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:一章 总 》则
第一【条 为规范居住小】区、居住组团—、零星住宅等(【以下统称居住小区)!公共服务设》施建设管理》。依法维?护业主和开》发,建设单位的》合法权益创造良【好的居住生活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物权法、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:规划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市房地—产管:理法、城市房—地产开发《经营管理条例—和物业管理条例【。等法律法规结合本】市实:际制定?本规定
》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!于本:市城:市规划区《范围:内新建、改》建、:扩建居住《小,。区公:共服务设《施的建设《管理:
第三条 本规定!所,称,居住小区公共—服务设施是指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?范(2002—年)及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》和规定?。进行配套《。。建设的教育、医疗卫!生、文化体育、【商业:服务、社区服务【、市政公用和行【政管理等设》施
第四条 本】规定:所称:居住小?区公:共服务设《施接收?。单位是指居住小区】公共服务《设施项目所在地【的区:政府:(管委)
—第五条 市》规划部门和住房城】乡,建设部门是居—住小区?公共:服务设?施建设的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市【城,市规:。划区:范围内的《居住:小区:。公共服务设施规【划、管理等工—作岚山区负责—协,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居!住小区公共服务设】施规划?、管理工《作
》。 发展改》革、财政、教育【、,公安、民政》、国土资源、文【化、:卫生、?体育、商《。务、综合执法—等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《共同做好居》住小:区公:共服务设施》的,建,设,管,理工作
第六条】 居住小区公共服】务设施的配》建标准应《。当与居住人口—规模相对应》并与住宅《建设项目同步—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!收同步投入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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