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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》市物业管理条例
】(200《9,年7月23日本【溪市第十四》届,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!通过 2009年9!月26?日辽宁省第十一【届,人民代?表,。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十》一次会?议批:准 2?010?年11月25—日本溪市《第十四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次会议决【定修改 2011年!。1月11日辽宁省第!十,。一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十一次会议【批准 20》14年12月—30日本《溪,市第十五届人民【代表: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三次会《议修订 《2015《年1月15日辽宁】省,第,十二届?人民代表大会—。常务委?员会第十五次会【议,批,准)
第一章 总则!
第一条 【为了:规范物业管理活【动维护业《主、物业使用人、】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!。管理:人的合法权益—营造良好的生活【和工作?环境根据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物权法、物】业,管,理条例和《。辽宁: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!。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条例
! 第二条 本条例适!用于本市行》政区域内的物业管】理活动
— 第:。三条 本条例所【称物业管理是—指建设单位通过选】聘物业服务》企业签订书》面合同进行前期物】业,管理;业《主通过?选聘物?业,服务企业或其—他,管理人按照物业【服务合同的约定【或者通过自》助式物业管理—、简单式物业—管理等自主》管理方式对》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!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!修、养护、管—理维护物业管理区】域内: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!序的活动
【 第四?条 市、自治县、】区人民政府(含高新!区管委会下同)应当!促进:物业管理向社会化】、,专业化发展培育物业!。管理市场 》
物业管理实行!业主自主与专业服】务、社区管理与政府!扶持相结合的管理体!制遵循公开公—平,、诚实信用、市【。场竞争?、依法管理的原则】
: :第五条 《市房产行政管理部】门,是,本市物业行业—。的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对全市物业行业!的管理、监督和指导!工作:
自》治,县、区物业行政【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辖区内《物业管理《活动的监督、管理工!作
街道办事】处、乡(镇)人民政!府在自治县、区【物业行政主管—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辖!区内物业管理活【动的具体工作
】 社区居民》委员会依法》负责本?区域内物业管理活】动的协调与服务工作!
规划建设【、物价、工商、财】政,、公安、消》防,、民政、《。综合执法、环保【。、,质,监,。等有关行政管—理部门按照各—自职:责依法做好物业管】理的:。相关工作
第—二章: ,新建物业与》前期物业管理
】 第六条《 物业管理》区域内公《共,服务配?套设施应当严—。格按照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!。范,进行规划《、设计和《建设
—规划建设行政—主管:部门在?核发规划许可—证时应当对物业管】理区域内公共—服务配套设施规划】设计予以审查—公共服务配套—设施应?。当符合规划》的要求
物【业管理?区域由?自,治县、区物业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按规定?进行划?。分
》第七条 物业管理用!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提!供房屋?面积不计《入,分摊的公《共建:。筑面积产《权归:全体业主共有未经】业主:大会同意不》得改变物业管理【用房用?途不得买卖》和抵押?
物业管理】。用房的配置应当符】合下列标准:
!。。(一)建筑面积不】少于建设工程项目总!面积的3‰按比【例不足?80平方米的按8】0平:方米配建业》。。主委员会的》办,公用:房不少?于1:5平方?米在物业管》理用房?中调剂?;
(》二)物业管理用房】应当为地面以上【能够独立使用—的房屋并《具备水、电、暖气】、采光、通》讯等基本使用功【能,
: 第八《条 房?产,行政主管部门—在核发商品房预售】许可证、办理物业】管理区域内》的房屋和配》套建筑所《。有权初始《登记时应当核查【并注明物业管理用房!的,位置、面积
【 开发建设—单位应当《制作物业《管理用房标牌并予以!公示 ?
第九条 新建!住宅小?区的公共服务—配套设施应》当具备?下,列条件?:,
《(一)生活用水纳】入公共供水管网并】。安,装分户?计量表;
》 (二)雨水【、污水?排放纳入《城市雨水《、污水排放》系统;
(【三)小区用电纳入】城,市供电?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!表;
(四【)在城市管道燃气、!集中供热主》管网覆盖的区域完】成住宅室内室外燃】气、供?。热管道的敷设并【与相应管网连接安】装燃:气,分户计量表和供【热分户计量表—及控:制装置;
— (五)电》话通讯?。线、有线电》视线:和宽带数《据传输信息端—口敷设到户》安全监控装置—。及其: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!。、信报箱《等按规划设》计,要求:配置:到位;
》 (六)按照—规划:要求完成消防供【水、消?防车通道等公—共消防设《施建设;
【(七:)小区?。道路与城《。市道路或者公路【之间:有直达的道路相【连;
(八)按!照规划?要求完成教育、【卫生、交通、—。环卫、商业》服,务、物?业服务和政务管理等!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】建设;
》 (九)《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!化建设?及车:库,、车位的配置;
! (十)《。住宅小区分期—建设的已《建成的住宅区周边】。场地与施《。工工地应《当,设置:有效隔离设》施,;
(十一)法!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条件—
? 第十条 》物,业管理?区域内至用户—终,。端的供水《、供电、燃气、供】热、通信、有线【电视、宽带》。。数据传输等专业【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由!。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!资依法委托》具有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资质—的单位进行设—计、:建,设、监?理并与?主体工程同》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?同时验收
】专业公共服务配套】设施竣工验收时各】专业经营单位应当】。出具现场验收报【告
各》类专业公共服务配】。套设施由各专业【经营:单位:。与,开发建设单位—。签订协议后》接收产?。权各专业经营单【位从:接收:之日起负责》日常管理和》维修 ?
第十一条 按!。照,规划要?求在住宅小区内配】。。套建设的会》所、幼儿园的产【权归属应当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!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!有的建设单位—。应当:提,。供权属证明文件并优!先为:业主:提供服?务
第—十二条 物》业管理区域》。内规划的车库(包】。括专用车库》和共用车库内的车】。位下同)的归—属由:开发:建设单位《。通过出售、附赠【或者出租《等方式约《定 :
占用业—主共:有的道路或者—其他:场地用于停》放汽车的车位属【于,全体业主共有开发】建设:单位不得销售 【
第十》三,条 :开发建?设单:位应当在商品住宅预!售前、?非住宅建《筑竣工验收》备案前?90日依法选聘具有!。相应资质的》物业服务企业—签订书面前期—物业服务合同并在3!0日内报自治—县、区物业行—政,。主管部门备》案
前—期物业服务费—标准应当在前期【物业服务合》。同中约定前期—物业服?务合同生效至物业竣!工验收合格交付使】用前的物业服务费由!开发建设单位承担;!竣工验收合格交【付使用后的物业服】务费由?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承!担
《 第十四条 鼓励前!。期物业服《务企业提前介入【项目:开发建设并对项目的!规,划设:计、设施配套—、施工安装、房【。屋交付、工程—质量、设备运—。行管理等《事项提出与物—业管:理有:关的建议
】第十五条 》住宅工程《竣工后开发建设单】位应:当按照?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!收规划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、消防?。、人:防、房产等相—关部门?和专业经营单位【应当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对工【程质量及配套—设施的完备情—况依:法验:收验收时应当通【知前期物业》服务企业参》加
依附于】物业搭?建违法建筑物—的规划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对该物业不予】办理竣工《备案房?屋登记机构》对该物业不》予办理产权》初始登记《
住宅工程未经!。竣工验收或验收【不,合格的不得交付【使用
第【十六条? 开发建设单位【应当:在物业?。交付使用15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!。业服:务企业按有关规定】。完成物业共用部位、!。。。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!查验工作开发建设单!位和前期物业服务】企业在办理物—业交:接,验收手续时应当【移交下列资料:
! (一)竣—工总平面图单体【建,筑、结构、设备【竣工:图配套设施》、地下管网工—程竣工图等竣工验】收资料;
》 (二《)设施设《备的安?装、使用和维护【保养等?技术资料《;
: (三)物业质量!保修文件和物业【使用:说明文件;
— (四)》建设单?位与专业经》营单位办理》的设施设《备产权移《。。交资料;
(五!)业主名册》;
(》六)住宅专》项维修资金》(以下简称专项维】修资金)收》取明细帐册;—
(七)物业管!理必需的其他资料】
第十—七条 业《主大会选聘》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!管理人后《前期物业服》务合同自行》终止前期物业服【务企:业应当在前》期物业服务》合同终止之》日起30日内—在所在地自》治县、区物业行政】主,管部门?的监督?下,向业主委员》会和新?选聘的物业服务企】业移交本条》例第十六条规—定的资料以及下列文!。件和资产:
!(一)实施前期物】业服务期间有关物】业改造、维修、保】养的技术资料;【
(二)物【业管理?。。用房和属于业主共】。有的场地、》设施设备;
】。。(三)使用共用【部,位、共用《设施设备的》经营性?收益和使用该款项】购置的资产;
!(四)预收的物【业管理服《务费、场地》占,用费和共用》部位、共《用设施设备》经营性收益的结余】;
(五)债权!债务清单;
(!。六)专项《维修资金明》细帐;
—(七)应当移交的】其他管?理资料和资产
【 前款所称其【他管:理人是指物业—服务企业《。以,外的从事物业服【务或者从事》。设施设备《维修养护、清—洁卫生、园林—绿,。化、房屋修缮—、,秩序维护等专项物业!管,理的组?织和个?人
第三章 —业主:、业主大会、业主委!员会
》第十: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!。为业主业主》在物业?管理活动中》享有下列《权利:
(】一)按照物业服【务合同的约定—接受物业服务企业】。提供:的服务;
》 (二)提—议召开?业主大会会议并【就物业管理》的有关事《项提出建议;
!(三)提出制定和修!改,管理规约、业主【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!;
《(四:)参加业主大—会会议行使》投票权;
》。 , (五)《选举:。业,主,。委,员会:成员并享有》。被选举权;
【 (六)监督业主委!员会的工《作,;
(》七)监督物业服务企!业履行?物业服务《。合同;
》。 (八)对物业共】。用部位、共用—设,施,设,备,。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!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!;
? (九)监督专【项维修资金》的管理?和使用;
(】十,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》其他:权利
》 第十?九条 业主在物业】管理活动中履行下】列,义务:: :
(一)遵【守管理规约、业主】大会议?事规:。则;
《 (二)《。遵守物业管理—区域:内物业共《。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!备的使用、公共秩】。序和:环境卫生的维—护,等方面的《规章:制度;
(三)!执行业主大会的决】定和业主大会授【权业主委员会作出】的决定;
(四!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交纳专项维修资【金;
(五)按!时交纳物业服务【费用;
(六)!法,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义务
】 业主在物业管理】活动中?不得:以放弃权利而不【履行义务
— 第二十条 同】一个物业管理区域】内的:全体业主《组成一个业主大【会选举产生一—个业主委员会 【
?符合下列条》件之一?的应当召开》。首次:业主大会:
— (一)业—。主已: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!5,0%以上《;
: , (二)业主—已入住户《数的:比例达到50%【。以上
第二】十,。一条 符合》成立业主大会条【件的街道《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!政府)?应当在30》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!备组
》 ,筹,。备组人数为9—人至1?1人的?单数由街《道办事处、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【、社区居民》委员会、开发建设】单位、前期物业服】务企业、原房—屋管理单《位,和业:主代表派《员组成其中业主【所,占比例不得低于【筹备:。组总人数的》一半以上筹备组组】长,由街道办《事处、乡(镇)人】民政府相关负责【人担任筹备组—应当:自组建?。。之日起3个工作【日内在物业管理区】。域内书?面公告成员名—单和工作职责 【
?。第二十二条》 筹备组应当履行下!列职责: 》。
?(一)确《。定召开首次业—主大:会的时间、》地点、形式》和内容?;
: (?。二)确定业》主代:表选举产《生的条件、方式、】人数;
《 (三)拟—。定管理规约》、,业主大会议事规【则草案;
(】四)确认并公示业】主身份、业主—。人数和入住面积确】定业主在首次业主】。大会上的投票权数】;
(五)【制定业主委员—。。会委员候选人条件】、选举办法和名单】;
(六)召开!首次业主大会会议】。的其他?准备工作
【筹备组应当将前款】所列(一)至(【五)项内容在召开】首次业主《大会15日前以【书面形式《在,物,业管理区域内公告】
业主对业主】身份、?人数或者《入住面积《等提出异《议的:筹备组应《当予以复核并—告知复核《结果
》 第二?十三条 下列—事项由业主》大会决定《:
》(一)选举业—。主委员会更》换业主委《员会成员;
— (二)制定、】修改管理规约—和业主大会》议事规则;
— (三)选聘、】解聘: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!他管理人《;
(四)改变!和撤销业主》委员会的不适当【决定;
(【五,。)依法?决,定专项维修资—金的筹集、使—用和管理事》项;
? (?六)改建《、重建建《。。筑物及?其附:属设施?;
(七)【有关共有和共—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!大事项
【第二十四条》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!选,举产生之日起3【0日内持下列资【料到自治县、—区,物业:行政主管《部门:备案: 《。
(一)—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!委员会?选举情况《;,
(《二)业主《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!规约;
(三】)业:主委员会委》员名:。单和业主大会—决定的其他重大【事项;
(四)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资料
— 自治县、区—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!资,料,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!对符合条件》的发给?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!并出具业《主委员?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!委,员会应当依法刻制、!使用、管《理印章?。和开设账户
业!主委员会任期内备】案,内容发?生变:。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!自变更?之日起3《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!面报告备案部—门,
第二十五】条, 业主?大会与业主委员会】的工作经费从—业主:共有部分《的收益中提取—或者由全体业主【承担:经费的筹《集、管理和使—。用的具体《办法由业《主大会决《定 :
业《主大:会和业主委员—会工作?经费的使用情—。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!理区域内公》告接受?。业主的监督》。和咨询
第四章 】老旧住宅区整—治及棚户区、沉陷区!项目管理
第】二十:。六条 ?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!的,住宅区内《的专业公共服务【。配套设施不完—善或:者不能达到各—专业技?术规范要求》的由:市、自治县、区【人民政府制定—计划逐年《。。改造依法委托—。具有资质的专业【单,位,进行施工《改造所?需费用?由各:级财政承担经依法】验收合格后由—各专业经营单位接收!产权并负责》日常管理和》维修
第【二十七条 旧住【宅区(含《弃,管房屋)整》治,改造后具备专业化物!业管理条件》的可依据本》条例的有关规—定成立业《主大会?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!。管理:物业;不具备专业化!物业管理条件—的由街道办事处或】乡(镇)人民—政府组?织社区居委会、【原房屋管理》单位及业主委员会】共,同组建物业》服务站(所)实行】自,助式物业管》理;:。或者由?。自治县、区人民政】府委托具有资质【的房屋管《理单位?纳入房产《管理
物业服!务站(所)是经工】。。商行政部门》注,册实行自主经营【、自负盈亏的独【立法人机构
【 第?二十:八条 自助式物业服!务的内容包括:
!。 , (一)对住宅区】物,。业共:用部位、共》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!维修养护;
(!二)住?宅区内共用部位【。、相关?场地的卫生保—。洁绿化?设施等的管护;
】 , (三)维护—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!
《第二十九条 实【行自助式物业管理的!旧住宅区符合—规划:的可:由市、自《治,县、区人《民政府投资建设物】业管理用《房和一定比例的经营!性用房规划》建设:部门应当予以支持经!营性:用房:可用于出租经—营经营收益作为【旧,住宅区维护管理费】用的补充资》金由业主大会监督使!用
》第三:。十条: 棚户区《、沉陷区改造新【建住宅小《区或组团应当实行专!业,化或自助式物—业管理业主大会或业!主委员会未》选聘物?业,服务:企业的可由自治县、!区人民政府委托具】有资质的房屋管理】单位暂时《纳入房产管》理,
棚户区、】沉陷区改造新建住】宅小区或《。组团的开发建—设单位应当按照【。本,条例第七《条规定建《设,物业管理用房
】 棚户区、沉陷【区改造?项目建?设工:程配套设施不健全使!用功能不完善工程质!量遗留?。问题由原开发建设】单位:负责完?善后移交给》管理单位
【 第三十一条—。。 其他管理人受【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在!物业管?理区域?。内从事物业管理【活动的应当与—物业服务《企业签订委》托,协议明确双方的【权利与义务
!其他管?理人从事物业管【理活动的参照物【业,服务企业的有关规】定执行
第五—章 物业服》务
第三十二】条 一个物业管理】区域应当由一—个物业服务企业统】一提供物业服务 】。
物《业服:务企业应当》在其资质许》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!管理活?。动不得以转让—。或者以出《租、挂靠《、,外借等形式变相【转让物业服务企业】资质证书;从事物业!管理的人员应当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取!得职业资格证—书
外埠物【业服:务企业?进入本市从事—物,业管理活动》应,当向自治县、区【。。物业:行,。政,主管部门《办理登?记备案
》 自治县、》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对物业服—务企业资质实行动】态管理并建立—诚信:档案:
? 第三?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!。成立后30日内【应当与业主大—。会通过招投标或者】。。协议选聘的具—有相应资质的—物业服务企业或者】其,。他管理?人,签订:。书面物业《服务合同
】物业服?务合:同应当约定下列【主要内?容:
? (一《)物业服务项—。。目及其内容、服务标!准;
》。(二)?物业服务费用的标】准,、,收取办法及计—费方式?;
《(,三)双?。。方权利义务;
【 (四)违约【责任;
(【五)合同《。期限;
》 (六)《合同争议及纠—纷解决的办法—;
(七)其】他应当在《合同中约定的事项
!。 :物业服务项目—一般包括《:,共用部位《和共用设施设备的】维护、公共秩序维护!、,保,洁服务、绿》化养护管《理、:车辆停放管理等具】体,项目和服务》标准由业主委员会】与物业服务》企业:在合同中约》定
? ,。物业服务企业—应当严格按》。照合同约定履—行物业服《务义务
— 第:三十四条 物业服】务合:同期满60日前业主!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!业,主大会决定是否续聘!
业主大会决!定不再续聘的业主】委员:会应当书面告知【街道办事《。处、乡(镇)人民政!府并到所在》地,自治:县,、,区物业行《政主管部门备案 】
第三十五【条, 下列项目经—自治县、区物业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批准可以采取协议】方式: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及,其他管理人: 【
?(一)?投标截止之日投标】人少于?3个的?;
(》二)建?筑面积在5万平【方,米(含5万》。)以内?的多层住《。宅物:业;:
(《三)建筑面》积在3?万平方米(含3万】)以内的高》层住宅物业或者非住!宅类物业项目;【
(四》)棚户区、沉陷【区改造项目》。或者改?造后:的老旧住宅区—项目、弃管物业项目!。。。。;
(五)【。市、:自治县、区人民【政府规定的其他【项目
第三】十六条? 物:业服:务企业承接项目【时应当向自治县【、,区物业行政主管【部门交?纳物业服务保—证金保证金数额【为物业服《务项目三个》月的:物业:服务费用《
物业—服务企?业擅自终止物—业服务合同的应【当承担违《约责任交纳的物业服!务保证金《作为该物业》管理项目过渡—。时期:物业管理《。费用的保证》
, :物业服务保证金【管理办法由》。市,人民政府另行制【定
《 第三十七条 物】业服务实行有偿服务!物业服务《收费:。应当遵循合法—、合理、公开以及费!用与服务《水平相适《应的原则确定 【
物业服务【收费实行市场—调,节价由业主与物【业服务企业》。自主协?商确定收费标准在】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!
业主应当【根据物业服务—合同的约定按—时交纳物业》服务费用无正—当理由逾期交费【的应当按物业服【务合同约《定交纳滞纳》金业主与物业使【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!人交:纳,物业服务费用的【从,其约定业主》负连带交纳责任【
? ,第三十八条 城市低!保户及低保边缘户】家庭物业服》务费:按有关规定》标准核减《核减数额报自治【县、区?物业行政《主管部?门核准后由市—、自治县财政部【门在:住,房,保障资金专户中列支!
第三十九】条, 物业?服务企业应当在【物业管理区》域内:的,显著位?置公示服务内容【、服务标准》、收费项目》、计费方式和—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!
第四十条 !自治: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制定【物,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!管,理,项目的应《。。急预案实行预警预报!制度
《 一?。方要求提前解除物】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将!解除合同的时—。间、原因书面告知合!同另一方和街道【办事处?或乡镇?人民政?府并到物业》所在地自治县—、区物业行政—主管部门备案—后在:物业管理《。区域内公告
!第,四十一条《 物业服《务,企业依照有关规【。定,履行:。退出程序后应当【在合同终《。止之:日起10日内将本】条,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!。条规定的《资料和资产移交【给业主委员会
】 新聘《任的物业服务—企,业确定后业主—委员会应当及时将】相关资料和》资,产进行移《交
:第六章 《物业的使用与维护
! 第四十二条 物!。业,管理区域内禁止下】列行为:
(!一)拆改房屋主体】结构和承重结构私开!门,窗、扩大承重墙上原!有的门窗尺》寸在室内下挖地面】扩大房屋使用空间】。擅自改变房屋、公共!建筑和?。公用设施使用用【途;
》(二)擅自搭建【棚厦或插建》其他建筑物、构【筑物;
(【三):擅自占用《、挖掘物《业管:理区域内的道路、】场地:损害:业主共同利益;
】 (四)侵—占、损坏或者擅自移!动物业共用部—位共用设施设备;】
(《。五,)侵占通道、绿地毁!坏,。绿,化和园?艺雕塑品乱设摊【点、:商亭、露天烧—烤;
(六【),在建筑物、构筑【物上随意悬》挂、张贴、》涂写、?刻画随意倾倒垃圾、!杂物;
》 (七)堆放易燃】、易:爆、:剧毒、放射性等【危险性物品组织【赌博和?迷信活动饲养动【。物干扰他人正—常生活;
(八!。)排放有毒、有害物!质排放超过规定标】准噪:音,;
《(九)?法律、法规及管理规!约禁止的其他行【为
《 第四十三条 【业主或者《物业使?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!。装空调外机、太阳】能热水器、防—盗,网,、遮阳罩等设施【应当遵守管理—规约和物业》管理的有关规定【保持物业《的整洁、美观施【工前应当征》得相:邻关:系人同意《施工中相邻》关系人应《当提供方便给相邻关!系人造成《损失的责《任人应当给予补【偿
? 利用屋面安装】太阳能热水》器等设施不得破坏屋!面、:影,响建筑防水功—能和房屋安》全
《 第四十四条 【房屋装修《人在房屋装饰装修】开工:前应当告知相邻【业主并到物业服务】企业进行登记备【案;按照规》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!准的应当依法办理】相关:手续
》 ,物业服?务企业应当》为房屋装修人—的,装,饰装修活《动提:供服务或者按照规划!设计要求给予指【导不得有垄断装修市!场和乱收费行为
! :第四十五条 —。业,主,在装修房屋时应当】预留维修空》。间不得将共用上下水!管网:、供暖、燃气、【供电:等共用设施进—。行全封闭《装修;未预》留维修空间的维修】时造成的损失由装】。修人自行承》担,;,任,何单位和《。个人不?得,。阻,碍维修?
第》。四十六条《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!。划,用于停放车辆的车】库不得改变用—途
《 ,车库:、车:位在优先满足—业主停车需要的前提!下经业主委员—会同:意可以临时租赁给物!业,管理区域外的—单位或个人
!第四十?七,条 占用物业管【理区域?内公共部位或者【其,他场地设置》车位的其车》。位设置、管理、收】费等事项由业主【委员会根《据业主大会的决定】组织实施并》向业主公示场地【使用费属于全—体业主共有但物业】服务合同另有约【。定的除?外
在物【业,管理区?域内停放车辆应当服!从物: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!的管理不《得,占用消防通道、疏】散通道和影响其【他车辆?。和行人?的正:常通行
违反前!款规定?的由:。公安:机关协助市物业行】政主管部门》予以:查处
》 第四十八条— 开发建《设单位应当建立健】全物业?售,后维:修服务体系按照国家!和省有?关规:。定的保?修,期限:、范围承担物业【的保修责任物业保】。修期自竣工验收【合格之日起算—起
《 物业保修期满【后业:主专有部《分的管理、养—护,、维修由业主—负责;共有》部分的?维修、保《养由物业服务企【业按照物业》服,务合同的约定承【担
《业主对专有部—分进行管理、养【护、维修《时应当避《免给相邻物》业造成?损害
第四十!九条 供水、供电】、燃气、《供,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!。。、宽带数据传输【等专业经营》单位应当《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!域内相关《管线:和,设施设备维》修、:养护:的责任物业服务【企业维修物业设【施、设备需要相【关专业经营》单位配合时专业经】营单位应当》予以配合
— 专业经营—单位因维修、养护等!需要临时占》用、挖掘道路—、场地的应》。当经自?治县、区物》业,行政:主管部门《同意并及时恢复原】状
第五十】条 :物业管理区域内【。的生活垃圾》由物业服务企业清】扫集中到垃圾站(】点)由自治县、区环!卫部门纳入计划【。负责清运至垃圾排】放场;开发建—设时期产生的建筑垃!圾由开发《建设单位负》责清运;业主装【修垃圾由业主自【行清运或者委托物】业服务企业有偿清】。运
? 第五十一条【 物业共用》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不得擅自《改变用?途出:现故障或损》。坏时责任《人应:当及时维修相关业主!应当给予配合—
利用—物业共?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设置户外广告或从!事租赁等经营—的,应当在征得相关【。业主、业主》大会同意并征求物】业服务企业意—。见后按照规定办理有!关手续所得收益【应,当主要用于》补充专项维修—资金也可以按业【主大会?的决定使《用
《物业服务《。企业或其他管理【人未能采取措施【及时抢修损坏—的,物业共用部》位、:设施设备造成业主、!物业使?用人财产损失的应】当承担赔偿责任 】。
:。 第五十二》条 住宅物业、【住,宅小区内的非—住,。宅物业或者与单幢】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!住宅物业的业主在】办理物业交付手续前!应当将首《期专项维修资—。。金存入专《项维修资金专—户
专项维修!资金属于业》主所:有专:项用:于物:业,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!。部,位、共用设施设【备的维修和更—新、改造《不得挪作他用
【 , 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管理办《。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!
第五十三】条 业主可以—在管理规约中—约定:物业共?用部位、共用—设,施设备保修期满或】者属专项维修资金】使,用范围内《的物业发《生下:列情况时《物业服务企业应【当配合业主委员会或!业主先?行组织维修、更新】。或者采取应急防【范措:施所需费用经—市、:自治县物业行—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在!专项:维修:资金中予《以,支付:
【(一)屋面》防水:。。损坏造成渗漏—。的;:
?(二)电梯、消防】、安防等共》用,设施设备《存在严?重安全隐患的;【
(三》)楼体外墙墙—面有脱落危》险,危及人身安全的【;
(四)专】用排水设施因坍塌】。、堵塞?、爆:裂等造成功能障【碍危:及人身?。财产:安,全的;
《 (五)其—他危及公共安全【和,物业使用功能—的紧:急情况 《
, 第五十四条 】物业产权发生转【移时专项维修资【。金随之转移业主应当!及时办理《更名过户手续—并结清物业服务等】相关:费用
》。 第五?十五条 业主、【。物业使用人、业【主委:员会、物业服务企】业、建设单》位在物业管理服务】活动中发生争议【的可以?申请物业《所在地人民调—解,。委员会调解或者【街,道办事处《、乡(镇)人—民,政,府调:解,也可以?依法申?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!诉,讼
对本物】业,管理区域内违反规】划、治安、》环保、绿化等法律】、法规和本条例规定!的行为业主委员会】。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进行劝?阻;业?主、物业使用人、业!主委员会《和物:业,服务企业《可以向自治县、【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或其?。他有关行政》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相!关部:门应:当调:查,核,实依法予《以处理;对署名【举,报的应?当将处理结果—书面告知当事人【。。
第七?章 法律责任
!第,五十六条 》开发建设单》位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,。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自治县】、区物业《行政:主管部门予以处罚】。;给业主造成损失】的依法承《担赔偿责任》。:
(一)未!按照规定配》套建设物业管理用】房或未在规定时间】内向物业服》务企业?移交物业管理—用房的责令限期【改正逾?期未:改正的给予警告【。并处10万元—以上:50万?元以:下罚款;
【(二)未《在规定时间》内向物?业服务企业移交物】业管:理有关资《料的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未改正的处】1万元以《上10万元以下罚】款;
(三)未!依法:通过招?投标的方式选聘物】业服务企业或—者未经批准擅自采】用协议方式选—聘物业服务企业【的责令限《期,改正给予《警告并?可处10万元以下】罚款;
(四】)擅自处分依法【属于业主《的物业共用部位、】共用设?施设备?的,所,有权或者使用权的】责令恢复原状—没收违?法所得并《处5万元以上20万!元以:下,罚款
—第,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!。企,业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》由自治县、区物业行!政主管?。部,门予以处罚;给业主!造成损失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:,
:。 (一)未—在规定时《。间内移交有关资【料和资产的》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仍》不移:交有关资料和资【产,的予以通报处—。1万元以《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;
》 (二)《将,全部物?业,管理项目《一并:委托给?他,人的:责令限期《改正处委托》合同:价,款3:0%以上50—%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由颁》。发资质?证书:的部门吊销资质【证,书;委托所得收益】用于物业管》理区域?内物业共《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的维修、养【护剩余部分》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!使用;
(三)!擅自出售物业管理区!域内按?照规划建设的—物业管理《用房、?停车库等公》共服务配套设施或擅!自改变其用途的【责令限期改正给予】警告:处1万?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?。;有收?益的所?。。得收:。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!。内物业共《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的?维修:、养护剩余部分【按照业主大会的【决定使用;
(!四)超越《资质等级承接—物业服务业》务的没?收违法所得》并处5万元以—上20万元以下罚】款;
》(五)未取得资【质证:书从事?物业管理的处—5万元?以上20万》元以下罚款;
!(六)以《欺骗手?段取得资质》证书的处5》。万,元以上20万元【以下罚款并由—颁发:资质证书的部门吊】销资质证书;
!(七)聘用未取得】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!书的人员从事物【业,管,理活动的责令停止】违,法行为处5万元【以上20《万元以下罚款—
(八)转【让或者以《出租、挂靠、外【借等形式《变相转让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】证书的?给予警告并处1【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!罚款
《 第五十八—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《挪用专?。项维修资金的—由,市、自治县物业【行政主管部门追回】挪用的专项维—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!违法所?得并可处《挪用数额2倍—以下罚款;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处—分,;造成损《失的依法《赔偿;构成》犯,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—任物业服务企业挪】用专项维修资金情】节,严重的由颁发—资质:证书的部《门吊销资质证书 】
?第五十?九条: 违反?本条例第《四十二?条,规定的依《照下列规定予—以处罚;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!法予以赔偿: 【
(一)拆【改房屋主《。体,结构和承重结—构私开门《窗,、扩大承重墙—上原有的门窗—尺寸擅自《改变房屋、公共建筑!。和公用?设,施使用用途的由【市,物业行政主管部门】。。责令恢复原》状并:。。。可处50《00元以《上3万元以》下罚款?;情节严重》经鉴定危及房—屋安全的处5万元】。以上10万元—以下罚?款
(二—)擅:自搭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在室内下挖【地面扩大《房,屋,使用空间的由市【、自:治县、区人民政府】责成相关《部,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!正的强?制拆除并可处—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
— (三)》擅自占?用、挖?掘物业管理》区域内的道路—、场地损《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!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!原状并对个人处【1,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款;对—单位处5万元以上】20万元《以下罚款
(四!)擅自利用》物业共用《部位:、,共用设施设备—进行经营的由自治】县、区物《业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改正【没,收违法所得并—对个:人处10《0,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罚款》。;对:单位处5万元以【上20?万元以下罚款
】 (五)侵占通道、!绿地毁坏绿化和园】艺雕塑品乱设摊点、!。商,亭、:露天烧烤《的由自治县》、区物?业行: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并可处【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
】违反:第四十二条第—一项、第《二项规定未经相关部!门处理或《拒不接受处理的在】。物业产权转移时登】记机:关不:予办理产《权变更登记
】 第六十条 开【。发建设单位不—履行保修义务或者】拖延履?行,保,修,义务的由建》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责?令,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依—。法予以行政处罚开发!建设单位《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!。缺陷造成的》损失依法《承担赔?偿责任 《
第六十一条】 违反物业》服务合?同约:定物业服《务企业不按合同【。约定提供服务—的业主委员会—应当进行督》促业主?、物业使《用人可?以依照合同约定申请!仲裁机构《进行仲裁或向人民】法院起诉《;业主、物》业使用人逾期不交】纳物:业服务费用的—业主:委员会?应当督促《其限期交纳;业主】、物业使用人拒绝】交,纳物业费《的物:业,服务企业可以依照合!同约定?申请仲?裁机构进行仲—裁或向人民法院【起诉:。
第六十二】条 当事人对相【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的《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!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向人》民,法,院提起行政诉讼【;逾期不申请复议或!。者,不诉讼又不履—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!做出处罚决定—的,机关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》
: 第六十三条 】相关行政《主管部门的》工作人员在物—业管理工作中—滥用职?权、玩忽《职守、徇私舞—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!法,给予行政处分—;,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
第八章 附则
】 第六《十四条 本条例【自公布之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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