁采期并可》以要求?采砂权人《将采:砂作业机具撤离
】
? 禁:采区、禁《采期:、,临时:禁采:期应当向社会公【。告
:
? 第二十《三条 河道采砂权的!出让应当通过—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】等交易方式进—行招标、拍卖、【挂牌:由市: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!组织实?施
:
? 河道采砂权出让】期限不得超过三年】取得:河道采?砂权的单位》和个人应当缴—纳河道采砂权出让价!款
《 第二十四条 】。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按照河道管【。。理权限?对取得河道采砂权的!单位或者个人—发放河道采砂—许,可证河道采砂—许可期限不》得超出河道采—砂权出让《期限
?
? 河:。道采砂许可证由【。省,水行政?主管部门统》一,印制禁止伪造、涂改!、出租、出》借或者私《自转让河道采砂许】可证
第二!十五条 采砂—。。权人应当在采砂【场所设立公》告牌标明《采砂许?可证号和采砂范围、!数量、期限及监督】举报电话等》内容并设《置警:示标志
》
?第,二十六条 采—砂权人应当按照规】定的:开采范?围、数量、期限、】深度、方式、弃料处!理等要?求进行作业服—从防:洪调度?保证行洪安全—因采砂造成塌岸【。、坑槽、植被—毁,坏或者弃《料堆积河床的采砂权!。人应当及时恢复【或者清理
!。第四章 涉河—建设
【第,。二十七条 禁止在河!道管理范《围内建设《妨碍行洪《的建筑?物、构筑物以及从】事影响河势稳—定、危害河岸堤防安!全和其?他妨碍河《。道行洪?。。的活动
确!需在河?道管理范《围内新建、扩建【、改建?跨河、穿河、穿堤】、临河的桥梁、【码头、?道路:、渡口、管道—。、缆线等《涉,河建设项目的应【当符合防《。。。。洪标准?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!并按照河道》管理权限报水行政】主,管部门审查批准
!
第二》。十八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—擅,。自,变更涉河建设项目】。的规模、地点、性】质、用途等》确需变更的应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】准
《 :第二十?九条 涉河建—设,项目施工期间水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派员到现】场监督检查建设【单位应当予配合建】设项目施《工影:响和降低《防洪工程的功能和标!准的建?设单位应当按照【水,行政主?管部门的《要求及?时恢复或者采取相】应措施确保防洪安】全
建设】单位需跨汛期施工的!应当编制工程—度,汛方案经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!当地防汛指》。挥机构备案
! 涉河建设项目竣工!验收前建《设,单位应当及时—清除施工废弃物【及相关阻水障碍物恢!复河:道原有行《洪,标准
【。第三十条 涉河建】设,项目需?要缴纳?占河费的应当按【照,有关规定向水行政】。主管部门缴纳
! 第三十》。一条:。 涉河建设》项目需要《在河道?内修建临时便道便桥!、筑坝围堰等施工设!施,形成阻水《障碍:以及需要破堤—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!在开工前向》水行政主管部门缴】纳河:道恢:复保证金具》体办法由省人民【政府另行制定
】
河道恢复保】证金实?行专户储存不—得挪用
【。 第五章 法—律责任
》
: 第三?十二条 《违,反本条例《。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水】行,政,主,管部门?责令停止违》法行:为没收违《法所得可以扣押采砂!作业:机具并处五万元以】上,十万: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并处》十万元以上》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】;构: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【(一)未办理—河道:采砂许可证》进行采砂的;
【
(二)在】禁采区、禁采—期、临时禁采—期采砂的
—
: 第三十三条 【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【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责令:停止:违法行为没》收违法?所得并处《一万元?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!;情节严重的并处】五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罚【款吊销河道采砂【许可证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】 ,(一)超出采砂许可!规定的范围、数量】、,深度开采的》;
(二)!改变采砂作》业方式的;》
(三【)未按要求堆—放砂石和平整弃料】的
:。。
第》三十四条 违反【。本条例规定伪造、】涂改、出《租、出借或者私【。。自转让河道采—砂许:可证的?由水:行政主?管部门没收违—法所得?。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下罚款收缴【。伪造、?涂改、出租》、出借或者私—自转让的河道—采砂许可证;—构,成,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—
《 第三十五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》有,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!管部门?责令限期清除—或者恢复;逾—期不清除或者恢复】的由水?行政主管部门代为】组织清除或者恢复】所,需费用?由违法者承》担
(【一):对河道内水》工程造成损坏或者造!成,河道淤积未及时【修复、清淤的—。;
:
(二—)在堤坡《种植乔木和耕种作】物,的;
《
(三)建【设单:位,未及时清《除施工废弃物—及相关阻水障—碍物恢复河道—原,有行洪标准的
! 第?三十六?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的?。其他行?为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法、《中华人?民,共和国防洪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河道】管理条例及》其他法律、法—规已有处《罚规定的从其规【定
:
《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!主管部门和其—他行政部《门工作人《员有下列情》形,。之,一的由所在单—位或者上《级主管机《关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?任,
》(一)未《依法履?行监督管理》职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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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发现违!法,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!造成严重后》果的;
(!三)未依法实—施行政许可的;
!
(四)不【按照规定收》取规费或者截留、挤!占、挪用规费的;
!
《(五:)其:他滥: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玩忽职守行为
! , 第:。六章: 附 则
》。。
第三十【八条: 辽:河保护区《、凌河?保,。护区内的《河道管理分别—由辽河保护区管【理机构、凌河保护区!管理机构按》照辽宁省《辽河保护区条例、】辽宁省凌河》保护区条例》的,规定执?行,;未做规定》的按照本条》例的: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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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:三十九条 》本条:例,自2013》年2月1《日起施行《。1984年6月9日!辽宁省第六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八《次会议通《过的辽?宁省河道《管理条例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