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.2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资源/储量类型及计算
(勘探地质报告为基础)
C.2.1 矿井地质资源量: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查明煤炭资源的全部。包括探明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1、控制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2、推断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3。
C.2.2 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:地质资源量中探明的资源量331和控制的资源量332,经分类得出的经济的基础储量12lb和122b、边际经济的基础储量2M21和2M22,连同地质资源量中推断的资源量333的大部,归类为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。
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应依据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分类原则和指标,对探明和控制的资源量进行预可行性综合评价和经济意义分类;对推断的资源量作资源可靠性评价后乘以可信度系数。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的归类框架:
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按下式计算:
矿井工业资源/储量=12lb+122b+2M21+2M22+333×K
(C.2.2)
C.2.3 矿井设计资源/储量:计算原则按本附录C.1.3执行。
C.2.4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:计算原则按本附录C1.4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