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?地下综合《。管廊和海绵城—市建设资《金绩效评《价办法
【 :第一条 为》积极推进我省地下综!合管廊?和海绵城市建—。设加强地下综合管】。廊和海绵城》市资金管理提—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!城市管网专项资【金绩效评价办法(】财建〔201—6,〕52号)、—山东省省级城—镇,化建设?资金管理办》法(鲁?财建〔2017〕2!4,号)等有关规定制定!。本办法?
《 ,第二条 《本办法所称》绩效评价是根据地】下综合管廊》和海绵城《市建设?资,金绩效?。目标运用科学、合】理的绩效评价指标、!评价标?准和评价方法对资】金支出的经》济性、效率性和效益!性进行客观、—公正的?评价
【第三条? 省财政厅、省住房!城乡:建设厅是绩效评【价的主?体绩效评《价,应按照既定的绩效】评价指?标体:系客观反《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!形成相?应的:评价结果具体—评价指标见附件【1、2
》。 第四条 【绩效评价《的基:本内容包括》
》(一)绩效目标【的设定情况;—
(二【)资:金投入和使用情况;!
(三【)为实现绩效目标】制定的制度、采取的!措施;
《 (四—)绩:。效目标的实》现程度及效果;
! (五)—绩,效评价的《其他内?容
》 第五条 省住房城!乡建设厅设定并提】交地下综合管廊和海!绵,城市建设资》金整体绩效目—标报送省财政厅【。审核提出意见各市、!县(市、区)建设部!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!设定区域绩效目标报!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、省财【政厅备案《
《 ,第六条 根》据需:要绩:效,评价工作《可委托?专家、中介机构等第!三方:实,施
: , 第七条 绩】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!坚持简便有效的原】则根:。据评价对象具体【情况可采用》一种或多种方—法进行绩效评价
】 《第八:条 绩效评》价一:般以预算年度为【周期每年组织开展一!。次
》 第九条 绩效【评价的主要依据【
:。 (一》)地下综《合管廊和海绵—城市:相,关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》制度、规范》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务!院办公厅关于推进】城市地?下综合管《廊建设的指导—意见:。。(国办发〔2—015〕61号)】、国务院办公厅【关于:推进海绵城市建【设的指导意》见(国办发〔—20:15〕75号—)、山东省人民政府!办公厅关《于贯彻国办》发〔:2015《〕61号文》件推进?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!。设的:实施意见《(鲁:。政办发〔2015〕!56:。号,)、山东省人民政】府办公厅关于—贯彻落实国办发〔】2,015〕75—号文件推《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!施意见(鲁政办发〔!2016〕5号)等!
(二)】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!。城市:相关预算管理制度、!资金及财务管理【办法、?财务会计资》料,。。主要:包括预算法》、山东?省省级城镇化建设资!金管理办《法(鲁财建》〔2017〕24号!)等
》 (三)地下综】合管廊和海》绵城市相关行业政策!、行业标准》及,专业技术规范—主要包括城市地【。下综合管《廊工程规划》编制指?引(建城〔2015!〕70号)》、山:东省城市综》合管廊工程设—计标准图《集、山东省海绵城】市设计规程、山东】省海绵?城市标准图集—等
(四)!地下综合管》廊和海绵城市相【关规:。划及年度工作计划】
? :(五)地下综合管廊!和海绵城市相—。关人大审《查结果?报,告、审?计报告及决定、财】政监督检《查报告
】(六)其他相—关资:料
第【十条 绩效评价工】。作采取省级统一【。组织各级《分级实施的方式
!。 省财政—厅负责组织》开展绩效评》价工作对资金管【理和使用等方—面进行监督指导
】 省住房城】。乡建:设厅:负,责具体组织实施【绩效评价《工作;向省财政【厅报送绩效》评价报告落实省财】政厅整?改意见;《根据:绩,效,评价结果改进预【算支出管理
! 市级财政、建设部!门,负,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!。内项目的《绩效评价汇总形成本!市,自评报告及》时报省财政厅、省住!房城:乡建设厅涉及—省财政?直,接管理?县(市)、现代预】算管理制度》改革试?点县(?市、区)的自—评情:况由所在市统一【汇总自评结果将作为!省级绩效评价的【参考因素
!第十一?条 :绩效评价《报告应当包》括以:下主要内容
】 (一)基本概】况;
(二!)绩效评价》的组织实施》情况;
》 (《三)绩效评价指标】体系、评价标准【和评价方法》;
: , (四》)绩效目标的实【现,程,度,;
—(五)存在问题及原!因分析;
— (六)—评价结果及建议;】
(七)】。其他需要说明的【问题:
: ?。第十二条 绩—效评:价结果量《化为综合评》分并按?照,综合评分《分级综合评分9【0分(含)以上【的为“优秀》”75(含)-【90分?的为“较好”—60(含)》-75分的为“合】格”6?。0,分,以下的为“不—合格”
【 第:十三条 绩》效评价结果》将作为地下综合管廊!和海绵城市》。。建设资金分配的重】要依据
】绩效评?价为“?优,秀”的城市按照全】省,有关:规划统筹考虑加大】省级地下综》合,管廊和海绵城—市建设资金支持【力度
《 ?绩,效评:价为“?较好”的城市按照全!省有关?。规划继续给予省【级地下综合管—。廊,和海绵城市建设【资金:支持
《 绩效评价【为“合格”的城市按!照全省有关规—划统筹考虑减少省】级,地下综合《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!资金支持
!绩效:评价结?果为:“较差”的城市不】再给予?省级地下综》合管廊和海》绵城市建设》资金支持
!第十四条《 绩效评价结果按】照山东?省省级预算绩效评】价信息公《开办:法(试行)(—鲁财绩〔2》015〕1号)【等有关规定公开并接!受,监,督
: : 第?十五条 各级—财政、建设部门【要加强专项》资金预算执行中的】绩效监控督促绩效目!标实现?
》第十六?条 在绩效》评价工作《中发现的财政违法】行为依照预算法、】。财,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!条例(国《务,院,。令第427号—)等有关法律法规】进行处理、处罚并】依法追究责》任
: 第十—。七条: 中央?资金支持《地下综合管廊和【海绵城市的绩效【。评,价按照城市管网专】项资:金绩效评价办—法(财建〔2016!〕52号)进—行各级财政、—建设部门要积—极配合开展相关工】作保障绩效》评价工作顺利实施】具体评?价指标见附》件3、4《
》第十八?条 本办法由省【财政厅、省》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!。解,释
》 第十九条》 本办法自20【1,7年:7月:2日起实施有效期】。至,2020年7月1】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