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一章 总【 则
》
第一条 为规范】居住小区、居住组团!。、零星住宅》等(以?下统称居住小区【)公共服务》设施建设管理依【法维护业主和开【发建设单位的—合法权益创造—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!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物权法、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城乡》规划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城市房地产》管理法、城市房地产!开发经营管》。理条例和《物业:管理条例等法律法】规结: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!定
第《二条: 本规定适用于本】市城:市,规划区范围内—新,建、改建《、扩建?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!施的建设《管理
第三条 本!规定所称《居住小?区公共服务》设施是指根据城市居!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】(2:。002年)及—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!定进行配套》建设的教育、—医疗卫生、文—化体育、商业服【。务、社区服务、市政!公用和?行政管理等设施
!第,四,条 本规定所称居】住小区?公共服务设施接【收单位?是指居?住小区公共服务【设施项目所在—地的:区政府(管委)【
第五条》 市规划部门和【住房:城乡建设《部门是?居,住,小区公共服务—设施建设的行政主管!部,门负责市城市—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!小区公共服务设【施规划、管》。理等工作岚山区负责!协助做好本辖—区内:的居住小区》公,共服务设施规划【、管理工作
】 发《展改:革、财政、教育【、公安、民》政、国土资》源、文化、卫—。生,、,体,。育、:商,务,、综合?执,法等:部门按照各》自职责共同做好居住!小区公?共服务?设施的建设管理工】作
第六》条,。 居住小区公共【服务设施的配—建标准应《当与居住人口规【模相对应并》与,住,。宅建设项目同步【规划: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!步投入使用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