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阳市城市燃气管】理办法
2002!年5月?15日市政》府第66次》常务会议《讨论通过现》予发布实施
【 二00二年六月八!日
第一章 】总则
第一【条 为加强我市【城,市燃气管理》规范城市燃气—市场保障人民生命财!产安全?维护城?市燃气经营企业和使!。用,人的合法权益根据】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!。章的规?。。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。定本办法
第二!条, 凡在?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!城市燃气供》应、储存、输配、】经营、使用和城市】燃气:工程:设计、施工以及燃气!用具生产、经营【的单位和个人—必须:遵守本办法
】第三条 发展城市】燃气事业实行—统一:规,划、配套建设、【合理利用能源、【建设和管理》并重:的,原则
《。 城市燃气事业纳】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计划
必!须重:视城:市燃气安《全工作?城市燃气在供—应、储存、输—配、经营和使用过程!中贯彻“安全第【一、预防《为主”的方针
【 第四条》 市、县(市—)城建行政主管【部门是本行政—区,域内的?城,市燃气主《管部门(以下称“燃!气主管部门”)负责!本,行政区域《。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!作
:。 第五《条 计划、规划【。、公安消防、劳动安!全、工商、质量技术!监督等有关部门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!责城市燃气管理的】。。有关工作《
?。第二章 规划—和建设
第六条! ,燃气: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城市》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!市燃气专业规划经本!。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组:织实施
—管理燃气能够通达】。的地区未安装管道】燃气的民用住宅【、,新开民小《。区、新建民》用,住,宅都应当安装—管道燃气《
第七条 城】市燃气建设应当【以城市燃气专业【规划为依据符合国】家有关城市燃—气,技术标准的规定
】 城市新建、改】建、扩?建燃气?。项目应当符合城市燃!气发:展规划并经》燃气主?管部:门,批准后方可》实施
城—市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燃气:工程建设单位报有关!部门立项前必须报燃!。气主:管部门和公安消防】。、劳:动安全等《部门审核《
城镇改建【、扩建居《民住宅燃气设施【必须与土建工程【同时设计、同时【施工、?同,时验:收
第八条 城!市燃气工程的设计】、施工?必须:由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资!质必须经城建、质】量技术监督》等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审核
第九】条 城市《燃气工程竣》工后由燃《气主管部《门组织有关部—门进行验收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】不合格的工程不得】交付使用
第】三章 ?燃气:经营
第十条】 城市燃气》经营企业在申领营业!执照前应当向燃气】主管:部门申请办》理试运行《证并经资质审查【未经资质审查—或者不具备资质的不!得办理营业执照不得!从事城?市燃气经营活动【
?资质审?查按照城市燃气供应!和供热?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!行,
第十一条【 ,设立液化石油气贮灌!站由市燃《。气主管部门会同劳动!安全、?。公,安,消防和有关部门审】核后报省《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核准】未经核准的不—得设立
第十二!条 城市燃气生产】、经营?企业应当具备—下列条件
— (一?。)具有符合安全、】环保要求《的固定经营场所;
! (二《)具:有保障经营的必【。备资金?;
(》三)具有《符合规定的技术设】备、供气设施和【储运能力;
—。 (四)具有健全!。的管理制度;
!(五)具有相应的管!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!员;
》(六)?法律、法规和—规章规定的其他【条件
《 第十三条 燃【气主管部《。门应当?会同有关《部门对辖区内—的城市燃气经营【企业:进行年度审检对审】查不合格的责—令限期?整改对整改》不合格的禁》止从事城市》燃气的生产和—经营
》第十四条 城市燃气!经营企业需要停【业或者歇业的—应当提?前30日向》燃气主管部》门提:出书面报告》。经燃气主管部门批】准并按有《关规定为用户办【理转移供气手续【后方可实施
【 第十五条 城【市燃:气经营企业供—应的燃气《成分、压力和热【值等应当符合国【家的有关规定—无臭燃气应当—按规定进行加臭处】理
第十六条 !需要用气的用户【应当向城市燃—气经营企业提出申】。请并签订供用气【合同明?确双方的《权利和?义务:
?城市燃气经》营企业应当》依照供用燃气合同供!气并按?燃气实际用量收费】城市:燃气:价格应当《经物价?部门批准不得—擅自:。调价
》。用户应当按时交纳燃!气,费逾期不交的城市】燃,气经营企业可以从】逾期之日起向不交】纳燃气费的用户收】取应交?燃气费1%的滞纳金!情节严重的可—以中止供气》
第十七条 管!道燃气的用量—以燃:气计量表的记录为】准用户和城市—燃气经?。营企业对《燃气计?量表:的,准确:度有异?议的可以提》出检验双方》应当在约定》时间:内交由?法,定的计量检测机【构检定经检定确【。认其计量表不准的】。由城市燃气经—营企业立即》更换标?准计量表并》承担检?定费及返《还多:收的燃气费如—确认计?量表准确其检定【费由用户承担
!第十八条 》。用户有权就城—市燃气经营的—收费和?服,务向城市燃》气供:应企业查询对不【符合收费和服务标】准的可以向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投诉
》第四:章 设?施管理
—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有保护【燃气设施制止、举报!损坏燃气设施行为】的权利和义务
!第二十条 城市【燃,气经:营,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对燃气《。设施进行维修管理】。
工业》、公共用户使用的管!道燃气设施》计量装置前(—含计量装置)的维修!管理由城市》燃气企业实施—费用由产权所有【者支付;计量装【置后的燃气》设,施管理由用户自行】。负责:
民用户使【。用的管道燃气设【施维:。修管理由城市燃气】经营:企业实施维修费用】由产权?所有者支付
由!于用户的原因致使燃!气设施损坏的修复】费用由损坏者承担】
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阻碍城市燃气【经营企业对》燃气设?施实施维修管理【
?第二十一条 销售】燃气器具必须经燃气!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!机构进?行气源适应性检测】。符合: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燃!气使用?要求颁发准销—证,后方可销售
— 取得准销证的产!品由燃气《。主,管,部门列入本行政区域!。内燃气器具销售目】录燃气主管部—门应当根据本—行政区域内》城市燃气性质—会,同有关部门定—期公:布适:应本市?使用的城市燃气器】具目录
—第二十二《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安装、拆除、改】。装、迁移燃气设施】不得改变城市燃气用!途和:燃气器具的规格【、型号和拆装拨动燃!气表
第二十】三条 确需改动燃气!设施的?建设单位应当报经】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和燃气主管部门批】准改动燃《气设:施所发生费用—由建设单位》承担
? 第二十四条 禁!止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在城市?燃气地?下管:网,上方修建建筑物、】。构筑物在供气—设施安全管》理范围内存放易燃、!易爆物品或堆—放物料?、采砂取土、进行爆!破作业等
》 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?进,行建设项目规划【选址:定点不得危及燃气设!施的安全确因建设】规划需要而影—响燃:气设施安全的城【。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及时通知城【市,燃,气,。经营企业《建设:单位和有关》人员应当采取保【护或者补救》措施
建筑【。物或者构筑物占压城!市燃气管线危及燃】气设:施安全?或者造?成损:失的责任单位应当】。承担改?线费用或《者赔偿损失
第!二十五条《 凡在燃气设施附】近,。施工可能影响燃气】设施正常运转—、,运营和安全》的施:工单位应当》事先征得《城市:燃气经营企》业同意?并报请燃气主管部】门审查批准
— 施工期间工地】应当设立明显—的施工标志采取必要!的防:护措施燃气经营企】业和有关《部门应当派员—到现:。场监护施工单—位在:施工中造成燃气设施!漏气、损坏》的,现场应当有人—。监护并?及,时报告燃气经营【企业:到现场抢修所需费】用由施工《单位承担《
第二十六条 !液化石油气》钢瓶由有关安全检验!机构按规定》定期进行强》制检验
》 第五章 》使用管理
【第二十七条 未经城!市燃气经营》企业同意城》市燃气用户不得擅自!接通管?道使用?城,。市燃气城市燃气用户!需要:变更名称、用途或者!停止使用城市燃气时!应当:向城市?燃气:。。经营企业申请办理】变更手续《或者停用手续
!第二十?八条 安装以—管道燃气为》燃料的热水器、【取暖器、《空调:。等设备必须经—过管道燃气经营企】业同意由具有燃气器!。具安装资质的施【工单位安《装并经燃气主管部】门验:收合格?后方可使用
第!二十:九条 ?进入室内的燃气【管,线,应当设置安全控制】。阀门有燃气管线的房!间不得作《为居:室使用
》 第三?十条 除消防等紧】急情况外《未经燃气经营—企,业同意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不?得开启和关闭燃气管!道上的公共阀门
】 第三十》。一条: 禁止下列》行,为
(一)使用!胶,管,穿越门、《窗、墙?壁,等;
(二)】。使用明火检查泄【漏点;
》 (三)盗用—或者转供燃气;
】 :(四)用户自行【倾倒液化石》油气残液;
】(五)加热、摔砸液!化石油气钢瓶;
! (六)《改换钢?瓶检验标记和瓶体颜!色;
《 (七?)利用槽车直—接向钢瓶充气或者】钢瓶之间互》充液化石油气
!第三十二《条, 燃气经营企业【应当:建立安全《检查、维修维—护、事故抢修等制度!向社会公布抢修电】话实行24小时值】班
第三十【。三条 因燃气设施施!工、检修《确需停气或》者降压时燃气经营】企业应当报请燃【气,主管部门《批准并提前3天【通,知用户因突》发事故?造成供气压力降低或!者停止供气的—。应当报告燃气主管】部门:并,通知有关用》户
第六章 】燃气事故处》理
第三—十四条 燃气事故】分为:责任事?故和非责任事故
!。 责任?事故:是指:违反有?关规定人为造成的事!故;非责任事—。故是指由于不可抗】。。力因素所造成的【意,外事故
第【三十:五,条, 燃气?事故等?。级,。按,以下标准划分—
(《一)一般燃气事【故是指?。1,次事故重《伤,2人:以,下或者直接经济损】失30万元以—下的事故;
【 ,(二)重大》燃气事故是指1次】事故重伤3人—以上或者死亡—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!济损失30万元【。以上、100万【元以下的《。事故;
(【三)特大燃气—事故是指《1次事故《死亡3人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】损失:100万元以上【的事故
第三十!六,条 一般燃气—事故和重大燃气事】故由燃气主》管部门会同公—安消防、劳动—安全等有关部门按有!关规定处《理
特大燃气事!故由市人民政府按】有关规定处》理
?。 第三十《七条 发生燃气事故!后当事人及》有关人员《应当立即报告—燃气主?管部:门和燃?气,经营企业并保护现】场
第三十八条! 燃气主管部门【和燃气经营》企业接?到燃气事故报告【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!人员赶赴现场—了解情?况收集证据组织抢修!。排除事故隐患—并尽快恢复和—保证正常供》气
属于重【大、:特大燃气事故燃气主!。管部门应当立即通知!公安:。、民防、消防、劳动!安全、卫生等有关部!门并向本级人—民政府报告
【 第:三十九条《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!。制,定有关安全规程并】对用户使用》燃气进行安全—。、技术指导
【 第四十条 燃气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】与,经营:规模:相适应的具》有专业?知识的检《修队伍配备必—要的:设备、?防护用品、器材、】车辆等并《制定各类事故的抢】修,预案
第—四十一?条 :。燃,气事故造成人员伤害!。。需要抢救治疗的【由,责任单?位(或者责任人)预!付医疗费也》可,。以由燃气主》管部门指定一方预付!待事故责任》认定后由责任人承】担
第七章 】法律责任《
第四十二条】 违反本办法第【九条、第十条、【第十一条、第—十四条、第二—十三条规《定的:由燃气主《管部门?责令停?止违法行为并可以依!。照有关法律、规章】规定处1《万元以上3》万元:以下罚款
— 第四十三条 违反!本办法第二十二条】、第二十八条、第】三十条、第三十一】条第(?。三)、(四)项规定!的由燃气主》管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行?为恢复原状赔—偿损失并可以依【照有关?法规:、规章规定处—500元以上3万元!以下罚款
【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一条第(五)—、(六)项》规定的?依照有关《法规、规《章规定处300【元以上10》00元以《下罚款
第四】十四条?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!四条第一款规定【的由燃气主管—部门责令《停止:侵害行?为对未造成设—施损害但拒不停止侵!。害行为的可》以依照有关》法规、规章处—2000元以下罚】款,;造成设施损坏的除!责,令赔偿损失外—可以处赔偿费1【至5倍的罚款
!第,四十五?。条, 违反本办法—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!定的由燃气主管【部门:给予警告责》令限期?。改正:停止销售并可以依】照有:关法规、规》章规定处1万—。元以上3万元以【下,罚款
《。 违反本办法—第三十一条第—(七)项规定的依】照,有关:法规、规章规定处3!000元以上—3万:元以下罚《款
? ,第四十六条 造成】燃气事故《的责任人应当承【担恢复燃气设施的费!用造成损失的应当】赔偿;构成》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!安机关依照》治安管理处》。。罚条例的规定—。予以处?罚;构成犯罪—的、由?司法: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四十《七条 燃《气主:管部门的工作人员】违反本办《法有关规定玩忽【职,。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的由!。。。。其所在单位或者上】一级行政《主管部门《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》第四十八条 当【事人对行政处—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!。法申请行政》。复议或者提起行政】诉讼逾期不申请行】政复议、不》起诉又不履》行行政处《罚决定的由做出【行政处罚决定—的机关申请人民法】院强制执行
— 第八章》 附则
》 第:四,十九条 本办—法所称城市》燃气是指生》产、生活中》使用的液《化石油气、天然气、!。液化气混空》气,等气体燃料
第!五十:条 本办法所称燃】气设施是指》城市燃气供应—、输配?、储存使用的—各种设备、设施及】管线
? 第五十一条 】本办法所称燃气器】具是指使用城市【燃气的?热水:器、取暖器、空调】器、灶具《、茶炉、锅炉—等
: 第五《十,二条: 本办法所称燃气】事故是指城市燃气】供应、?经营和使《用,过程中发生泄漏、爆!炸、:。火灾、中《。毒而造成的》人员伤亡《或者经济损失—的事故
第五】十三条? 本办法由辽阳【市城市建设管理局】负,责解:释
: 第五十四条【 ,本办法自200【2年9?月15日《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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