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!条例
(—1997年11【月29日辽》宁省第八届》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》第31次会议通【过;根据200【2年5月30日辽】宁省第九届》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《员会第30次会议关!于修改<《辽宁省矿产资源管】理条例>的决定【第1次修《正;根据2004年!9,月29日辽宁—省第十届《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?1,。4次会议关于—修改<辽宁省矿产资!源管:理条例>的决定【第2次修正》;根据2《012年3月3【0日辽宁省第十【一,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:。员会第28》八次:会议:。关于修?改,。<,辽,宁省矿产资》源管理条例>—。的决定第《3次修正;根据2】014年3月27日!辽宁省第十二—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《。委,员会第?7次会议关于—修改<辽宁省矿产】资源管理条例>【的决定第《4,次修正)<?xml!。:names—pa:ce:。 pre《fix? = o《 ns = "u】rn:?sche《mas-micro!soft-》com?。:office:】o,ffi?ce:" :/>
第—一章 《。总 :则
第【一条 为有效保【。护、合理开发—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!实现可持《续发展战略》促进本省矿》业,的,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矿产《资源法(以下简称矿!产资:源法)结合》本省实际制》定,本条例
《 , 第:。二条 本条》例适用于《在本省行政区域【内从事?矿产资源勘查、【开采、利用的—单位和个《人
: 第三条 矿产】资源属?于国家所有》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!区域内矿产》资源:的保护工《作禁止任何组—织和个人利》用任何手《段侵占或者破坏矿】产资源
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有依法保【护矿产?资源的义《务有权检举》和控告各种破坏矿产!资源的行为
第四条! 省、市、县(【含县级市、区下【同,)人:民政府?地质矿产行政主【管,部,门(:以下:简称地?矿,主管部门)主管本】。行政:区域内?矿产资源勘查、开】发、利用《和保护的监督管理】工作
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的有—关部:门,协助同级《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!门做好矿产资源【勘查、开《。采的监督管理工【。作
第?五条 国内、国外】投资者均可以在本】省行政区域内—依法投资勘查—、开采矿产》资源
各级人—民,政,府依法保护投资者】的合法权益保障【本行政区《。域,内勘查?、开采?活动的正常》秩序
第六条 【从事矿产资源—勘查和开《采的应当具》备与所承担的勘查、!开采工作相适应【的资金、技术和设备!等条件?
第七条《 探矿权、采—矿权应当采取招【标拍:卖挂牌方式有—偿取得?。国家规?定,协议出让的除外
开!采矿产资《源应当?按,照国家?有关规定缴纳资【源税和资源补—偿费具体办法由【省人:。民,政府:依法:制定
第八条 勘查!、,开采矿产资源—应,当加强地质和—矿山环境《保护防?止污染环境》和破坏?。自然生态;应加强】矿山生?产安:全工作以及水土保】持、土地复垦和地质!灾害的防治工作
】
第二章》 矿产资《源的勘查
—。
第九条 矿产资】源勘:查实行资质认证制】。度从事矿《产资源?勘查的单位必须按规!定到地矿主管部【门申请办理勘查资】格证书符合条件【的由省地矿主管【部门核发勘查资【格,证,书勘查资格证—书实行年检》制度
第十条— 勘查项《目出资人为探矿【权申请人
国—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!托的地质勘查—单位为探矿》权申请人《;合资、合》作勘查的探矿权申】请,人由合同约定
第十!一条 探矿权申【请人申请勘查登记】应当报送下列—材料
(一》)申请登记》书,和区块范《围图;
(二—)地质?勘查单位资格—证书复印件;
【(三:)地质勘查》工作计划、勘—查合同或者委托【勘查的证明文—件;
?。(四:。),勘查项?目,。所需资金证明;【
(五)勘查项目的!。设计:审批意见或专家【论证意见《材料;
《(六)需要》提交:的其它材料
前款所!列材料须经市地矿主!管部门初审后由省地!。矿,主管:部门办理勘查登记手!续
跨市的勘查【项目申请由探矿权申!请人:。直接报省地矿主【管部门办理》勘,查登记?手续同时报相关市】地矿主管部门备案
!。第十二条《 省地矿主管—部,门应当在收到勘【查登记?申请后1个月—内作出审查决—定并通知探矿权申】请人
第十》。三条: 准予登记的探矿权!申请人应当在收到】通,知,。之日起1个》月内到省地矿—主管部门按规定缴】纳当年探矿》权,使用费领取勘查【许可:证成:为,探,矿,权人
?第,十四条 探矿权人】必须自领取勘—查许可?证之日起6个月【内施工?。施工前必须到项目所!。在地:地矿主管部门—验证:报告开工《准备:情况
第十五条【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!届满需要继》。续勘查?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!查许可证有》效期届满的》30日前到原—登记部门办理延【。续登记?手续每次延续时间】不得超过2年—
第十?六条 在勘查许可证!有效期内有》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向原登?记部门申请办—理变更登记手—续
(?一)变更勘查作业区!范,围;
(二》。),变更勘查工作对象;!
(:。三)转让探矿—权,;
(四)改变勘查!。施工单?位;
(五)变【更,勘查工作阶段
【第十:七条 在勘查许【可证有效期内—探,矿权人申请采矿权或!撤销:勘查项目《的应当到省》地矿主管《部门办理注》销,手续
第十八条【 探矿?权人应当按照—有,关规定将在不—。同勘查阶段》编写的勘查报—告报储量审批机构】或者有关主管部门】审批并于勘查报告】批准或验《收后3个月》内到省地《矿主管部门办理【探明储量《登记:汇交地质资料
第十!九条 探矿》。权,人有权?优先取得批》准勘查?作业区内矿》产资源的采矿权及所!发现新矿种》的探矿优《先权
第—三章 矿产资源【。的开采
—第二十条 》开采由国家审批并】颁发采矿《许可证以外的—矿产资源分别由省、!市、县地矿主管部门!审批:。并颁发采矿许可【证,
?开采矿产资源储量】规模为?中型以?上,和开采菱镁矿、【硼、:玉石和滑石等矿【产,资源由省地》矿主管部门审批并】颁发采矿许》可证
开采矿产!资源储?量规模为小型和由】省地矿?主管部门授》权审批的矿产—资源由市地》矿,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!。采矿许可证
】开采:河道外普通建筑用】砂、石和粘土等【矿产资源由县地矿主!。管部门审批》并颁:发采矿许可证—
开采》跨市、?。。县行政区域的—矿产资源由上一级地!矿主:管部门审批并颁发】采矿许可证
法【律,、法规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定
第二—十一条 《市地矿主管部门应】。将市、县地矿主管】部,门审批并颁发采矿】许可证的资》料汇总报《省地矿主管部—门备案
第》二十二条 采—矿权:申请:。人,应按有关《规定持开《采不同矿产资源所】需的:地质:勘查报告、复采区】域有关资料或其他】必要:地,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!门申请?办,理占用?矿产:储量登记划定矿区】范围
大型矿山【矿区范围保留期由国!。家规定中《、小型?矿山矿?区范围保留期不【得超过1年
因特殊!原因需要延长矿【区,范围保留期的可在期!满前3个月内向地】。。矿主管部门申—请延长矿区范围保】留期保留期延长【不得超过1年—
第二十三条 采】矿权申请人申请【办理采矿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有!关材料
(一)采矿!申请登记书和—划定矿区范围的【批复;
(二—)占用矿产储—量登记表;
(三】)企业法人营业执】照;
(四)环【境影响评价报告【及环:保,部门批准文件;【
(五)安全预【评价报告;
—(六:)矿产资源开发利】用方案;
(—七)矿山地质环【境保护与治理恢【复方案;
》。。(八)?土地复垦方案;
(!九)地矿主管部【门,要求的其他》材,料
第二十》四条 地矿》主管部门应》当在收到《采矿登记《申请后1个月内【。作出审?查决定并通知—采矿权申请人
【准予登记的采矿【权申请人应当在收】。。到通知之《日起1个月内按【国家规定到批准【登记的?地矿主?。管部门缴纳》当年采矿权使用费领!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!矿,。权人
第二十五条】 采矿权人应当从取!得采矿许可证之日】起6:个月内建矿、采【矿逾期不建矿、采】矿的由原《登记部?门收回采矿许可【证
:第,二十六条 根据【采矿权人的申—请县以?上地矿主管部门按批!准的矿区范》围组织埋设界桩或】者,设置地面标志
界桩!和地面标志受法律保!护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移动《。或者损毁
第—二十七条 采—矿权:人变更矿《区范围、主要开采】矿种或开采》方式的应到》原登记部门重—新办理采矿》登记
?采矿权人《变更矿山(》企业)名称或转让】采矿:。权的到原登记部门】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】手续:
第二十八》条 :采矿许可证有效【期届: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!矿,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!证有效?期届满的《30日前到原登【记部门办理延续【。登,记手:续
第二《十九条 停办或者】关,闭矿山企业应—向原登记部》门提出?申请经有关部—门批准办理闭坑登】记,手续
》第四章 矿产—资源开?发利:用的监督管理
】
,第三十?条 开采矿产资源】应当:。按照批准的矿山【设计:或,者开:采方案?采用先进技术—和,先进工艺进》行施工保《。证开采回采率、采】矿贫化率和选矿回】收率(以下》简称:三,率,)达到设计要求
第!。三十一条《 各级?地矿主管《部门应当对》本地区矿山企业【。的“:三率”指标进—行考核按照设—计标准予以认定和】核,定,
,第三十二条 采矿权!人在开采《。主要矿?。产的:同时对具有工—业价值的共生矿【、伴生矿应当统一规!划综合?开采;对中低品位】矿,、薄层矿、难选【矿、尾?矿和废石(煤矸【。。。石)应加强管—理,和综:合利用?;对暂时不能综合开!采或者已经》采,出暂时不能》综,。合利用的应当采【。取有:效保护?措施防?止损失浪费破坏资源!污染环境
第三十三!条 矿?山企业应当》定期进行地质测量】不,能独立完成地质测量!工作的?应委:托有资质《条件的地质测量单位!进行测量
》第三十?。四条 矿产资源【的勘查施工》和开采活动》实行年检制》度探矿权人或采【矿权人应《。当按照有关规定到】地矿主管部》门办理年检》手续年检《合,格的缴纳下》一,年度的探矿权—。或采矿权使用费予以!。年检注册
》第三十五条 探矿】权人、采矿权人【应当按照《有关规?定向所在地》地矿:主管部门报送矿产资!源勘查和开发利【用情况年度统计【报表
第三十六条 !采矿权人应当将每年!增减的矿产储量报地!矿主管部门核准
报!销正常矿产储量【由采矿权《人提出?申请报地矿》主管:部门审核《报销非正《常矿产储量由储量审!批机:。构审批?
第三十七条 实】。行矿山环境治—理和恢复保证—金制度采矿权人【停办或者关闭矿【山企:业应当按《照有关规定做好矿山!。环境治理和》恢复:等闭:坑,工作其闭坑工作经验!收合格?后返还保证金及【利息
第三十—八条: 各级地矿主管部门!应当加强对》选(洗)矿厂—的监督管理》开办选?。(洗)矿厂应当【到,当地市级地矿主【管部门登记》备案
》第五章 法》律责任
—第三十九条 —。未取得勘查》许可证、采》矿许可证擅》自进行?勘查、采矿活动的超!。越批准的勘查—区块、矿区》。范围进行勘查、采】矿活:动,的,由县级?以上:地,矿主管部门责—令其:停止违法行为、赔偿!损,失、恢复植被;在】违,法证据可能》灭失:或者以后难》。以取得的情况—下经行政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!对用于?违法活动《的工具、设备等先】行登记保存并—按,照下列规定处—以罚款
《(一)无证勘查或】越界勘查《的处以勘查项—目资:金3:。0%的罚款最—多不超过10—万,元;
(二)无证】采矿的没收》违法所得并处以【违法所得《50%?罚款罚款数额低于】10万?元的处以10—万元罚款《;没:有违法?所得的处以10万元!罚款:;
(三)越界【采矿的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以违《法所:得30%以》下的罚款
违—反前款规《定造成资《源破坏情节》严重的由原登记部门!吊销其勘查许—可证、采矿许可证】对造成?矿产:资源严重破坏—的直接责任人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
第!四十条 超过规【定时间未进》行勘查施工、建矿的!不,按期办理延续、【变更或者《注销登记手续的由】地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逾期》不改正的《由,原登:记,部门吊销勘查许可】证、采?矿许可证《
第四十一》条 破坏或者—擅自移动矿区范【围界桩或者地面【。标志的由县》以上地矿主管部门责!令,限期恢复并处—20:0元以上10—0,0元以下的》。罚款情节严重—的处5000—元以上3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第》四十二条 》连续两年不能完【。。。成地矿主《管部门核定》的“:三率”指标的矿山企!业其:应缴:纳,的矿产?。资源:补偿费的《开采回采率系数【提高为1至1—.5并处以相当于矿!。产资源损失价值5】0%:的罚款最多不—超过10万元
【第四十三《条 不按《照规定进行地质测】量由县以上地矿【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》改正逾期不改的停】产整顿;《情节严?重的由原登记—部门吊?销其采矿许可—证
第?四十四条 》探矿权人或》采矿:权,人不按照规定到地】矿主管部门》办理年检手续—的不予注册并吊销其!勘查、采矿》许可证
第四十五条! 采取破坏》性开采方法开采矿】产,资源: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!、浪费的由县以【上地矿主管部门处】5万元以上1—0万元?以,下的罚?款并可吊销》采矿许可证》;对造成矿》产资源严重破坏的】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追究刑事《责任
第《四十六条 采矿【权人不按照规定闭】坑由县以上地矿【主管部门按照其【矿山规模和开—采,方式:。及对地质、生—态、环境的影响程】。度处3万元以上【10万元以下的罚款!;对造成经济损失】和人身伤害的应赔偿!直接经济损》失;情?节严重的依法追究】直接:责任:人员的刑事责任
】第四十七条 非【法买卖、《。。出租或者《。以其他方式转让探矿!。权、采矿权的由【县以上?地矿主管部门没收违!。法所:得,对当事人处5—万元:以上10万元以【下,罚款并吊销其勘查、!。采矿许可证
第四】十,。八条 地矿》主管部门未按—照,规定时间办》理有关勘查》和采矿登记手续的其!直接: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!位或上级主》管,部门给予行》。政处分?
第四十九条— 地矿主管部门【的,工,作人员?。或其他有关工作人】员玩忽职《。守、弄虚作假—、滥用职权或徇【私舞弊的由其—所在单?位或上?级主管部门》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?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五十条》 上级地《矿主管部《门应当?对下级?地矿主管部》门的行?政,行为进行《监督对?下级地矿《主管部门不适当的】或违法的行政—行,为有权?改变或撤销》。。;对下级地矿主管】部门应作出行政【处罚而未作出行政】处罚:的上级地矿主—管部门应《。责令改?正或直接实施行政】处罚:
第五十一》条 当事人对行【政处:罚决: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》也可以直《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】
当:事人逾?期不申请复议也不】向人民法院起—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!的由作出处罚决定】的机关申《。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
第【六,章 《附 则
第五十!二条 本条例自1】998年《1月1日起施—行辽宁省《集体和个体》采,矿条:例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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