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】章 法律责》任
【 第二十四—条 农村公路受法律!。保护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破坏—、损坏或者非法占】用农村公路、—农村公路《用地及农村》公路附属设施不得干!涉正常的管理—养护:工作:。违反有关《。规定的应当依法承】担相:应责任
》 第二》十五条 市、县区人!民,政府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、【。乡镇人民政》府及其工《。作人:员有下?列,行为之一的》由其上级《人民政府或者—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;对负有【直接责任的主—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:。人员:由有权机关按照管】理,权限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【。 , (?一)未依法履—。行农:。村公路管理养护职】责的;
》
《 (:二)因监督管—。理不力造《成农村公路》较,大损:坏或者他人人身损】害,、财产损失的; 】
》 (三)截留、挤】占、平调、挪—用农:村公:路养护?资金:的;
《
(—四):玩忽:职守、徇私舞弊【、,滥用职权行为的;】
? (五)其他!违反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行为的【。
: 第二《十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违反农—村公路?路政管理有》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!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公路法《。、国务院公路—安全保?护条例、山东省农】村,公路:条,例、山东省》公,路路政?条例等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!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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