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399-2006 建标库

4.3  井底车场

4.3.2由于井底车场内巷道和硐室较密,施工时其围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,为保持巷道及硐室的良好状态,井底车场巷道应布置在坚硬岩层中,避开构造区及强含水层,尤其不得布置在有煤、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的煤层中。当煤层较硬,顶、底板岩层稳定,条件适宜时,方可布置在煤层中。

4.3.4提升牵引角是矿车上提时,钩头车的运行方向与提升钢丝绳的牵引方向的夹角。

4.3.6井底车场设计通过能力比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大30%的主要原因:一是井底车场设计通过能力是按进入车场煤、矸及混合列车的数量比例列表计算确定的,但实际生产时,进入车场的列车数量和比例是有变化的;二是矿井日产量是不均衡的;三是列车在车场内调度运行时间,设计计算与实际运行是有差距的。为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,故井底车场设计通过能力应比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大3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