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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—省水利工《程建设?质量监督《管理办法 2024!。年
辽【宁省水利厅关于修订!印发辽宁省水利工】程建设质量监—督管理办法的—通知
省水资源】管理:集团各市《。水利(水务)局沈】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!生态环境局厅机关有!关部门厅直》。有关单位
! 为进一步加强【。。全省水利工程建设】。质量:监,督工作完善质—量监:督管理事《权划分省水》。利厅对辽《宁省水利工程建【设质量?监,督管理办《法(试?行,)(辽水建管〔【2022〕》。1,83号)《进行:了修订?现,印发给你们请—。遵照:执行
《辽宁省?。水利:厅
2023年1!2月29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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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条 为加强水利】工程建设质量的【监督管理规》范质:量监督行为》根,。据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(国务院【令第279号)【水利工程质量管【理规定(水利部【令第52号》)水利工程》质量监?督管:理规定?(水建〔19—97〕339号)】和水利部办公—厅关于印发水—利建设工程质—量,监督工作清》单的通知(办—。。监督:〔2019〕211!号,)等法规、规章【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!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条 】本省境内《新建、续《建、:改建、?扩建、加固》。的各类水《利工程包《括配套与附》属工程均《必须接受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或相应专业行政【主管部门的质量监】督
第三条 省、!市、县级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】分级管?理、权责一》致、分工协作—和全面覆盖的原则在!法律:法规赋予的职—。权范围内对水—利工程建设》。质量进行行业监管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加强对—。下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质量监督工作的】监督检查和业务【。指导
第四条 本!。。省,水利工程建设质量】监督:管,理,事权划分如下
【
(—一):省级:水,行政主?管部:门负:责监督?的水利?工程:
1.】省人:民政府或授权省水】利厅:组建项目法人的【省本级水利工程;
!
2.跨流!域、跨市级》行政区域的》水利工程;
! 3?。.新建大中》型水库工程;
! 4.新建【大型水闸工程;
! 5.其【他需要省级直接监】督的:重点工程
【 ?(二)市级水行【。政主管部门负责监】督的水?利工程?
: 1.省级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监督范围—以外的?市人民政府或—授权市级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组建项目法人】的市本级水利工程】;,
2.】辖区内?跨,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利!工程;
— 3.一—级,堤防(?含海堤)工》程;
— :4.大?型灌区?工程(含《泵站);《
,
5—.市或县主管的大】。中,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!;
6】.市或?县主管的大型水【闸除险加固工程
! , (三)县级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监督的水—利工程
—。 , 辖区内省级、市!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监督范围以外的水】利工程
《
, (四)【特殊情况
【 , 1.对于综合利!用的水利工》程按照不同类别【工程质量监督事【权划分的最高等级确!定质量监督》主,体,
2.】水利工程中》相对独立的或者【规模较大的房—屋建筑、市政、【交通、输配电—等,专业类型的工程项目!。其质量?监督宜由项目法人商!请相应专《业质量监督机—构承担;相》应专业质量监—督机构拒绝进行监督!的由相应水行—政,主管部门《或质量监督》机构进行监》。。督
3.!。如遇工程技术难度大!等特:殊复杂情《。况相应质量》监督机构难以承【担监督任《。务时可通过省市【、市县或省市县【联,合监督方式协商解】决采用?联合监?督方式?的工程质量监—督责任主体原则上为!上一级水《行政主管部门质【量监督具体工作分】工在:质量监督方》案中明确《
4.】按照上述条款质量】。监督事权划分依然】不,明确的水利》工程由省级水—行政主管部门确定】质量监督《主体
第五条 】水利工程建》设质量监督管理的】具体工?作可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设立的水】利工程建《设质量监督机—构实施水《利工程建《设项目多、任务重】的地区可通过政【府购买服《。务的:方式提供技术支撑】。
第六条 水利】工程建设质量—监督的依据》
?。 (一)国家】有关的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、】规范性文件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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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水利水电行】业有关?技术规程《、,规范质量标准;
! (三—。)经批准的设计文】件等;
《
(四)勘!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。理、设备供应、质量!。检测等?合同
第七条 】水利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应当—采取抽?查等方式进行监【督检查对于重大【。。水利工程可根据【需要采取驻现场监督!方式:进,行监督检查
第】八条 水利工程【建设质量《监督期为从》工程:开工前办理》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!程竣工验收委员【会,。同意工程交付—使用止(含合同质】量保修期)
第】。九条 水《利工程?建,设质量监督的内容】按照水利部办—公厅关于印发—<水:利建设工程质—。量监督工作清单【>,的,通知(办监》督〔2019〕【211号)执行
】
第:十条 质量监—督机:构履行监督检—查职责时《有权:。。采取下?列措施
【 (一《。)要求?被监:督检查单位提供【。有关工程质量等【方面的文件》和资料;
— ? (二)进入被【监督检查工程现场和!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!查、抽?样检测等
—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!机,构可以根据需要【委托具有相应资【质等级?的,。检测:单位对原材料、中】间产品和工程实体】质量进行《监督检测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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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二条 工程竣工验】收前质量《监督:机构应对工程质【量,结,论进行核备》未经质量核备的工程!项目法人《不得:报验工程主管部【门不得验《收
第十》三条 对质量监督和!管理先?进,单位、?先进个人质量监【督机构可报请水行】。政主管部门》。给予:激励:。
第十四条— 本办法《自2024年2月】1日起施《行本办?法施行?前已办理质量—监督手续的》水利:工程由原质量监督】单位负责继续监督】直至工程《竣工:验收
第十五【条,。。 本办法由辽—宁省水利厅》。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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