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地《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!市建设资金绩效评】价办法
— 第一条 为】积极推进《我省地下综合管【廊和海绵城》市建设加强地下综】合管:廊和海绵《城市资?金管理?提高资金使用—效益根据城市—管,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!办法(财建〔201!6〕52号》)、山东省省级城镇!化建设资金管—理办法(鲁财建〔2!。017〕《。24号)等有关规定!制定本办法》。。
第二条】 本办法所称绩效】评价是?根据地下综合管廊】和海绵城市建设资】金绩效?目标运用科学、【合理的绩《效,评价指标、评—价标准和评价—方法对资金支—出的经济性、—效率性和效益性进】行客观、公正的【评价:
第三条】 省财政厅、—省住房?城乡:建设厅是绩》效评:。价的主体绩效评价应!按照既?。定的绩效评》价指标体系客观反】映绩效?目标实现程》度形成相应的评价结!果具体评价指标见附!件1、2
— 第四》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!内容包括《。
《 (一)《绩效目?标的设定情况;
! (二)资【金投入和使用情【况;
? (三)为】实现绩?。。效目标?制定:的制:度、:采,取的措施;
】 (四《)绩效目标》的实现程度及效【果;
《 (《五)绩效评价的【其他内容
】 第五条 省住房】。城乡建设厅》设定并提交地下【综合管廊和海绵【城市建设资金整体绩!。效目标报送省财政】厅审核?提,出意见?各市:、县(市、区)建设!部门会?同同级财政部门设】定区域绩效》目标报省住房城【。乡建设厅、省财政厅!。备案
《 第六》条, 根据?需要绩效评价—工作可委托专家【、中介机构等第三】方,实施
《 第七条— 绩效评价方—。法的选用应坚—持简便有效》。的原则根据评—价对:象具体情况》可,采用一种《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!评,。。价
第八条!。 ,绩效评价《一般以预算年—。。度为周?期每年组织》开展一次
【 第?九条: 绩效评价的主要】依据:
, (一)地下!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!相关法律《、法规和规章—制度、规范》性文件?主要包括国》务院办公《厅关:于,推进:城市: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!指导意见(》国,办发:〔2015》〕,61号)《、国务院办》公厅关于推》进海绵?城市建设《的指导?意见(国办》发〔2?015〕《75号)、山东省人!民,政府办公厅关于贯】彻国办发〔201】。5〕6?1,号文件?。推进城市地下—综合管?廊建设的《实施意见(》鲁政办发《〔2015〕5【6号:)、山东《省人民政府办公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】办发〔?2015〕75号文!件推进海绵》城,市建设的实施意【见(鲁政办发〔【2016〕5号)】等
》 (二?)地下综合管—廊和海绵《城,。市相:关预算管理制度、】资金及财务管—理办:法、财务《会计资?料主:要包括预算法、山】东省省级城镇化【建设:。资金管理办》法,(鲁财建〔2—017〕24号)】。等
(三】),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!城市相关行》业政策、行业标【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主!要包括城市》地下综?。。。合管:廊工程规划编制指】引(建城〔201】5〕70号)—、山东省城》市综合管廊》工程:设计:标准图集、山东【省海绵城市设计规】程、山东《省海绵城市标准【图,集等
》。 (四)》地下综合管廊—和海绵城市》相关规划及》年度工作计划—。
(五)地!下综合管廊》和海绵城市》相关人大《审查结果《报告、审计》报告及?决定:、财:政监:督检:查报告
《 :。。 (六)其他相关!资料
— 第十条《。 绩效评价工作采】取省级?。统,一组织?各级分级《实施的方式
】。 省财政厅—负责组?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!对资金管理和使用】等方面进《行监督?指导
省住!房城:乡建:设厅:负,责,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评!价工作;向省财政厅!。报送绩效评》价报告落实省—财政:厅整改?意见;根据绩效评价!结果改进《。预算支出管理—。。
》市级财政、建设【部门负责组织所【辖行政区域内项目的!绩效评?价,。汇总形成本市—自评报告及》时报省财政厅—、省住房城乡建设】厅涉及?省财政直《接管理县(市)【。、现:代预算管理制度改】革试点县(市、【区)的自评情—况由所在《市统一?。汇总自评结果将作为!省级绩?效评价的参》考因素
》 ,。 第十一条 绩效!评价报告应》当包括以下主—要内容
【 (一)基本概况】;
(二】)绩效评价的组织实!施情况;
》 : (?三)绩效评价指标】体,。系、评价《标准和评《价方:法,;,
, (》四)绩?效目标的实现—程度;
— (?五)存在问题及原因!分析;
》 (六)—评价结果《及建议;
】 (七)《其他需?要说明的问题
【 第十二条 !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!综合评分并按照【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!。。分90分《(含)以上的—为“优秀”75【(含)-《。90分的《为“较好”60(】含)-75》分的为?“合格”60分以下!的为“不合格—”
—第,十三条 《绩效评?价结果将作为—地下综合管廊和【海绵:城市建设资金分配的!重要依?据
绩效】评价:为,“优秀”《的城市按照全省【有关规划统筹考虑】。加,大,。省级地下综合—管廊和海《绵城:市,建设资金支持—力度
》 绩效评价为【“较好”的城市按照!全省有关规划—继,续给予省《级地下综《合管:廊和海绵城市—建设资金支持
】 : 绩:效评价为“合格”的!城市按照《全省有?关规:划统筹考《。虑减少省级地—下综:合,管廊和海《绵城市?建设资金支持—
, 《绩效评价结果为【“较差?”的:城市:不,再给予省《。级地下综合管廊【和海绵城市建设资】金支持
第!十四条 绩效评【价结果按照山—东省省级预算绩【效评价信息公开办】法(试?。行)(鲁《财绩〔20》15〕1号》)等有关规》。定公开并接受监【督
第十】五条 各级财政、】建,设部门要《加强专项资》金预算执行中的绩】效监控督促》绩,效目标?实现:
《 第十六条 在【绩效评价工作中【发,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!照预算?法、财政违法行【为处罚处分条例【(国:务院:令第427》号)等有《关法律法《规进行处理、处罚】并依法?追究责任
【 第十七条 中】央,资金支持地下综合管!廊和海绵城市的【绩,效评价按照城—市管网?。专项资金绩》效评价办《法,(财建〔201【6〕52号)进行】各,级财:政、建设部门—要积极配合》开展相关工》作保: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!实,施具:体,评,价指标见附件3、】4
第【十八:条 本办法由省财】政,厅、省?住房城?乡建设?厅,负责解释
【 第十九条 本办!法自20《17:年7月2日起—。实施有效期至2【020?年7月1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