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?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!。基础设施工程竣【工验收规定
— , 第一条 【 为规?范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的:竣工验?收,保证工程质量根【据住房?和城乡建设部房屋】建筑:和,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!(,建质2013171!号)结合我》省实际制定本规【定
:。 ?。 ,第,。二条:。 :凡在本省《行政区域内新—建、扩建《、改建的房屋建筑】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的竣工验》收(以下《简称工程竣工验收】)应当遵守本规定】
: 第《三条 ? 省住房和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!工程竣工验》收的监督管》理,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建—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《的工程竣《工验收?的监督管《理工作具体》工作可以委托所属】的工程质量监督【机,构实施
《 第四条【 工程竣工验收由!建设:单位负责组织实施
! : 第五条 — 工程符《合下列要《。求方可进行竣工【验收
《 (一)完【。成工程设计和—合同约定的》各项内容;
【 (二)施【工单位在工》。程完工后对工—程质量进行》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!符合有关法律—、法规?和工:。程建:设,强制性?标准符合设计—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!出工程竣工报告工】程竣:工报告?。应经:项目:经理和?施工单位法定—代表:人,。审,核签字;
】 (:三):对于委?托监理的工程项【目监理单位对工程】进行了质量评—估具有完整的监【理资料?并提出工程质—量评估报告》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!经总监理工程师和】监理单?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!字;
— ,(四)建《设单位?通,知勘察、《设计单位对勘察【、设计文件及—施工过程《中由设计单位—签署的设计》变更:通知书进行》了检查?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!质量检查报告应经】该项目勘《察、设计《负责人和勘察、设】计单位法定代表人】。。审核签字;
— (》五):有完整的技术—档案和施工管理资】料;
— ,(六)有工程—使用的主《要建:筑材料、建筑构配】件和:设备的出厂合格【证和进场《试验报告以及工程】质量检测和功能性】试验资料;
! (七)建设—。单位已按合同—约定支付工程款【;
(【八,)有施工单》位,签署的?工程质量《保修书;
】。 (九)《。有完整的安》全生产验收备案材】料;
》 (十)》对于住宅工程进行】。分户验收《并验收合格》。建设单位《按户出具住宅工程】质,量分户?验收表;《
: (十一—)建设主《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责令整—改的问题全》部,整改完毕;
【 ?(十二?)建设单位按照辽宁!省建设?工程质量保证金【管理暂行办》法规定已《将建:设工:程质量保证》。金以:施工单?位名头存《入,指定的保证金帐户】;
(十三!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条》。件
第六条! :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!以下程序进》行
(一】),工程完工后施工单】位向建设单位提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!报告(见附件)申】请工程?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!工程工程竣工报告】须经总监理工程【师签署意《见
: (二—)建设单位》收到工?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!竣,工验收要求的工程】组,织勘:察,。。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等单位《组成验收组制—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!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!。。根据需要可邀请【有,关专家参《加验收组《
》(三)建设单—位应当在工程—竣工验收7个工【作日前?将验收?的,时,间、地?点、方案以》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!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!工程:质量监督《机构
《 (四》)建设单位组织工程!竣,。工验收
— 1?、建设、勘察、【。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!位分:别汇报?工程合同履约情况】和在工程《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!律、法规和工程建】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!;
? 2、审阅建】设,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单位的工【程档:案资料;《
《 3、实地查验【。工程质量;
! 4、对工程—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设备安装!质量和各管》理环节?等方面作出》全面评价《形成经验《。收组人员签署—的,工程竣工验收意【。见
5【、参与工程》竣工验收的建设【、勘察、《。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各方不【能形:成一致意见》时应当协商提—出解决的方法—。。待意见一致》后重新组织工程【竣工:验收
》 第七条 — 工:程竣工验收合—格后建设《。单位应当及时—。提出工程竣工验【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!报告主?。要包括工《程概况建设单位【执行基?本,建,设,程,序,情况对工程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等方《面的:评价工?程竣工验收时间【、,程序、内容和组织】形式工?程竣工验《收意:。见等内容
— , 工程竣》。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!下,列文件
— (一)施工【许可证;
】 (二)施工图【设计文件审查意【。见,;
—(三)本规定第【(二)、(三)、】(四:)、(八《)、(九)项规定的!文件;
(!四)验?收组人员签》署的工程竣工验【收意见;
》 , (五)城建档!案管:理部门签署的—技术档案初验意见书!;
(【六)法律、规—章规:定的其他有关文【件
? ?第八条? , 负责?监督: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应当》对工程竣《工验收?的组织形式、验收】程序:、执行验《收,标准等情况进—。行现:场监督并审》核金融机构出具的保!证金预留凭》证发现?有违反建设工—程,质量管理《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!并将对工程竣工验】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!程质量监督报告的】重要内容
!第九条 工程【竣,。工验收合《格后:建设单位应当在建】筑物明?显部位设《置永久性标牌—载明建设、勘察、设!计,。、施工?、监理单位等工程】质量: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!要负:责人姓名
【 第十条 建】设单位应当》自工程竣工验—收合格之日起—1,5日内依照辽宁【省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础设《施工程竣工验—收备:案管理实施细则(】辽,住建发20》094?。8号)的规》定向工程所在—地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建设主管部门或【者,委托的?工程质?量监督机构》备案
— 第十一条 — 抢险救灾工程【、临时性房》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!建低层住宅工程不】适用本规定
】 第十二》条 建筑面—。积,30:0平方?。米以内投资额30万!元以内?二层以下的三者【同时具备的房屋建】筑,工,程验收时可》从简但对《成片小区《工程则按正常程序】进行验收
!第十三条 军事】建,。设,工程的管理》按照中央军》事委员的有》关规:。。定执行
》 第十四条 !各市:(含扩权县》)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?门可以?根据本规定》制定实施《细则:
第十五】条, 本规定》由辽:宁省住房《。和城乡?建,设主:。管,部门:负责解释
!第十六条 —本,规定自发布之—日起实施辽宁省【房屋建筑《工,程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》。竣工验?。收规定(《辽建发?20001》47号?)同时?废止
【附件: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!。请报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