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口市扬《尘污染防治》管理办法
营政发〔!2,。014〕19号
】第一条 为—防治扬尘《污染改?善环境空气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】身体健康《根据: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环:境保:护,法、: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大气:污,染,防治法、辽宁省环】境保护条例和辽【宁省扬尘《污染:防治管理办法等【法律、法规及规章】的,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制定本办法
【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本市行政区】域,内扬尘?。污染的?防治与管理活动【
第三《条 : 本办法《。所称扬尘污》染是指建设工程【施工、建《筑物拆除、道—路保洁、物》。料运输与堆存、采石!取土、养护绿化等活!动,产生的松散颗粒【物质对环境空—气和:人体健?康造成的不良影响】
第四?条 ?扬尘污染《防治的?监督和管理应—当遵循合《法、公?正、公开、便民的原!则
第五条— 市和《市(县)区环—。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(以:下简称环保部门)】负责辖区内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】督,管理工作
城【。管综合执法部—。门负:责城市市区建设【施工及与建设施【工有关的扬尘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】
,住房城乡建设、【交通运输、公用事业!、,公安、水利》、财政、物价等【部门按照《各自职责做好扬【。尘污染?防,治的有关工》作
第六条 市!和市(县)区政【府应当将扬》。。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!环境保护规》划,制定有关政策措【施,建立扬尘污》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!保护和改《善环境空《气质量?
,市和:。市(县)区政—府应当建立资—。金投入和保》障,机,制确保扬尘污染【防治:。工作:的开展建《立上级政府》对下级政府及有关】部,门扬尘污染防治【工作的综合考—评制度
第七条【 :。市环保部门应当制定!扬,尘污染防治总体【方案:报市政府《批,。准,。后组织实施
各【市,(县)区《环保:部门应当《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!体方案制定本辖【区的扬尘《污染防治具》体方案报《同级政府批准—后实施?
有关?行政部门应当根【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!方案:制定本部门的扬【尘污:染防治?具体方案《
第:八条 市和市(】县)区环保部门【。。应当: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!测制度和监测网络】定期公布《扬尘污染状》况的环境《。。信息
第九条— 建立扬》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信!息共享制度市和【市,。(县)区环保部门】以及有关《行政:部,门应当?互通扬尘污染—管理信息
建立【扬尘污染防治—工作联?席会议制度定期召】开环保、城管综合执!法、住房城乡建【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!、公用事业等—有关部门参加的【联席会议及时协调】、解决扬尘污染防治!工作中?的重大事《项, ,。
第十条 】。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和!应急管理制度各职能!部门、重点》扬尘污?染源责任者应当【根据:。环保和气象》部门发布的大—气,污染预警《等级采取有效的扬尘!管理和控制应急措施!
第十一条 — 鼓励?支持有关《行业协?会和企业制定—扬尘污染防》。治规范开展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】工作加强《自律管理《
:第十二条 对【可能产生扬尘—污染的建设》项目建?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!交的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应当包括扬尘】污染防治措施—的内:容
:对可能?。产生扬尘《污染且未取得环境影!响,评价审批文件的建】设项目?审,批部门不予审批【建设:单位不准开工建设】
第十三条 产生!扬尘:。。污染的单位应当按】照规定向所》在地环保《部门申报排放扬尘】污染物的《。种类、作业》时,间,以及作业地点制定扬!尘污染防治责—任制度采《取,防治措施保证—达到:国家和省规》定的扬?尘排放标准
第【十四条 《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!位签订?施工合同应当明确扬!尘污染防治责任【扬尘污染《防治:费,用应当列入工程【预算
建设单—位,应当对施《工期产生扬尘污染】的建设?项目实行《施工期?。环境监?理环境?监理单位应当将【扬尘污染防治纳【入,环境监理细则发现】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!施工单?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!告建设单《位及有?关行:政主管部《门
第十》五条 市政—维修和养《护,工程、绿化建设【。和养护工程建设【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!染防治方案报公【。用事业部门》备案
?第十六?条 环保部门依】法征收建筑施工工地!的扬尘排污费—。
第:十七条 建筑工程!施工或从事与施工】有关的活动》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!定,
(一)》。对建筑?物,进行拆?除或爆破作业—时应当采取洒水【隔离、降尘等措施五!级或五级以上大风天!气应当停止房屋拆除!或爆破?作,业;
(二》)未完全拆除的建筑!物或者停工超过【一个月以上的—应当使用《防尘网围挡建—筑,物;
(三》)施:工工:地周围?应当设置连续、【。。密闭的围挡市—、市(县)区城区的!施工:现场围?挡高度不《得低于2.5米乡】(镇)的施》工现场围《挡高度不得低于1.!8,米; 《
(四)施工工地】地面、?车行道?。路,应当进行硬化—等降尘处《。理;
(—五)易?产生扬尘的土方【工程等?施工时应当采—取洒水等抑》尘,措施四级《或四级?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!止土方?作业作业区须—覆盖防尘网》;,
(六?)建筑垃圾、工程渣!土在48小时内未】清运的应当在—施工工地设》置临时堆《放场并采《取围挡、遮盖—等,防尘措施;
(!七)运输车》辆在:除泥、冲洗》干净后?方可驶出作业场地】不得使用空》气,压缩机等易》产生扬尘的设备清】理车辆、设备和【物料尘?埃;
(—八)需使用混凝土】的应当使用预—拌混凝土或者—进行密闭搅拌并【采取:扬尘防治《措,施严禁现场》露天搅拌; —
(九)》施工现场应当设有】排水沟和沉淀池【。确保排?水畅:通和排放泥》。浆水经过沉淀禁止将!废水、泥浆》。直接:排放到施工现场【外建设工程施工【现场道?路及进出口周边的道!路不得有泥土和建】筑垃圾;
》(十)闲置3个月】以上的施工工地应】当对裸露泥地进行】临时绿化或者铺【装;
(十一】)对工程材料、【砂石、土方等—易,产,。生扬尘的物料应当】密闭:。处理在工《地内堆放的》应当采?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!尘布定期《采取喷洒粉尘抑制】剂、:洒水等措施》;
?(十二)在建—筑物、构《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!、,建筑垃?圾和渣?。土的应当采用密闭】方式:清运禁止高空抛【掷、扬撒《;
(十三)拆迁】施工单?位应当在建筑物【、构筑物拆除后7】日内将建筑垃圾【清运完毕拆迁完毕应!当平整场地采取简易!硬化、?绿,。化等防尘《措施:;
(十四)建【筑工程项目》竣工后30日—内施工单位应—当平整施《工工地并清除积土】、堆物;
(十五)!与,建筑工程施》。工有关的《易产:生扬尘?污染的堆场、露天】仓库等应按照—本办法第《二十二?。条规定?采取措施防治扬【。尘污染
第十八条】 :。道路与管线施工除】遵守本办法》第,十七条规《定外还应当遵守下】列防尘规定
(!一)进?行管:线,敷,设,等需挖掘道路—的工程应当采取【逐段施工的方式【封闭、围挡一—。段施工?一段严禁敞开—式作业施工结束后】及时恢复道路原【貌;
(二)城市】主要道路、》桥梁等工《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!当对通?行机动车辆》。的,临时道路实施硬【化、洒水和清扫【对已:完工的部分保持清洁!;
:(三)施工》机械在挖土、装【土、堆土、路面切】割、破碎等作—业时应当采》取洒水?、喷雾等措施—;
(四—),。对已:回填的沟槽应当【。采取洒水、覆盖【等措施;
》(五)使《用风:钻挖掘地《面或者清《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!地面洒水《
,第十九?条, :。道路:保洁作业应当遵守下!列防:尘规定 》
(一)《城市主要道路推广】使,用高压?清,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!刷方式;
【(二)?采用人工方式清【扫道:路的:。应当符合市容—环境卫生《作,业规:范; ?
(三)路面破】损的应当《采取防尘措施及【时修复;《
(:四)清疏下水道的】污泥应当在当日清运!不得在道路上堆积】 ?
第二十《条 绿化建设【和养护工《程应当遵《守,下列防尘规定—
(《一)气象部门—发布大风警报—、霾天?气预警等扬》尘污染天气预—警期间应当》停止平整土地—、换土、原土—过筛等作业;
!(二)栽植行道【树,挖掘的树穴在4【8小时?内不能栽《植的对树穴和栽种土!应采取覆盖等扬尘污!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!植后当天完成余【土及其他《物料的清运》不能完成清》运,的,。应,当进行遮盖》;
(三)【3000平》。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!建设:作,业应当在绿》化用地周围设—。置不低于1.8【米的硬质密闭围【挡在施工工地内【设置车辆清洗设【施以:及配套的排水、【。泥浆沉淀设》施运输车辆》应当在除泥、—冲洗:干净后方《可驶出施工工地
】第二十一《条 运输砂石【、渣土、《土方、垃圾等车【辆应当采取蓬—盖,、密闭措施防止在运!输过程中《因物料遗撒》或者泄?漏产生?。扬尘污染
第二十】二,条 码头》、堆场和露天仓库堆!放物料或《。从事:易产生扬尘污染【的物料贮《存,和装:卸活:。动应:当遵守下列防尘【规定 《
(一)堆场—的场坪、路面—应当进?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!面,整洁;
(二】。)堆场?周边应当配》备高于堆存》物料的围《挡、防?风抑尘网等设施【大型堆场应当—配置:车辆清洗《专用设?施;
(三)—10吨以《上(含10吨—)锅炉的煤》堆、灰堆和》。堆存面积30—0平方米以上的储煤!场、沙石料储售【场应当采《取密:闭、封闭、》挡风:墙等防风抑尘—措施其他《散流体物《质的堆场《应当采取苫盖、喷】洒覆盖剂等措施; !。
(四《)露天装卸物料应】当采取洒水、喷淋等!抑,尘措:施密闭输《送物料应当在装卸处!配备吸尘、》喷淋等设施
(五】。)市区中心区域【、居民区周围禁止设!置新的物料堆放场】;已有物料堆放场】应当搬?迁或者采取封闭【。等防尘措施
第二十!。三条 扩》大市区绿化和铺【装面积减少裸露面积!城市市区《范围内的《裸露泥地由相关【责任单位进行绿【化或者?铺装
(一)单位】。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!所在:单位进行绿化或者】铺装;?
(二?)住宅小区内的裸露!泥地由业主委员【会委托物业》管理企业进》行绿:化,或,。者,铺装;
(三—)河道沿线、—市政道?路、公共绿地的【裸露泥?地由水?利、公用事业—部门负?责绿化或者》铺装;
(四)【其他裸?露泥地?由所在地《街道办事《处(乡镇《政府)?组织进行《绿,。化或者铺《装
第二十四条 !矿山企业应当采用】先进工艺、设置除尘!设施等措施防—治采矿场《、排岩场的扬尘污染!对采矿场、》排岩:场的运输道》路进行硬化处—理并及时清扫、洒水!排岩应?当优先采取外—围排岩、及时绿化】的作业方式作业【时应当采取湿法【喷淋等抑《。。尘措施尾矿》库、排岩《场应当采取》喷洒覆盖剂、—。复垦等措施防治扬尘!。污染
第二》十五条?。 , 市和市(县)区】政府根据扬尘污染防!治,需要划定禁》止,从事砂石、石灰石】开采和加工等—易产生扬尘污—染活:动的区?域
第二十六条【 对?违反防治扬尘污【染规定的单位各有关!部门要将违法信【。息纳入信用数—据交换平台》作为实施失信惩【戒的依据
第二【十七条 环保部】门及有关《部,门应当加《。强对扬?尘,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!被检查单位或—者个人?应当提供《与检:查内:容有关?的资料不得隐瞒、】拒绝或者阻挠监督检!查,。
第二十八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对违反本办法【造成扬尘污染的【行为有权进行—劝阻、举报和投诉】
,第二十九条 【违反扬尘污染—防治规?定的由环保、城管综!合执法?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环境保》护法:、中华?人民共?和国大气污染防治】法、辽宁省环—境保护条例》和辽宁省扬尘污【染防治管理办法【等法律、法规及【。规章的规定处罚
第!三十条 有关部门!工作人员《。在扬尘?污,染防治工作中玩忽】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、不—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犯罪的依法移送【。司法机关处理—
第三十《一条 本办—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