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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房屋建—。筑工程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竣【工验收规定  【   第一》条  为规范—房屋建?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?工程的?竣工验?收保证工《程质量根据住房和】。。。城乡建设部房—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竣工验收【规定(建质》2013171【号)结合我》省实际制定本规【。定     第二条!  凡在本省—行政区域内新—建、扩建、改建【的房屋建《筑和市政《基础设施《工程的竣工验收【(,以下简称工程—竣工验收)应—当遵守?本规定   —  第三《条  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?负责全省工程竣工】验收的监督管理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】。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工程竣工】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!具体工作可以—委托所属的工—程质:量监督机构实施 】 ,   第四条  】工程竣工《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!组织实施   【  第五条  【工程符合下列要求】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!    (》。一)完成工程设计和!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!;     —(二)?施,工单位?在工程完工后对【工程质?量,进行了检查》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!关,法律、法规和工程建!设强制性标准—符合:设,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!提出工程竣工报告】工程竣工报告应经】项目经理和施工【单位法定代表人审】核签字;   【  :(三)对于委托监理!。的工程项目监理单】位,对工程?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!完整的监理资料【并提出工程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】质量评估报告应【经总监理工程师和】。监理单位法》定代:表人审核签字;【     (—四)建设《单位:通知:勘察、设计》单位对勘察、设【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!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!计变更通知书进行】了检查并提出质量】检查报告质量检【查报告应经》该项目勘察、设计】。负,责人和勘察、设计】单,位,法定代表人审核【签字;   —  :(五)?有完:整的技?术档案和《施工管理《资料;     (!。六)有工《程,使用的主要建—筑材料、建筑—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!合格:证和:进场试?验报告以及》工程质量检测—和功:能性试验资》。。料;     (七!)建:设单位已按合—同约定支《付工程款;   】  (八)》有施工单位签—署的工程质量保修】书;    — (九)有完整的】安全生产验收备案】材料;  》   (《十)对?于住:宅工程进行分户验】收并验收合格建【设,单位按户出具住【宅工程质量分户验】收表; 《    (十一【)建:设,主管部门及》工程质量监》督机构责令整改【的问题全部整改完】毕; ?    (》十二)建设单位按照!辽,宁省建设工程—质,量保证?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!已将建设工程质【。量保证金以》施工单位《名头存入《指定的保证》金帐户; 》    (十三【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《条件     【第六条  工程竣工!验,收应当按以下—程序进行    】 ,(一)工程完工【后施:工单位向建设—单,。位提交工程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】(见:附件)申请工程【竣工验收实行监理】的工程工程》竣,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!程师签署意见—     (二)】建设: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!告后:对,符合竣工验收要【求的工程组》织勘: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理等】单,位组成验《收组制?。定验收方案对于重】大工程和技术复【杂工程根据需—要可邀请有关—专家参加验收—组     (【三)建设《单位应当《在工程竣工》验,收7个工作日前将】验收:的,时间:、地点、方案—以及验收组》。名单书面《通知负责监督该【工,程的工程质》量监督机《。构     (四)!建设单位组》织,工程竣工验》收   《  1、建设、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。、监理单位》分别:汇报工程合同履约】情况和在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!行,法律、法规和工程建!设强制性《标,准的:情况; 《    2、审【阅建设、勘察、【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单位的】工程档案资》料; ?    3、—实地查验工程质量】;     4、】对工程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、设—备,安装质量《和各管?理环节等方面作【出全面评价形成【。经验收组人》员签: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!见     —5、参与工程竣工】验,收的建?。设、勘?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等各方—不能形?。。成一致意见时—应当协商提出解决】的,方法待意见一致【后重新?组织工程竣》工验收    【 第七条 》 工:程竣工验收合格后】。建设单位应当及时】提出: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】。工程竣?。工验:收报告主《要包括工程概况建】设单位执行基本建】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!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理【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!工验收时间》。、程序、内容和组】织形:式工程竣工》验收意见等内容  !   工《程竣工验收报告还】应附有下列文件【。   ?  :(一)施工许—可证; 《 ,   ?。。。(二)施工图—设计文件审查意见;!     (三)本!规定第(《。二)、(三)、(四!)、(八)、(【九)项?规定的文件;   ! , ,(四)验收组人【员签署的工》程竣工验《收意见;   【  (五)城建【档案管理部》门签署的技术档案】初验:意见书;  —   (六)法律】、规章规定的—。其他有关文》件     第八】条  负责监督【该,工程的工《程质量监督机构应】当对工?程竣工验收》的组织形式、验收】程序、执行验收标准!等情:况,进行现场监督并审核!金融机构出具—的保证金预留—凭证发现有违反建】设工程?质量管理规定行为】的责令改正并—将对工程《竣工验收的监—督情况作为》工程质?量监督报告的重【要内容     】第九条  工程竣】工验收合格后—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建筑《物明显部位设置【永久性?标牌:载明建设、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单】位等工程《质量责任主》体的名?称和主要负责人姓】名  ?   第十》条  建设单—位应当自工程—竣工验?收合格之日起1【5日:内依:照辽宁省房屋建筑】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!。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!细则(辽住建发2】00:9,48号)《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!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!门或:者委托的工》程质:量监督机构备案【。 ,    第十—一条  抢险救灾工!程,。、临:。时性房屋建》筑工程和《农民自建低》。层住宅工程不适用】。本,规定   》  第十《二条  建筑—。面积30《0平方米以》内投资额《30万元以内二【层以下的《。三者同时具备的房】屋建筑工《程验收时《可,从简但?对成片小区工—程则按正常程序【进行:验收     第】十三条  》军事:建,设工程?。的管理按照中央【军事委员的有关规定!执行     第十!四条  各》市(含扩权》县)住?房,和城:乡建设主《管部门可以根据【本规定制定实施细】则   《  第十五》条  本《规定由辽宁省住房】和,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负?责,解释     第十!六条 ? 本规定自发—布之日起实施辽【宁省房屋建筑工程】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竣工验收规定(【辽建发2000【147号)同时废止!    《 附件单位工程竣工!验收申?请,报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