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辽宁:省水利工程建设【。。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】 202《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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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水—利厅关?于修订印《发辽宁省水利工程建!设质量监督管理办】法的通?知,
省水资源管理】集团各市水》利(水务)局沈【抚示范区《规划建设和生态环】。境局厅机《关,有,关,部门厅?直有:关单位
!为进一步加强全省】。水利:。工程建?设,质量监督《工,作,完善质量监督管理】事,权划:分省水利厅》对辽宁省水利工【程建设质量监督管】理,办法(试行)(辽】水建管〔20—22〕1《。83号)进行了修订!。现,印,发,给你:们请遵?照,。执行
辽宁—省水利厅
20】23年12月2【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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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 为加强水利工【程建设质量》的,监督管理《规范质量监督—行为根据建设—工程质量管理条例(!。国务院令第27【9号)水利工程【质量管理规定—(,水利:部令第?52号)水利—。工程:质量监督《管理规定(水建〔】1,997〕339号)!和水利部办公厅关】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!质,量监督工作清单的】通,知(办监督〔2【01:。9〕21《1号)等法规、规章!和规范性《文件规定结合—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!。
第?。二条 本《。省境内新建、续建】、,改建、扩建、加固的!各类:水利工?程包括配《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!。。接受水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或相应《专业行政主管部门】的质量?监督
第》三条 省、市、县】级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级!管理、权责》一致、分《工协作和全面覆盖】的原则在法律—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!内对:水利工程建设质【量进:行行业监《管上:级水:行政: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下级水《。。。行政主管部》门质量监督》工作的监督检—查和业务指导
第!四,条 本省水利工【程建设质量监—。。督管理事权》划分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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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一,)省级水行政主【。管部门负责监督的水!利工程
》 1.省人民!政府或授《。。权省水利厅组—建项:目法人的《省本级水利工程【;
【2.跨?流域、跨市级行政区!域的水利工》程;
3!.新建大中型水库】工程;?
》 4.?新建大型水闸工程;!
? 5.其—他需要?省,级直接监督的重点工!程
(】二,)市: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负:责监督的水利工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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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1.省级水行政】主管部门监督范围以!外,的市人民政》。府或授权市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!建项目法《人的市本《级水利?。工程;?。
》 2.辖区内—跨县级行政区域【的水利工程;
! 3.一级堤防!(含海堤)工程;】
4.】大型灌区工程—(含泵?站,);
】5.市或县》主,管的大中型水库除】险加固?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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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6.市或县主!管的大型水闸—除险加固工程
】 (三)县级!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负责监督的—水利工程
【 辖《区内省级、市级【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!范围以外的水利工】程,
(四)!特,殊情况
— 1.对于【综合利用的水—利工程按照不—。同类:别工程质量监督事】权划:分的最高等级—确定质?量监督主体》
2【.水利?。工程中相对独立的】或者规模较大的【房屋建筑、》市政、交通、输配电!等,专业类型《的工程?项目其质量》。监督宜由项目法人】商请相应专》。业,质量监督《机,构承担;相应专业】质量监督机构拒绝】进,行,监督的由相应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质!量监督机《构进:行监督
【 3.《。。如遇工?程,技术难度大等—特,殊复:杂情况?相应质量监督机【构难以承担监—。督任务时《可通过省市、市县或!省市县联合监督方式!协商解决采》用联合监督方式【。的工程质量监—督责任主体原则上】。。。为上一级《水,行政主管部门质量】监督具体工》作分工在《质量监督方案—中明确
— , 4?.按照上述》条款质量监督事权】划分依然不》明,确的水利《。工程由?省级水行《政主管部门确定【质量监?督主体
第—五条 水《利工程建设质量【。监督管理《的具体工作可由县】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设立的水利工程建设!质量监督机构实施】水利工程建设项【目多、?任务重的地区可【通过政府《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!技术支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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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? ,水利工程建设—质量监督的依—据
【(一)国家》有关:的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、规—范性文?件;
】。(二)水利水—电行业有关技术【规程:、,规范质量标准—;
? (三—)经批准的设—计,文件等?;
— (:四)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、设—备供应?、质量检测等—合,。同,
:第七条 水利工程质!量监督机构应当采取!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!检查:。对于重大水利工【程可根据需要采取驻!现场监督方式进行监!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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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】监督期为从》工程开?工前办理质量—监督:。手续始到《工程:竣,。工验:收委员会同意工程】。交付使用止(含合同!质量保修期》)
第《九条 水利工—。程建:设质量监督的—内容按照《水利部办公》厅关:于印发<水》利,建设工程质量监【督工作清单>的【。。通知(办监督〔20!19〕2《11号)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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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条 质》量监督机构》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时有权?采取下?列措:施,
(一】)要求被监督检查单!。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!。等方面的文件和资料!;
(二!)进入被监督检【查工程现场》。和其他相关场所进】行检查、抽样—检测等
第十一】条, 质:量监:督机构可以根据需】要委托具有》相应资质等》级的检?测单位对《原,材,料、中间产品—和工程实体》质量进行监督—检测
《第十二条《 工程竣《工验收前质量—监督机?构应对工程质—量结论进行核备未经!质量核备的》工程项目法》人不得报验工—程,主管部门不》。得验收
第十【三条 对质量监【督和管?理先进单位》、先进个人质量监】督机构可报》。请水行?政主管部《门给:予激励
第十四】。条 本办法自20】24年2月1日起】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!办理质量监督—手续的水利工—程由原质量监督【单位负责《继续监?督直至?工程竣工《验收
第》十五: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!水利厅负责解释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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