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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市—物业管理条例 (】2,。009年7月2【3日本溪《市第十四届人—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。第十:次会议通过 20】。09年9月26【日辽宁?省第十一届人—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!准 2010—年,。11月25日本【。溪市第十《四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,十次会议决》定修改 《2,011年1》月11日辽宁省第十!一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一次会》。议批:。准 2014年12!月30日本溪市第十!五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》。务,委员会第十》三次会议修订 【20:15年1《月15?日辽宁省第十二届】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五次《会议批准) 第【一章 总则》。。   第一条—。 为了规范物—业管理活《动维护业主、物业】使,用人、物业服务企业!及其他管理人的【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!生活和工《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物权法、物】业管理条例和—辽宁:省物业?管理条例等法律、法!规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条例—   第》二条 本条例适【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的物业管理活动 】   第三条 本条!例所称物业》管理是指建设单【位,通过选聘物业—服务企业签订书面】合同进行前期—物业管理《;业主通过选聘物】业服:务企业或《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!服务合同的》。约定:或者通过自》助式物业管》理、简?。单式物业《管理等自主管—理方式?对房屋?及配套的设》施设备和相关场【地进行维修、—养护、管理维护物业!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!生和相关秩序的【。。活动: ,   第四条 【市,、,自治县、区人—民政府(含高—新区管委会》。。下同)应《当促进物业》管理向社会化—、专业?化发展培育物—业管理市场 —   ?物业管理实行业【主,。自,主与专业服务、【社区管理《与政:府扶持相结》合,的,管理体制《遵循公开公平、诚实!信用、市场竞争、依!法管理的原则 【   第五条 【市房产行政管理部】门,是本:市物业行业的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对【全市物业行业的管理!。、监督和指导工作】   自治县、区!物业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!理活动的《监,督、管理工作  】 街道办事处—、乡:。。(镇)人民》政,府在自治县、—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!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!物业管理活》动的具体工作—   社区》居民委员会》依法负责本区域内物!业管理活《动的:协调与服务》工,作 :  规划建设、【物价、工商、—财政、公《。安、消防、民政【、综合执法、环保】、质监等《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:按,照各自?职责依法做好物【。。业管理的相关工【作 第二章》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!业管理?   第六条 物业!管理区?域内公共服务—。配套设施应当严格】按照:国家和省有关规【定的:标准:和规范?进,行规划、《设计和建设 —  : 规划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在核《发,规划:许,可证时?应当:对,物业管理区》域内公共《服务配套设施规【划设计予以》审查公共服务配【套设施应当》符合规划《的要求   物【业管理区《域由自治县》、区物业行政主管】部门按规定进—行划分   【第七条 物业—管理用房由开—发建设单位提供房】屋,面积不?计入分摊的》公共建筑面》。积产权归全》体业主共有未经【业主大会同》意,不得改变物业管理】用房用途不得买卖和!抵押   —物业管理用房—的配:置应当符合下列【。标准:   (【一,。)建筑面积不—。少于建设工程—项目总面积的3‰按!比例不足80—平方米的按80【平方米配建业—主委员会的办—公用房不少于15平!方米在物业管理【用房中调剂;— ,  (二)》物业管理用房应【当为地?。面以上能够独立使】用的房屋并具备【水、电、暖气—、,采光、通讯等基本使!用功能  — 第:八条 房《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!发商品房预售—许可证、办理物业】管,理,区域内的房屋和【配套建筑所有权初】始登记时应当核查】并注明物业》管理用房的》。位置、面积 【  开发建》设单位应《当制作物业管理用房!标牌并予以公示 】   ?第九条 新建住宅】小区的公共服务配】套设施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《:   (一【)生活用《水纳入公共供水管网!并安:装分:户计量表;   (!二):雨,。水,。、污水排放纳入城】市雨:。。水、污水排放系统;!   (三》)小区用《电,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!安装分户计量表【;   (四—)在城市管道燃气、!集中供热主管—网覆盖的区域—完成住宅室》内室外?燃气、供热管道的】敷设并与相应管【网连接安装燃气【。分户计量表和供【热分户计量》。表,及控:制装置;   (】五)电话通讯线、】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!据传输信息端口敷】设到户安全》监控装置及其他【安全防范设》施设备、《。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!要求:配置到位《;   (六)按照!规划要求完成消防供!水、消防车通道等】公共消防《设施建设; —  (七)小区【道路与城市道路【或,者公路之《间有:直达的道路相—连;   (—八)按照规》划要求完《成教育?、卫:。生、:交通:、环:卫、商业服务、物】业服务和政务管【。理等公共服务—配套设施《建设;?   ?(九)按照规划要求!完,成绿化建《设及车库、车—位的配置;  【 (:十)住宅小区分期建!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区!周边场地与施工工】地应当设置有效隔离!设施;   —。(十一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?。的其他条件 【  第十条 —物业:管理区?域内至?用,户终端的《供水:、供电、《燃气、供热、通【信、有线电视—。、宽带数据》传,输等专业公共服务】配套: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!负责投?资依法?委托具有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资质的单!位进行设计、建设、!监理并与主》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!时施工、《同时验收 》   专《业公共服《务配套?设施竣?工,验收时各《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出!具现场验收报告【。   ?各类专业《公,。共服:务配套设施》由各专业经营单位】。与开发建设单位签】。订,协议后?接收产权各专业经】。营单位从接收—之日起负责日—常管理和维修 【   第《十一条 按照—。规划要求在住宅【。小区:内配套建设的会所、!幼儿园的产权归【属应当在商品—。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!。于建设单位所—有的:建,设单位应当提供权】属,证明文件《并优先为业主提供】服务   第十】二条 ?。物,业,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!库(包括专用—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!车位:下,同)的归属由—开发建设《单位通过出售—、附赠或者出租【等方式约《定   占用业主!共有的?道路或者其他—场地:用于停?放,汽车:的车:位属于全体业—主共有开发》建设单位不得销售 !   第十三条 开!发建:设单位应当在商【品住宅预售前、非住!宅建筑竣工》验收备案前9—0日依法选》聘具有相应资质的】物业服务企业签【订书面?前期物?业服务合《同并在30日内报自!治县、区物业行【政主管?部门备?案   前—期物业服务》费标准应当在前期物!业服务合同中—约定前?期物业?服务:合同生?效至物业竣工验收】合,格交付使用前的物】业,服务费由开发—建设单位承担—;,竣工验收《合格交付使用—后的:。物业服务《费,由业:主按照建筑面—。积承担   第】十四条 鼓励前【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!介,入项目开发》建设并对项目的规】划设计、设施—配套、施《工安装、房屋交付、!工程质量、设备运】行管理等事》项提出与物业管【理有关的建议—   第十五条】 住宅工程竣—工后开发建》。设单位应《。当按照?有关规定组织竣【工验收?规划: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、消防、!人防、房产等相【关部门和专业经【营单位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!质,量及配?套设施的完备情况】依法验收验收时应当!通知前期物业服【务企业参加》   《。依附于物业搭建违】。法建筑物《的规划建《设,行政主管部门对该】。物业不?予办理竣工备案【房屋登记机构对【该物业不予办—理产权初《始登记 《  住宅工程未【经竣:工验:收或:验收不合《格的不得交》付使用   【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!单位应当在物—。业交付使用15日前!与选聘的前期—。物业服务企业—按,有关规定完成物业】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,。施,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!开发建设单》。位和前期物业服务】企业在?办,理物业?。交接验收手续时应】当,。移,交下:列资料:《   《(,一)竣工总》平面图单体建筑【、结:构、设备竣工图配套!设施、地下管—网,工程: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!料;   》(二)设施设备【的,安装:、使用和维护保养等!技术资料《。;   (三—)物业质量》保修文?件和物业《使,用,说明文件《;   (四)建】设单位?与,专业经营单位办【。理的设施《。设备产权移交资料】;   《(五)业主》名,。册;:   (六)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!称,专项维修《资金)收取明细【帐册;?。   ?(七)物业》。管,理,必需的?。其他资料《   第》十七条 业主大会选!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!他管:。理,人后前期物业服务】合同自行终止前期物!业服务企业应当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!终,止之日起30日【内在所在地自治县、!区物业行政主—管部门?的监督下向》。业主委员会和新选】聘,。的物业服务企—业移交本《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!资料以及下列文【件和资产:  】。。 (一?)实:。施前期物业》服务期间有关—物业改?造、维修、保—养的:技术资料《;   (》二)物业管理用房和!属于业主共有的场地!、,设,施设备;   (三!)使用?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设—备的经营性》收,益和使用该款—项购:置的资产《。; : ,。 (四)预收的【物,业管理服务费、场地!占用:费和共用《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。经营性收益》的结余;  — (五)债权债【务清单?;   《(六)?专项维?修资金明《细帐;   (七】)应当移交的其他管!理,资料和资产   】。前款所称其他管理人!是指物业服务企【业,以外的从《。事物:业服务或者从事设施!设备维?。修养护、清洁卫生】、园林绿化、房屋修!缮、:秩序维护等》专项物?业管理的组织和个】人, 第三章 》业主、?业主大会《。。、业主委员》会  ? 第十八条 —。房屋:所,有权人为业主业主】在物:业管理?活动中享《有下列权利:  ! (一?),。。。按照物业服》务合:同的:。约定接受物业服【务企业提《供的服务;   】(二)提议召开【业,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!。管理的有《关事:项提出?建议;   —(三)提出制—定和修改管理规约】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!的建议?;  ? (四)参》加业主?大会会议行使投票】。。权,;   (五)【选举业?。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!被选举?权;:   (六)监督】业,主委员会的工作; ! , (:。七)监?督,物业服务企》业履行物业服务合】同;   (八)对!物业共?用,部位、?。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!场地使用情况享【有知:情权和监督》权,;   (九)【监督专项维修—资金的管理》和,使用;? ,  (十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他—权利   —第十九条《 业主在物业—管,理活动中履》行下列义务: 【   (一》),遵守管理《规约、业主》大会议事《规则;   (二】)遵守物业管—理,区域内物业共用部】位和共用设施—设备的?使用、公共》秩序和环境卫生的】维护等方面的规【。章制度;   【(三)执行》业主大会的决定和】业主大会《授权:业主委员会》作出:的决定;  — (四)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交纳【。。专项维修资金;【   (《。五):按时交纳物业服务】费用;   (【六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义务   业主在】物业管理活》动中:不得以放弃权利而】不履行义务 —   第二》十条 同一》个物业管理区域【内的全体业主组成】一个业主大会选举】产生一个业主委员】会 :  : 符合下列》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!首次业主大会: 】  (一)业主【已入住面积的比【例达到?50:%以上?;   (》二)业主已入—住户数的比例达到】50%?以上   第【二十一条 符合成立!业主大会条件的【街道办事处(乡【、镇人?民政府)应》当在30日内组【建业主大《会筹备组   筹!备组:人数:为9人?至11人的单数由街!道办事处、乡(【镇)人民政府—、社区居民委员会、!开发建设《单位、前期物业【服务企业、原房屋管!理单位和业主代表】派员组成其中业主】所占比例不得低于】筹备:组总人数的》一,半以上筹《。备组组长《由,街道办事《处、乡?(镇)人民政府相关!负责人?担任筹备组》应当自组建之日起3!个工作日内在—物业管理区域内书】面公告成员名单和工!作职责 》  :第,二十二条 筹备组】应当履?行下:列职责: —  (一《)确定召开首次业】。主大会的时间—、地:点、形式和内容;】   (二)确定】业主代表选举—产生的条件、方式、!人数;  》 (三)拟定管理】规约、业主大—会,议事规则草》案;   (四)确!认并公示业》主身份?、业:主人数和《入住面积确定业主在!首次:。业主大会《上的投票权数;【。 ,  (五《)制:定业主委员会委【员候选人条件、【选举办法和名单; !  (六)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!议的其他准备工作】   筹备组—应当将前款所—列(一)至(五)项!内容在召开首次【业主大会15日前以!书面形式在》物业管理区》域内公?告  ?。 ,业主对业主身份、人!数或者入住面—积等提出《异议的筹备组—应当予以复核—并告知复核结果 】   第二》十三条 下列事项】由业主?大会决?定: 《  (?一)选?举业主委员》。会更换业《主委员会成》员;   (二)】制定:、修改管理》规约:和业主大会议—事规:则;   (三)】选聘:、解聘物业》服务企业或》者其他?管理人;   (】四)改变《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!不适当决定;—   (《五)依法决定—专,项维修资《。金的筹集、》。使用和管理事项;】   (《六)改建、重建【建筑物及其附—属设施;《  : (七?)有关共有和—共,同管理权利的其他】重,大事项   第二!十四条 业》。主委员会应》当自选举产生之日】起3:0日内?持下列资料》到自治?县,、区: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备案:!   (一)业主!大会成立《和业主委员会选举】情况;   (二)!业主大会议事规【则和管理《规约;  》 (三?)业主委员会委员名!单和业主大会决【定的其?他,重大事项;》。   (四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资料   自治!县、区物业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自收到《前款规定资料之【日起5个《工作日内《对符合条件》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!案证明并出具业【主委员会刻制印章】证,明业主委员》会应:当依法刻制、使用、!管理印章和开—设,账户   业主【委员会任期内备【。案内容发《生变更的《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!更之日起30—日内:将变更内容书面【报告备案部门  ! 第二十五条 【业主大会与业—主委员会《的工:作经:费从业主共》有部分的收益中提】取或者由《全,体业主承担经费的】筹集、管理和使用】的具:体办法由《。业主:大会决定   业!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!工作经费的使—用情况应《当定期在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公告接受【业主的监督和咨询】 第四章 老旧【住宅区整治及棚户区!、沉陷区项目管理】   ?第二十六条 本【条例:实施前已建》。成的住宅区内—的,专业公共服务配套设!施不完善或》者不能达到各—专业技术规范要求】的由市、自》治县、区《人民政府制定—计划逐年改》造依法委托具有【资质的专业单位【进行施工改造所【需费用由各级财【政承担?经依法验《收合:格后由各专业经营单!位,接收产权《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!。修   第二十】七条 旧住宅区(含!弃,管房屋)整治改造】后具备专业化物业管!理条件的《可依据本《条例的有关规定成】立业主大会选聘【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!理,物,业;不具备专—业化:物业管理条件的由】街道办?事处或?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《组织社区居委会、原!房屋管理单位及业主!委,。。。员会共同组》建物业?。服务站(所)实【行,自,。助式物业管理—;或者?。由自治县《、区人民政府委托】具有资质的房屋管理!。。单位纳入房产管【理   物业【服,务站(所)是经工】商行政部门》注册实行自》主经营、自负盈【亏,的独立法《人机构  — 第二十八条 【自助式物业服务的内!容包括: 》 ,  (一)对住宅】区物业共用部位【、,共用设施设备进【行日常维修养护; !  (二)住宅区内!。共用部位、相关【场地的卫生保洁绿化!设施等的《管护;   (三】),维护本区域》内的:公共:秩序 《  第二十》九条 实《行自助式《物业管理《的,旧,住宅区符合规划的可!由,市、自治县》、区人民《政府投资建设物业】管,理用房和一定—比,例的经?营,性用房规《划建设部门》应当予以《支持:经营性?。。用,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!。营收益作为旧住【宅区维护管理费【用的补充资金由业主!大会监督《使用   第三十!条 棚户《区、沉陷区改造新建!住宅小区或组团应当!实,行专业?化或自助《式,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或!业主委员会未选【聘物业服务企业的】可由自治县、区人民!政府:委托具有《。资质的房屋管理单】位,暂时纳入房产管理】。   棚户—区、沉陷区改—。造新建住宅小区或】组团的开发建设单位!应,当按照本条》例第七条《规定建?设物业管《理,用房 ?  :棚,。户区、沉《陷区改造《项目:建设工程配套—。设施不健全使用功能!不完善工程质量【遗留问?题由原开发》建设单位负责—完善后移《交给管?理单位   【第三十一条》。。 其他管理人受物业!服务企业委托在物业!管理区域内从—事物业?管理活动的应当【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!委托协议明》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!   其他管理】人从事物业管—理活动的参照物业服!务,企业的有关规—定执行 第五章【 物业服《务   第》三十二条 一个【物业:。管理区域应当—由一个物业服—务企业统《一提供物业服务【 ,   物业服务企业!应当在?其资质许《可,的范围内从》事物业管理活动【不得以转让或者【以出租、挂靠、外】借等形?式变相转《让物:业服务?企业资质证》书;从事物业管理】的人员?应当按照法》律法规规定取得职】业资格?证书   外埠【物业服务《。企业进入本》市从事物业管理【活动应当向自治【县、: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办理登记备—案   自》治县、区物》业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当对物《业,服务企业资》质实行动《态管理并《建立诚信《档案 《  第?三,十三条 业主委员】。会成立后30日内】应,当与业主大》。。会通过招投标或者】协议选聘的具有相】应资质的《物业服务企业或【者其他?管理人签订书—面物业?。服务合?同   》物业服务合同应【当约定下列主要内】容:   (一【。)物:业服务?项目及其内容、服】。务标准;   (】二):。物业服务《费用的标准、收取】。办法及计《费方式;   (三!)双方权利义—务;   》。(四)违约责任【;   (》五):合同:期限;   (六】)合同争议及纠【纷解决的办法—。;   (七—。)其他应当在合【同中约定的事项【   物《。业服务项目一般包】括:共用部位和【共用设施设》备的维护、公—。共秩序维护》、保洁服务、—绿化养护管理、车辆!停,放管理等具体项【目和服务标准由业】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!企业在合《同中约定   物业!服务企?业应当?严格按?。照合同约定履行【。物业服务义》。务   》第三十四条 —物业服务合同期满6!0日前?业主委员会应—当组织?召开: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!。聘  《 业主大会》决定不?。再续聘?的业主委员会应当】书面:告知街道办》事处、乡(镇)人民!政府并?到所在地自治县、】区物业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备案 《   第三十五条】 下列?项目经自治县—、区物业行政—主管部?门批准可以采—取协议方式选—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!他管理人《:   》(一)投标截止之】日投:标人少于3个的;】   (二)建【筑面积在5万平【方米(含5万)以内!的多层?住宅物业;  【 ,(三)建筑面—积在3?万平方?。米(含3万)以内的!。高层住宅《物,业或者非住》宅类物业项目;【   (四)—棚户区、沉陷—区改造项目》。或者:。。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区!项目、弃管物业【项目;   (五】)市:、自治?县、区人《。民政府规定的其他】项目: ,。   第三》十六条 物业服【。。务,企业:承接项目时应当【。向自治县、》区物:业行政主管部—门交纳物业》服务保证金保证金数!额为物业服》务,项,目三个月的物业服】务费用   物】业服:务,企业擅自终止—物业服务合同的【应当承担违约责【任交纳的物业服务保!证金作为该》物业管理项目过渡】时期物业管理费用】的保证?   物业服务保】证金:管理:办法由市人民政【府另行制定  】 第三?十七条 物》业服务实行有偿【服务物业服务收【费应当遵循合—法、合理、》公开以?及费:用与:服务水平相》适应的原则确定【 : ,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!市场调节价由—业主:与物:业服: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!。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!合同中约《定   业主应当】。。根据物业《服务合?同的约定《按时交纳《物,业服:务费用无正当理由逾!期交费的应当按物业!服务合同约定交【纳滞纳金业》。主与物?业使用人《约定:由物: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!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!主负连?带,交纳责任   第!三十八条 城—市低保户《及低保边缘户家庭】物,。业服务费按有—。关规定?标准核减核减—数额报自治县、区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!准后由市、自—治县财政部门—在住房保障资金【专,户中:列支   第三】十九条 物业服务】。企业应?当在物业管理区域】内的显?著位置?公示服务《内容、服务标—准、收费项目、计】费方式和收费标准】。等有关事项 — ,。。  第四十条— ,自治县?、区物业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制《定物:业服务?企业退出物》业,管理项目的应—急预:案实行预警预报制】度   》一方要?求提前解除物—业服务合同的—。。。应,当将解?除合同的时间、原】。因书面?。告知合同《另一方和街》道,办事处或乡镇人【。民政府并到物—业所在地自》治县、区物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物!。业管理区域》内公告 《 ,  第四十一条【 物业服务企—业依照有《关规定履行》退,出程:。序后应当在》合同终止之日起1】0日:内将:本条: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!条规定的资料—。和资产移交给业主委!员会   —新聘任的物业服【。务企业确定后业主委!员会应当及时将相关!。资料和资产进行【移交: 第六章 物业的】使,用与维护   第四!十二条 物业管【。理区域内禁》止下列?。行,为:   (一)!拆改:房屋主体《结构和承重结构【私开门窗、扩大承】重墙上原有的门【窗尺寸在室内下挖】地面扩?大房屋使用》空间擅自改》变房:屋、公共建筑和公用!设施使用《用,。途;  《 (二)擅自搭建棚!厦或:插建:其他建筑物》、构筑物;》  : (三)擅自占【用、挖掘物业管理】区,域内的道路、—。场地:损害业?主共同利益》;  ? (四)侵占、损坏!或,。者擅自移动物业共用!部位共?用设施设备;—  : (五)侵占通道】。、绿:地毁坏绿化和—园艺雕?塑品乱设《摊点、商《亭、:露天烧?烤;   (六)在!建筑物、构筑物上随!意悬:挂,、张贴?。、涂写、刻》画随意倾倒垃—圾、杂物;  【 (七)堆》放易燃、易》爆、剧毒、》放,射性等危险性物【品组织赌博》和迷信活动饲养动物!。干扰:他人:正常生活;   】(八)?排,放有毒、有害物【质排放超过规定标】准噪音;  — (九?)法:律、法?规及管理规约禁止】的其他行为  】 第:四十三?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!用人封?。闭阳台?。以及安装《空调外机、太阳能热!水器、防盗网、遮阳!罩等设施应》当遵守管《理规:约和物业管理的【。有关规定保持—物业的整洁、美【观施:工前应当征得—相邻关系人同—意施工?中相:邻关:系人应?当提供方便给相邻关!系人造成损失的责】任,人应当给《予补偿 《   利用屋面安装!太阳能热水器等设】施不:得破坏屋面、影【响建筑防水功能和房!屋安:全,   第四—十四条 房屋装【修人在房屋装饰【装,修开工前应当告知相!邻业主并到》物业:服务企?业进行?登记备案;按照规定!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!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!手续   物【。业服务企业应—当为房屋装修人的装!饰装修活动提—供服:务或者按《。照,规划设计要》求给予?指,导,不得有垄断》装修市场和乱收费行!。为,  ? 第四十五条— 业主?在装修房屋》时应当预留维修空】。间不得将共用上下水!管网、供暖》、燃气、供》电等共用设施进【行全封闭装修;【未预留维修空间的维!修时造成的损失由装!。。修人自行承担;任何!单位:和个人不得阻碍【维修 《  第?四十六条 物业管】理区域内规》划用于停放》车辆的车《库不:。。得改变用《途   》车库、车位在优先满!足业主?停车需要的前—提下:经业:主委员会同意可以临!时租:赁给物业管理—区域外的《单位或个人  】 第四十七条 占用!物业管理区域—内公共?部,位或者其《他场地设置车—。位的:其车位设《置、管?理、: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委!员会根据业主大会】的决定组织》实施并向业主公【示场:地使用费属于全【体,业主共有但物业服】务合: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】   在物业管理!区域内停放》。车辆应当服》从物业?服,务企业管理人员【的管理不得占用【消,防通道、疏散通【道和:影响其他车辆和【行人的正常通行  ! 违反前《款规定的由公—安机关协助》市物业行《。政主管部门予以查】处,   第四十八】条 开发建设—。单位:。应当建立《。健全物业售》。后维:修,服务体系按照国【家,和省有关规定的保修!。期,限、范?围承担物业》的,保修责任《物业保?修期自竣《工验收?合格之日起算—起   物业保修!期,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!管,。理、养护、维—修由:。。。业主负责;共有部分!的维:修、保养由》物业服务企业按【照物业服务》合同的约定承担  ! ,业,主对专有部分进【行管理、养护、维】修时应当避》免给相邻物》业造成损害 —   第四十九条 !供水、?供电、燃《气、: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!视、宽带数据传输等!专业经?营单位应当依法承】担物业?管理区?域内相?关管:线和设施设备维修】、养护的责》任物业服务企业维】修物业设《施、设?备需要相关专业经营!单,位配合时专业经【。。营单位应当予以【配合   —专业经营单》。位,因维修?、,养护等需要临时【占用、挖《掘,道路、场《地的应当经》自治县、区物业行政!主管部门同意并【及时恢复原状—   《第五十?。条 物业管理—区域:内的生活垃圾—由物业服务企业清扫!集,中到垃圾站》(点)由自治—县、区?环卫:部门纳入计划负【责清运?至垃圾排放场;开】发建设时《期产生的建筑垃【圾由开发建》设单位负责清运;业!主装修垃圾由—业主自行清运或者】委托物业服务—企业有偿清运 】  第五十一条【。 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》施设备不得擅自改】变用:途出现故障或损【坏时责?任人应当及》时,维修相关业主应当】给予配合   】利用物业共用—。部,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设置户外《广告或从事租赁【等经营的《。应当在征《得相关业主、业主】。大会同意《并征求物《业服务企业》意见后按照规定【办理有关手续所【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!。补,充专项维修资金【也可以按业主大【会的决定使》用  ? 物业服务企—业或其他管》。理,人未能采取措施及时!抢修损坏的物业【共用:部位、设施设备【造,成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财产损《失的:应当承?担赔偿责任 —   第五十二【条 住宅物》业、住宅小区内的】非住宅物《业或者与单幢—住宅楼?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!业的业主在办理物业!交付:手,续前:应当将首《。期专项维《修资金存入》。专,项,维,修资金专户 【  专项《维修:资金属?于业主所有专—项用于物《业保修?期满:。后物业共用部位、共!用设施设备》的维修和更新、改造!不得挪?作他用? , , 住宅专项》维修:资金管?理,办,法由市?政府另行制定— :  第五十三条 业!主可以在管理规约】中约定物《业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保【修期:。满或者属专项维【修资金?使,用范围内的物—业,发生下列情》况,时物: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!业主委?员,会或业主先行组织维!修、更新或者采取应!急防范措施所需【费,用经市、自治县物业!行,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在!专项维?修资金中予以支付:!   (一)屋】面防水损坏造成渗】漏的;   (二)!电梯、消防、安防等!共用设?施设备存在严重【安全隐患的;   !(三)楼《体外墙墙面有脱落】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!;   (四—)专用排《水设施因坍塌、【堵塞、爆裂等造成】功能障碍危及人【身财产安全》的;:   (五)—其他危及公共安全和!物业使用功能—的紧急情《况   第五十四!条 物?业产权发生转移时】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!移业主应《当及时办理更名【过户手续并》结清物业服务等【相关费用   】第五十?五条 业主、物【业使用人《、业主?委员:会、物业服务企业、!建设单?位,在物业?管理服?务活动中发》生争议的可以—申请物?。业所在地人民—调解委员会调—解,。或者街道办事处、乡!(镇)人民》政府调解也可以【依法申请《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!讼   对—本物业管理》区域内违反规划、】治安、环《保,、绿化等法律、法规!和本条例规定的行】。为业主?委员会和物业服【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!;业主、物业—使用人、业主委员】。会和物业《服务企业可》以向自治县、区物】业行:。政主管?部门或其他有—。关行政管理部门【进行举报相关—部门应?当,调查:核实:依法予以处理—;对署名举报—的,应,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!知当事人 第七章】 法律责任  【 第五十六条 开】发建设单《位违反本《条例:规,定有下列《行为:之一:的由自治县、区物业!行政主管《部门予?以处罚;给业主【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【:  《 ,(一)?未按照规定配—。套建:设物业管理用—房或未在规定时【间,内,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!物业管理用房—的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未《改正的给予警—告并处10》万元以上50万【元以下罚款; 【。  :(二)未在》规,定时间?。内向物业服务企业】移交物业管理有关资!料的责?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未改正的处1万元】以,上10万元以下罚款!;  ? (三)未依—法通过招投》标,的方式选聘》物业服务企业或【者未经批准》擅自采用协议方式】选聘物业服务—企,。业的:责令限?期改:正给予警告》并可处10万元以】下罚款;   (】四)擅自处》分依法?属于业主的物—业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的【所有权或《者,使用权?的责令恢复原状【没收违?法所得并处5万【。元以上20万元以】下罚款   【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!。务企:业违反本条》。例,规定: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自治: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门予《以,处罚;给业》主造成损失的依法】承担赔偿责任: !  (一)未在【规定时?间,内移交有关》资料和?资产的责《令限期改正》;逾:期仍不移交有—关资:料和资?产的予以通报处【1万元以上10【万元以下《罚款;   (【二)将全部物业【管理项目一并委【托给他?人,的责:。令限期改正处—委托合同《价款30%以—上50%以》下罚款;《情节严重的》由颁发资《质证书的部门吊销】资质证?书;:委托所得收益—用于物业管》理区域内物业共【用部位、共用—设施设备《的维修、养护剩余部!分按照?业主大会《的决定使《用;  《 (三)擅自出售物!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!划建设的物业管理】用房、停车库等公】共服务配《套设施?或擅自改《变其用途的》。责令限期改正—给予警告处1万元】以上1?0万元以下》罚款;有收益的所得!。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!域内物业《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的维修、养护剩!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!的,决定使用《; :  (四)超越资质!等级承接物业—服务: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5万元以上2】0万:元以下罚款;  】 (五?)未取得资质证书】从事物业管理—的处5万元以上【2,0万元以下罚款【;   (六—)以欺骗手段取得】资,。质,证书的处5万元以】上20万元以下【罚款并由颁发资【质证书?的部门?吊销资质证书;  ! (七)聘用未取】得物业管理》职业资格证》书的人员《从事物业《管理活动的》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?处5万元以》上20万元以下【罚款   (八)】转,让或:者以出?租、挂靠、外—借等:形式:变相:。转让物业服务企【业资质证书的给【予警告并处1万【元以上?3万元?以下罚款 》   第五十八条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挪用专项维修资金】的由:市、自治县物—业行政主管》部门追回挪用—的专项?维修资?金,给予:警告没收违法所【得并可?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!罚款:。;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依法给予处分【;造成损失的依【法赔偿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物业服务》企业挪用专项—维修资金情》节严重的《由颁发?资质证书的》部,门,吊,销资:质证书   第五!十九条 违反—本条例第四十—二条规定的依照【。下列规定予以处罚】;给:他人:造成损失的依法予】以赔偿:   】(一:)拆改?房屋主体《结构和承重结构私】开门窗?、扩大承重墙上【原有的门窗尺—寸擅自?。改变房?屋、公共建》筑和公用设施使用】用途的由市物业行政!主,管部门?责令恢复原状—。并,可处:5000元以上【3万: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,经鉴定危及》房屋安全《的处5?万元以上10—万元以?下罚款?   (二)擅自】搭建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在室内》下挖地面扩大房屋】。使用空间《的,由,市、自治县、—。区人民政府》责成相关部门责令】改正逾期不改正【。的强制拆除并可【处1000元—。以上1万元以下【罚款   》(三)擅《自占用、《挖掘物业管理区【域,内的道路、场地损害!业,主共同利益的—由自:治县:、区物业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恢《复原状并对个人处1!0,00元?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!;对:单位处5万元—。。以上20万元以下】罚款   (—四,)擅自利《用物业?。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进行经营】的由自治《县、区物业行政主管!部门责?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并对个?人处1000—。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!款;对单位处5万元!。以上20万元—以下罚款 》  (五)侵占【通道、?绿,地毁坏绿化和园艺雕!塑,品乱:。设摊点、《商亭、露天》烧烤的由自治县、】区物业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改正并—。可处1000元以】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  : 违反第四十二条第!一项、?。第二:项规:定未:经相关?部门处理或拒不接】。。受处理?。的在物?。业产:权转移时登记机关不!予办理产《权变:更登记 》  第六十》条, 开:发,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!义务:或者拖?延履行保修》义,务,的由: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:;逾期不改正—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!开发建设单位对【在保修期内》因质量?缺陷造成的》损,失依法承担赔偿【责,任, :  第六十一条【 违反?物业:服务合同约定物业】服务企业不》按合:同,约定提供服务的【业主委?员会应?当,进行督促业主—、物:业,使用人可以依照合同!约定申请仲裁机构进!行仲裁或向人—民法:院起诉;业主、【物业使用人逾期【不交纳物业服—务费用的业》主委员会应当督促】其限期交纳;—。业主、物《业使用?。人拒绝交纳物业【费的物?业服务企业可以【。依,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!机构:进行仲裁或向人民】。法院起诉  【 第六十二》条 当事人对相关行!政,主管部门的处—罚决定不《服的可以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》者向:人民法院《提起行政《诉讼;?逾期不申请复—议或者不《诉讼又不履》行行政处《罚决定的《由做出处罚》决,定的机关申》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执行  【。 第六十三条 相关!。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!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!中滥用职权、—。玩忽职守、》徇私: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!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第—八章 附则  【 第六十四》。。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!。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