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? 第四章 法律责!任 第二十】条 房屋修缮—责任人违《反本:办法第十五条、【第十六条《第一款规定未—对房屋安全检查和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造!成危害?后果的由市房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处以2?000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罚款 —     违反本】办法第?十六条第二款—规定:修缮责任《人拒不承担修—缮费用的《市房:产行政主管》部门可向人民法【院提起诉讼  】   违《反,本办:法,第十六条第》三款规定阻》碍对危险房屋加【固和修缮的由市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处以2000—元以上2万元以下】罚款 《第二十一条》 房:屋使用人擅自改变房!屋结构?、,构件、?设备或使《用性质的由市房【产行政?主,管,部门责令停止—。违法行为《恢复原状并处以5】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:罚款 《第二十?二条 因下列原因造!成事故的《使用人、行为人应承!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!任 《    (一—)使用人擅自改变】房屋结构、构件、】设备:和使用性质的; 】     —。。(二)使用人由于堆!物超过允许荷载或】重,。物冲击影响》结构的?; ?     (三)使!。。用人阻碍《房屋所?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!解危措施的》;, ,     (【四)使用人明知结构!异常、变《形对险?情不:及时申报的; !    (五)使用!人擅自使用》经鉴:定属危险房》屋的; —  :  (六)》行为:人由于打桩、开挖】、堆物、碰撞等【。行,为危及房屋安—全,的 ?第二十三条 房【屋安:全鉴定机构违反本办!法,规定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由市】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《责令改正;发—生事故或《。造成损失的应—当承担民事责任【   》  (一)因故意把!非危:险房屋鉴定为—危险房屋而造成【。损失的;  】   (二》)因过失把危险房】。屋鉴定为非危—。险房屋?并在有效时限内发】生事:故的;  【  : (三)因拖延鉴】定时间而发生事故】。的 第二十四【条 违反本办法拒绝!、妨碍鉴定人—员进行鉴定》或妨:碍房屋修缮责任人】。对危险房屋》。进行加固修缮—。构成违反治安—管理行为的》由公安机关依照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治【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!以处理 《 第二《十五条? 危险房屋》管理:部门和其他有关行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!用职:权、:。。。徇,私舞弊、玩忽职【守的由?其所在单位或—上,级主管部门给—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任 第二【十六条 《违反本办法给他人】。造成生?命财产损《失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刑事责任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