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道路运输【管理条例
(200!3,。。年1月16日辽宁省!第九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会第三十五—次会:。议通:过 : 根据2004年9!月29日《辽宁省第十》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!次会:议关于修改〈辽【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!例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》 , 根:据20?06年1月13日】辽宁省第十届人【民,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:第二十三次》会议关于修改〈【辽宁省道路运输管】理条例〉的决定第】二次修正 根【据2:。010年7月—30日辽宁省第【十,一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!次会议关于修改【部分地?方性法规的决定【第三次?修正 根据—2011《年11月24日【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!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!改部分地方》性法规的决》定第四次修正 根!据2015年—9月25日辽宁省第!十二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【。员,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!于修改部分地方性】法规的决定第—五次修正《),
第一章》 总 则】
第一《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!输市场秩序保—。障道路运输经营者】及其服务对象的【合法权益促》进道路运《输事业的发展制定本!条例
— 第二条《。 本条例所称道【路运输包括营业【性道路?货,物运输(以》下简称货运)、旅】客运:输(以?下简称客运)、车】辆维修和运输—。。服务
营业!。性道路运输》。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!、发生各种方—式费:用结:。算的道路运输—
?。 第三《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!。内的道路运输经【。营者、道《路运输从业人员【(以下?。简称从业人员—)及其?服务对象《和道路运输管—理人员应当遵—守,本条例
— 第四条 省、】市、:县(含县级市、区下!同)人民政府交【通行政主管部门是】本行政区域》。内道路运输的主管】部门:其所属的《道路运输《管理:机构履?行具:体管理职责
! ,第五条 《县级:以上交通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国民经济和【社会发展《需要按?照建立?统一开放、竞争有】序的道路运输市【。场的:要求编制本行—政,区道路?运输:发展规划并》负责组织实施—
? 县级以上交通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加强道》路运:输市场管理向社会】宣传道路运输发展】政策:发布客货流》量、流向运》。力投放、《运力结构车辆维修网!点、客货运站点布】局等信息引导道【路运:输向规模化、集约化!方向发?展
第六条! 县级以《上交通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通《过设立举报电话、信!箱、接待室以—及聘请社会监督员等!。方式受理群》众投诉、举报并将】处,理,。结,果及时告知投诉【人、举报人
【 第七条县级】以,上交通行《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!。人员依法对道路运】输活动进行监督【检查被检查》对象应当接受检查】如实提供有关情【况和资?料
? 道路运输管】理人:员应当依法》办事、忠《于,。职守:。、礼貌待人在进【行监督检查时必须】持有国家或者省规定!的统一标志和执法证!件
》 ,经省人?。。民政府批《准交通行《政主管部门可在道】路上设置征费稽【查,站依法对运输车辆进!行检查
第—二章 开业和【。停业
?
,第八条 道路运【输经营?者应当按照国—家,有关规?定具备与其》经营:种类、?项目:、规模和范围相【适应的设备、设施和!。专业人员等条件
! 道路运—。。输,管理机构《可以根?据需要对在岗从业人!员进行基《本知识培训
— 《第九条 《申请从?事实行行《政许可道路运—输的应当向道—路运输?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!请道路运输管—。理机构应当自—。受理:申请之日《起2:0日内审查完毕【作出许可或者—。不予许可的决定予】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!发道路运输经营【许可证?并向申请《人投入?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!。营,运证;不予许可的】应当书面《通知:申请人并说明—理由
? 道路运【。输经营许可实行分】级,审批具体办法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申请从】事实行行政》。许可之?。外道路运输的应当】在办理工《商登记后30日内】向所在?地县级以上道—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备案
《 第十条 道】路运输?。经营者应《当按照道路运输经】营,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!营
取得道!路运输经营》许可的道路》运输经营者》停业的应《当在停业《前7日?内报请?批准:其经营?的,道路运输管》。理机构批准;歇业的!应当在歇业前3【0,日内:到批准其经营的道路!运输管理《机构:办理有关注》销手续
取!得,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的道路》运,。输经营者《在开业?后6个?月未:经营:或者停业时间超【过6:个月的由道路运输管!理机:构注:。销其道路运输—经营许可证和其他】相关证件并告—知工商行《政,管理部门《
:。第三章 运— 输 车 》。辆,
第十一条 【从事道路运》输的车辆《应当持有批准其经】营的道路《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道路运输证(!。以下:简称道路《运输证)并随车携带!。
禁止使用!无,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!路运输
】第十二条生产(改】装)客运车辆、货运!车辆的企业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】标定:车辆的?核定人数或》者载重量严禁—。多标或者少标车辆】的核定人数或—者载重量《
《 客运经《营者、货运》经营者?应,当使用符合》国家规定标准—的车辆从事道路【运输经营不得使用报!废的、擅自改装【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!规定的车辆从事道】路运输?经营
第十!三条 ?从事道路《运输的车辆应—当按照规《定,建立:车辆:技术:档案道路运输经营】者应当按照》国家颁发的》技术规?范使用和《维护:车辆保证车辆技术】状况:和装备?完,好车容整洁并按【时接受车《辆检测车辆检—测实行统一标准、】社会化服务、政府】监管的原则具—体办法由省人民政】府制定?
》禁,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!。。准、行业标准—的车辆或《者未按?照规定检测及检测不!。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!运输
》 禁止使用—货车、拖《拉机:以,及其他禁止载—。客的车辆从事客运】
第十四】。条 从事《道路运输的车辆应】当按照有关规定【装置营业《标志客运、零担【。货运班车应当装置】统一的?线路牌;危》险货物、大》。件货物运输车—辆应当装置特种【货物标志;出租【。客运汽?车应当装置顶灯【和计程计《费器
第四章 】 货 物 运 输】
,
第:十五条 货运经营】者的:经营范围由道路【运输管理《机构按?其资:质等级确《定
: 货运经营】者可由货主择优选】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实:行,地区:或部:门封锁垄断货—源
? 货运经—营者应当进入—货运站场停车待货
! 《第十六条《 运输国家和省规】定限运、凭证运输物!资的货主必须按照有!关规定办理准运【手,续货主无准运手续】的货运经营者不得】承运
》 第十七条 货运!。经营者应当按照危】险,。化学品安《全管理条例和—国家:其他有关规定承【运危险化学品—
第十八条! 外省?货运车辆驻在我【省从:事经营活动超—过30日《的应当到经》营所在地县级以【上,。道,路运:输管:理机:构登记并接受其管】理
?第五章 《 旅 客 运 【输
第十》九条 客运》线,路经营权(》含旅游?客运:、出租汽车客运经】营权下同)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!、省:道路运输管理机【。。构规定的管理权限和!。。。客运经营者的资【质等级采取》招投标?等方式确《定,
? 客运线路经【营权实行有限期使】用制度
《 客运—线路经营权招投【标、有限期使—用办:法由省道路运—。输管理机构另行制】定
第【二,十条 班《线客运?。经营者取得》道路运输《经营许可证后—。应当向公众连—续提供运输》服务不?。得,擅自暂?停、:终止:或者转让班线运【输
—第二十一条 经道】路运输管《理,机构确?定的客运线路、【站点、班次、时间】及营运方式》客运经营者不得【擅,自,变动
【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可以根》据客运市场的要【求,采取:公开方式对客运【线路、站点》、班次、时间—。和营:运,方式进行调整—
? 第二十》二条 客运班车【应当进?入指定的站场载【客按照?公布的?时间发车
》 《定线不定《。班,的班车应《当在指定站场—按照调度排班顺【序发车
— 第二十》三条 客《运营运线路经由【的地:区不得设《卡刁难?客运经营者;线路终!。到地不得以对—等发车为由阻碍其】发车
第】二十四条 》客运经营者及—其从业人员不—得实施下列行为【
《 (一)客运—班车擅自停班;【
(二【)包车运送零散旅】。客或者异《地经营;
【 (三《)出租汽车客运【固定线路经营—或者空?车,待租拒载、》强行并客;》
(四【)旅游客车沿—途揽客;
!(五)超过车辆核】。定的载客人》数载客;《
(六)丢!站甩:。客、绕行揽》客和强行拉客;【
(七【)直达班车途中乘降!旅客;
》 (八)客运】车辆违反规定装载】货物;
】(九)欺行霸市【、干扰他人》合法经营
》 第二—十五条 旅游客运】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公!布所经营的旅—。游线路、旅游车【班次、?车型、票《价并配有导游资格】证书的导游员
! 旅游客车应【当按照批《。。准,的线路行驶》在核定的发车点、】旅游点停靠》
, 第二十六条! 出租汽车客运【经营者及其》从业人员应当—按照乘?车人:指定的目的地选【择合理、经济的线】路行驶
】第二十七条 旅客客!票是客运合同成【立的凭证客》运经营者《及其从业人员收取旅!。客,票款时应当付给【。客,。票并按照客票标明】的,车次、时间》、地点运《送,旅客;除车辆无【法继:续行驶外不得—中途更换车辆或者】将旅客?移交:。他人:运送
— 由于客运》经营者及其从业【人,员的:原因造成旅客—漏乘、误《乘或:者无法乘坐的客运经!营者应当《按照旅客的》。要求退还《票款或?者安排改《。乘;造成旅客人身伤!害或者?行李丢失、》损坏的应当依—法承担赔《偿责任?
第二十】八条:。 旅客应当》持有效客票》乘车遵守乘车秩序爱!护,公共设施不得携带危!险品或者《污染环境的物—品进站、乘车
【
第:六章 车辆维修】与检测
《
第:二十九条 车辆维修!经营者应当》按照国家《和行业有关技术【标准维修车辆做【好维修记录执行国家!和省规定的工时【定额并向车主开具结!算票据?和工时材料明—细表
? 第三十【条 车辆维》修经营者承接机动车!。大修、总成大修【、小修和《车辆二级维护应当】与车主?签订维修合同对【维修竣工的》。车辆应当签发—。出厂合格《。证
第三十!一条 车辆维修实行!质量保证期制度在】保证期?内,因维修质量》。原因发生故障的车】辆承修者应当无偿返!修;造成车辆损【坏,的应当依法承担赔】偿责任
— 发?。生维:修质量争议的当【事人可协商解决也】可,以,向道路运输管—。理机构申《请调解;当事人不愿!通过协?商、调解《解决或者协》商、调解解决—不成的可依法申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】法院提起诉讼
! 第?三十:二条 肇事车辆【维修由车主自行择厂!修理任何单位和【个,。人不得强行》为车主指定修理厂】家
第【三十三条 车辆【维修经营者不得实施!下列:行为
》 (一)》承,修报废车辆;
! (二)利用【假劣配?件修理?车辆;
【(三)违反国家和省!关于二?级维护的《规定漏项、减项作】业;
《 (四)擅自】。改装机动车
【。 第《三,十,四条 车辆检测经】营者应当按照国家】和省制定的标—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!检测结?果并:。承担相应的责—任
?第七章? 运 《输 服 务
第三!十,五条: 运输?服务包括道路物【流服:务、客货运》输代理、货运信息服!务、搬?运装卸、货》物中:转、货?物联运、货物包装、!仓储服?。务、集?装箱:。中转经营、客运【站经营、货运站【经营:、客货运停车—场经营、商品车【发送、?机动车驾驶员培【训、汽车租赁、从业!人,员培训等
》 《第三:十六条 搬运—装卸经?营者应当按照—国家规定的安全操】作规程组织》搬运装卸保证作【业质:量因搬运装》卸造:成货损、《货差的
《搬运装卸《经营者应当依法【承担赔偿责》任
—第三十七《条 客运站、—货运站和营业—性停车?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按照城市规划统】筹安排站场的—设置应当符合—道路运输网》络,规划:要求
? 站场经营】者应当为承运—人提供载客、配货】、,。停车、发《车,等经营条件并按期】结算票款和运费;】为旅客、货主在【。购票、候车、货【物托运?。等方面提供方便【;按核定的班次和】营运方?式售:票
客【、货运站和营业性停!车,场不得接纳无道【路运:输证:或者持无效》道路:运输证的《车辆进站《。场经营不得违反【。规定向旅客、—货物:运输经?营者收?取费用
】第三十八《条 货?运代理、《。货物联运经》营者在货运中发【生货损、货差的【应当依法承担责【任
—第三十九条 货运】信息服务经营者应当!保证所提供信息的】。准确性并对因信息】误差:造成的?车辆空驶《、运输?延,误,等经济?损失依照约》定承担责任》
第四十】。条 仓储服务经【营者应当按照货【物,的性质、保管—条件和?有效期限对》货物分类存放保证货!物完好无损因保【管不当造成损失的】应当依法《。承担赔偿责任
】 第四十一【条 机?动车驾驶《员培训经营者应当按!照省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的—有关规定开展—培训:
第—四十二?条 :汽车(含《客车、货车、特【种车:辆和其他车辆)租】赁经:营,者应当为承》租人提供技术良好】、装备齐全的车【辆
—。承租人利用租赁车】。辆申请从事实—。行行:政许可?道路运输的应当按照!。本条:例规定办《理道:路运输经《营许可证
—。第八章 价格【、,票证和规费
第】四十三条 道路运输!价格形式、收费项】目和标准按》照国家?、省的?规定执行《国家和省允许—自行定价的由道路】。运输经营者自行【定价报当地价格【、道路运输》管理:机构备案并》予以:公布:
道路【运输经营《者应当?明码标?价在其经《营场所?和客车?内公:布收费项目》。和标准
】第四:十四:条 道路运》输经营者应当使用】符合国家《规定的客票、货票等!票据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涂改、伪】造、倒卖和转让
】。 第四—十五条 《道路运输经》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!所,在,地道路运输管—理机:构报送生《产工具、从业人员以!及经营情况等统计】。资料:
第九章 法 !律 责 任》
第?四十六条 违反【本条例?规定使用货车—从事客运的》处50?0元以上2000】元以下?的罚款;无道—路运输经《营许可证、道—路运输证《或者持无效道路运】输证:从事道路运输—经营的由县》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?责,令,停止经营;有违法所!得的没收违法所得】处违法所《得2:倍,以上10倍以下【。。的,。罚,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!者违法所得不—足2:万,元的:处3万?元,以上1?0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,追究刑事责任
! 第四《十七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定—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责令改正】处100《。0元以上300【0,元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严重的》由原许可机》关吊销?道,路运输经营》许可证
【 (:一)客运班车擅【自停:班旅游客车》不按照?批准的线路行—驶或者不在指定【的发车点、旅—游,点停靠?货运:车辆不进入》货运站场停车待货的!;
《 (?二)直达班车途中】乘降旅客包车客运】运送零散旅客或者异!地经营旅游客—车沿途揽《。。客,以及出租汽车—客运固定线路经营、!空车待租《拒载或者强行并客】的
客运车!辆载客超过额—定乘员的处》200元以上50】0元:以下的罚款;—超过额定乘员—20%的《。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!处50?0,元以上2000元以!下的罚款
!。第四十八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,取得道路《运输证件不按照【规定携带的由—县以上道《路运输管理机构【责令改正处警—告或者2《0元以上《。200元以下—的罚:款
》 第四十九》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县以【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。构按照下列》规定予以处》。罚
(一)!客运:班车不按照核定的线!路、:班次、站点、时间】和营运方式》营运擅自终止客【运线路以及欺行【霸市、干扰》。他人:合法经营的责—令改正处1》000元以》上3000元—以下:的罚款;《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!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!营许可证《;
(【二)中途无》。故更:换车辆、《甩客、绕《行揽客或者将旅【客移交?他人:。运送的责令改正处1!00:0元以上3000元!以,下的罚款;》情节严重的》由原许可机关吊【销道: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】。;
—(三)客、货—运站、营业》性停车场接纳—。无道路运输证或者】持无效道路运输证车!。辆进:站场经营的》责令改正《处,1万元以上》3,万元:以下的?罚款:;
(【四)使用不符合【国家标准《和行业标准的车【辆、未经《检测或者检》测不合格的》。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!责令改正处10【00元?。以,上500《0元:。以下的罚款;
】 (五)不按】。。照核定?的,班次和营运方—式售票的《责令改正拒不改【。正的处300—0元以下的》罚款;
】(六)不按照—规定签发维修合格】证的责令改正;有违!法,所得: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!法所得2《倍以上1《0倍以?下,的,。罚款;没有》。违,法所得或者违—。。。法所:。得不足300—0元的?处,500?0元以上2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》情,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!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!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
(!七,)承修?报废车辆利用假劣配!件维修车《辆或者擅自改装机】动车的责令改正;】有违法所得》的没收违法所得【处违法所得2—倍以上10》倍以下的罚款;【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!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!处2万元以上5万】元,以下的罚《款没收假冒伪劣配】件及报废车辆;【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!机关吊销其经—营许可?证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《第五十条 对违【反本条例规定不【能当场?处理的?行为道?路运输管《理机构?可暂扣有关营运【证件:。签发待?理证作为其继续【营,运,的,凭证:
《 对拒不接》受检查以《及,有本条例第四—十六:条行为?。的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可—暂,扣其:车辆、设《备、:工具并出具》由省道路《运输管?理机构统《一制发的暂扣—。凭证被暂《扣的:车辆属?报,废,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移交有—关部门处理
! 违法当《事人应当《在车辆?、设备、工具—被暂扣之日起—7日内到指定地【点,接受处理逾期不接】受处理?的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可依法作出处罚】决定并将处》罚决定书《送达违?法当事人违法当事人!无正当理由逾期【不履行?处,罚决:。定的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!民法院?强制执行
— 道路》。运输管理机构及【其管:理,人员:。违反规定暂扣—车辆、设备》、工具造《成当事人经》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!以赔偿?
《 第五十一》条 道路运输—。管理人员有下列【。行为之一的》由其所在单》。位或者上级主—。管部:门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
! (一)—违反规定条》件核发?或者拒绝《。核发道路运输—经,营许可证、道—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!资格证的;
! (二)参与—。或者变相参与道【路运:。。输经营活动的;【
(三)违!反国家?有关规定向道路运】输经营者摊》派费用的;
—。 (四)【利用职务之便无偿】使用道路运输经营】者,运输工具《的;
? (五—)强行为肇事车主指!定修理厂家》的;
《。 (六)违反规!。。定,暂扣车辆、设备、工!具的;
— :(七)刁难当事人、!乱收费或者索贿【受,。。贿的;
【 (:。八)其他滥用—职权、?徇私舞?弊、:玩忽职守的
第十!章 ?。附 》则
第五十—二条 本条例—自,2003年》4月1日起实施【19:94:年11月25日辽宁!省,第八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?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辽!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!例同时废止
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