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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市物业】管理条例 (2【009?年7月23日本溪市!第十四届《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十次会《议通过 2009】年9月26日—辽,宁省第十一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!准 2010—年11月25日【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,会第二十次会议【决定修改 》2011年1月1】1日辽宁省第—十一: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一?次会议批准》 201《。4年:12月30日—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!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,会第十三《次,会议修订 2015!年1月15日辽宁省!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第十五次会议】批准) 第》一章 总则   】第一条? 为了规范物业管】理活动维护业—主、物业使用人、物!业服务企业》及其他?管理人的合法—权益营?。。。造良好?的生活和工》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:。国物权法、物业管】理条例和《辽宁省物业》管理条例等法—律、法规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《本条例 《   第二条— 本条例适》用于本市行政—区,域内的物业管理活】动   第三【条 :本条例所称》物业管理《。是指建设单位通过选!。聘物业服务企业【签订书面合同进行】前,期物业管理;—业主通?过选聘?物业服务企业或【其他管理《人,。。按照物业服》。务合同的约定—或者通过自助式【物业管理、简单式】物业管理等自—主管理?方式对房屋及配套】。的设施设备和相关】场地进?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!维护物?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!卫,生和相关秩序的活】动   第—四条 市、自治【县、区人民》政府(含高新—区管委?会下同)应当—促进物业管理向社会!化、专业化》发展:培育物业管理—市场   物【业管:理实行?业,。主自主?与专业服务、—社区管理《。与,政,府扶持相结合的管理!体制遵循《公开公平、诚实信】用,、,市场竞争、依法管理!的,原则 ?   第五条 市】房产行政管理部【门是本市物业—行,业的行政主》。管部门负责对—全市物业行》业的管理《、监督和指导工【作   自治县、!区,物,业行政主《管,部门负责本辖区内】。物业管理活》动的监督、管理工】作   街道办事】处、乡(镇)人民政!府在自?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!。辖区内物业管—理活动的具体—工作 ?  社区居民—委员会依《法负:责本区域内物—业管理活动的协【调,与服务?工作   规划建设!、,物,价、工商、财政、】公,安、消防《、民政、综合执【法,、环保、质监等【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!。照各自职责》依法做?。。好物业管理的—。相关工?作 第?二章 新建》物业与前期物业管】理   第六—。条 物业管理区域】内公共?服务配?套设施应当严格按照!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!标准和规范》进行:规划、?设计和建设   !。规,划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在核发规划许可!证时应当对物业【管理区域内公共【服务配?套设:施,规,划设计予以审查公】。共服务配套设—施,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!   物业管—理区域由《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政主管部—门按规定《进行划分  【 第七条 物业管】理,用房由开《。发建设单位提供房屋!面积不计入分摊【。的公共建筑面积产】权归:全体:业主共有未经业主】大会同意不得—。改变物业《管,理用房?。用途不得买卖和抵】押 :   物业管理用房!的,配置应当《符合下列标准—:   (一)【建筑面积不少于建设!工程:项目:总面积?的3‰?按比例不《足80平方米的按】80平方米配—建业主委员会的办】公,用房:不少于15平方米在!物业:管理用房中调剂; !  (二)物业【。管理用?房应当?为地面以上能够独】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!。水、电、《暖气、采光》、通讯等基本—使用功能  【 第:八条 ?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在核?发商品房预》售许可证、办—理物业?管理区域《内的房屋和配—。套建筑所有权初【始登记时应》当核查并注明—物业管理用》房的位置、面积【  ? 开:发建设单位应当制】作物业管理用房标牌!并予:以,。公,示, :  第九条 —新建住宅小区的公】共服务配套》设施应当具备下【列条件:  【 (一)生》活用水纳入公—共供水管网》并安装分户计—。量,表,; :  (?二)雨水、》污水排放纳入城市】雨水、污《水排放系统》;   (三)小】。区用电纳入》城市供电网络—并安装分户计量【。表;   》(四)在城市管道】燃气、集中供—热主管网覆盖—的区域完《成住宅室内》室,外燃:气、供热管道—的,敷设并与相应管网连!接安装燃气分户【计量表和供热分户】计量表及控制装【置;   (五)电!话通讯线《。、有线电视线和宽带!。数据传输信》息端口敷设到—户,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!安全防范《设施设备《、信报箱《等按规划设计要【求配置到位》; :。  (六)按照【。。规划要求《完,成消防供水、消防】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!施建设;   (七!),。小区道路与城市道】路或者公路之间有】直达的道路》相,连; ?  (八)按照【规划要求完成教育、!卫生、交通、环【卫、商业服》务、物?业服务和政务管理等!公共服务配》套设施建设》; :  (九《)按照?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!设,及车:库、车位的配置; !  (十)住宅小】区分期建设的—已建成的住宅区周边!场地与施工》工地应当《设置有效隔离设施】;   (十一【)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—其,他条件 》。  第十条 物业】。管理区域内至用【户终端的供水、【供电、燃气、—供热、通信、有线】电,视、宽带数据—传输等专《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!。由开发建设单位负】。责,投资依法《委托具有设计、施】。工、监理资质的【单位进行设计、建设!、监理并与主体工】程同时设计、同【时,施,工,、同时验收   !专业公共服务配套设!施竣工验收时各【专业经营《单位应当出具现场验!收报告   —。各类专业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】由各专业经营单位与!开发建设单位—签订协议后》接收产权《各专业经营单—位从接收之日起【。。负责日常管》理和维修 》   第十一条 】按照规划要》。求在住宅小》区内:配套建设《的会所、幼儿园的】产权:归属应当在商品房】买卖:合同中约定属于【建设单?位所有的建设单【位应当提供权属证】明文件并优》先为业主提供服务】   第十—二,条 物业管理—区域内规划的—车库(包括专用【车库和共用车库内】的车位下同)—。的,归属由开发》建设单位通过出售、!附赠或?者出租等《方式约定   占!用业主共有的道路】或者其他场地用于】停,放汽车的车》位属于?全体业主共》有开发建设单位不】得销售 《   第《。十,三条 ?开发:建,设,单位应当在》商品住宅预售前、非!住宅建筑竣工验【收备案前90日依】法选聘具有相应【资,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!订书面前《期物业服务合同并】在30日内报自【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门备案   !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!应当在前《期物业服务合—同中约定前》期物业服《务合同生效至物业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】使用前?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!建,设,单位承担《;竣工验收合格交付!。使用:后的物业服务—费由业主按》照建筑面积》承担 《  第十四条— 鼓励前《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!介入项目开》发建设并对》项,目的规划《设计、设施配—套、施工安装、房】屋交付、工程质量、!设备运?行管理?等事项提出与物【业管理?有关的建议 —   第十五条 】。住宅工程竣工后开】发建设单位》应当按照有关—规定组织竣》工验收?规划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、消防、《人防、房产等相关】部门:和专业经营单位应当!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对工程质量及配】套设:施的完备情况依法】验收验?收时应?当通知?前期物业服》。务企业参加  】 ,依附于?物业搭建违法建筑物!的,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对该物《业不予办理》竣工备案房屋登记】机构对?该,物业不?予,办,理产权初始登记 】。  住宅工程未经竣!工验收或验收不合】格的不?得交付使用》   第十六【。条 开发建设—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!使用15日》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!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!完成物业共用—部位、共用》。设施设备《的承接查验工作开发!建,设单位和前期物业】服,务企业在办理—物,业交接验收手—续时应?当移交?下列资料《:   (一【)竣工总平面—图单体建筑》。、结构、设》备竣工图配套—设施、地下管网【工程竣工《图等竣工验收资料】;   《(二)设《施设备的安装、使用!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!料; ?  (三)物业【质量保修《文件和物《业使用说《明文:。件;   (四【)建设单位与专业经!营单位办理的设【施设备产权移交资料!;,  : (五?)业主名册;   !(,六)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:(以下简称》。专,。项维修资《金,)收取明细帐册;】   (七)物业管!理必需?的其:他,资料   —第十七条 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!。务,企业或其《他管理?人后:前期物业服务合【同自:。行终止?前期物业服务—企业应当在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终止】之日起30日—内在所在地自治县、!区物业?行政:主管部门的监督【下向业?。主,委员会和新选聘的物!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!例第十六条规定【的资料?以及下?列文:件和资产: —   (《一)实施前期物业服!务期间有关物业【改造、维修、—保养的?技,术资料;   (二!),。物业管理用房和属】于业主共有》的场地、设施设备;! ,  (三)使用共用!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备的经—营性收益和》使用该?款项购置的》资产;  》 (四)预收的物业!管理服务费、—。场地占用费》和共用部位、共用】设施设备经》营性收益《。。的结余;《 ,  (五)债权债务!清单;   (六)!。专项维修资金明细】帐,;   (》七)应当移交的其他!管理资?料和资产  — 前款所称其—他管理人是指物【业服务?企业以外《的,从事物?业服务或者从事设施!设备:维修养?护、:清,。洁卫生、园林绿化】、房屋修缮、秩【序维护等专项物【业管理的组织和个】人 第三章 业主、!业主:大会、业主委员【会   第十八【条 房屋所有权【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!管,理活动中享有—下列权利: —   (一)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!。约,定接受?物,业服务企业提—供的服务;   (!二)提议召开业主】大会会议并就物业】管,理的:有关事项提出—建议;?   (《三)提出制定—和,修改管理规约—、业主大会议事【规则:的,建,议,;  ?。 (:四)参?加,业主大会会》议行使投票权; 】  (五)选举【业主委员会成—员并享有被选举【权;   (六【)监督业主》委员会的《工作;   (七】),。监,督物业服务》。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!同;   (八)】对物业共用》部位、共用》设施:设备和相关场地使】用情况?享,有知情权和监—督权;?   ?(九)?监督专项维》修资金的《管理和使用;  】 (十)法律、【法,规,规定的其他权利 】   第《十九条 《。业,主在物业管》理活动中履》行下列义务: 】  (一)遵守管】。理规约、业主大会】。议事规则; —  (二)》遵守物业管理区【域,内,物业:共用部位和共用【设施设备《的使用、公共秩序和!环境卫生《的维护等方面的规】章制度;《  : (三)《执行:业主大?会,的,决定和业主》大,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!出的决定;   】(四)?。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!金;   (五【。)按时交纳物业服务!费用; 《。  (?六)法?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义务—   业主在物【业管理活动》中不得?以放:弃权利而不》。履行义务 —  :第二十?条 同一个物—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!业主组成一个业【主大会选举产生【一个业?主,委员会  — 符合下列条件【之一的应《当召开首次业—。主大会:   (】一):业主已入住面—积的比例达》到5:0%以上;》   (二)—业主已入住》户数的比《例达到?50%以《上,   第二十【一条 符合成立【业主大会《条件的街道办事处】(乡、镇人民政府】)应当在30日内】。。组建业?主大会筹备》组   筹备组人!数为9人《至11人的单—数由:。街道办事处、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【、社区居民委员【会、开?发建设单位、前期】物业服务企业—、原房屋《管理单位和业主代】表派员组成》其中业主所占比例】不得低于筹备组总】。。人数的?一,半以上筹备组组【。长,由街道办事处、【乡(镇)人民政府相!关负责人担任筹备组!应当自组建之日起3!个工作?日内在物业管理区】域内书面公告成员】名单和?工作职责 —  第二十二条【 筹:备组:应当:履行下列职责: 】   (一)确定召!开首次业《主大会的时间、地点!、形式和内容;【   (二)确【定业主代表选举产生!的条件、方》式、人数;》   ?(三)拟定管理规】约、业主大会议事】规则草案;   (!四)确认并公示业主!身份、业主人数和】。入住面积确定业【主在:首次业主大会上【的投票权数;   !(五:)制定业主委员会委!员候:。选人条件、选举办】法和名单《;   (六)召】开首次业主》大会会议的》其他准备工作   !筹备组应当将前【款所列(一)—至(五?)项内容在召—。。开首次业主》大会1?5日前以《。。书面形式在》物业:管理区域内公—告,。   业《主对业主身份、人数!。或者入?住面积等提出异议】的筹备组应》当予以复核》并告:知复核结果   !第二十三条 下列事!项由业主大会决【定: ? ,  (?一)选举业主委员会!更换业主《。委员会成员》;   (》二):制定、修《改管:理规约和业主大会】议事规则;   】(三)选《聘、解?聘物业服务企业【或者其他管理—人;   (四)改!变和撤销业主委【员会的不适当—决定;   —(五)依法决定专项!维修资金的筹集【、使用和管理事项;!   (六)改建】、重建建筑》物,及,其附:。属,设施;   (【七,)有:关,共,。有,和共同管理》权利的其《他重大事项 —。   第二十四条】 业主委员》会,应,当,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!0日内持《下列资料到自治【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:门,备案::,   《(一)业《主大会?。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!举情况;   (二!)业主大《会议事?规,则和管?理规约; 》  (三)业—主委员会委》员名:单和:业主大会决定—的其他重大》事项;?  :。 (四)法》。律,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资料   自治【县、区?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自收《到前:款规定资料之日起】5个工作日》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!业,主委员会备案证【明并出具业主委【员会刻制印章证【。明业主委员会—应当依法刻》制、:使用、管理印章【和开设账户 — , 业主委员》会任期内《备案内容发生—变更的业主委—员会:。应当:自变更之日起30日!内将变更内容书面】报告:备案部门 —  第?二十:五条 业《主大会?与业主委员会—的工作经费从—业主共有部分的【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!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!集、管理和》。使用的具体办法【由业主?大会决定《   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!会工作经《费的使用情况应【当定期在物业管【理区域内公告接【受业主的监督和咨】询 第四《。章 老?旧住:宅区整治及棚—户区、沉陷区—项目管理《   第《二十六条 本条例实!施前已建成的住宅】区内的专业公—共服务配套设—施不完善或》者不能达《到各专业技》术规范?要求的由市、自【。治县、区人民政府】制定计划逐》年改造依法委托【具有资质的专业【单位进行施工—改造所需《费用由各级财政【承担经?依,法验收合格后由各】专,业经营单位接收【产,权,并负责日《常管理和维修 】  第二十七条 旧!住宅:。。区(含弃管房屋)整!。治改造?后具备专《。业化物业管理—条件的?。可依据本条例的有】。关规定成立业主大会!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或者其他—管理人管理物业【;不具备专业化物业!管理:。条件的由街道办【事处或?乡(镇)人民政府】组织社区居》委会、?原房屋管《理单位及业主—委员会?共,同组建物业服务【站(所)实》行,自助式物业管理【;或者由《自治:县、:区人民政府委托【。具有资质的房屋【管理:单位纳?入房产管理 —   物业服务站(!。所)是经工商行【政部门注《。册实行自主经营、】自负盈亏的》。独立法人《机构: :  第二十八条 】自助:式物业服务的内容】包括::   》(一)对住宅—区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施—设,备进行日常维修养】护;   (二)住!宅区内共用部位、】相关场地的卫生保】。洁绿化设施》等的管护; —  (?三)维护本区域内的!公共秩序  【 ,第二十九条 实行自!助式物业管理—。的旧住宅《区符合规划的可【由市、自治县、区】人民政府投资建设】物业管?理用房和一定比【例的经营性用房规】。划建:设部:门应当予以支持经营!性用房可用于出租经!营经:营收益作《。为,旧住宅区《维,护管理费用》的,补充资金由业主大】会监督使用   !第三:十条 棚户区、沉】陷区改造《新建住宅《小区:或,组,团应当实行专业【化,或自助?式,物业:管理业?主大会或《业主委员会未选【聘物业服务企业【的可:由自治县、区人民政!府委托?具有资质的房屋管】理单位暂时纳—入房产管理 —   棚户区、沉陷!区,改造新?建,住宅小?区或组团的开发【建设单?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!七条规定《建设物业《管理:用房  《 棚户区、》沉陷区改造项目建设!工程配套《设施不健全使用功】能不完善工》程质量遗留问—题由原开发建设单位!负责完善后》移,交给管理单》位   第三【。。十一条 其》他管理人《受物业服务企—业委托在物业管理区!域内从事物》业管理活动的应当】。与物业?服务企业签》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!的权利?与,。义务   其【他管理?人从事物《业,管理活动的参照物】业服务企业的—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!章 物业服务  】 第三十二条 一个!物业管理区域应【当由一?个物业?服务企业《统一提供物业—服务   物业】。服务企业《应当在?其资质?许可:的,范围内从事物业管】理活动?不得以转让或—。者以出租、挂靠、】外借等形式变—相转:让,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!。书,;从事物业管理【的人员应《当按照法律法规规】定取得职业资—格,证书   外埠物业!服务企业进入本【市,。从,事物业管理活—动应当向自治—县、:区物业行政》主,管部:门,办理:登,记备案  》 自治县、区物业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对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!行动态管理并建立诚!信档案   第三!十三条 业主委【员,会成立后30日内应!。当与业主大会通【过招投标或者协【议选聘的具有相应资!质的物业服务企【业或:者其他管理人—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!同   物业【服务:合同应当约定下列】主要内容:》   (一)—物,业服:务项目及其内容、服!务,标准;   (【二)物?业服务费《用的标准、收取【办法及计《。费方式;   (】三)双方权利义务】;   《(,四)违约责任; 】  (五)》合同期限;   (!六)合同争议—及纠纷解《决的办法;  【 (七)其他应【当,在合:同中约定《的事项   —物业服务项目一般】。包括:共用部位和】共,用设施设《备的维护、公共秩】序维护?、保洁服务、—绿化养护管理、车辆!停放管理等具体【项目和服务标—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!业服务企业在合同】中约:定  ? 物业服务企业【应,当严格按照合—同约定履行物业【服务义务   】第,三十:。四条 物业服务合】同期满6《0日前业主委员会】应当组织召开—业主大会《决定是否续聘 【   业主大会决】。定不再续聘的业主委!员会应当《书面告知《街道办事处、乡(】镇)人?民政府并到所—在地自治县、—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!备,案   》第三:十五条 下》列项目?经自:治县、区物》。业行政主《。。管部门批准可—以采取协议》方式选聘物》业服务企业》及其他管理》人:  》 (一)投标截止之!日投标人少于3个的!;   (二—)建筑面积在—5万:平方米(含5万)】以内的多层住宅物】业,;   (三)【建筑面积在3—万平方米(》含3万?)以内?。。的高层住宅》物业或者非住—宅类物业项》目; ?  (四)棚户区】、沉陷区改造项【目或者改造后的【老旧住宅区项—目、弃管物业项目】;   (五)【市,、自治县《、区人民政府规【定,的其他项《目  《 第三十六条 物】业服务企业承接项】目时:应当向?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!物业:服务保证金保证金数!额为物业服务—项目三?个月的?物业服务费》用   》。物业服务企业擅【自,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!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!。纳的物业服务保证】金作为该物业管理项!目过:渡时期物业管理【费用的保证   】物业:服务保?证金管理办法由市】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! ,  第三《十,七条 物业服务实行!有偿服?务物:业服务收费应—当遵循合《。法、合理、公开【以及费用《与服务水平》相适应的《原则确定 —  物业服务—收费实行《市场调?节,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】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!。收费标准《在物业服务合同【中,约定   业—主应当根《据物业服务》合,同的约定《按,时交:纳,物业服?务费用无正当理【由逾:期交:费的应当《按物:业服务?合同约定《交纳滞?纳,金业:主与物业使》用人约定《由物业使《用人交?纳物业服务费—用的:从其约定《。业主负?连带交纳责任  ! 第三十八条 城市!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!家庭物业《服务费按有关规定】标准核减核减—数额报自治县、【。区物:业行政主管》部门核准后由—市,、自治县《。财政部门在住房保】障资金专《户中:列支   第三十!九条 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在物业—管理区域《内的显著位置—公示服务内容、服务!标准:、,收费项目、计—费,方,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!事项   第四十!条 自治县、区物业!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!定,物业服务《企业退出物业管【理项:目的应急预案实行】预警预报制度—   一》方要求提前解—除物业?。服务合同的》应当将解除合—同的时间《。、原因?书面告知《合,同另一方和街道办事!处或乡镇人》民,政府并到物业—所在地自治》县、:区,物业行政主管部【门备:案,后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公告—。  ? 第四十一》条 物业服》务,企业:依照有关规定—履,行,退出程序《后应:当在:。。合同终止之日—起10?日内将本条例—第十六条、第十【七条规定的》资料和资产移交给】业主委员会 —   新聘任的【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后!业主委员《会应当及时将相关】资料:和资产进行移—交, 第六章 》物业的使用》与维护  》 第四十《。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!内禁止?下列行为: 【  (一)拆改房屋!。主体:结构和承重结构【私开门窗、扩—大承重?。墙上原有《的门:窗尺寸在室内下挖地!面扩大房屋使—用空间擅《自改变房屋、—公共建筑和公用【。设施使用用》途;   》(二)擅自搭—。建棚:厦或插?建,其他建筑物、构【筑物;   (三】)擅自占用》、挖掘物业》管理区域内》的道路、场地—损害业主共同利益】;   (四)侵】占、:。损坏或者擅自移【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!设施设备《;   (》五)侵占《通道、绿地毁坏绿】化,和园:艺雕塑品乱设摊【点、商亭《、,露天烧烤;   (!六)在建筑物—、构:筑物上随《意悬挂、张贴、【涂写、刻《。画随意倾倒垃圾、】杂物; 《  (七)堆放易燃!。、易爆?、剧毒、放射性【等危险?性物品组《织,赌,博和迷信活动饲【养动物?干扰他人正常—生活; 《  (八)排放【有毒、有害物—质排放超过规定【标准噪音;  【 (九?)法律、《法,规及管理规约禁【止的其他行》为   第四【十三条 《业主或者物业使用】。人封闭阳台以及【安,装空调?。外机、太阳能热【水,器、防盗网、遮阳】罩等设施应当遵守管!理规约和物业管理】。的有关规定保—持物业的整》洁、美观施工—前应:当征得相邻关系人同!意施工中相邻—。关系人应《当提供方《便给相邻关系人造】成损失的责任—人应:。当给予补偿》   利用屋【面安装太《阳能热水器等设施不!得破坏屋面、影响建!。筑防水功能和房屋】安全:   第》四十四条 》房屋装修人在房【屋装饰装修》开工:前应当告知相邻业】。。主并:到物业服务企业【进行登记《备案;按照规定需要!报有关部门》。批,准的应当依法—办理:相,关,手续 《  物?。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房!屋装修?人的装饰装》修,活动提供服务或者】按照规?划设计?要,求给予指导不得有垄!断装修市场和乱收费!行为   第四十!五条 业主在装修】。。房屋时应当预留维修!空间不得将共—用上下水管网、【供暖、燃气、供电】等共用设施进行全封!闭装修;《未,预,留维:修空间?的维修时《造成的损《失由装修人》自行承担;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阻【碍维修   【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!理区域内《规划用于停放车辆】的车库不《得改变用途》  ? 车库、车位在优先!。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!前提下经业主委【员会同意可以临【。时租赁给物业管【理区域外的》。单位或个人 【  第四十七条 占!用,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公共部位或》者其他场《地设置?车位的其《车位设置、管理、】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委!员会根据业主大会】的,决定:组织实施并向—业主公示《场地使用费属于【全体业主《共有但?物业:。服务合同《另有约定的除外 !  在物业》管理区域内》停放车辆应》当服从物业服—务企业管理人—员的管理不得占用】消防:通道、疏散通道【。和影响?其他车辆和行—人的正?常通行   违【反前款规《定的由公《。安,机关:协助市物业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!。处   》第四十八条 开【发,建设单位应当建【立健全物《业售后维修》。服务:体系按照国家和【省有关规定》的保修期限》、范围承担》物业的保修责任【物业保修《期自竣工验收—合,格之日起算起 】  物业保修期满】后业主专《有部:分,的管理、养护、维】修由业主《负责;共有》部分的维修、保养由!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!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!担 :  业?主对:专有部分进行管理、!养护、维《修时应当《避免给相邻物业造成!损害   第四十!九条 供水、供【电、燃气《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!电视:、宽:带数:据传输等专》业经营?单位应当依法承担】物,业管理区域内相【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!。修、养护的责任物】业服务企业维修物业!设施、?设备需要《。相关专业经营单【位配合时专业经营单!位应当予以配合【  ? 专业经营单—位因维修、养护等】需要临时《占用、挖掘》道路、场地的应【当经自治县、区物】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同意并—。。及时恢复原状 】  第五《十条 物业管理区】域内的生活垃圾【由物业服务企业清扫!集中到垃圾站—(点:)由自治县、区环卫!部门纳入计》划负责清《运至垃圾排放—场;开?发,。建设时期产生的建筑!垃圾由开《发建设单《位负责清运;业主】装修垃圾《由业主?自行清运或者委【托物业服务企业有偿!清运:   《第五十一条 物【业,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不得擅【自改变用途》出现故障或损坏【时责任人应当及时】维,。修相关业主应—。当给予配合 —   利用物业共用!部位:、共用?设施设备设置户外】广告或从事租赁等】经营的应当在征【得相关?业主:、业主大会同意【并征求?物业服务企业—意见后按《照规定办理有—关手:续所得?收益应当主要—用,于补充专项维修【资金也?可以按业主大会的】决,定使用 《  物业服务企业或!其他管理人未能采】取措施及时抢修损】坏的物业《共用部位《、设施设备造成业】主、物业使》用人财产《损失的?应当承担赔》偿责任   第五!十二条? 住宅物《业,、住宅小区》内的非住宅物—业或者与《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!的非住宅物业—的业主在办理物业交!付手续前应当将【首期专项《维修资金存》入专:项,维修:资金专?户 :   专项维修资金!属于:业主所?有,专项用于《物业保修期》满后:物业共用部》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!维修和更《新、改?造不得挪《作他用   —住宅:。。专项维修资》金管:理办法由市政府【另行:。制定  》 第五?十三条 《业主:可,以在管理规约—中约定物业》共用: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?备,保修期满或》者属专?项维修资《。金使:用范围内的物业【发生下列情况时物】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!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先!行组织维修、更新或!者采取应急防—。范措施所需》费用:经市、?自治县物《业行政主《管部门核《定后在专项维修【资金中予以支付:】   (》一,),屋面防水《损坏造成渗漏的; !  (二)电梯、】消防、安防等共用设!施设备?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】的;   (—三):楼体外墙《。墙,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!身安全?的;   (四)】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!、堵塞、爆裂等造】成功能障碍危及【人身财产《安全的;   (】五):其,他危及公共安全和物!业使:用功能的紧急情况】。   第五十四】条 :物,业产权发生转移时】专项维修资金随【之转移业《主应当及时办—理更名过《户,。。手续并?结清物业服务等相】关费用 》。  :第五十五条 业【主、:物业使用人、业主委!员会、?物业服?务企业、建设单位在!物业管理服务—活动中发《生争议的可》。以申请物《业所在地人民—调解委员会调解或】。者街道办《事处、乡(镇)【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!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!起民事诉《讼   对—本物业管理》区域内违《反规划、治安—、环保、绿》化等法律、》法规和本《条,例规定的行为业主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!业应当进行》劝阻;业主、物业使!用人、业主委员会】和物业服务企业【。可以向?自治县、区物业【行政:主管部门或》其他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进行举报相】关部门应当》调查核实依法予【以处:理;对署名举报【。的应当将处理结果书!面告知当事》。人 第七章》 法律?责任 ?  第五十六条 开!。发建设单《位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由自治县《、区物业行政主管】部门予以处罚;给】业主造成损失的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:  《。 ,(一)未按》照规定配套建设物】业管理用房或未在】规定时间内向—物业服务企业移【交物业管《理用房的《责令:限期改正逾》。期未改正的给予【警,告并处10万元以】上50万元》以下罚款;》   (二)未在】规,定时:间内向物业服—务,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有!关资料的责令限【期改正?;逾:。期,未改正的处1万元】以上10万元—以下罚款;   】(,三)未依法通过【招投:标的:方式选聘物业—服务企业《。或者未经批准擅【自采用协《议方式选聘物业【服务企业的责令限】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!处10万元以下【罚款;  》 (四?)擅自处分依法属于!业,主的物业共用部【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!所有:权或者使用权的责令!恢复原状没收—违法所得并》处5万元以上20】万元以下罚款  ! ,第五十七条 物业】服务企业违》反本条例规》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自—治县、区物》业行政主管部门【予以处?罚;给业《主造成?损失的依《法承担赔偿责任: !  :。 (一)《未,在规定时间内—移交有关资》料和资产的责令【限,期改:正;: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!料和:资产的予以通报处1!万元以?上10万元以下罚款!;   《(二)将全部物业管!理项目一《并,委托给他《人的:责令限期《改正处委托合—同价款30》%,以上50%以下罚】。款;:情,节严重?。。的由颁发资》质证:书的部门吊》销资质证书;委托】所得收益用于物业】管理区域内物业【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的维修、养护剩!余,部分按照业主大【会的决定使用; 】  (三)》擅自出售物》业管理?区域内按照规—划建设?的物业管理用—房、停?车库等公《。共,。服务配套设施—或擅自改变其用【途的责?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!。处1万元以上10】万元以下罚》款;有收《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!业管理区域内物业】共,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的维修、养护【剩余部分按照—业主大会的决定使】。用;   (—四,)超越资《质等:级承接?物业服务《业务的没收》。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!以上20万元以下】罚,款;   (—五)未取得资—质证书从事物业管】理的处5万元以上2!。0万元以下罚款;】   (《六)以欺骗》手段取得资质证【书的处5万》元以上20万元以】下罚款并由颁发【。资质证书《的部门吊销资—质证书;   (】。七)聘用《未取得物业管—理职业资格》。证书的人《员从事物业》管理活动的责令【停止:违法行为处》5万元以上20万元!以下罚款   【(八:),转让:或者以出租、挂靠、!外,借等形式变相转【让物业服务企业资】质证书的给予警【告,并处1万元以上3万!。。元以下?。。罚款  》 第五十八条 【违反本?条例规?定挪用专项维修【资金的由市、—自治县物业行—政主管部门》追回挪用的专—项维:修资:金,给予:警,告,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可处挪用数》额2倍以下罚款;】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;造成损失》的依法?赔偿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物业服—务,企业挪?用专项维修》资金: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!质证书?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!   第五十九条! 违反本条例第四】十,二,条,规定的依照》下列规定予》以处罚;给》他人造成损失的【依法予以赔偿: !  (一)》拆改房屋主体—结构和承重结—。构,私开门窗、》扩,大承重墙上原—有的门窗尺寸擅【自改变房《屋、公?共建筑和公用设施】使用用途的由市物】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恢,复原状并可处5【000元以上3万元!以下罚款《;情节?严重经鉴定危及【房屋安全的处5万元!以,上10万元以下罚】款, ,  (二)擅自搭】建建筑?物、构筑物在室【内下挖地面》扩大房屋使用空【。间的由市、自—治,县、区人民政—府责成相关部门责】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!强,制拆除并可处—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   】(三)?擅自占用、挖—掘物:业管理区域内的道】路、场地损害—业,。主,共同利益的由自治县!、区物?业行政主管部—门,责令:恢复原状并对个人处!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?罚款;对单位处【5万元以上》20万元以下罚款】   ?(,四)擅自《。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!共用设施《设备进行经营—的由自治县、—区物:业,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没?收违法所得》并对个人处》100?0元以?上1万元以下罚款;!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!20万元《。以下罚款   (】五):侵占通道、绿地【毁坏:绿,化和园艺雕塑品乱设!摊点、?商,亭、露天烧烤—的由自治《县,、区物业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并可处10—00元以上1—万元以下罚款  】 违反第四》十二:条第一项《。、第二项《规定未经相关部【。门处理或拒不接【受处理的在物—业产:权转移时登》记机关不予办理【产权变更登记—   第六—十条 开《发建设单位不履行】。保修义务或者拖延】履行保修《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改正【;逾期不改正的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】开发建设单》位对:在保修期《内因质量缺》陷造成的损失依【。法承担赔偿责任 !  第六十一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!同约定物业服务企】业不按合《同约定提供服务【的业主委员会—应当进行督》促业主、《物业使用人可—。以依: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!机构进行仲》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!;业主?、物业使用》人逾期不交》。。纳物业?服务费用的》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!其,限期交纳;业主【、,物业使用人拒绝【交纳物业《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!以依照合同约定【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!裁或:向人:民法院起诉 —   第六十二【条 当事人对—相关行政主管—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!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】复议或者向人民【法院提?起行政诉讼》;,逾期不申《请复议或者不诉【讼又不履行行政【处罚: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!定,的机关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执行 !  第六十》三条 相关行—政主管部门的工【作人员?在物业管理工—作中滥用职权、【玩,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尚不构成!犯,罪的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第八】章 附则   第六!十四条? 本条例自公布之】日起: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