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399-2006 建标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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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本条阐明了制定《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》的依据及目的。

      1近20年来,国家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矿山安全条例》、《煤矿安全规程》、《煤矿安全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产基本条件规定》、《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》等一系列与煤炭工业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是制定本规范基本的原则和依据,必须认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贯彻执行。

      21988年和1987年原煤炭工业部分别颁发的《小型煤矿设计若干规定》和《乡镇煤矿设计若干暂行规定》是针对当时小型煤矿和乡镇煤矿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设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。1992年原能源部颁发了《小型矿井设计规定》。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,小型煤矿的技术面貌有了较大的变化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推广应用了煤矿生产行之有效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和新材料,提高了小型煤矿的生产机械化水平、回采工效和经济效益。所有这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些在本规范中都应体现。

1.0.2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设计生产能力为30~300kt/a的小型矿井。

1.0.3本条规定了小型矿井建设要规范化。小型矿井必须按国家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,并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设计。小型矿井不论规模大小,都要按正规化、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设计、建设和生产。

1.0.4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建设程序:

      1应根据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进行设计。

      2应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井田范围进行设计。

      3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地质勘查报告进行设计。

1.0.5小型矿井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。多年来小型矿井由于安全设施不完善,井下瓦斯爆炸、突水等事故时有发生。为此,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增强安全意识,结合矿井的开采技术条件,建立和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手段,为消除安全隐患、改善作业环境、减少职业病发生创造条件。

1.0.6小型矿井设计应贯彻集中化、正规化、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。

      1集中化系指采煤工作面、采区和矿井合理集中。采煤工作面合理集中,提高工作面单产,才能减少人员,提高劳动生产率。通过合理选择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采煤方法,提高采煤机械化装备水平,适当加大工作面长度和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来获得。

      采区合理集中,就是提高采区的生产能力,加大采区开采强度。通过改革采区巷道布置,合理加大采区尺寸来获得。矿井合理集中,通过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源整合,提高矿井设计生产能力,减少矿井数目。

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正规化系指井下实行正规的采煤工作面开采,正规化开采旨在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率。设计可根据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,因地制宜地选择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长壁工作面、短壁工作面进行开采。

      3机械化主要是指采掘机械化。采掘机械化程度是矿井技术进步的集中体现,小型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,因地制宜地配备普通机械化采煤设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备和掘进机械化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