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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,宁省房屋建》筑工程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竣【。工验收规《定     第一】条  为规》范房屋建《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—。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!程质量根据住房和】城乡建设《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!规定(建质》2013171【号)结合我省实际制!定本规定 》   ? 第二?条  ?。凡在本?省行政区域内新建、!扩,建、改?。。建的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的竣工验收(以】下简称工《程竣工验收)—应当遵守本规定【  :   第三条—  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!全省工程竣工验收的!监督: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建设主管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工程竣工验【收的:监督管理工作具【。体工作可《以委托所属的工【程质量监《督机构实《施    》 第四条  工程】竣,工验:收由建设单位—负责组织实施 【    第》五条  工程—符,合下列?要求:方可进行竣工验收】   ? , (一)《完成工程设计和合】同,约定的各项内容【;     (二)!。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!后对工程质》。量进行?了检查确认》工程:质量符合有》关法律、法规—和工程?建设强?制性标准符合—设计文?件及合?同要求?并提出?工程竣工报告—工程竣工《报告应经项》目经理和施》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!核,签字;?     (三)】对于委托监理的工】程项目监理单位【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!估具有完整》的监理资料并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】报告工程质量评估】报告应经总监理工】程师和监理单位【法定代表人审核【签字;?    《。 (四)建设单【位通知勘察、设【计单位对勘察、【设计文件《及,施工过程中由设计】单位:签署的设计变更通】知书进行了检查【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!质量检查报》告应经该项目勘察、!设计负责人和勘察】、设计单位法定代】表人审核《签字;   — ,。 (五)有完整的】技术档案和》施工管理资料;【  :   (六)—有工程使用》的主要建筑材料【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!的出厂合格证和进】场试验报《告以及工《程质量检测和功能】性试验资料》;     (七)!建设单位已按合同】约定:支付工程款;  】   (八)—有施工单位签署【的,工程质量保修书【;  ?。。 ,  (九)有完整】的安全生《产验收备案》材料;     】。(十)对《于住:宅工程进行》分户验收并验收【合格建设《单位按户出具住宅】工程:质量分户验》。收表:;     —(,。十一)建设主管【部门及?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】责令整?改的问题全》部,整改完毕;》     (十二)!建设单位按照辽【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!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!定已:将建设工程》质量保证金》以施工单位名头【存,入指定的保证金帐】户,;,。     (十三】。)法: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条件   》。。  第?六条  工》程竣工验收》应当按以《下程序进行 —   ? (一?)工程完工后—施工:单位向建《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!验收申请《报告(?见,附件)申请工—程竣:工验收实行监—理的工程工》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!理工程?师签署意见》   ?  :。(二)建《。设单:位收到工程竣工【报,告后对符合》竣工验收要求—。的,工程组织《勘察、设计》、,施工、?监理等单位》组成验收组制—定验:收,方,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!术复杂工《程根:据需要可邀请有【关专家参加验收【组     —(三)?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!竣工验收7个—工作:日前将验收》的时间、地点—、方案以《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!知负责?监督该工《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    》。 (四)建》设单位组《织工程竣工验—收     1、】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?监理单位分别汇报】工程合同履》约情况和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!。执行法律、法规和】工程建设强制—性,标准的情《况;  《   2、审阅【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单【位的工?程档案资料》;  ?  : 3、实地查验工程!质量;?    《 4、对《。工程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设备】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!节等方面作》出,全,面评价形成经—验收组人员签—署的:工程竣工验收—意见 ?    《5、参与工程竣工验!收,的建设、勘察、设】。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?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!见时应当《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!待意见一致》后重新组织工—程竣工验收》  : ,  第七条》 , 工:程竣工验收合格【后建设单《位应当及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】收报告工程竣工【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!程概况建设单—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!情况对工程》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、监理《等方面的评》价工程竣工验收时】间、:程,序、内容和》组织:形式工程《竣工验?收意见等《内,容  ?。   工《。程,。竣工:验收报?告还应?附有下列文件   !  (一)》施工许可《证;  《   (二》)施: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】意见;   — , (:三):。。本规定第(》二)、(《三)、(四)、(八!),、(九?)项规定的》。。文件;    【 (:四)验收组人—。员签署的《工程竣工《验收意见;    ! (五)城建档案】管理部门签署—的技术档案初验意】见书; 《    (六—)法:律、规章规定的其】他有关文件   】。  第?八条  负责—监督该工程的工程】质量监督机构应【当对工程竣》工验:收,的组:织,形式:、验收程《。。。序、执行验收标【准等情况进行—现场监?督并:审,核金融?机构出具的保证【金预留?凭,证发现有违反建【设工程质量管理规】定行为的责令改正】并将对工《程竣工?验收的监督情况【作为工程《质量监督报告的重】要内容    【 第九条 》 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后建设单位应【当在建筑物明—显部位设置永—久性:标牌载明《建设、勘《。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等!工,。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!称和主要负责人【姓名    — ,第十条  建设【单位应?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!格之日起15—日内依照辽》宁省房?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竣工》验,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!(辽住建发20【0948号)的【规定向工程所在地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建设主—管部门?或者委托的工—程质量监《督机:构备:。。。案     第十】一条  抢险救【灾工程?、临时?性房屋建《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!层住宅工程不适【用本规定    】。 第十二条  建】筑,面积300平方米以!内,投资额30万元以内!二,。层以下的三》者同时具备的房【屋,建筑工程验》收时可?从简但对成片—小区工程则按—正常:程序进行验收  】  : 第十三条  【军事建?设工程的《管理按照中》央军事?。委员的有关规—定执:。行     第十】四,条  各市(含扩权!县)住房和》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?。可以根据本规—定制定实施细则  !   第十五—条  本规》定由辽宁省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主管》部门负责《解释    — 第十六《条  本规定自发布!之日起实施》辽宁省房屋建筑【工,。程,和市政基《础设:施,工程竣工《验收规定《(辽建发2》0001《4,7号)?同时废止    】 附件单位工程竣】工验:收申请报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