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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,阳市规范《。行政处罚自由—裁量:权实施办法<!--!?XML:N—AME?SP:AC:E P?REFIX》 = O /-->!      — 第一?。。条,。  为规《范和监督《行政处罚自》由,裁量行为保护公民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!合法权益《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行政处罚法、—辽宁省?规范行政裁量权【办,法,和辽宁省行政执【。法监督规定等法【律,、,法规、规章》规定结合我市—实际制定《本办:法   《。  第二条》  :在我市行政区—域内行政处罚实施机!关制定行《政处罚自由裁量【量化标准和行使行】政处罚自《由,裁量:行为的应当遵—守本实施办》法 :  :  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另有规定【的从其?规,定     —第三条  本办法】所称行政处》罚,自由裁?量权:是指行政处罚—实施机关在法—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!围内对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》违反行政《。管理:秩,序,的行:为是否给予行—政处罚、给予何【种行政处罚和—。给予何种幅度行政】处罚的权限》   ?。  本办法所称行政!。处罚实施《机关是指《本市具有行政处罚】权的行?政机关和法律、【法规:授权:实施行政处》罚的组织 》    《第四条 《 市、县(市)区】政府法制《部门负?责规范本区域内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】权工作的组织、指导!、监督;监察机关】负责对行政处—罚,自由裁?量权的行《。。。。使依法实施行政【监,察     各【行政处?罚,实,施机关?负,责法:制工:。作的机构负》责规范本机关行【政处:罚自由裁量权工作】     第五【条  行使》行政处罚自由—裁量权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则    】 (一?)行:使行:。政处罚自由裁—量权应当《在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规【定的行政处罚—种类和幅度内进行并!遵循法?定程序保障行政管】理相对?人的合法权益;【    《。 (二)行使行【政处:罚自由?裁量权?应当符合《法律目?的,排除不相关》因素的干扰所采取】的措施和《手,段应当必《要、适?当;    — (三)行使行政处!罚自由?裁量:权纠:正违法行为应—当坚持处《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!公民、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自觉守【法;     【(四)行使行政【处罚自由裁量—权应当以《事实:为依据与违法行为】的事:实、: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!害程度相当与违【法行为发生地的【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!;  ?   ?(五)行《使行政?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事!实,、性质、情节—、社:会,危害程?度等因素相同或者】相似的违《。。。法行为所适》。。。。。用的处罚种》类和幅度应当—基本相同 》    第六条 】 行政处罚实施机】关应当根据本机关】执行的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涉》及,自,由裁量权的行政【处罚进行梳理—分类并按本办—法规定对违》。法行为、处罚种【类、处罚幅度结合违!法行为的事实—、性:质、情?节、社会危》害程度等因》素划分?裁量阶次制定本系统!行政:处罚裁?量权:的量化标准   】  第七条 — ,行政处罚实施机关】应当根据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的—变化或者执法工作的!实际及时修订行政】处罚自由裁量权【量化标准经本部门领!导班子集《。体讨论?通过后报同级政府】法制部门备案—。并,按,规定向社会公布【   ?  对报《请备案的行政处罚自!由裁量权量化标【准,政府法制《部门可以按本办【法要求对其合法【性、合理《性进行全面审查  !  : 第八条 》自由裁量权量—化标准应当》列明违法行为—及处罚依据并划分3!个以上裁量阶次对】。每一阶?。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!的种类、幅度等【作出规定对违法【事实:、情节等情形的描】述要使用《量化标准不》得出现较轻、较重、!严重等留《有裁量空间和主观】认定事实的》标准:和事实对确实无【法裁量的《。要建立先例制度【     行政处】罚实施机关制定行政!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!标准应当《遵循以下原则   !  (一)细化自由!裁量标准《必须严格执行法律】、法规、规》章的规?定不得超越法定【的自由裁量》幅度和范围; 【    (二)对违!法行为的事实、【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!危害程度等因素【基,本相同的同类违法】行为实施行政—处罚应遵循量罚【基本一致原则;【     (三)法!律、法规、规—章规定可以选择行】政处罚种类的应列】明情况?对何种违法》行为应给《予何种行政处罚作出!相对应的规定; 】  :  (四《)多部法律、法规、!规,章对相同违法行为设!。定多个行政处罚标】。。准的:可以合并使用一个标!准;     【(五)违《法行为符合较—。重、:较轻或者不》予,处罚情形的》在列明具《体情况时应当—严格依照法》定条件?。不,。得增设?或者创设条件— ,    第》九条  当事人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依法》不予行政处》罚    》 ,(一)不满14周】岁的人有违法行为】的;     【(二)精神病人在不!能辨认或者不能控】。制自己行为时发【生违法?行为的;   【  (三)违法行为!轻微并及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!后果的;   【  (四)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不予《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!     》违,法行为在2年—。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!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!规定的除外    ! 第十条  当【事人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依法从《轻或者?减轻处罚 》  :  (一)已满14!周,岁但不满18周岁的!人有违法《行为的;  —   ?(二)主动消—除或者减轻》违法行为危》害后果的;   】  (三)受他人胁!迫有:违,法行为的;》   ?  (四)配合行】政机关查处》违法行为有立功【表现的;《    《 (五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《定应当给予从轻或】。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!形     第十】一条  当事人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应,当依:。法从:重处罚    【 (一)共》同违法行为中起主】要作用或者教唆、】胁,迫,。、诱: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!的;   》  (二)两年内】累,计发生两次以—上同类违法行为或】因同类违《法行为受《行政处罚《的; ?    (三—)经行政处罚实施】机,关及:其执法人员》责令:停止、责令纠正违法!行为后继续》实施违法行为的;】     》(四)妨《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!行为的;《     》(五)对举报人、证!。人打击?。报复的;《     (六)扰!乱公共?秩序妨害公共—安全侵?犯,。人身权利、财产权】。利妨害社会管理情节!严重:。尚未构?成犯罪的;  【  : (七)隐匿、销】毁违法行为》证据:的,;    》。 (八)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应!当给予从重处—罚的其?他情形  》   第十二条【。 , 从:轻,、从重处罚应—当在法定《处罚种?类或者幅度以内处罚!减轻处罚《应当在法定处罚范围!。内对当事《人适用较轻处罚种类!;同:时具有两个以—上,。从轻:或者减轻情节且【不,具有从重情节的【应当适用最低处【罚额度或者减—轻处罚     第!十三条  行政【处罚实施机关应当】建立健全行使行政】。处罚自由裁量权的】程序在行政处罚决定!书中除载明法律【、法规?、规章要求的事项】外还应当《对是否采纳当事人的!申辩意见以及有【关减轻、从轻、【从重处罚的依据【等行使自由》裁量权的理》。由     第【十四条  对重【大或者复杂行政处】罚自由裁量》案件行政处罚实【施机:关应当?集体讨?论决定并《形成会议纪要重大行!政处罚?决定自作出》决定之?。日起十?五日内报《送同级?政府法制《部门备案备案范【围包括较大》数额的?罚,款和没收非》法所:得或者非法财物【、责令停产》停业、吊《销许:可证或者执照 第十!五条 ? 行:政处罚实施机关【应当:通,过开展宣传培训、分!析典型案例等多种方!式指导、落实规【范行政处《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定!期组织行政执—法人员开展》业务培训  —  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!机构应?当协助、指导行【政处罚实施》机关开?展行政执法业—务培:训   《  :第十六条  公【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认为行政处—罚实施机关违—法行:使行政裁量权—的可以向本级政【府,监察部门、法制【。部门和上《。级行政机关投诉【、举报   —政府:监,察,部门、?法制部门和上—级行政机关对受理的!投诉、举《报,。应当进行调查—依照职权在受—理之日起6》0日内作出处理决】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!。投,诉人、举报人—     行—政处罚实施机关发现!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!。侵犯:公共利益《或者:其他人合法权—益,的应当主动、—及时自行纠正 【政府法制部门对滥用!行使行政《裁量:权的行为《应当:向行使行政裁量【权的机关《发出行?政执:法监:督通知书责》令停止执《行、限期改正收【到行政执法监—督通知书的行政处罚!实施机关应当在20!。日内将处理结果【报告政府法制部【门   第十七【。条  行政》处罚实施《机关拒不自行纠【。正滥用行政处罚【裁量权行为的—。按照层级监督的【有关规定由有监督】权的机关作出—责令履行、》撤销、?补正或更正、确【认,违法的处理》决定  《 第:十八:条,  被撤销》的行政处罚裁量【行为对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?。他组织造《成损:害的应?当依:法予以赔《偿 :  第十九条  行!使行政裁《量权的行政处罚实】施机关及其工作【人员有?。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由监察机关》给,予行政处《分   (一—)行政?处罚裁量行》。为,。被撤销的《;  《 (二)不》制定、不公布行【政处罚裁《量权基准的;—  : (三?)滥用职权、徇【。私舞弊、玩忽职【守的;  》   (《四):其他严重违反本【办法:的    — 情节严重构成【犯,罪的移交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   【 第二十《。条  行政处罚实施!机关应当每年对【。本,部,门行使行《政处罚自由裁量权】。情况组?织,一次自我评估根据评!估结果适时调整并】将调整结果报本级政!府法制部《门    》 第二十一条 【 本办法自发—布之日起《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