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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本溪市物业】管理条例 (—20:09年7月23【日本溪市第十四【届,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,员会:第十次会议通过 2!009年《9月2?6日辽宁省第十一】届,人民:代表大会《常务:委员:会第十一次会议批】准 2010年【。11:月,25:日本溪?市第: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第?二十次?会议决定修改— 2:011年《1月1?1日辽宁省第—。十一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,十一次会议》批准 2014年】。12月30日本【溪,市第十五《届人民?。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第十三次会【议修订 2015】年,1月15日》辽宁省?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五次》会议批准) 第一章! 总则?   第《一条: 为了规范》物业管理活动维【护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、物?业,服务企业及其他管】理人的合法》权益营造良》好的:生活和工作环—境根据中《华,人民:共和国物权法、物业!。管理条例和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!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!例,   《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!于本市行政》区域内的《物业管理《活动   第【三,条 本?。条例所称物》业管理是指建设【单位通过《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签?订书:面合:同进行前期物业管】理;业主通过选【聘物:业服务企业》或其他管理》人按照物业服务合】同,。的约定或《者通过自助式物业管!理、:简单式?物业管理等自主管理!。方式对房屋》及配:套的设施《设备和?相关场地进行维【修、养护、》管理:维护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的环境】卫生和相《关秩序的活动— :  第四条》 市、自治县—、区人民政府(含高!新区管委会下同)应!当促进物《业管理向社会化、专!业化发展培育物【业管理市场  】 物业管理实—行,业主自主与》专业服务《、社区管理》与政府扶持相—结合的管理体制遵】循公开公《。平、诚实信》用、市场竞》争、依法管理的原】则 ?  第五条 市房产!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!物业行业的》。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》对全市物业行—。业的管理《、监督和指导工作 !   自治县、【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?本辖区?内物业管《理,活动的监《督、管理工》作 :  街道办事—处,、乡(?镇)人?民政府在自治—县、区物业行政主管!部门指导下做好【本,辖区内物业管理【活动的具体工作【   社《区居民?委员会依法负责本区!域内物业管理活【动的协调与服务工】作   规》划建设、物价、【工商、财《政、公安、消防、民!政,、综合?。执法、环保、质【监等:有关:行政管理部门按【照各自职责依—法做:好物:业管理的《相关工?作 第二章》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!业管:理 :  :第六条 物业—管理区域内公—共服务配套设施应】。当严格按照》国家和省《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!范进:行规划、设计和建设!   规划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在核发规《划许可证时应当【对物业管理区域【内公共服务配套【设施规划《设计予?以审查公共服务配】套设施应当》符合规?。划,的要求   物业管!理区域?由自治县《、区物业行政主管】部门按?规定进?行划分   第】七条 ?物业管理用房由【开发建设单》位提供房屋》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公!共,建筑面积产》权归全体业主共有】未经业主大》会同意不得改变物】业,管理用房《用途不?得买卖和抵押—   物业管理用!房的配置应》当符合下列标准:】   (一》)建筑面积不—少于建设工程—。项目总面积的—3‰按?比例不足80—平方米的按80平方!米配建业主》委员会的《办公用房不少于15!平方米在物业管【理,用房中调剂;—   (二)—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!。地面:以,上能够独立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】水、电、暖气、【采光、通讯等—基,本使用功能 —   第八条 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!核发商品《房预售许可证、办】理物业管理区域【内的房屋《。和配套建筑所有【权初始登记时—应当:核查并注明物—业管理用房的位【置、面积   】开发建设单位应【当制作?物业管理用房标牌】并予以公示 —   第《九条 新建住—宅小区的公共—。服务配套《设施:应当具备《下列条件:》 :  (?一)生活用水纳【。入公共供水管网并安!装分户计量表;【。   (《二)雨水《、污水排放纳入城】市雨水、《污水:。排放系统;  【 (三)小区用电纳!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!。装分户计量》表;  《。 (:四):在城市管道》燃气、集中供热主】管网覆盖的区—域完:成住宅?室内室外燃气、供热!管道的敷《设并与相应》管网连?接安装燃气分户【计量表和供热分户计!量表:及控制装置》;,  : (五)电话通【讯线、有线电—视线和宽《带数据传输》信息:端口敷?设到户安全监控装】置及其他安全防范】设施设备、信—报箱等按规》划设计要求配—置到位;  — (六)按照规【。划要求完成消防供水!、消防车通道等【公共消防《设施建?设;   (七)小!区道路与城市道路】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!的道路相《连;   (八【)按照规《。划要求完成教育、卫!生、交通、环卫、商!业服务、物》业服务和政务—管理等?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】建设:;   (九)按】照规划要求完成【绿化建?设及车库、车位的】配置;   (十)!住宅小区《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!住宅区周边场地与施!工工地应当设—置有效隔离设施; !。  (十一)—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?他条件   【第十条 《物业管?理区域内至用户终端!的供水、《供电、燃气、供热、!通信、有线》电视:、宽:带数:据传输等专业公共服!务配套设施由开发建!设单位负《责投:资依法?委托具?有设:计、施?工、监理资质的【单位进行《设计、建设、监【。理并与主体工程【同,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】、同时验收   !专业公?。共,。服务配?。套设施竣工验收时】各专业经营单位【应当:出具现场验》收,报告   各—类专业公共服务配】套设施由各专业经】营单位与开发建【设单位签订》协议后接《。收产权各专业经营】单位从接收之日起负!。责日常管理和维【修   》第十一?条 按照规划要【求在住宅小区—内配套建设的会所、!幼,儿园的产权》归属应当在商品【房买卖合同中约【定属:于,建设单位《所有的建设》单位应当《提,供,权属证明文件并优】先为业主提供服务 !。   第十二条【。 物业管理区域内】规,划的车库(》包括专用《车库和共用车库内】的车位下同)—的归:属由开发建》设单位通过出售【、附:赠或者出租等方式】约定   占用业!主共有的道路—或者其他场》地用于停放汽车【的车位?属于全体业主共【。有开发建设单—位,不得销售 》   第十三条 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!商品住宅《预售前?、非住?宅建:筑竣工验《收备:案,前90日依法选聘具!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!务企业?签订书面前期物【业服务合同并—在3:0,日内:报,自治县、《区物业?行,。政主管部门备案 !  前?期物业服务》费标准应当在前期】物业服务合同中约】定前期物《业服务合同生效至】物,业竣工验收合格交】付使用?前的物业服》务费由开发》。建,。设,单位承担《;竣工验《收合格交付使用【后的:物业服务费》由业:主按照建筑面积承担!   第十—四条 鼓励前期物业!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!目开发建《设,并对项目《的规划设计、设施配!套,、施工安装、房【屋交付?、工程质量、设【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!出,与物业管理有关【的建议 《   第《。十五条 《住宅工程竣工后开发!建,设单位应当》按照有关规定组【织,竣工验收规》划,。。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、消防》、人防、房产等相】关部门和《专业经营单位应【当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!量及配套设施的完】备情况依法验收验收!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!服务企业参加—   依附—于物业搭建违法建】筑物:的规划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:对,该物业不予办理竣工!备案房?屋登记机构对该物业!不予办理产权初始登!记   住宅工【程未经竣工验收或】验收不合格的—不,得交付?使用   第十】六条 开发建设【单位应?当在物?业,交付使用《15日?前,与,选聘的前《期物业?服务:企业按有关规定【完成物业共用部位】、共用设施设—备的承接《。查验工作开发建【设单:位和:前期物?业服务企业在办理物!。业交:接验收手续时应当移!交,下列资料: —   (一)—。竣工总平面图单体】建筑、结构、设备竣!工图配套设施、地】下管网工程》。。竣,工图等竣工》验收资料;》   (二》)设:施设备的安》。装、使用和维—护保养等技术—资料;   (三)!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!物业:使用说明文》件; ?  (四)》建设单位与专—业,经营单?位办理的设施设备产!。权移交资料;   !(五)业主名册【;,   ?(六)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(以下简称【专项维修资金—。)收取?明细帐册;》   (七》)物业管理必需【的其他资料 —   第十七条 】业主大会《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或其他管理》人后:。前期物业服务—合同:自行:终止前?期物业?。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!物,业服:务合同终止》之,日起30日内在所】在地自治《县、区物业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!。下向业?主委员会《和新:选聘的物业》服务企业《移交本条例第十六】。条规:定,的资料以《及,下列文件和》资产:   【(一)实施前期物】业服务期间有—关,物业改造、维修、保!养的技?术资:料;   (二)】物业管理用房和【属于业?主共有的场地、【设施设?。备;   (—三)使?用共用部《位、:共用设施设备—。的,经营性收益和—使用该款项购置【的,资产; 《  (?四)预收的物—业管理服务》费、场地占用费和】共,。用部: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经!营性收益的结余;】   ?(五)?债权债务《清单;   (六)!专项维修资金明细帐!;   (七)应当!移,交的其?他,管理资?。料和资产   【前款所称其他管理】人是指物业》服务企业以外的从】事物业服务》或者从事设施—。设备维修《养护、?。清洁卫生、园林绿化!、房屋修缮、秩序维!护等专项物业管【理的:组织和个人 第三】章 :业主、业主大会、】业主委员《会   第十八【条 房屋所有权【人,为业主业主在物业】管理活动《中享有下列权—利::   (一)按照!物业服务合》同的约?定接受物业服务【企业提供的服务; !  (二)提议【召开业主《大会会?议,并就物业管理的【有关事项《。提出建议;  【 (:三)提出制》定和修改管理规约、!业主大会议事规【则的建议;》   (四)参【加业主大《会会议行《使投票权; —  (五)选举【。业主委员会成—员并享?有被选举权;  】 (六)《监督业主委员—会的工作;   】(七)监督物业服】务企业履《行物业服务合同; !  (八)》对物业共用》。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和相关场地【使用情况《享有:知情权和《监督权; 》  (九)监—督专项维《修资金的《管理:和,使,用,;   (十)【法律、?法规:规定的其他权—利 :   第十九条 】业主在?物业管理活动中履】行下:。列义务: —  (一)遵守管理!。规约、业主大会【议事:规则;   (二】)遵守物业管理区域!内,物,业共用部位和共【用设施设《备的:。使,用、公共秩》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!等方面的规章制度】;   (三)执行!业主:大会的决定》和业主大《会,授权业主委员会【作出:的决定;   (四!)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交纳—专项维修资金;【   (五)按【时交纳物业服务【费用:; :  (六《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义务 】  业?主在物?业管理活动中不得】以放弃权《利而不履行义—务   》。第二十条 同一个物!业管理区《域内的全体业主【组成一个《业主:大,会,选举:。产生一?个业主委员会—   符合—下列条件之一—的应当召《开首:次业主大会: 【  (一)业主已】入住面积的比例【达,到,50%以《上;  《 (二)业》主已:入住户数的比例达】到50%《以上: ,   第二十—一条 符合成立业主!大会条件的》街道办事处(—。乡、镇?人民:政府:)应当在3》0日内组建》业主:大会筹备组》   筹备—组人数为《9人至11人的【单数由街道办事处】、乡(镇)人—民政府、社区居民】。委员会、《开,发建设单位、—。前期物业服务企【业、原房《屋管理?单位和业主代—表派员组成》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!得低于筹备》组总人数的一—半以上筹备组组长】由街道办事处、乡】。(镇)人民政—。府相关负责人担任】筹备组应当自组建之!日起3个工》作日:内,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!面公:告成:员名单和《工作职责 —  第二十》二条 筹备组应当履!行下列职责: 【   (一)—确定召开首次—业主大会的时间、地!点、形?式和内容;   】(二)确定业主代表!。选举产生的条件、】方式、人数;  】 ,(三)拟定管理【规约、业主大会【议事规则草案—;  ?。 (四)确认并公】示业主?身份、业主人—数和入住面积—确定业主在首次业】主大会上的投—。票权数;  — (:五)制定业主委员】会委:员候:选人条?件、选举办法和【名单:;   (六)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】会议的其他准备【工作   筹备组】应当:将前款所列(一)】至(五)项内—容在召开首》。。次业主大会1—5,。日前以书面形式在】物业管理区域内公】告   《业主对业《主身份、人》数或:者入住面《积,。等提出异议的筹备】。。组应当予以复—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!   第二十三【条 下列《事项由业主》大会决定: 【  (一)选—举,业主委员会》更换业主《委员会成员;   !。(二)制定、修改】管,理,规约:和业主大会议事规】则;   》(三)选聘》、解:聘物业服《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!人;   (四)】改变和撤《销业主?委员会的不适当【决定;   —(,五)依?法,决定专项维修资【金的筹集、使用和管!理事项;  — (六)改建、【重建建筑物》及其附属设施;  ! (七)有关共有和!。共同管理权》利的:其他重大事项  !。 第二十《四条 业《主委员会应当自选】举产生之《日起30日内—持下列资《料,到,自治:县、区物《业行政?主管部门备案:【   (一—)业主大会成—立,和业:主,委员会选举情况【;,   (二》)业主大会议事【规则和管《理规约;  — (三)业主委员会!委员名?。单和业主大》会决:定的其?他重大事项; 【。  :(四)?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的其他资《料   自》治县、区物业行政】主,管,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!规定:资料之日起5个工】作日内?对符合条件的—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!证,明并出具业主委员】会刻制印章证明业】主委员会应当—依法刻制、使用、管!理印章和开设账户】 ,  业?主委:。员会任期内备案【内容发生变更的业】主,委员会应当自—变更之日起30日内!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!备案部门  【 第二十《五条 ?。业主大会《与业:主委:员会的工作经—费从业主共有—部分:的收益中提取—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!经费的筹集》、管理和使》用的具体办》法由:业主大?会决定 《   业主大会和业!主委员会工作—经费的使《用情况应当定期【在物业管理区域内】公告:接,受业主的监督和咨询! ,第四章 《老旧住宅区整—治及棚户区、—沉陷区项目管理【   第二》十六:。条 本条《例实施?前已建成的住宅区内!的专业公共服—务配套设施》不完善或者不能达到!各专业技术规—范,要求的由市、自治县!、区人民政府—制定:计,划逐年改造依法委】托具有资质的专【业单位进行》施工改造所》需费用由各》级财政承担经依【法验收合格后—由各:专业经营单》。位接收产权并—负,责日常管理和维修】   《第,二十七条 旧住【。宅区(含弃管房屋)!整治改造《。后具备专业化物【业管理条《件,的,可依:据本条例的有关【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!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!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!;不:具备专业化物业【管理: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!或乡(镇)人民政府!组,织社区居《委会、原房屋管理单!位,及,。业主委员会共同组】建物业服务站(所)!实行自助式》物业管?理;或者由自治【县、区人民政府【委托具有资质的【。房屋管理单位纳入】房产管理   】。。物业:服,务站(所《)是经?工商行政部》门注册?实行:自主经营、自负【盈亏的独立法人【机构   第【二十八?条 :自助式?物业服务《的,内容包括:   !(一:)对住宅区物—业共用部位、共用】设施设备进行日常】维修养护;   】(二)住《宅区:内共用部位、相关】场地的卫生保洁绿】化设施等的管护【;   《(三)维《。护本区域内的公共】秩,。序 :   第二十—九条 实行自助式物!业管理的旧住宅区】符合规划《的可由市、自治县】、区人民政府投资】建设物业管》理用房和一定比例的!经营性用《房规:划,建设部门应当—予以支?。持经营?性用房可用于—出租经营经营收【益作为旧住宅区【维,。护,管理:费用的补充资金由】业主大会监督使用】   第三—十条 棚《户区、沉陷区改【造新建住宅小区或】组团应当实行专【业化或自助式物【业管理业主大会或业!主委员会未》选聘: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!自治县、区人—民政府委《托具有?资质的房《屋管理单《位暂时纳入房产管】理 :   棚户区、沉陷!区改造新《建,住,宅,小区或组团》的开发建设单位【应,当按照本条例第七】条规:。。。。定建设物《业,管理用房   棚户!区、沉陷区改造项】目建设?。工程配套设施不【健,全使用功能不—完善工?程质量遗留》问题由?原开发?建设单?位负责完善后移交给!管理单?位 ?  第?三十:一条 其他管理【人受:物业服务企业委托】在物业管理区—域内从事物业管【理活动的《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!。签订委托协议明【确双方的权利与义】务  《 其他管理人从事】物业管理活》动,的参照物业服务企业!的,有关:规定执?行 第五章 —。物业服务   【第三十二条》 一个物业管理【区域应当由一个【物业服务企业统一】提供物业服》务   物业服】务,企业应当《在其:资质许可的》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!活动不得以转让【或者以出租、挂【靠、:外借等形式变相转】让物业服务企—业资质证书》;从:事物业管《理的人员《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!定取得?职,业资格证《。书,   外《埠,物业服务企业—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!理活动应当向—自治:县、区物业》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办理登记备案  】 自:治县、区物业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对物业服务》企业资质实》行动态?管理并建立》诚,信档案   【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!。员会成立《后30日内应—。当与:业主大会通过—招投标或者协议【选聘的具有》相应资质《的物业服务》企业或者《其他管理《人签订书面物—业服务合同 —  : 物业服务》合同应当约》定下:列主要内《容::。   (《一)物业服务—项目及其内容、【。服务标准;  【 (二)物》业服务费《用的标准《。、收取办法及—计费:方式:; :  (?三)双方权利—义务;   (四)!违约责任;   】(五)合《同期限;  — (六)合同争议】及纠纷解决的—办法;   (七)!其他应当在》合同中约《定的事项   【物业服务项目一般包!括,:共用?。部位和共用设施【设备的?维护、公共秩—序维护、保》洁服务、绿化养护】管理、车辆停—放管理等具体项目】和服务标准由业主委!。员会与物《。业服:务,企业在合《同中约定   物业!服,务,企业应?当严:格按照合同》约定履行物》业服务义务 —   第三十四【条 物业服务合同】期满60《日前业主《委员会应《当,组织召?开业:主大会决定是否续】聘  《 ,业主大会《决定:不再:续聘的业主委—员会应当书面告【知街道办《事处、乡(镇)【人民政府并到所在】。地自治县、区物业】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 》  第三十》五条 下列》项目经自治》县、区?物业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》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!聘物业服务企业【及其他管《。理人: 》  (一)投标【截,止之日投《标人:少于3个的; 【  (二)建—筑面积在5万平方】米(含5万)—以内的多层住—。宅物业;  — ,(三)建筑面—积在3万《平方米(《含3万)以内的高层!住宅物业或》者非住宅类物业【项目;  》 (四)棚户区、】沉陷区改造项目【或者改?造后的老旧住宅区】项目、弃管物业项】目;   (五)市!、自治县、》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!他项目  — 第:三十六条 》物业服务《企业承接项目时应当!向,自治县、区物业【行政主管部门交纳】物业服务保》证金保证金数额为物!业服务项目》。三个月?的物业服务费用 !  物业《服务企业擅自终止物!业服务合同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】任交纳?的物业服务保证金】作为该物业管理项】目,过渡时期物业—管理费?用的保证   物业!服务保证金管理办】法由:市人民政府另行【制定 《  第?三十七条 》物业:服务:实行有偿服务—物,业服务?收,费应当遵循》合法、合理、公【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!平相适应的原则确定!   物业—服务收费实行市场】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!。服务企业自主协【商确:定收费标准在物业】服务合?同中约?定  ?。 业主应当》根据物业服务合【同,的约定按时》交纳物业服务—费,用无正当理》由,逾期交费的应当按物!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!滞纳金?业主:与物业使《用人:约定由物业使用人】交纳物业服务—费用的从其约定业】。主负连带交纳责【任   第三十八!条, 城市?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!家庭:物业:服务费按有关—规定:标准:核减核减数额—报自治?县、区物《。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!后由市、《自治县财政部—门在住房保》障资金专户》中列支 》  第三十九条【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。在物业管理》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!。示服:务内容、服务—标准、收费》项目、计费方式和】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!   第》四十条 自治县、区!物业: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制《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!物业:管理项目的应急【预案实行预警预报制!度 :   一方要求提前!解除物业服务合同】的应当?将解除合《同的时间、原—因书面告《知合:同另一?方和街道办事处或乡!镇人民政府》并到物?业,所在地?自治: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后在物】业管理区域》内公告?   第四十一条! 物业服务企业依照!有关规定履行—退,出程序后《应当在?。合同终?止,之日起1《0日内将本》条例第十六》条、第十《七条规定的资料【和资产移交给—业主:委员会   【。新聘任的物业服【务,企业确?定后业主委》员会应当及时将相关!资料:和资产进行》移交: 第六章 》物业的使《用与维护  —。 第四十二条 【物业管理区域—内禁止下《列行为:   】(一)拆改房屋主】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私!开门窗、扩大—承重墙上原有的门】窗尺寸在《。室内下?挖地:面扩大?房屋使用空间擅【自改变房屋、公【共建筑和《。公用设施使用—用途;  》。 (二)擅》自搭建棚厦或插建】。其他建?。筑物、构《。筑物;?   (三》)擅:自占用、挖掘物【业管理区域内—的道路、场地—损,害业主共同利益【;   (四)侵】占,、损坏或者擅—自移动物业共用部】位共用设施设—备;   (—五)侵占通道、绿地!毁坏绿化和园—艺雕塑品乱设摊【点、商亭、露天【。烧,烤,;   《(,六,)在建筑物、构筑物!上随意悬挂、张贴、!涂写、刻画随—意倾倒垃《圾、杂物;   (!七)堆放易》。燃、易爆、剧毒【、放射性《等危险性物品组织赌!博和:迷信活?动饲:养动:物干扰他人正常【生活;   —(八:。)排放有毒、有害物!质排放?超过规定《标准噪音;  【 (九)法律、法】规及管理《规约禁止的其—他,行为:   第四—十三条 业主或者物!业使:用人封闭阳台以及】安装空调外机、太】阳能热?。水器、防盗网、【遮阳罩等设施应【。当遵守管理规—约和物业管理的有】关规:。定保持物业的整洁】、美观?施工前应当征得【相邻关?系人同意施》工中相?邻关系人应》。当提供方《便给相邻关系人造成!损,失的责任人》应当给予补偿 】  利用屋面安【装,。太阳:能热水器等设施不】得破坏屋面、影【响建筑?防水功能《和房屋安全  】 第:。四十四条《 房屋装修人在房屋!装,饰装修开《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!主并到物业服—务企业进行》登记:备案;按照规—定需:要报有关部》门批准的《。。。应当依法办理相关】手续   物【业服务企业》应当为房屋》装修人?的装饰装修活—动提:供服务或者》按照:规划设计要》求给予指导不—得有垄断装修市场】和乱收费行为 【。   第四十五条 !业主在装修房—。屋,时应当预留维—修空间不得将共用上!下水管网、供—暖,。。、燃气、供电等共】用设施?进行全封闭装修;未!预留维修空间的维修!时造成的损》失,由装修人自行承【。担,;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阻碍维修  ! 第四十六》条 物业管理区域】内规: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!库不得?改,变用途?   车库、车位!在优先满足业主停】车需要?的前提下经业主委】员会同意可以临【时,租赁给物业管—理区域外的单—位或个人 》   ?第四十?七,条 占?用物业管理区—域内公共部位或【者其他场《地设置车位的其【车位设置、管理、收!费等事项由业主【委员会?。。根据业主大会的决】定组织实施并—向业主公示场—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!主,共有但?物业服务合同另【有约定的除外 【 ,  在?物业管理区域内停】放车辆?应当:服,从物业服务企—。业管理人员的—管理不得占用消【防通:道、疏散通道和影响!其他车辆和行—人的正常《通行   违—。反前款规定》的由公?安机关协助市物业】行政主?管部门予以》。查处   —第四十八条 开发】建设单?位应当建立健全物】。业售后维修服务【体,系按照国家和省有】。关规:定的保修期限、范】围承担物业的保【修,。责任物?。业保修?期自竣工验收—合格之日起算起【   物业保【修期: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!。。管理、养《护、维修《由业主负责;共有部!分的维修、保—养由物?业服务企业按照【物业服务合》同的约?定承:担,   业主对—专有部分进行管理、!养护、维修时应当避!免给相邻《。物业造成损害  ! 第四十九条 供】水、供电、燃气【、供热、通信、【有线电视、宽带数据!。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!应当依?法承担物业》管理区域内相关【管线和设《施设备维修、养护的!责任:物业服务企》业维修物业设施【、设备需要相关【专业经营单位—配合时专业经营【单位:应当予?以配合  — 专业经营单位【因维修、养》护等需要《临时:占用、挖掘道路【、场地的《应当经自《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门?同意并?。及时恢复原状 】  第五十》条 物业管理区域】内的生活垃圾由物】业服务企业》清,。。扫集中到《。垃圾站(《点)由自治县、区】环卫部门纳入计划负!责清运至垃圾排放】场;:开发建设时期产【生的建筑《垃圾由开《。发建:设单位负责清—。运;业主《装修:垃圾:由业:主自行清运》或者:委托物业服》务企业有《偿清运? ,   ?第五十?。一条 物业共用【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不得擅自改变】用途:出现故障《或损坏时责任人【应当:及时维修相关业主】应当给予配》合 ?  利用物业—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施《设备设置户》外广告或从事—租赁等经营的应当在!征得相关业》主、业?。主大会同《意并征求物业服务】。企业意见后按—照规定办理》有关:手续所得收益—应当主要用于补充】专项维修《资金也可以按业主大!会的决定使用 【  :物业服务企》业或其他管》理人未能采取措【施及时抢修》。损坏的物业》共用:部位、设施》设备造成《业主、物《业,使用人财产损失的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!   第五十—二条 住宅物—业,、住宅小区内的【非住宅物业或者与】单幢住宅楼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】物业的业主在办理】物业:交付手续前应当将首!期专:项维修资金存—入,专项:维修资金专户  ! 专项维修资金属】于业主所有专项用】于物业保修期满后】物业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备的维修】。和,。更新、改造不—得挪作他用   住!宅专项维修资—金管理?办法:由市政府另行制【定   第—。五十三条 业—主,可以在管理规约【中约定物业共用部位!、共用设施》设备保修《期,满或者属专》项维修资《金使用范围内的物】业发生下《列情:况时物业服》务企业应《当配合业主委员会或!业主先行组织维修、!更新:或者:采取应急防范措【施所需费用经—市、自治县》物业:。行政主管部门核定】后在专项《维修资金中予—以支付:《   (一)【屋面:防,水损坏造成》。渗漏的;  — (二)电梯、消防!、安防等共用—设施设备《存在严重《安全隐?患的;?   (《三)楼体外墙墙【面有:脱落危险《。危及人身安全—的;   (四)专!用排水设施》因坍:。塌、堵塞、爆裂【。。。。等造成功《能障碍?危,及人身财产安全的】;   《(五)其他危及公共!安全和物业使用功能!的紧急?情况 ?  : 第:五十四?条 物业产》权发生转移》时专项维修资金随】之转移业主》应当及时办》理更名过户手续并结!清物业服务等相关】费用:   第五十五】条 业?主、物业使用人、】。业主:委员会、物》业,服务:企业、建设单位【在物业管理》服,务活动中发》。生争议的可以—申请物业所》在地:人民:调解委员会》调解或者街道办事】处、乡(《镇)人民《政府调?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!裁,或者提起民事诉【讼 :   对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!反规划、《治安、环《保,、,绿,化等法律、法规【和,本,条例规定的》行,为业主委员》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!当进行劝阻;业主】、物业使用人、【业主委员会和—物业服务企业可以】向,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:政主管部门或其他】。有关行政管》理部: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!。应当调查《核实依法予以处理】;对署名《举报的应《当将处理结果—书面:告知当事人 第七章! ,法,律责任   第五】十六:条 开?。发建设单《位违反?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自【治,。县、区物业行政主管!部门予以处罚—;给业主造成损【失的依法承担赔【。。。。偿责任: 》   (一)未按】照规定配套建设物】业管:理用:。房或未在规定时【间内向物业服务企】业移交物业管—理用房的责令限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】的给予警告并处1】0万元以上》50万元以下罚【款;   (—二)未在规定时间内!向物业?服务企业《移,交物:业管理有关资料的责!令限:期改正;逾期—未改正的处1万元】以,上10万元以下罚款!;,   (三)未【依,法通过招投标的【方式选?聘物业服务企—业,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!用协议方式》选聘: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令!。限,。期改正给予警告【并可处1《0万元以下罚款; !  (四)擅—自处分依法属于业】主的:物业共用《部,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!所有权或者使用【权的责?令恢复原状没—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!元以上20万元以】。下罚:款 :   第五十七条 !物,业服务?企业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自治县、区物【业行政主管部门予】以处罚;《给业:主造成损失的依【法承担赔偿责—任::   《(一)未在规定时间!内移交?有关资?。料和资产的》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?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!。和资产的予以通报】处1万元《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;   (二)】将全部?物业管?理项目一并委—托给他人的责—令限期?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!30:。。%以上50%以下罚!款;情节严重的【由,颁发资质证书的【部门吊销资质—。证书:;委托所得》收益用于物》业管理区域内物业】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的维修》、养护剩余部分按】。照业: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】; :  (三)》擅自出售物业管理区!域内:按照规划建设的物业!管理:用房、停车库等公】共服务配套设施或】。擅自改变《其用途的责》令限期改正给予【警告处1万元—以上1?0万元以下罚款【;有收益的所得收益!用于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!部位、?共用设施设》备的维修、养护剩余!部分按照业主大【会的决定使用;  ! (四?)超越资质等级【承接物业《服务:业务的没收违—。法所得?并处5万《元以:上20万《元以下罚款;  】。 (五?)未取?得资质证书从事【物,业管理的处5—万元以上20万元以!下罚:款;   (六【)以:欺骗手段取》得资质证书》的处5万元以上20!万,。元以下罚款并由颁发!。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!资质证书; —  (七)聘—用未取得物业管理】职业资格《证书的人员》从事物业管》理活动的《责令停止《。违,法行为处5万元以】上20万元以下【罚款   (八)转!让或:者以:出租、挂靠、外借】等形式?变相转?让物业服务企—业资质证书的—给予警告并处1【万元以上3万元【以下罚款 —  第五十八条【。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挪用专项维修】资金:的由市、自》。治县物业行》政,主管:部门追回挪》用的专项维修—资金给予警告没【收违法所得并可处挪!用数额2倍》以下罚款;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予—处分;造成损失【的依法赔《。偿;构?成犯:罪的: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物】业服务企业挪用【专项:维修资金《情,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!。证,书的部门《吊销资质证书  ! 第五十九条 【违反:本条例第四十二条】规定的依照下列规定!予以处罚;给—他人造成损失—的依法予《以赔偿?:   (—一)拆改房》屋主体结构和承重】结构私开门窗、【扩大承重墙》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擅!自改变?房,屋,、公共建筑和公用设!施使用?。用途的?由市物业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!原状并?可,处5000元以上】3万元以下罚款;情!节严重经鉴定危及】房屋安全《的处5万元以—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   (二【),擅自搭建建筑物、】。构筑物在室内下挖地!面扩大房屋使用【空间的由市、—自,治县、区人民政【府责成相关》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!改正的强制拆—除并可处100【0元:以,上1:万元以?。。下罚款   (【。三)擅自占用、挖】掘物业?管理区域内》的,道路、?场地损害业》主共同利益的由【自治县、区物业【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恢复原状》并对个人处1000!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!款;对单位处5【万,元以上20万—元以下罚款 —  (四)擅自利用!物业共?用部位?、共用设《施设备进行经营的】由自治县、区—物业行政主》管部门责《令改正没收违法所】得并:对,。个人处100—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罚款;对【单位处?5万元以上20万元!以下罚款  — (五)侵占通道】、绿地毁坏绿化【和园艺?雕塑品乱设摊点、】商亭、露天烧—烤的:由自治县、区物业行!政主管?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!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   违!反第四十二条第【一项、第二项规定未!经,相关部门处》理或拒不接》受处理的《在物业产权转—移时登记机关不【予办理?产权:变更:登记   第六】十,条 开?发,建设单?位不履行保修义【。务,或者拖延履行保修】义务的由建设—。行,政主:管部门责令改正;】逾期不?。改正的依法予以【。行政处罚开》发建设单《位对在保修期—内因质量缺》陷造成的《损,失依:。法承担赔《偿,责,。任   第—六十一条 违—反物业?服务合同约定—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!同,约定提供服》务的业主《委员会应当进行督】促业:主、:物业使用人可以依】照,合同约?定申请仲裁机构【进行仲裁或向人民】法院起诉;业主、】物业使用人逾期【不交:纳物业?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!会应当督促其—限期交纳;业主【、物业使用人拒绝】交纳物业费的—物业服?务企业可以依—照合: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!进行仲?裁或:向人民法院起诉 !  第六十二条 当!事人对相关行政【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!不服的?可以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或者向—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!讼,;逾期不申》请复:议,或者不?诉,讼又不履行行政处】罚决定的《。由做出?处罚决?定,的机关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执行 】  第六十三条 】相,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!作人员在物业管理】工作中滥用》。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》舞弊: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第八?章 附?则  ? ,第六:十四条 本条例【。自公布之日起施【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