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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矿《产资源管理条例【 : (199》7,年11月《29日辽宁》省第八届人民—代表: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【31次会议通过;根!据2002年5月】30日辽宁省—第九届人《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!0次会?议关于修改<辽【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!例,>的决定第1次修】。正;:根据2?004年9》。月,29: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!代,表大:会常务?委员会第14次会】议关于修改<—辽宁省矿《产资源管理条—例>的决定第2次】修正;?根据2?012年3月30】日辽宁省第》十一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2?8八次会议》关于修?改<辽宁省矿产资】源管理?条例>的决》定,第3次修《正,;根据2014年】3月27日辽宁省第!十二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【。员,会第7次会》议关于修《改<辽?宁省矿?产资:源管理条例>的决定!第4次修《正)<?xm—。。l:namespa!ce pre—。。fix?。 = o n—s =? ,"urn:sch】emas-mic】ro:so:ft-com:o】ffice:o【ffice" /】>   第一章【 , 总 则《     第一条】。 为有效保护、【合理开发和综—合利用矿产资源【实现可持续发展【战略促进本省矿业的!发展根据《中,华人: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!(以下简称矿产资源!法)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条?例   第二条 】本条例?适用于在本省行政】。区域内?从事矿产资源勘【查、开采、利用的】单位和?个人:   第三条— ,矿产资?源属于?国,家所有各级》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本《行,政区域?内,矿,。产资:。源的保?护工作?禁止任?何组织和个》人利用任《何,手,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!资源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矿!产资源?的义务有权》检举和控告各种破坏!矿产资源的行为【 第四条《 省、?市、县(含县—级市、区下》同)人民政府地质】矿,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(以下简《称地矿主管部门【)主管本行政区域内!矿产资源《勘查、开发、利用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】工作 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府的】有,关部门协助同级【人,民政府地矿主管【部门做好矿产资【。源勘查、《开采:的监督管理工作 】第,五条 国《内、:国外投资《者均可?以在本省行政区域】内依法投资勘查、开!采矿产资源 各【级人民政府依—法保护投资者的【合法权益保障本行政!区域内勘《查、开采活动—的正:。常秩序 第六—条 从事矿产资源勘!查和开采的应当具】备与所承担的—勘查、开采》工作相适应的资金、!技术:和设:备等条?。件 第七条 探【矿权、采矿》权应当采《取,。招标拍?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!国家规?定协议出让的—除外 开采矿—产资源应当按—照国: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!。税和资源补偿费具体!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依!法制定 第八条【 ,勘,查、开采矿产—资源应?当加强地质》和矿山环境》。保,护防止污染环境【和破:坏自然生态;应【加强矿山生产安【全工作以及水土保持!、土地复垦和地质】灾害:的防治工作   】第二章 《矿产资源的勘—查 :  第九条》 矿产资源》勘查实行资质—认证制?度从事矿产资源勘查!。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到!地矿主管部》门申请办《理勘查?。资格证书符合条【件的由省地矿—主管部门核》发勘:。查,资格证书勘查—资格证书实行年【检,。制度 ?。第十条? ,勘,查项目出资人—为探矿权申请人【 国家出资勘查的】国家委托《的地质?勘查单位为》探矿权申《请人;合资、合【作勘查?的,探矿权申请》人由合同约定 第】十一条 探矿—权申:请人申请勘查—。登记应当报送—下列材料 (一【)申请登记书和【区块范围《图,;, (二)地质勘【查单位资格证书【。复印:件; (三)—地质勘查《工,作计:划、勘查合》同或者?委,托勘查的证明文件】; (?四):勘查项目所需—资金证明; (五)!勘查项目的设计审批!意见或专家》论证:意见材料; (六】),。需要提交《的其它?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!须经市地《矿主管部门》初审后由省地矿主管!部门办理勘查—登记:手续 跨市》的勘查项目申请【。由探矿权申》请人直接报省地矿主!。管部门办《理,勘查登记手续同时】报相关市地矿主管部!门备案 第》十,二条 省地矿—主管:部门应当在收—到勘查登记申请后】1个月内作出审查决!定并通?知探矿?权申请人 第—十三条 准予登记】的,探,矿权: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!知之日起1个—月内到?省地矿主管部门【按规:定缴:纳当年探矿权使用费!领取:勘查许可证》成为探?矿权人 第十四【条 探矿《权人必须自领取勘】查许可证之日起6】个月:内施工施工前—必须到项目》所在地地矿主管部】门验证报告开—工准:备情况?。 第十?五,条 勘查许可—证,有效期届《满需:要继续勘查的—。探矿权人《应当在勘《查许可证有》效期届满的30【日前到原登记—部门:办理延续登记手【续每次延续时—间不得超过2年 第!十六条 在》。勘查许?可证有效期》内有下?列情形之一》的向:。。。原登记部门申请【办,。理变更登记》手续 (一)变更勘!查作业区范围; (!二)变更勘查工作对!象; ?(,。。三)转让探矿权【; (四)改—变勘查施工》单位; (》五)变更勘查工作阶!段 第?十七条 在勘查许】。可证:有效期内探矿权人申!请采矿权或撤销勘】查项目的应当到省】地矿主管部门办理】注,销,手续 第十八条 探!矿权人应《。当按照有关规—定将在不《同,勘查阶段《编,写的勘查报告报储】量审批机构或者有】关主管部《门审批并于勘查报告!批准或验收》后3个月内到省地】矿主管部门办—理探明储量登记汇交!地质资料 第—十九条 探矿—权人有权优先取得】批准勘查作业区【内矿产?资源的采矿权及【。所发现新《矿种:的探矿?优先权   第三章! 矿产资源的开采】。   第二十条 】开采:由,国家审?批并颁发采矿许【可证以外的矿产资源!分别由省《、市:、县地矿主》管部门审批并—颁发采矿许可证  ! 开采?矿产资源《储量规模为中型【以上和开采菱—镁矿、硼《、玉石和《滑石等?矿产:资源由省地》。矿主:管部: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!可证 ?  开采矿产资源】储量:规模为?小型和由省地—矿主管?。部,门授权审批》的,。矿产资源由市—地矿:主管部门审》批并颁发采矿许可】证   开采河道】外,普通建筑用砂—、,。石和粘土等矿产资源!由县地矿《主管部门审批并颁】。发采矿?许可证   开采跨!市、县行政区域的】。矿产资源由上—一级地?。矿主管部门》。审批: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!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 第【。二十一条 市—地,矿主管部门》应将市、县地矿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】发采矿?许可证的资料—。汇总:报省地矿主管部门】备案 第《二十二条《 采矿?权申请?人,应,按有关规定持开采不!同矿产资源所需的地!质勘查报告、复采区!域,。有关资料或其—他必要地《。质资料向地》矿,主,管部门申《请办理占用》。矿产储量登》记划定矿区范围 大!。型,。矿山矿区范围保留期!由国家规定》中,、小型矿山》矿区范围保》留期不?得超过?1年 因特殊—。原因需要延》长矿:区范围保留期的可在!期满前3个月—内向地矿《主管部门申请延长矿!区范:。。围保留期保》。留期延长不得超过1!年 第二十三—条 采矿《权申:请人申请办理—采,矿,登记应当提》交,下列有?关材料 (》一)采?矿申:请登记?书,和划定矿区范—围的批复; (【二)占用《矿产储?量登记表; (【三)企业法人营【业执照; (四)环!境影响评《价报告及《环保:部门:批准文件;》。 (五)安全—预评价报告; (】六)矿产资》源开发利用方案;】 (七)《。。矿山:。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!恢复方案; (八)!土地复?垦方:案; (九)地【矿主管部门》要求的其他材—。料 第二十四条 】地矿主管部门应【当在收?到采:矿登记?申请后1《个月内作出审—查决定并通知—采矿权申请人 【准予登?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!当在:。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!月内按国《家规定到批准—登,记的地矿主管部门缴!纳当年?采矿权使用费领取】采矿许可证成—为采矿权人 第二】十五:条 采?矿权人应当从取得采!矿许可证之》日起6个月内建矿】、采矿逾《期不建矿、采矿的由!原登记部门》收回采矿许可证 第!二十六条《 根据采矿权人【的申请?县以上地《矿主管部《门,按批准的矿区范围】组织埋?设界桩或《者设置地面标志 】界,桩和地面标志受【法律保护任何—。。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!或者损毁 第二十七!条 采矿《权人变更矿区范【。围、主要开采矿种】或开:采方式的应到原登】记部门重《新办理采矿登记 采!矿权人变更》。矿山(?企业)名称或转【让采矿权的》到,原登记部门申请【办理:变更登记《手续 第二》十八条 《采矿许可证有—效期届满需》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!人应当在《采矿:许可证有效》期届满的30日前】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!续登记手《续, 第二十九》条 :停办或者关闭矿山】企业应向原》登记部门提出申请】。经有:关部门批准》。办理:闭坑登记手续   !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!发利用的《监督管理   第三!十,条 开采矿》产资源应当》按照批准的矿山设】计或者开采方案【采用先进《技术和先《进,工艺进行施》工保证开采回—采率、?采矿贫化《率和选矿回》收率:(以下简称三率【)达:到设计?要求 第三十一条 !各级地矿主管部门应!当对本地区矿山企】业的“三率”指标进!行考核按照设计【标准予以《认,定和核定 第—三,十二条 《采矿权人在开采【主要矿产《的同:时对具有工》业价值的共生矿【、,。伴生:矿应当统一规划【。。综,合开采;对中低品位!矿、薄层矿、—难选矿?、尾矿和废石(【煤,矸石:)应加强《管理和综合》。利用;对暂时不【能综合开采或者【已经采出暂时不能综!合利用的应当采取有!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!浪费破坏资源—。污染环境《。 第三十《三条: 矿山企业应—当定期进行地质测量!不能独立完成地【质测量工作的应【委托:有,资质条件的》地质:测量单位《进行测量 第三十四!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!施工:和开采?活动实行年检制【度探矿权人或采矿权!人,应当按照有》。关规:定到地矿主管部门】办理:年检手续年检—合格的缴《纳下一年度的探矿权!或采矿权使用—费予以?年检注册 》第三十五条 探【矿权人、采》。矿权人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向所在地【地矿主管部》门报送矿产资源【勘查和开发》。利用情况年度统计】报表 第三》十六条 《。采矿权人应当—将,。每,年增减的矿产储【量报地矿《主管部门核准— ,报销正常矿产储量由!采矿权人《提出申请《报地矿主《管部门审核报销【非正常矿产》储量由储量审批机构!。审批 第三》十七条 实行矿山】。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!金制度采矿》权人停办或者关闭】矿山企业应当按【照有关规《。定做:好矿山环境治—理和恢复等》闭坑:工作其闭坑工作经验!收合:格后返还保证金及利!息 第三十》八条: ,。各级地矿主管—部门应?当加:强对:选(洗)矿厂—的监督管《理开办选(洗)【。矿厂应当到》当地市级《。。地矿主管部门登【记备案  》 第五章《。 法律责《任   第》三十九条《 未取得勘查许可】证、采矿《许可证擅自》。进行勘查《、采矿活动的超【越,批准的勘查区块、】。矿,区范围进《行勘查、采矿活动】的由县级《以上地?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!止违法行《为、:赔偿损失、》恢复植被;在违法】证据:可,。能灭失或者以—后难以取得的情况】下经行政机关—负,责人批准可以—对用于违法活动【的工具、设备等【先行登记《保存:并按照下《。列规定处以罚款 】(一)?无证勘查或越—。界勘:查的处以勘查项【目资金3《0%的罚款》最多不超过》10万元; (【二)无证采矿的没收!违,法所得并处》以违法所得》50%罚款罚—款数额低于10万】元,的处:以10万元》罚款;没有违—法所:得的:处以10万元罚【款; (三)越【界采矿的没收—违法所得《并处以?违,法所得?3,0%以下的》罚款 违反前款规定!造成资源破坏情节严!重的由原登记部门】吊销其勘查许—。可证、?采矿许?可证对造成矿产资源!严重破坏的直接【责任人依《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四十条— 超过?规定时间未进行【勘查施工、建矿【。的不按期办理—延续、变更或者注销!登记手续的由地矿】主管部门责》令限:期改正逾期不—改正的由原登记部】门吊销勘查许可【证、采矿许》可证 第四》十一条 破坏或者】擅自移动《矿区范围界桩或者】地面标志《的由:县以:上地矿?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!处,200元以上—1000元以下的罚!款情节严重》的处50《00元以上3万【元以:下的罚款 第四【十,二条 连续两—年不能完成地—矿主管部《。门核定的“三率”】指标的?矿山企业其应—缴,纳的矿产《资源补偿费》的开采?回采:率,。系,数提高为1》至1.5《并处以相当于矿产】资,源损失?价值:50%的《罚款:最,多不超过10万【元 第四十三—条 不按《照规定进行地质【测量由?县以上地《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!停产整顿;情节严重!的由原登记部门【吊,销其采矿许可证 】。第四十四条 探矿】权人或采矿》权人不按照》规定到地矿主管【。部门办理年检手【续的不予注册并【吊销其勘查、采矿】许可证 第四十【。五条 采取破—坏性开采方法开【。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!产资源破坏、浪费的!由,县以上地《矿主管部门处5万元!以,上10?万元以?下的:罚款:并可吊销采矿许可证!;对造成矿产资源严!重破坏的直接责任】。人员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 第:四十六?条 采矿权人不按照!规定:闭坑由县以》上地矿主管部—门按照?其矿山规模和—开采方式及》对,地质、生态、环【境的影响程》度处:3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》;对造成经济损【失和人身伤害的应赔!偿直接?经济损失《;情节严重的依法】追究直接责任人员】的刑事责任》 第四十七条 【非法买卖、出租或者!以其他方《式转让探矿权—、采矿权的由—县以上?地矿主管部》门没收违法所得对】当事:人处5万元以—上10万元以下罚款!并吊销其勘》查、采矿《许可证 第四—十八条 地矿—主管部门《未按照规定》时间办?理有关勘查和—采矿登记手》续的其直接责任人】员由其所在单位或】上级主管《部门给予行政处分】 ,第四:十九条 地矿主【管,。部门的工《作人员或其》他有关工作人员玩忽!职守、弄虚》作假、滥用职权【或徇私舞弊的—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!主管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。 第五十条 上【级地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对下级地》矿主管部门的—行政行为进》行监督对下级地矿】主,管部门不《适当的或违法的行】政,行为:有权改?变或撤销;对—下级地矿主管部门应!作出行政处》罚而未作出行—政处罚的上》级地矿?主管部门应》责令改正《或直接实施行政【处罚 第五十一【。。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!罚决定不服的可【。以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也可以直接【向人民法院起—诉 当?事人逾期不申—请复议也《不,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!履行处罚《决定的?由作出处《罚决定的机关申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   第六章  ! 附 则  — 第五十二条— 本条例《自1998年—1月:。1日起施行辽—宁省集体《和,个体:采矿条例同时—废止 ?<!--E》ndFragmen!t,-->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