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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章 法律责任— 第五—十,七条: 违反?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!律、法规已作出处罚!规定:的按:照其规定执行—;法:律、法规未作—出处罚?规定的按照本—条例的规定》执行 第五十【八条: 违反本《条例:。。规定城?市市容维护》责任人未履行维【护管理责任的由城市!管理部门或者街道】办事处、《镇人民政府》责令改正并可以予】以通报 》第五十九条》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责《令限期改正》;逾: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管!理行政?执法部门处以五【。。十元以上二百元以】。下罚:款, ,     (一)】在临街?建筑物的阳台—外、门窗外堆—放、吊挂杂物或者晾!晒,衣物:、被:褥等有碍市容的物】品的;?。  ?  : (二)《借用临街《建(构)《筑物或者《树木在道路两侧【拉,绳晾晒物品、拉挂】条幅的 第—六十条 违反本条】例,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由城【市,。管理:行政执?法部门?处以一百元以—上一千元以下罚【。。款     (】一):在建(构)》筑物及?其,附属设施、公共【设施以及树木—上,涂写:、刻画的; —。   ?  (二)》违反城市容》貌标准在《建筑:。物外:立面或者《顶部安装太阳能板、!空调:外机、?防盗网等设施设备】。的; ? , ,   (三)—。在建筑物顶部—乱搭、乱放的—;   》  (?四)利?用建筑物的》阳,台,、门窗发布信息【的;   —  (五)封闭临街!建筑:。。物阳:台、平台、外走廊】超出原建《筑设计外沿》的; 《    (六)景】。观照:明设施?图案:。或者灯具残缺损坏】未及时修《复的;?   《。。  (七)》。。未按照规定》时间启闭景观照明的! 第六十》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!限期:。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—由城市管理》行政执法部门处【以,五百元?以上五千元以—下罚:款     (一!)擅自在城》市道路两侧或者【公共场地堆放物料】。搭建建(《构)筑?物或者?其他设?施的; 《 ,    (二)在】指定区域和规定【时间段内从事经【营的临时摊点—或者举?办,的文化商贸活动经营!者或者举办》单位:没有:及时清理产》生的垃?圾或者污《染、损坏路》面的;     !(三)临街经营业户!超出门窗、墙体【外立面摆放物—品或:者从事经营活动【的,;     【(,四,)牌匾标识》的设置不符合城市】容貌:。标,准的;  —  : (五)擅自—在建(构)筑物【、公共设施的外立】面张贴?、吊挂?宣传品的; —。  :   (六)—擅,自利用城市道路附】属设施?、桥梁等张贴宣传品!、悬挂?条,幅的 ? :。第六十二条》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责令【。限,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,—。 由城市管》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!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罚款?:    —。 (一)进行道路】养护或者挖》掘城市道路,—施工:场地未设置隔—离栏:,施工机具及材【料摆放杂《乱无序的; —     》(二)?因施工?损坏:城市道路及其他【公共设?施,未按照》。。规定及时修复—。的 第六》十三条 违反—。本条例规定有下列】行为:之一的责令限期【。改正由城市管理行政!执法部门按照下【列规定处以罚—款 :    《 (一)未经—批准擅自对临街建筑!物进行外《部装修、变》更临街门窗的—。,处以?一万: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】罚款:; ? ,   (二)—临街建设工地不【设置围?挡的, 停工场地】未及时整理并—未作必要的覆盖的竣!工后未及时清理和】平整场地的处以二】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罚款 —第六十四《条 :凡不符合城》市容貌标准的建【(构)筑物或者设施!由市城市管理主管】部门:会同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责令—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!改造:或者拆除;逾期未改!造或者拆除的—依法予?以处:理 第六十五【条 当事人对行政】。处罚不服的可—以依法?申请:行政复?议或者?提起行政诉讼当事】人,逾期不申请》行政复议《也,不提:起行政诉讼又不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】的由作?出行政处罚决—。定的机关《依法: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。执行 第》六十六条 城市管理!。部门、相关》行政机?关及其工作人员拒不!履行法定职责或【。者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—的由有权机关按照】有,关规定对直接负责】的主:管人员?和负有?。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!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《责任;?给,当事人造成》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,任 第六十七条 !妨碍:城市管理及相—关行政机关工作人】。员依法履行城市【管理职责的由公安机!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,治安管理《处,罚法的相关规定处】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