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阳市?城市燃气《管理办?法
2002【年5月15》日市:政府第66次常务】。会议: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!施
《二00二年六月八日!
第一章— 总则
》 第:一条 为加强—我市城?市燃气管理》规范:城市:燃,气,市场保障人民生命财!产安全?维护城?市燃气经营企业【和使:用人的合《法权益根据有关法】律,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!结合我市实》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条 凡!在我市行政区域内】从,事,城市燃气供应、储】存、:输配、经营、使用和!城市燃气工程—设计、施工以及燃】气用:具生产、经营的单】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!办法
第—。三条 ?发,展城:市燃气事业实行【统一规划、配套建设!、合理?利用能?源、建设和管理并重!的,原则
》城市燃气事业纳入我!市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展计【划
必须重视城!市燃气安《全工:。作城市燃气在供应、!储存、输配、经营和!使用过程《中贯彻“安全第【一、预防为主”【。的方针
》 第四条《 市:、县(?市)城建行》政主管?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!的,城市燃?气主管部门(以【下称“燃气主管【部门”)负责本行政!区域:内的城市燃》气管理?。工作:
,。 第五条 —计划、规划、—公,安消防、《劳动安全、》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!等有:关部门在各》自职:责范围内负责城市燃!。气,管理:的有关工作》。
第二章 【规划和?建设
第—。六条 燃气主管部】门应当根据》城市:总体规?划组织编制》城市燃气专业规【。。划,经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后组织实施【
管理燃气能够!通达的地区未安【装管:道燃气的民用住【。宅、新开《民小区?、新建民用住宅都应!当安装管道燃气【
?第七条? 城市燃气建设【应当以城市燃—气专:业规划?为依据符合》国家有关《城市燃?气技:术标准的规定
【。 城?市,新建、?改建、扩《建燃气?项目:应当符合城》市燃气发展规划【并经燃气主》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!。施
城市新建】、改建、扩》建燃气工程建设单位!报有关?部门立项前必须报】燃气主管部》门和公安消》防、劳动安全—等部门?审核
? 城镇改建、扩建!居民住宅燃气设【施必须与《土建工程同时设【计、同时施》工,、同:时,验收
》第八条 城市—燃气工程的设计、施!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单位承担—其资质必须》经城建、质》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!管部:门审核
第【九,条 城市燃气工程】竣工:后,由燃气?主管: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!行,验收: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!合格的工程不—得交付使用
】第三章 燃气经营】
第十》条 城?市燃气经营企业【在申领?营业执照《前应当向燃气主管】部门申请办理—试运行证并经资【。质审:查未经资质》审查或者不具备资质!的不:得,办理营业执照不得】从事城市燃气经营】活动
《 资质审查按照【城市燃气供应和供热!企业资?质管理规定执行
】 第十《一条 设立》。液化石油气贮灌站】由市燃?气主:管部门会同劳动安】全、公安《消防和有关部门审核!后报省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核准未—经核准的不得设立】
?第十二条 》城市燃气生产、经营!企业:。。应当具备下列—条件
(一)具!。有符合安全》、环保要求的—固,定,经,。营场所?;
(二)具】有,保障经营的必备【资金;
》。。 (三)具有符合】规定的技术设—备、供气设》施,和储运能力;—
(四)具【有健全?的,管理制度;
(!。五)具?有相应的《管理人员和工程【技术人?员;
(六)法!律、:法规和规章规定【的其他条件
】第十三条 燃气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部门对《辖区内的城市燃气经!营企业?进行年度审检—对审:。查不合格的责令限】期,整,改,对整改不合格的【。禁止从事城市燃气】的生:产和经营
【第十:四条 城市燃—气经营企业需要停业!或者歇业《的应当提前30日】向燃气主管》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!燃气主管部门—批准并按有关—规定为用户办理转】移供气手续后—方可实?施
第十五【条 城?市燃气经营企—业供应的《燃气成分、压力和】热值等应当符合国】家,的有关规定无—臭燃气应当按规定进!行加:臭处理
第十六!条 需要用气的用户!应当向城市》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!请并:。签订供用气合同明】确双方?的权:利和义务
— 城市燃气》经营企业应当—依照供用燃气—合同供气并》按燃气实际用量【收费城市《燃气价格应当经物】价部门?批准不得《擅自:调价
用户【应当按时交纳燃【气费逾期不》交的城市燃气经【营,企业可以从逾期【之日起向《不交纳燃气费—的用户收取应交燃】气费:1%的滞纳金情【节严重的可》以中止供气
】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!的用量以燃气—计量表的记录为准用!户和城市燃气经营】企业对燃气计量表】的准:确度有异议的可以提!出检验双方应当在】约定:时间内交由法—。定的计量检测机构】。检定经检定确—。认其计量表不—准的由城《市燃气经营企业立即!更换标准计量表【并承:担检定费及返—还多收的《燃,气费如确《认计量表准确其检】定费由用户承担
】 第十八》条 用户有》权,就城市燃《。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!向城市燃气供应企业!查询对不符合收费】和服务标准的—可以向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投诉
】第四章 设施—。管,理
第》十九条 《任何单位《。和个人都《有保护燃气设施制止!。。、举报损《坏燃气设施行为的权!利和义务《
: 第二十条 城市燃!气经营?企,业应当按《照有关规《定对燃气设》施进行维修管理
! 工业、公共用户使!用的管道燃气设【施计量?装置前(含计—量装置)的维修管】理由城市燃气—企,业实施费用由产权】所有:者支付;计量装置后!的,燃气设施管理由用】户自行负责
【 民用户使用的管道!燃气设施维》修管理由城市—燃,气经营企业实施维修!费,。用由产权所有者支付!
由于用户的】原因致使《燃,气设:施损坏的修复费用由!损坏者承担
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阻碍城市燃—气经营企业对—燃,气设施?实施:维修管理
—。 第二十《一,条 销售燃气器具】必须经燃气主—管部门指《定的:。检测机构进行气【源,适应:。性检测符合本—行政区?域内城?市燃气使用要—。求颁发准销》证后方?可销售
》。 ,取得:准销:证的产?品由燃气主管部门列!入本行政区域内燃】气器:具销:售目录燃气主—管部门应当根据【本行政区域内城【市燃气性质》会,同有关部门定期公】布,适应本市使》用的:城市燃?气器具目录
— 第二十二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,得擅自?安装、拆除、改装、!迁,移燃:气设施不《得改变城市》燃气用途和燃气器具!的规格、型》号和拆装拨动—。燃气表
第【二十三条 》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!建,设单位应当报经城市!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和燃—气主管部门批—。准改动燃气设施【。所发生?费用由建《设单位承担》
第二》十四条 《禁止:任,何单位和个人在【城,市燃气地下管网【上方修建建筑物【、构:。筑物在供气设施安全!管理范?围内:存放易燃、易—爆物品?或堆放物料、—采砂:。。取土、进行爆破【作业等
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进行建设项目】规划选址定点不得危!及燃气设施的—安全确因建设规划】需要而影响燃—。气设施安全的城【。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及时《通知城市燃气—经营企业建设单【位和有关人员应当采!取保护?或者补救措施
】 建筑物或者构筑】物占压城市》燃气:。管线危?及燃气设施安全或者!造成:损失的责任》单位:。应当:承担改?线费用或《者赔偿损失
第!二十:五条 凡在燃—气设施附近施工【可能影响燃气设施正!常运转、运营—和安:全的施工单》位应当事先征得城市!燃气经营《企业同意并报请【燃气主管部门审查批!准,
施工期间工地!应当设立明显的施工!标志采取必要的防】护措施燃气经—营企业和有关部门】应当派?员到现?场监护施《工单:位在施工中》造成燃气设》施漏气、损坏的【现场:应当有人监护并及时!报告燃气经营企【。业到现场抢》修所需费用由—施工单位承担
【 第二《十六条 液》化,石油气钢瓶由有【关安全检验机构按】规定定期进行强制】检验
第五章】 使用?。管理
? 第二十七条 未!经,城市燃气经》。营,企业同意城市燃气用!户不:得擅自接通管道【使用城市燃气—城,市燃气用户需要变】更名称、用途或者停!。止使用城市燃—气时应当向城市【燃,气经营企业申请办理!变更手续或者—停用手续
— 第二十八》条 安装《以管道?燃气为燃料的热水】器、取暖器、空调等!设备必须经》过管道燃气》经营企业同意由具】有燃:。气器具安装资质【。的施工单位安装并经!燃气主?。管部门?验收合?格后方可使用
!第二十九条 进【入,室内的燃气管线应当!设置安全《控制:阀门有燃气管线的房!间不得作《为居室使用
第!三十条 《除消防等紧》急情况外《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!意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开启和关闭!燃气:管道上的公共阀【门
《第三十一条 禁止】下列行为
》 :(一)使用胶—管穿越门、》窗、墙壁等》;,。
(二)—使用明火检查泄漏】点,;
(三)盗】用或者转供燃—气;
(四)用!户自行?倾倒液?化,石油:气残液;《
(五)加【热,、摔:砸液化?石油气?钢瓶;
(六)!。。改换钢瓶《检验标?记和瓶?体颜色;
【(七)利用槽车直】接向:钢瓶充气或者钢瓶】之间:互充液化石油气【。
?第三:十二条 燃》气经营企业应当【建立安?全检查、维》。修维护?。、事故抢修等制度】向社会公布》。抢修电话实》行24小时》值班
第三【十三条 因燃气【。设施施?工、检修确需—停气:或者降压时燃气经营!企业应当报请—燃气主管《部门批准并》提前3天通知用【户因突发事故造【成供气?压,力降:低或者停止供—气的应当报告燃气】主管部门并通知【有关用户
》 :第六章 燃气事故】处理
第三十四!条 燃气事故分为责!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!
责任事故【是指违反有关—规定:。人为造成的事故;非!责任:事故是指《由于不?可抗力因素所造【成的意外事故
】。 ,第三:十五条 《燃气事故等》级按以下标》准,划分
(—一)一般燃气事【故是指1次事故重伤!。2人以下或者—直接:经济损失30万元以!。下的事故《。;
(二)重】大燃气事《故是:指1次事故重—伤3人以上或者【死亡2人以下或【。者直接经济》。损失30万元以上、!100万元以下的事!故;
(—三):特,大燃气?事故是指1次事故死!亡3人以上》或,者,直接经?济损失?1,。0,0,万,元以上的事故
!第三十六条 一般】燃,气事故和《重大燃?气事故由燃气主管部!门会同公安》消防:、劳动安全》等有关部门按有关】规定处理
》 , 特:大燃气?事,故由市人民政府按】有关规定处》理
第三—十七:条 发生燃气事故后!当事人及有》关人员应当立即报】告燃气主管部门【和燃气经营企—业并保护现场—
第三十八条】 燃气主管部门和燃!。气经营企业接—到燃气事故报—告后应当《立,即组织有关》人员赶赴现》场了解情况收集【证据:组织抢修《排除事故隐患—并尽快恢复》和保证正常供气
! ,属于重大、特大燃气!事故燃气主》管部门应《当立即通《知公安、《民防、消防、劳动】安全、卫生等有【关部:门并向本《级人民政府报—告
? 第三十九条 燃】气经:营企业必须制—定,有,关安全规《程并对用户使用【燃气进行安》全、技术指导
!第四十条 》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规!模相适?应的具?有专业知识的—检修队伍配备—必要的设备、—防护用品、器材、车!辆等并制《定各类事故的抢修预!。案
: 第四十一条 】燃气事故造》成人:员伤:害需:要抢:救治疗的由责任单位!(或:者责任人)预付医】疗,。费,也可:以由燃?气主管部门指定一方!预付待事故》责,。任认定后由责任人】。。承担
》第七章? 法律责任
—。。 第四十二条 】违反:。本办:。法第九条、第—十条、?第十一条、》第十四?。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!的由燃气主管部门】责令:停止违法《行为并可以依—照有关法律、—规章规定处1万【元以上3《万元以下罚款
!第四:十,三条 ?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二十二条、第二十】八条、第《。。三十:条、:第三:十一条第(》三,),、(四)《项规定的由燃气【主,管部门责令》。停止违?法行为恢复原状赔】偿损失并可以—依照有关法规、规章!规定处500元以上!3万元以下罚—款
: 违反本办法【第三十?一条第(《五)、?(六)项规定的依】照有关法规、规章规!定处300元以【上1000元以【下罚款
第四十!四条 违反》本办法第二》。十四条第《一款规定的由—燃气主管部门—责令:停止侵?。害行为对未造成设】施损害?但拒不停止侵害【。。行为的可以依照有】关法规、《规,章处2?000元以》下罚款;《造成设施《损坏的?除责令赔偿损失【外可以处《赔偿费1至》5倍的罚款
— 第四十五—条 违反本》办法第二十一条第】一款规?定的:由燃气主管部门给】予警告?责,令限期改正停止销】售,并,。可以依照《有关法规、规章【规定处1万》元以:上3万元以下罚款】
, :违反本办法》第三十一条第(【七)项?规定的依照》有关法规、规章规】定处3000—元以上3万元—以,下罚款?
第四》十,六条 造成燃气事】故的责任人应—当承担恢复燃气设】。施的费用造成损失的!应当赔偿;构—成治安管理》处罚的由公安机【关依照治安》管理处罚《条例的?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!犯,罪的、由司法机【关依法?。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四十七条 燃】气主管部门的工作人!员,违反本办《法有关规定》玩,。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?。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一级行政主【管部门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犯【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【第四:十八条 当》事人:对行政?处罚决定不服的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】复议或者提起行【政,诉讼逾期不》申请行政复议、【不,起诉又不履行行政】处,罚决定的由做出【行政处罚决》定的机关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
? 第八?章 附?则
第四—十九条? 本办法《所称城市燃气是指】生,产、生活中》使用的液化石—油气、天然气—。、液化气混空气等气!体燃料
第【五十:条 :本办法所《称燃气设《施是指城市燃气供】应、输配、储存使】用的各种设》。备,、设施及《管线
? 第五十一条 本!办法所?称燃气器具是指使】。用,城市:燃气的热《。水器、取暖器、空】调器、?灶具、茶炉、锅【炉等:。
第五十二条 !。本办法所《称燃:气,事故:。是,指城市燃气供—应、经营和使用过程!中发生泄漏、爆炸、!火灾、中毒》而造成的人员伤【亡或者?经济损失的事—故
第五十【三条: 本:办法:由辽阳市城市建设管!理局负?责解释?。
第五十四条 !。本办法?自20?02:年9月15日起施行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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