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:省道路运输管理条】例
(2《003年1》月16日辽宁省第】九届人民代》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三十】五次会议通》过 根据2004!年9月2《9日辽?宁省第十《。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!会议关于《。。修改〈辽《宁省道路《运输:管,理条例〉的决定【第一次修正 根】据2006年1月1!3日辽宁《省,第十:届,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:。员,会第二?十三次会议关—于修:。改〈辽宁省道路运】输管理条例〉的决】定第二次《修正 根据20】10年7月3—0日辽宁省第十一】届,人民代表《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!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!性法规的决定第【三次修正 根据2!011年11月【24日辽宁省第十】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《。第二十六次会—议关于修改部分【地方性法规的—决定第四次修正 】。 根:据2015》年9月2《5日:辽宁:省第十?二届:人民代表大会常【。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一次会?议,关,。于修改部分地—方性法规的》决定第?五次修正)》
第一《章 总 — 则
》第一:条 为了《维,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!保障道?路,运输经营者及其【服务: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!道路运输事》业的发展《制定本条例
! 第二条 本条例】所,称道:路,运输包括营业—性道路货物运输(以!。。下简:称货运)、旅客运】。输(以下简》称客运)、》车辆维修和运输【服务
营】业性道路运输是【指为社会《提供劳?务,、,发生:各种方式费》。用,结算:的道:路运输
】第三:条 在我省》行政区域《。内的:道路运输经营者、道!路运:输从:业人员(以下简称】从业人员《)及其服《务对象和道路运【输管理人员应—当遵守本《条例
》 :第四条? 省、市《、县(含县》级市、区《下同)人民政—府交: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!行政区域内道路运】输的主管部门—其所属?的道: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履行?具,体,管理职责
】 第五?。条 县级以上交通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根据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需要按照建立统一】开放、竞争》有序的?道路运输《。市场:。的要求编制本—行政区道路》运输发展规划并【负责组织实施—
: 县级以—上交通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加强道【路运输市场管理向】社会:宣传道路运输发展政!策发布客货》流量、流向》运力投?放、运力结构车辆】维修网点、客—货运站点布》局等信息引导道路运!输向规模化、—集约化?方向发展
》 ? 第六条 》县级以上交通—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《通过设立举》报电话、信箱、接待!室,以及:聘请:社会监督员等方【式受理群众投诉、】。举报并将处理结【果及时告知》。。投诉人、《举报人
《 , 第七》条县级以上交通行】政主管部门及其管】理人员依法对道路运!输活:动进行监《。督检查被检查对象应!当接受检查如实【提供有关《情况和?资料
道路!运输管理《人员:应当依法办事、忠于!。职守、礼貌》待人在进行监督检】查时:必,须持有国家或者【省规定的统一标【志和执法证件
! 经省人民政【府批准交通行政主】管部门可在道路【上设置?。征,费稽查站依》法对运输车辆进行检!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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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开业和!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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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道路【运输经营者应当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具,备与:。其经营种类》。、项目?、规模和范围相适】应的设备、设施和专!业人员等条件
【 ? 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可以根据需【要对在岗《从业人员《进行:基本:知识:培训
《 第九条 申】请从事实行行政许可!。道,路运输的《应,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提出书面申请【道路:运输管理机》。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。日起20日》内审:查完:毕作出许《可或者不予》许,可的决定予以—许可的向申请—人颁发?道,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】。并向申?请人投入运输—的车:辆配发车辆营—运,证;不予许可—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!人并说明理由—
道路运输!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!批具体办法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执行【。
申请【从事实行行政许可之!外道路运输的—应当:在,办理:工商登记后30日】内向所在地县级【以上:道路:运输管理机》构,备案
第十!条 道路运输—。经营者应当》按照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证《核定的范围经营
】 ,。 , 取得道》路运输经营许—可,。的道路运输经营者】停,业的应?当,在停业前7日—内报请批《准其经营的》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批准;【歇业:。的应当在《歇业:前30日内到批准】。其经:。营的道?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办理有关《注,销手续
取!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!的,道路:运输经营《。者在开业后》6个月未经营或者停!业时间超过6—个月的?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注,。销其道路《运输经营许可证【和其他相《关,证件并告知》。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
第》三章 运 输 车! 辆
第十一【条 从事道》路运输?的车:辆应当持有批准其经!营,的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,核,发的中华人民共和】国道路运输证—(以下简称道路运输!证)并随车携带
】 , , 禁止使用无效】道,路运输证《从事道路运输
! 第十二》条,生产(改装)客运】。车辆:、货:运车辆?的企:业应当按照国家【规定标定车辆的核】定人数或者载重量】严禁多标或者少【标车辆的核定人【数或者载重量—。
, 客》运经营者、货运经营!者,。应当使?。用符合国家》规定:标,准的车辆《从,事道路运输》经营不得使》用报:废的:、擅自?改装的和其他—不符合国家规定【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!经营
【第十三条 从事道】路运输的《。。车辆应当按照—规定建立车辆技术】。档案:道路运?输,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!颁发:的技术规范使用和】。维护车辆保证—车辆技术状况和装备!。完好车容《整洁并按时》接受车辆《检测车辆检测—实行统一标准—、社会化服务、政府!监管的原则具体【办,法由省人民政府【制定
【禁止使用《不符合国家》标准、行《业,标准的车辆或者未按!照规定检测及—检测不?合格: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】输,
? 禁止使》用货车、拖拉机以及!其他:禁止载客的车辆从事!。客运
》 第十四条 从】事道路运输的车【辆应当按《照有关规定装—置营业?标志客?运,、零:担货运班车》。应当:装置统一的》线路牌?;危险货物、大件货!物运输车辆应当装】置,特种货物标志—;出租客运汽—车应当装置顶灯和】。计程计费器
第四!章 货 物— 运 输《
第十五条 【货运经营者》的,经营范围由道路运】。。输管理机构》按其资?质等级确定
— 货运经营者!可,由货:。主择:优选择任何单位【和个:。人不得实行地区或部!门封锁垄断货源【
, : 货运经营者应当!进入货运站》场停车待货》
: 第十》六条 ?运输国?家和省规定限—。运、凭证运输物资的!货主必须按照—有,关规:定办理准运手—续,货主:无准运手续》。的货:运经营者不得承运
! 第十七【条 货运经营—者应当按照危—险,化学品安全管—理条例和国家其【他有关规定承运危】险化学品
】 第十八《条 外省货运车辆】。驻,在我省从事》经营:活动超过30日的】。应当到经营》所在地县级以—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登记—并接:受其管理
第【五章 旅》 客 运 输
第!十九条 客》运,线路经营权(含【旅游客运、》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权下同)由县级!以上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按照国】家、省道路》运,输管理机构》规定的?管理权限和客运经】营者的?资质等级采》取招投标等方式【确定
》 客运《线,路经:营权实行有限期使用!制度
《 客运线—。路经营权招投标、】。有限期使用办—法由省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另行》制定
》 第二十条 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!。道路运输经营许【可证后应当向—公众连续提》。供运:输,服务不得《擅自:暂停:、终止或者转—让班线?运输
【第二十一条》 ,经,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,确定的客运线路【、站点、班次—、时间?。。及营运方《式客运经营者不【得擅自变动
【 道路》运输:管理机构可以根【据客:运市场的要求采取公!开方式?对客运线路》、站:点,、班次、时间和【。营运方式进行调【整
: : 第二十二—条 客运班车应当进!入指定的站场载【客按照公布的时间】发车
? : 定?线不定班的班车应当!在指定站场》按照调度排班顺【序发车
】第二十三《。条 客?运营运线路经由【的地区不得设—卡刁难客运》。经营:者;线路终》到地不得以》对,等发车为由》阻碍其发车
! 第二十四条— 客运经营者及其从!业人:员不得?。实施下?。。列行为
】(一)客《运班车擅自停班;
! ? (二?),包,车运送零《散旅客?或者异地经营—;
(【三)出租汽车客运固!定线路经《营或者空车》待租拒?载,、强行并《客;
《 :。 (四)《旅游客车沿途—揽客;
— (五)》超过车?辆核定的载客人【数载:客;
?。。 (六)丢】站,甩客、绕行揽客【和强行拉客;
】 (七》)直达班车》途中乘降《旅客;
《 ? (八?)客运车辆违反规定!装载货物;
【 , (九)欺行霸市!、干扰?他人合法经营—
《 ,第二十五条 —。旅游客运经营者应】当向旅客公》布,。所经营的旅》游线:路、旅游车班次、】车型、?票价并配有导游资格!证书的导游》员
旅游客!车应当按照批准的】线路行驶《在核定?的发车点、旅游【点停靠
— :第二十六条 —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!及其从业人员应当】按照乘车人指定【的目的地选择合理、!。经济的线路行驶
】 , 第二十—七条 旅客》客票是客运合同【成,立的凭证客运经【营者及?。其从业人员收—取旅客票款时应当付!给,客票并?按照客票标明的车次!、时间、地点运【送旅:客;除?车辆无法继续—。行驶外不得》中途更换车辆或者】将旅客移《。交他人?运送
由】于,客运经营者及其【从业人员《的原因造成旅客漏】乘,、误乘或者无法乘】坐的客?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旅!客的要求《退还票?款或者安排改乘;造!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者!行李丢失、损—坏,的应:当,依法:承担赔偿责任
】 , 第二《十,八条 旅《客应当持有效—客票乘车遵》守乘车秩《序爱护公共设—施,不得携带危险—品或者污《染环:境的物?。品进站?、乘车
第—六章 车》辆维修与《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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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》条 车辆维修经营者!应当按照国家和行】业有关技术标—准维:修车辆做好维修记】录执行国家和—省规定的工时定【额并向?车主开具结算—票据和工时》材料明细表
】 第?三十条 车辆—维修经营者》承接机动车大修、】总成大修、小修和】车辆二级维护—应当与车主签订【。维修合同对维修竣】工的车辆《应当签发出》厂合格证
【 第三十一—条 车辆《维,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!度在保证期内因维】修质量原因》发生故障的车辆承修!者应当无偿》返修;造成车辆损】坏的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
— 发生维修质量!争议的?当事人可协商解【决也可以向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申》请调解;当事人不愿!通过协商、调解【。解决或者协商、调解!解决不成的》可依法申请仲裁或】者,向人民法院提—起诉讼
】第,三十二条《。 肇事车辆维修由】车主自?行择厂修《理,任何单位《。。和个人不得强行为】车主指定修理—厂家
【第三十三条 车辆】维修经营者不得【实施下列行为—。
(一)承!修报废车辆》;
(二)!利用假劣配件—修理车辆;》
, (三)—违,。反,国家和?省关于二级》维护:的规定漏项、减项】作业;?
》(,四)擅自改装机【动,车
第三十!四条 车辆检—测经营者应》当按照?国家和省制》定的标准《进行检?测如实出具检测【结,果并承担相应的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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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运 】输 服?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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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五条 运输服务包】括道路物流服—务、客货运输代【理,、货运信息服—务、搬?运装卸、《货物中转、货物【联运:、货物?包装、仓储服务【、集装箱中转经营、!客运站经营、货运】站,经营、客《货,运停车场经营—、,商品车发送》、机动车驾驶员【培训、汽《车租赁、《从,业人员?培,训等:
? 第三十》六条 ?搬运装卸经营者应】当按照?。国,家规定的安全操作】规程组织搬运装卸保!证作业质量因搬【运装卸造成货损【、货差的
搬运装卸!经,营者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
》 第三十七条! 客:。运站、货运站和营】业性停车场》由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》按照城市规划—统筹安排站场—的设置应当符—合道路运输网—络规划要求
【 站场》经营者应当为承运人!提供载?客、配货《、停车、《。发车等?经营条件并按期结算!票款和运费;为旅】客、货主《在购票、《。候车、货物托运【等方面提供方便【。;按:核定的班次和营【运方式售《票
客【。、货运站和营业【性停:车场不得接》纳无:道,路运输证或》者持无效道》路运输证的车辆【进站场经营不得【违反规定向旅客、货!物运输经营者—收取:费用
— 第三?十八条 货》运代理、货物联运】经营者在货》运中发?生货:损、货差的应当依】法承担责任
【 第三十九条】 货运信息服—务经营者应》当保证所提供信息】。。的准确性并对因信】息误差造《成的车?辆空驶、运输延误】等经:济损失依照约定承担!责任
— 第四十条 仓储服!务经营?者应当按《照,货物:的性质、保管条件和!有效期限《对货物分类存—放保:证货物完好无损因保!管不当造成损失【的应:当依法?承担赔?偿,责,任
—第四十一《条, 机动车驾驶员培】训经:营者应当按照省道路!运输管理机》构的有关规定开展培!训
? , 第四《十二条 汽车(【含客:车、货?。车、特种《车辆和?其他车辆)租赁经营!者应当为《承租:人提供?技术良好《。、装备?齐全的车《辆,
承—租人利用租赁—车辆申请从事实【行行政许可道—路运输的应当—按照本条例规定【办理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?证
第八章 【 价格?。。、票证和《。规费
第四十【三条 道《路运输价格形式、】。收费项目和》标准按照国家—、省的?规定执行国家和省】允许自行定价的由】道路运?输经营者自行定价】报当地价《格、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备案并予以公布】
道路运】输,经营者应《当明码标价在其经】营场所和《客,车内:公布收费项目和标】准
: 第四十【四条 道路》运输经营者应当【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!客票、货票等—票据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?得涂:改、伪造、》倒卖和?转让
《 第四十五条】 道路运输经—。营者应当按照规定】向所在地道路运【输管理机构报送【生产工具、从业【人员以及经营情况】等统计?资料
第九章【 :法 律 责 任【
第四十六条 】违反本条《例规定使用》货车从事客运的处5!00:元以上200—0元:以下的罚款;无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!、道:路,运输证或《者持无效道路运【输证从事道路—运输经?营的:由,。县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责令停】止经营;有违—法所得的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!所得2倍以》上10?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!违法所得或者—违法所?得不足2万》。元的处3万元以上】10万元以下的罚款!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:
《。 第四十七条 【。违反本条例》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县以》上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责《令改正处1》。0,00元?以上300》0元以下的罚—款;情?。节严重?的,由原许?可机关吊销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!
》(一)?客运班车擅自停班旅!游客车不按照批准的!线路:行驶或者不在指定】的发车?点,、,旅游点停靠货运【车辆不?进入货运站场停车待!货的:;
《 (二)直达班车!。途中乘降旅》。客包车客运运送零散!旅客或?者,异地经营旅游客车】沿途揽客以及出租】汽车客运固》定线路经营、空车待!。租拒载或《者强行并客》的
客运】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!员的处200元以】上500元以下的罚!款;超过额定乘员2!。0,%的或者违反规【定载货的处》500?元以上?2000元以—下的:罚款
? ? 第:四十八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取:得道:路运输?。证件不按照规定【携,带的由县《以,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责令改正处警【告或者2《0元以上《200元以下的罚款!
: 第《四十九条 违反【本条例?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县以上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!照下:列规:定予:以处罚
《 : (一)客—运班:。车不按照核定的【线路、班《次、站点、时—间和营运方式营【运擅自终止》客运线路以及欺【行霸:市,、干扰他人合法经】营的:责令改正处10【00元以《上3000元以【下,的罚款;《情节严?重,的由原许《可,机关:吊销道路《运输经营许可证;
! : (?二):中途无故更》。换车辆、甩客、绕行!揽,客或者将旅》客移交他人》运送的责《令,改,正,处1:000元以上30】00元以下的—罚款;?情节严重《的,由原许可机关—吊销道路运》输经营许可证;
! , (三)客、货运!站、:营,业性停车场接纳【无道路运输证或者】持无效?道路运输证车辆进】站场经营的》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!上3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
【 : (:四)使用不》。符合国家标准和【行业:。标准:的车辆、未经检【测或:者检测?不合格的车辆—。从事:道路运输的》责令改正《。处1000元—。以上5000元以】下的罚款《;
: , : (五?)不按照核定的班次!和营:运方:式售:票的责令改正—拒不改正的处300!0,元以下的罚》款;
? (六)不按!照规定签发》维,修合格?证的责令改正;【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!法所得处违》法所:得,2倍以上10倍以】下的罚款;没—有违法所得》。或者违法《所得不?足3000元的处】5000元以上【2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情节严重的由原许!可机关吊销其—经营许?可证;构成犯罪的依!法,追究:刑事责任;
【 (七)承【。修报废车辆利用【假劣配件维修车辆或!。者擅自?改,。装机动车的责令【改正:;有违法所得的没收!违法所?得处违法所得—2倍以上10倍以】下,的罚款?;没:有,违法:所得或者违法—所得不足1万元【的处2万元以上5】万元以下的罚款【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!报废车辆《;情节严重的由原】。许可:机关吊销其经营许】可证;构成犯罪的依!。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】第五十条 对—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能!当场处理的行为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可暂】扣有:关,营运证件签》发待理证作》为其继续营》运的凭?证
: ? 对拒不《接,。受检查以及有本【条例第?四,十六条行为的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可暂】扣其车辆、设—。备、工具并出具由省!道路:运输管理机构统【一制发的暂》扣,凭证:被暂扣的车辆属报】废,车辆的由道路运【输管:理机构移交》有关部门《。处理
违】法当:事人应当《在车辆、设备、工具!被暂扣之日起7日内!到指定地点接受【处,理,逾期不接《受处理的道》路运输管理》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!决定并将处罚决【。定书送达违》法当事人违》法当事人无正当理】由,逾期不履行处—罚决:定的道路运输—。管理机构可申—。请人民法院强制【执行
道路!运输:管理机构及其—管理人员《违反规定暂扣—车辆、设备、工具造!成当事人经济损失】。的,应,当依法予以》赔偿
第五!十,一条 道路运输管】。理人员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】所在单位《或者上级主管部【门,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: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— (一)违】反,规定条件核发或者拒!绝核:发道路?运输经营许可证【、道路运输》证和从?业人:。员资格证《的;
《 (二)参【与或者变相参与【道路运输经》营活动的;
【 (三)违反国!家有关规定向—道路运输经营者摊】。派费用的;》
(四【)利:用职务之便》无偿使用道路运【输经营者运输工【具的;
》 (五)强行为!肇事车主指定修理】。厂家的;
》 (六)违反!规定:暂扣车辆、设备【、工具的;
】 (七)刁难当】事人、乱收费或者】索贿受贿的;
【 (八)【其他滥?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玩忽职守的》
第十章 附 ! 则
第五】十二条 本条—。例,自2003年—4,月1日起《实施1994年【11月25日辽宁】省第八届《人民代?。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十一次《会议通过的》辽宁省道路运—输,管理条例同时—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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