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?矿产资?。源管理条例》
: (1997—。年1:。。1月29日辽宁【。省第八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31次会议通过;!。根据2002—年,5月30日辽宁省】第九届?人民代表《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!0次会?议关于修改》<辽宁省矿产资源管!理条例>的》决,定第1次《修正;根据》2004年》9月29日》辽宁省第十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14次】会议关于修改<辽宁!省矿产资源管—。理条例>的决定第】2次修正;根据【2012年3月【30日辽宁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。28八次会议关于】修,改<辽宁省》。矿产资源管理条【。例>的决定第3【。次修:正,;根据?201?4年3月27—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!民代表?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7次会议关于修【改<辽宁《省矿产资源》管,理,条例:>的决定第4次修正!)<?xml:na!mesp《ace pr—ef:i,x = o —ns = "urn!。:,sc:hemas-—microsof】。。t-com:o【ffice》:office"】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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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—总 则?
《 第一条 》。。为有效保护》、合理开发和—综合利用矿产资源】实现可持续发展【战略促进《本省: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矿—产资源法(以下简】称矿产资源》法,)结:合本省?实际制定《本条例
第二】条 本条例适—用于:在本:省行:政区域?内从事?矿产资源勘》。查、开采、利用【。的单位和个人
!第三条 矿产—资源属于国家—所有各级人》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!行政区域《内矿产?资源的保《护工作禁止》任何组织和个人【利用任何手》段侵占或者破坏【矿,产资源
任何—单位和个人都有依】法保护?矿产资源的义务有权!检举和控告各种破坏!矿产资源的》行为
第四条 省、!市、县(含》县,级市、区《下同)人民政—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!。部门:(以下?简称地矿主管—部门)主管本行【。政区域内矿》产,资源勘查、开发【、利用和《保护的监督管—理工作?
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。政府的有关部门【协助同级人民政府】地矿主管部门做【好矿产资源勘查【、开采?的监督管理工作
第!五,条 国内、国—外投资?者均可以在本省行政!区域内?依法投资勘》查、开采矿》产资源
各级人民】政府依法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】权益: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勘!查、开采活》动的正常秩序
第】六条: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!和开采的应当具【备与所承担的勘查】、开采工作相适【应的资金、技术和设!备等条件
第—七条 ?探,矿权:。、采矿权应当采取】招,标拍卖挂《牌方:式有偿取得国—家规定?协议出让的除外【
开采?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!税和资源补偿—。费具体办法由—省人民政《府依法制定》。
第:八条 ?勘查、开采矿—产资源?应当加?强地质和矿》。山环境保护防止【污染环境和破坏【。自然生态;应加强矿!山生产安全工作以及!水土保?持、土?地复垦和地质灾害】的防治工《作,
第二章 矿产!资源的勘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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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矿—产资源勘查实行资】质认证制《度从事矿产》资源勘查的》单位必须按规—定到地矿主管部门】申请办理勘查—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!。由省地矿《主,管部门核发勘查资】格证书?。勘查资格证》书实行年检制度
】第十条 勘查—项目出?。资人为探矿权—申请人
《国家出资勘》查的国?家委托的地质勘【查单位为探矿权申请!人;合资、合—作,勘,查的探矿权申请人】由合同约定
第【十一条 探矿权申请!人,。申请勘查登记—应当报送《下,列材料
(一)申】请登记书和区块范】围图;
(二)地质!勘,查,单位资格证书复【印件;
(三)地质!勘查工作计》划、勘查合同或【者委托勘《。查的证明文件;
】(四)勘查项目所需!资金证?明;
?(,五)勘?查项目?的,设计:审,批意见或专家论证】意见材料;》
(六)需要提交的!其它材料
前款【所列材料须》经,市地矿?主管部门《。初审后由省地矿主】管部门办理勘—查登记手续》
跨市?。的勘查项目申请由】探矿权?申请人直接报省地矿!主管部门办》理勘查登记手—续同时报相》关市地矿主管部门】备案
第十二条 省!地矿主管部》门应当在收》到勘查?登,记申请后1》个月内作《出审查决定并通知】探矿权申请人
第】十三条 准予—登记的探矿》权申:。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!之日:起1个月内到省地矿!主管部门《按规定缴纳》当年探矿权使—用费领取勘查—许,可证成为探矿权【人
第十四》条 探矿《权人:必须自领取勘—查许:可证之日《起6个月内施工【施工前?必须到项目所在【地地矿主《管部门验证报—告开工?准备情况
第十五条!。 勘查?许可证?有效期?届满需要继》续勘查的探矿权人应!当在勘查许》可证:有效:。期届:满的3?。0日前到原登—记部门办《理延续登记》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!得超过2年
第十六!条 在勘查许可证有!效期内有下列—情形:之一的向原登记部门!申,。请办理变更》登记:手续
(一)变更勘!查,作业区范《围;
(二)变更】。勘查工作对》象;
(三)转【。让,探矿权;
(—。四):。改变勘查施工—单位;
(》五)变更《勘查工?作阶段?
第十七条 在勘查!许可:证有:效期内探矿权人申】请采矿?权或撤销勘查项目】的应当到省地矿【主管部门《办理注销手续—
第十八条 —探矿权人应当按【照,有关:规定将?在不同勘查阶段编】写的:。勘查报告《报储量审批机构或】者有关?。主管部门审批并【于勘查报告批—。准或验收《后3个月内到省地】矿主管部门》办理探明储量登【记汇交地质资料
第!十九条? ,探矿权人有权优【先取得批准》勘查作业区内矿【。产资:。。源的采矿权及所发】现新矿种的》探,矿优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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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矿产资!。源的开?。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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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—开采由?国家审批并颁发【采矿许可证》以,外的矿产资源—。分别由?省、:市、县地矿主—管,部门审批《并颁发采《矿许可?证
开采矿产资!源储量规模》为中型?以上和开采》菱镁矿、硼、玉石和!滑石等矿产资—源由省地《矿主:管部门审批》并颁:发采矿许可证
!开采矿产资源—储量:规模:为小型和《由省地矿主管部【门授权审批》的矿产资源由市【地矿主管《部门审批《并颁发采矿许可证】
开《采,河道外普通建筑【用砂、石和粘土等矿!产,资源由县《地矿主管《部门审批并颁发【采矿许可证
— 开采跨市、县】行政区域的矿—产资源?由上:一,级地矿主管部门审批!并颁发采矿许—可证
法律》、法规?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
第二!十一条 《市地矿主管部门应】将市、县地》矿主管部门审—批并颁发采》矿许可?证的资料汇总报省】地矿主管部门备案】
第二十《。二条 采《。。矿权申请人》应按有关规》定持开采《不同矿产资》源所需的地》质勘查报告、复采】区,域有关资料或其他必!要地质资《料向地矿主管部门】申请办?理占用?矿产:储量登记划定矿区范!。围
大型矿》山,。矿区范?。围保留期《由国家规《定中、小型矿—山矿区范围》保,留期不得《超过1年
因特【殊原因需要延—长矿区范围》保留期?的可在期满前—3个月内《向地矿主管部—门申请?延长矿区范围保【留期保留期延—长不得超《过,1年
第二十三条 !采矿权申请》人申:请办理采矿登记应当!提交下列有关材料
!(一)采矿申请登记!书和:划定:矿区:范围的?批复;
(二)【占用矿?产储量?。。登记表;
(三)企!业法人营业》。执照;
(四)环】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!保部门?。。批准文件《;
(五《),安全:预评价报告;
(六!)矿产资源开—发利用方案;
(七!)矿:山地质环《。。。境保护与治理恢复】方案;
(八)【土地复垦方》案;
(《九)地矿主管部【门要:求的其他材料
第二!十四:条 地?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!到采:。矿登记申请后—1个月?内作出审查决—定并通知采矿权【申请人
准予—登记的采矿权申【请人应当在》收到通知之日起【1个月内按国家规定!到批准登《记的地矿主管部门】缴纳当年采》矿权使用费领取采】矿许可证成为—采矿权?人
第二十》五条: ,采矿:权人:应当:从取得采矿许可证之!日起:6个:。月内建矿、采—矿,逾期不建矿、—采矿的?由原登记部门收回】采矿许可证
—第二十六条》 ,根,据采矿权人的—申请县以上》。地矿:主管部门按》批准的矿区范围【组织埋设《界桩:或,者设置?地面标志
界桩和地!面标志受法律保护任!何单位和个人—。不得移动或者损毁
!第二十?七条 采矿权人变更!矿区:范围、主要开—采矿种或开采方式的!应到原登记部门【重新办理采矿—登,记
采矿《权人变更矿山(【。企业)名称》或转让采矿权的到原!登记部门《。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】手续
?第二十?八条 采矿许—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!继续采矿的采矿【权人应当在》。采矿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》的30日前到原登】记部门办理延续登记!手续
第二十九条】 停办或者关闭矿】山企:。。。业应向原登记部【。门提出申请经有关】部门批?准办理闭坑登记手】续,
?。第四章 《矿产资源开》发利用的监》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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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条 开》采矿产资源应当按】。照批准的矿》山设计或者》开采方案采》用先进技术和先进工!艺,进,行施工保证开采【回采率、采矿贫化率!和选矿回收率—(,以,下简称三率)达到】设计要求
第三【十一:条, 各级地矿主—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!矿山企业《的“:三率”?指标:进行考核《按照设计《标,准予以?认定和核定
第三十!二条 ?。采矿权人在》。开采主?要矿:。产的同时对具有【工业价?值的共生矿、—伴生矿应当》。统一规划综合开采;!对中低品位》矿、薄?层矿、难选矿、尾矿!和废石(煤矸石【)应加强管理和【。综合利用;》对暂:时,不能综合《开采或者已经采出暂!时不能综合》利用的应当采取【有效保?护措施防止》损失浪费破坏资源】。污,染环境?
第三十三条— 矿:山企业应当定期进】行地质测量不能【独立完成《地质测量工作—的应委托有资质【条件的地质测量单】位进行测量
第【。三十四条 矿产资源!的勘查施《工,和开采活动实行年检!制度探矿权》人或采矿权人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!地矿主?管部门办理年检【手续年检合格的【缴,纳下一年度的探【矿权或采矿权—使,用费予以年检—注册
第三十—五条 探《矿权人、采矿—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向所在地》地矿主管部门报送矿!产资源?勘查和开发》利,用情况年《度统计报表
第【三十六条 采矿【权人应当将每—年增减的《。矿产储量报地矿主管!部门:核准
报销正常矿】产储:量由:采矿权人提出申请报!地矿主管部门审【核报销非正常—矿,产储量由储量—审批机构审》批
第三十》七条: 实行?矿山:环境治理和恢复保】证金制度采》矿权人停办或—。者关闭矿山企业应】当按:照,有关规定做好矿山】环,。境治理和恢》复等闭坑工作其闭】坑工作经验收合格后!返还保证《金及利息
第三十】八条 各级地矿主管!部门应?当加强对选(洗)】矿厂的监督管理【开办选(洗)矿厂】应当到当地市级地】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!
第《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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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—条 未取得勘查许】可证、采矿许可【证擅自进《行勘查?。、采矿活《。动,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!块、矿区范》围,进,行勘查、采》矿活动的由县—级以上地矿主管【部门责令其停止【违法行?为、赔偿损失—、,恢复植被;在—。违法证据可能灭失】或者:以后难?以取得的情况下【经,行政机关负责—人批准可以》对用于违法》活动的?工具、设备等先行登!记,保存并按照下列【规定处以《。罚款
(一》)无证勘查或越【界勘查的处》以,勘查项目资金—30%的《罚款最多不超过【。10万元;
(二)!无证采矿的没—收违法所得并处【以违法所得50%】罚,款罚款数额低于10!。万元的处以》10万?元罚款?;,没有违法所得—的处以10万元罚款!;
(三)》。越界采矿的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】以违法所得30【%以下的罚》款
违反前款—规定造成资》源破坏情节严—重的由原登记部门吊!销其勘?查,许可证、采矿—许可:证对造成矿产资源严!重破坏的直接责【任人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:
第四?十条 超过规定【时间:未进行勘查施—工、建矿的不按期办!理延续?、变更或《者注销登记手—续的由地矿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逾期不》改正的由原登记部】门吊销勘查》许可证、采矿许可】。。证
第四十一条【。 破坏?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!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!。的由县以《上地: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恢《复并处200元【以上100》0元以下的罚—。款情节严重的处【5000元以上3】万元以下的罚款
】第四十二条 连续两!年不:能,完成:地矿主?管部门核定》的“三率《”指:标的矿山企业其应缴!。纳的矿产资源补【。偿,费的开采回采率系】数提高?为1至1.》5并:处以:相当于矿产资源【。损失价值《50:%的:罚款最?。多不超过10万元
!第四十三条》 不按照规定—进行地质测量由县以!上地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《。逾期不改的停产【整顿;情节严重的由!原登记部门》吊销其采矿》许可证
第四十四】条 探矿权人或采】矿权人?不按照规《定到地矿主管部门】办理年检手续的【不予注册并吊销其勘!。查、采矿许可证【
第:四十五条 》采取破坏性开—采方法开《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!产资源破《坏、浪费的由县以】上地矿主管部门处5!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的罚《款并可吊销采矿【许可证;对造成矿产!资源严重破坏的直】接,责任人?。员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:。第四十六条》 采矿权人不按【照规定?闭,坑由:县以上地矿主管【部门按照其矿山【规模和?开采方式及对地质】、生态?、,环境的影响程度【处3:万元:以上10万》元以下的罚款;【对造成经《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!应赔:偿直接经济损失;情!节严重的《依法追究直接—。责任人员的刑事责】任
第四十》七条 非法买卖、】出租或者以》其他方式转让探矿权!、采矿权的由—县以上地矿主管部门!没收违?。法所得对《当事人处5万元以上!10万元《。以下罚款并吊销其】勘查、?采矿许?可证
第四十—八条: ,地矿主管部门未按照!规定时间办理—有关勘查和采—矿登记手续的—其直接责《任人员由其所在【单位:或上级?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,
第四十九条— 地矿?主管部门的工—作人员或其他有关工!作人员玩忽职—守、弄虚《作假、滥用职—权或徇私《舞,弊的由其所在单【位或上级主管部【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,事责:任
第?五十条 上级地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对下级地矿主管部!门,的行政行为》进行监督对》下级地矿主管—部门不?适当的或违法的【行政行为《有权:改变或撤销;对下】级地矿?主管部门应作出【行政处罚而未—作出:。行政:处罚的上《级,地矿主?管部门应责》令改正?或直接实《施行政处罚
—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!对行政处《罚决定不服》的可以?。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也可以》直接向人《民,法院起诉
当事人逾!期不申请复议也【不向人民《法院起诉又不履行】处罚决定的由—。作出处罚决定—的机:关申:请,人民:法院强制执行
【。
第?。六章 《 附 则
第】五十二条 本条【例自1998—年,1月1日起施行辽宁!省集:体,和个体采《矿条例同《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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