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?地下综合《管廊:和,海绵城市《建设资金绩效—评价办法《
: 第一条【 为积极推进我省】地下综?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!设,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和!海绵:城市资金管理—提高:资金使用《效益根据城市管【网专项资金绩效【评价办法(》财建〔20》16:〕52号)、—山东省省级城镇化建!设资金管理办—法(鲁财建〔2【017〕24号)等!有关规?定制定本办》法
? 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绩效评【价是根据地下综【合管廊和海绵城市】建设:资金绩?效目:标运用?。科学、合理的绩效】评价指标、评价标准!和评价方法》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!、效率性和效益性】。进行客观、公正的】评价
【第,三条 省财政厅【、省住房城乡—建设:厅是绩效评价的主】。体绩效评价应—按照既定的绩效评】价,指标体系客观—反映:绩效目标实现程【度形成相应的评价】结果具体《评价指标见附件1】、,2
《 第四《条 :绩效评?价,。的基本?内容包括
!。(一)绩效目标【的设定情况;
】 (二》)资金投入和使用情!况;
? (三)【为实现绩效目标制】定的制度、采取【的措施;
!(四)绩效目标【的实现程度及—效果;
】(,。五)绩效评价—的,。。其他内容
【。 第五条》 省:住房城乡《建,设厅设定《并提交地《下综合?管廊和海绵城市【建设资金《整体绩效目标—报,送省财政《厅审核提出意见【各,。市、:。县(市、区)建设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】部门设定区域绩效】目标报?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】、省财政厅备—案
: : 第?六条 根《据需要绩效》评价:。。工作可委托专—家、中介机构等第】三方实施《
《 第七条《 绩效?评价方法的》选用应坚持简便有】效的原?则,根据:评价对?象具体情况可—采用:一,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!效评价
第!八条 绩《。效评:价,一般以预算年度为】周期每年组织开【展一次
》 ?第九条 绩效评【价的主要依据
! ,。 (一)地下综合管!廊和:海绵:城市相关法》律,、法规和规章制度】、规范性文件主要】包括国务院办公【厅关于推进城—市地下综合管廊【建设的指导意—见(:国办发〔2015〕!61号)《、,国务院办公厅关【于推进海绵》。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!(,国办发〔《2015《〕,7,5号)、山东省人】民政府办公厅关于】贯彻国办发〔2【。015〕61号文件!推,进城市地下综合【管廊建设《的实施意《见(鲁政办发〔2】015〕《56号)、山东省人!。民政府办公厅关【于贯彻落实》国办发〔《20:1,5〕7?5号文件推进—海绵城市《建设的实施意见(鲁!政办:发〔20《16〕5号》)等
(】二)地下综合管廊】和海绵城市相—关预算管理制度、资!金及财务管理办法、!财务会计资料—主要包括预》。算,法、山东省省级【城镇化?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】(鲁财建〔201】7〕24《。号):等
(三】),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!城市:相关行业政策—、行业标准及专业】技术规范主》要包括城市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!划编:。制指引(建》城〔2015〕【70号)、山东省】城市综合管》廊工:程设计标准》。图集、?。山东省海绵》城市设计《规,程、山东省海绵城市!标准图集等
】 (四)地下综合!管廊和海绵城市相关!规划:及年度?工作计划《
? (五)地下综合!管廊和海绵》城,市,。相关人大《审查:结,果报告、审计报告及!决,定、财?。政监督?检查报告《
》(六)?其他相关资料
】 第十条 【绩效评价工作采取】省级:统一组织各级分【级,。实施的方式
— ?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!。开展绩效《评价工作对资金【管理和使用等方面】进行:监督:指导
《 省住房城乡】建,设厅负责具体组织实!施绩效评价》工作;向省财政【厅报送绩效》评价报告落实省【财政:厅整改意见;根据绩!效评价?结果改进预算支出】管,理
《 市级财政、建】设部门负责》组织:所辖行政区》域,内项目的绩》效评价汇《总,形成本市自评—报告及时报省财政】厅、省住《房城乡建《设厅涉及省财政【。直接管理《县(市)、现代预】算管理?制,度改革试点县(市】、,区)的自评》情况由所《在市:统一汇总自》评结果将作为省级】。绩效:。。评价的参考因素
】 第十一【条, 绩效评价》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!要,内容
》 , (:一)基本概况—;
(【二)绩效评价的【组织实?施情:况;
? 《。(三)绩效评价指标!体系、评《价标准?和评价方《法;
》 , (四)绩效目标的!实现程度;
! (五)存在问题】及原因?分析:;
(【六)评价结果—。及建:议;
《。 (七)其他】。需要:说明的问题
! 第十二条 绩效】评价结果量化为综合!评分并按照综合评】分分级综合评—。分90分《(,含)以上《的为:“优:秀”75(含)-】9,0分的为“较好”】6,0(含)-75【分的为“合格”【60分以下的—为“:不合格”
》 : 第十三》。条 绩效评价结果】将作:为地下综《合管廊和海绵—城市建设资金—分配的重《要依据?
: 绩《效评:价,。为,“优秀”《的城市按《照全省有关规划【统筹考虑加》大省级地下综合【管廊和海绵城市建】设资金支持》力度
— ,绩效评?价为“较好》”的城市按照全省】有关规划继续给予省!级地下综合》管廊和海绵城市【建设资?金支持
》 绩效》。评价为?“合格”的城市按】照,全省有关规划—统筹:考虑减少《省级地下综合管廊】和海绵城市建—设,资金支持
!绩效评价结果为【“较差”的城—市不再给予省级地下!综合管廊和海绵【。城市建?设资:金支持
第!十四条 绩效评【价结果按照山东省】省级预?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!办法(?试行)(鲁财绩【〔2015〕1号】)等有关规定公开】并接受监督
【 第十五条【 各级财政、建设部!门要加强专项—资金预算执行中的】绩效监控督促绩效】目标实现
【。 第十六条 【在绩:效评价?工作中发现的财政】违法行为依》。照预算法、财政违】法行:为处罚处《分条例(国务院【令第4?27号)等有关【法律法规进行—处,理、处罚并依法追究!责,任
《 第十《七条 中央资金支】持地下综合管—廊和海绵城市的【绩效评价《按照城市《管网专项《资金绩效评价办【法(财?建〔2016—〕,52号)进行—各级财政《。、建设部门要积极配!合开展相关工作保】障绩效评价工作顺】。利实施具体评价【。指标见?附件3?、4
— 第十八条 本办法!。由省财政厅》、省住房城乡—建设厅?负,责解:释
—第十九条 本办【法自2017年【7,月2日起《。。实施有?效期:至2020年7【月1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