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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房《屋建筑工《程和:市政基础设施—工,程竣工?验收规定   【。 , 第一条  —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!政基础?设施工?程的竣工验收保证】工程质量根据住【房和城乡建设部房】屋建筑?和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竣】工,验收规?定,(建质?2013171【号)结?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!定     —第二条?  凡在本省—行政区域《内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的房屋建筑【和市政?基础设施《工程的竣工验收【(以下简称》工程竣工《。验收)应《当遵:守本规定    】 第:。三,条  ?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?门,。负责全省《工程竣工验收的【监督管理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—府建设主管部门负】责本:行,政区域内的》工程:竣工:验收的监督管理【工作具?体工作?可以委托所属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】构,实施     第四!条  工程竣工验】收,由,建设单?位负:责组织实施  【   第五》条  ?工,程,符合:下列要?求方可?进,行竣工?验收:     》(一)完成工程设计!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!容;     (二!)施工单位在—工程完工后对—工程质量进》行了检查《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!关法律、法规和工】程建:设强制性标》准符合设《计文件及合同要求】并提出?工程:竣工:。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!经项: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!定代表人审核签【字,;     (三)!对于:委托监?理的工程项目监【。理单位对工程进行】了,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!监,理资料?并,提出工程质量评估】报告工程质量评【估报告应经总监理】工,程师和?监理:单位法定代》表人审核签字;【   ?  (四《)建设单位》。通知勘察、设计单】位对勘?察、设计文件及【。施,工过:程,。中由:设计单位签署的【设计变更通知书进】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!检查报告质量检【查报:告应经该项目勘察】、设计负《责人和勘察》、设计单位法定代】表人审核签字; 】。 ,  :。 (五)有完—整的技?。术档案和施工管【理资料;  —   (六)—有工:程使用的《主要建筑材料—、建筑构《配,件和设备《的出厂合《格证:和进场试验报告以】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!能性试验资料;【     (七)建!设单: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!。工程款;    】 (八)有施工单】位签署?。的工程?。质,量保修书《;     —(九)有完》整的安全生产验收】备案材料; —  : , (十)对于—住,宅工程进《行分户验《收并验?。收合格?建,设单位按户》出具住宅工程—质量分户验收表;】    《 (:十一)建设主管【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!机,。构责令整改的问题】全部:。整改完毕;  【   (十》二)建设单位—按照辽宁省建设【工程:质量保证金管—。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将!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!以施工?单位名头存入指【定,的,保,证金帐户;   】  :(十三)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条件     !第六条  工—程竣工验收应当【按以:下程序进行  【 ,  (一)工程完】工后施工单位向建】设单位?提交工程竣》工验收申《请报告(《。见附件?)申:请工程?。竣工验收《实行监理的工程【工,程竣工报告须经【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!见  ?。   (二)—建设:。单位收?。到工程竣工》报,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!要求的工程》组织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?理等单?。位组:成验收组制定验收】方案对于重》大工程和《技术复杂工程根据】需要可邀请有—关专家参《加验收组  —   (《三):建设单?位应当在工程竣工】验收7个工作日【。前将验?收的时间《、地:点,。、方案?以及验收组名—单书面通知负—责监督该《工,程的工程质》量监督机构  【   (四)建设】单位组织《工程竣工验》收     1、】。。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?监理单位分别汇报】工程合同履约—情况:和在工程建设各【个环节执行法律、法!规和:工程建设强制性标】准的情况《; :。    2、—审阅建设《、勘察?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单位【的工程档《案资:料;     3】、实地?查验工程质量;  !   ?4、对工程勘—察、设?计、施?工、设备安装质量】。和各管理环节等方】。面,作出全面评价—形成:经验收?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!工验收?意见:     5、【参与:工程竣工验》收,的建设、勘察、【设计、施工》、监:理等各?方不能形《成一致意《。见时应?当协商?提出解决的方—。法待意见一》致后:重新组织工程竣【工验收     第!七条  工程竣工验!收,合格:后建设单位应当及】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!报告工程竣工验收】报告主要《包括工程概况建设】单位执?行基本建设》程序情况对工程勘】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!程竣:。工,验收时间、程序【、内容和组织—形式工程竣工—验收意见《等,内容:     工程竣】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!下列文件    】 (一)施工—许可证; 》   ?。。 (二)施工图设计!文件审查意见—;     (三)!本规定?。第(二)《、(三)《、(四)、(—八):、(:九)项规定的—文件;     】(四)验收组人员】签署的工程竣—工,验收意见;》    《。 (五)城》建档案管理部门签】署的技术档案初【验意见书; — ,   (六》)法律、规章规定】的其他有关文件  !   ?第八条  负责监督!。该,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!机构应当《对工:程竣工验收》的组织形式、验收】程序、执行验收【标准等情况进—行现场监督》并,审核金融机构—出具的保证金预【留,凭证发?现有违?反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:规定行为《的责:令改正并将对工【程竣工?验收:的监督情《况作为工程质量【监,督报告?的重要?内容   》  第?九条  工》程,竣,工验收合格》后建设单位》。应当在?建筑:物明显部位》设置永?久性标牌载明建设】、勘察、《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!位等工程质量责任】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负!责人姓名     !第,十条  建》设单:位应当自工程竣【工验收合格之日【起15日内》依照辽宁《省,房,屋建筑和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!备案管理实》施细则(辽住—建,发,2009《4,8号:。。)的规定向》工程:所在地县级以—上人:。民政府建设》主管部门或者—委,托的工程《质量:监督机构《备案  《   第《十一条  抢险救】。灾工程、临时性【房,屋建筑工程和农【民自建低层住—。宅工程不适用—本规定     第!十二条?  建筑面积3【0,0平方米以内投资】额30万元以—内二层以《下,的三者?同时:具备的房屋建—筑工程验收时可从】简但对成片小区工】程则按正《常程序进行验收  !   第十三条  !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!按照中央军事委【员的:有关规定执行  】   ?第十四条  各【市(含扩权县)住】房和城?乡建设主《。管部门可以根据本】规,定制定实《施细则?    《 第十五条 — 本规定由辽宁省住!房和城?乡建设主管》部门负责解释  】   第十六条 】。 ,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!实施:。。。辽宁省房屋建筑【工程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程竣—工验收?。规定(辽建发20】0,。014?7,号)同?时废:止   《  附件《单位工程竣工验【收申请报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