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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本,。溪市物业管理—条例 (200【9年:7月23日本溪市】第,十四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—次会议?通过 200—9年9月26—日,辽宁省第十一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十一次会》议批准? 201《。0年1?1月25《日本溪市第》十四:届,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?。员会第二十次—。会议决定《。修改 ?201?1年1?月1:1日辽宁省第十一届!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:一次会议批准 2】014年12月30!日本溪市第十—五届人?民代表大会》常,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!。议修订 《2015年1—月15日辽宁省【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?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五次会议批准—), 第一章《。 总:则   第一条【 为:。了规范物业》管理活动维护业主、!物业使用人、—物业:服务企业及其他【管理人?的合法权益营造【良好的?。生活和工作》环,境根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物权法【、物:业管理条例和辽【。宁省物业管理—条例等?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!例 ?  第二条 本条例!适用于本市行—政,区域内的物》业管理活动 【 , 第三条《 本条例所》称物业管理》是指建设单》位通过选聘》物业服务企业签订】。书面合?同进行前期物业管理!;业主通过选聘物业!服,务企业或其他管【理人按照物业—服务:合同的约定或者【通过自助式物业管理!、,简单式物业管理等自!主管理?方式对房屋及配套的!设施设备和相关场】地进行维修、养【。护、管理维》护物业管《理区域内的环—。境卫: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!   第四条 市!、,自治:县、区人民政—府(含高新区—管委会下同)应当】促进物业管》理向社会化、专业化!发展培育物业—管理市场  【 物业管理实—行业主自主与—专业服务、社区管】理与政府扶持相结】。合的管理体》制遵循公开公—平、诚实信用、市场!竞争、依法管理【的原则 》  第五条 市房产!行政管理《部,门是:本市物业行业的【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对【全市物业《。行,业的管理、监督和】指导工作  【 自治县、区物【业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!物业管理活动的监】督、管理工作   !街,。道办事?处、:。乡(镇)人》民政:府在自治县、—区物:。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!下做好本辖区内物业!。管理活动的具体【工作   社区【居民委?员会依法负责本【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!的协调与《服务工作   规划!建设、物价、工商、!财政、公安、消防】、民政、《综,。合执法、环保、质监!等有关行政》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依法做好物业管】理的相关工作 第】二章 新《建物业与前期物业】管理:   第六》条 物业管》理区域内公共服务配!套设施?应当严?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!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!行规划、设计和建设!   规》划建设行政》主,管部门在核发规划】许可证时《。应当对?物,业管理?。区域内公《共服务配套》设施规划设计予以】审查公共服务配套设!施应:当符合规划的—要求: ,。。  物?业管理区域由自【治县、区《物业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按规定进行【划分 《  :第七条 物业管【。理用房由《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房!屋面积不《。计入分?摊的公?共建:筑面积?产权归全体》业主共有未经业主】大,会同意不得改变【物业管理用》房用途不得买卖和】抵押   物业管!理用:房的配置《应当符合下》列标:准: ?。 , (一)建筑面积】不少于建设工程项目!总面积的3》‰按比例不足80】平,方米的按8》0平方米配建业【主委员会的办公【用房不少于1—。5平方?米在物?业管理用房中—调剂; 《。  (二)物业【管理用房应当—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!使用的?房屋并具备水、电、!暖气、采光》、通:讯等基本使用功能】   第》八条: 房产行政》主管部门在核—发商品房预售许可】证、办?理物业管理区域内】。的房屋和《配套建筑所有权初始!登记:时,应当核查并》注明物业管》理用房的位》置、:面积   —开发建设单》位应当制作物业管】理用:房,标牌并予《以,公,示   》第,九条 新建住—宅小区的公共服务配!套设:施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:,   (》一)生活用水—。。纳入公共供》水管网并安》装分户计量表; 】  (二)雨水、污!水排放纳《入城市雨水、污水】排放系统;   (!三)小区用电纳入城!市供电网《络并安装《分户计?量表; 《  :。(四)在城市管【道燃气、集中供【热主管?网覆盖的区域完【。成住宅室内室—外,燃,气、供热《管,道的敷设并与—相应管网连接—安装燃气分户计量】表和供热分户计【量表及控《制装置;   【(五)电话通—讯线、有《线电视线《和宽带数《。据传输信息端—口敷设到户安全【监控装置及其—他安全防《范设施?设,备、信报《箱等按规划设—计要求配置到位【;,   (六)—按照规划《要求完成消防供水】、消防车通》道等:公共消防设施建【设;   (七)】小区道路与》城市道?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!达的道?路,相连;   (【八)按?照规划要求完成【教育、卫生、交通、!环,卫、商业《服务、物业服—务和政务管理等【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】。建设;   (【。。九)按照规划要求完!成绿化建设及车【库、车?位的配置; —  (十)》住宅小区分期—建设的已《建成的住宅区—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!应当设置有效隔离设!施,;   (十一)法!律、:法规:规定的其他条件 !  第十条 物【业管理区域内至用】户,终端的供《水、供电、燃—气、供热、》。通信、?有线电视、宽—带数据传《输等专业公共服务配!。。套设施由开发建设单!位负责?投资依法委托—具有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资质的单】位进行设《计、建?。设、监理并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!、同时施工、同时】验收 ?   专业公共服务!配套设施《竣工验收时各专【业经营?单位应当出》具现场验收报告  ! 各类专业公共服务!配套:设施由各专业—经营单位与开发建设!单位签订协议后接收!产权各专业经营单位!从接:收之日起《负责日常《管理和维修  】 第十?一条 按照规划【要求:在住宅小区》内配套建设》的会所、《幼儿园的产权—归属应当在商—品房:买卖合同中》约,定属于建设单位【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!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并!优先:为业主提供服务 !  :第,十二条 物业—管,理区域?内规划的车库(包括!。专用车库《。和共用车库内的车】位下同?)的归属由开发建设!单位通?过出售、附赠或【者出租?等方式?。约定 《  占用业主—共有的道路或者其】他场地用于停放【汽车的?车位属于全体业【主共有开发》建设单位不得销【。售,。   第十三【条 :开发:建设单位应当在【商品住宅预售前【。、非住宅建筑—竣,工验收备案前9【0日依?法选聘具《有相应资《质的物业服务—企业签订书面前【期物业服务》合同并在30日【。内报自治县、—区物业?行政主管《部,门备案   【前期物业服务费【标准应当《在前:期物业服《务,合同中约定前期物】业服务?合,同生效?至物:业竣工验收合格交】付使用前的物业服务!费由开发建设单【位承担;竣工验【收合格交付》使用后的物》业服:务费:由,业主:按照建筑面积—承担   第【十四条 鼓励前期物!业服:务,。企业提前介入项目】。开发建设《。并对项目的规划【设计、设施配套【、施工安装、房屋交!付、工程质量、设备!运行管理等》事项提出与物业管】理有关的建》议 :   第十五条 】住宅工程竣工后开】发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有关规定—组织竣工验收规划建!设行:政主管部门》、消防、人防—、房产等相关部门和!专业经营单位应【当,按照国家《有关规?。定对工?程质量及配套设施】的,。完备情况《依法验收验收时应当!通知前?期,。物业:服务企业参加— :  依附《于,。物业搭建违法建【筑物:的规划建设行—。。政主管部《门对:该物业不《。予办理竣工备案【房屋登记机构对【该物业不予办—理产权初《。。始登记   住宅】。工程未经竣工—验收或验收不合【格的不?得,交付使用   】第十六条 》开发建设《单位应当在》物业交付使用15】日前与选聘的前【期物业服务企业【按有关规《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!、共用设施设—备的承接查验工【作开发建《设单位和前期—物业:服务企业《在办理物业》交接验?收手续?时应当移交》。下列资?。料::   (一)【竣工:总平面图单体建筑、!。结构、设备竣工图配!套设施、《地下管网工程—竣工图等竣工—验收资料;  【 (二)设施设【备的安装、使用和】维护保养等技术资】料;   (三【)物:业质量保修》文,件和物业使用—说明文件《。。;,   (四)建设单!位,与专业经营单位【办理的设施设备产】权移交资料》;  ? (五)业主—名册;? ,  (?六)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(以下简【称专:项维修资金)—收取明?细帐册;   (七!)物业管理必—需的其他资料 】。  第?。。十七条 业主大【会选聘物业服务企】业或其?他管理人后前期【物业:服务合同自行终止】前,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在前期物业》服务合?。同,终止之日起30【。日,内在:所在地?。。自治:县、区物业》行政主?管,部,门的监督《下向业主委》员,会和: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!业移交本条例—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料!以及下列文件和【。资产:   (一!)实施前《期物业服务期间有关!物业改造《、维修、保养的技】术,资料;   (【二):物业:管理用房和属于业】主共有的《场地、设施设备【;,   (三)使用共!用部: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的经营性《收益和使《用该款项购置的资产!; :  (四)预收的】物业管理服》务费、场《地占用费和共—用部:位、共?用设施设备经—营性收益的结—余;   (五)债!权债务清单;   !(六)专项维修资】金明细帐《; :。  (七)应当【移交的其他管—理资:料和资产   前】款所称其他》管理人是指物业服务!企业:以外的从事物业服务!或者:从事设施设》备维修养护、清【洁卫生?、园林?绿化、房屋修—缮、秩序维护等专项!物业管理《的组织和个》人, 第三章 业主、业!主大会、《业主:委员会?   第十八条 房!屋所:有,权人为业主》业主在物《。业管理?活动中?享有下列权利: !。  (一《。),按照物业服》务合同的约》定接受物业》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!。;   (二)提议!召开业主大会会议】并就物?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!出建议;   (三!)提出制定和修改管!理规约、业主大会议!。事规则的建议;【   (四》)参加?业主大会会议—行使投票《权;   (五【)选举业主委员会】成员并享《有被选举权; 【  (六)监督业主!委员会的工作—。;   (》七):监督物业服务—企业履行物业服务】合同;  》 (八)对物业【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:备和相关《场地使用《情况享有知情权和】监督权;   (九!)监: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!理和使用《;   《。。(十)?法律: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?权利 ?   第十九条 】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!中履:行下列义务》:   (一【),遵守管理规约、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】;   (二—)遵守物业管理区域!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!用设施设备》的使用、公共秩【序,和环境卫《生的维?护等:。方面的规章制—度;   (—三):执行业主大会—的决定和《业主大会《授权业主委》员会:作出的决《定; ?  (四)按—照国家有关规—定交纳专《项维修资金》;,   (五)按时交!纳物业服务费用;】   (六)法律、!法规规?定,的,其,他义务   —业主在物业管—理,。活动中?不得以放《弃权利而不履行【义务:   第二—十条 同一个物【。业,管理区域内的全体】业主组成一个业【。主,大会选举产》生一个业主委员【。会  《 符合下列条件【之一的应《当,召开首次业主大会:!   (《一)业主《已入住?面积的比例达到【50%?以上;  》 (二)业主已入住!。户数的比例达到50!%以上 》  第二十一条 符!合成立业主大—会条件的《街道办?事,处,(乡、镇人》民政:府)应当在30【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!备组  》 筹备?组人数为9人—至11?人的单数由街道办事!处、乡(镇)人【民政府?、社区居民》委,员会、开发建设【单位、前《期物:业服务企《业、:原房屋管理单—位和业主代表派员】。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!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!人,数的一半以上筹【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!处、:乡(:镇)人民政府相关】负责人?担任筹备组应—当,自组建之日起—3个工作日内在物业!管理区域内书面公】告成员名单》和工作职责 【  :第二十?二,条 筹备组应当【。履行下列职责: 】   (一)—确,定召开首《次业主大会的时间、!地,点,、形式和内容;【  : (:二)确定业主代【表选:。举产生的条》件、:方式、人数》;,   (三)—。拟定管理《规约、业主》大会议事规》。则草:案;   (四)确!认并:公示业主身份、业】主人数和入住面积确!定业主在《首,次业主大会上的投】票权数;《 ,  (五)制定业主!委,员会委?员候选人条件、选举!办法和?名单;   (六)!。。。召,开首次?业主大?会会议?的其他准备工作 】  筹?备组:应,当,将前款所列(一【。)至(?五)项内容》在召:开首次业主》大会15日前以书面!形式在物业》管理区域内公告【   ?业主:对业:。主身份、《人数或?者,。入住面积《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!应当予以复》核并告知复核结果】   第二—。十三条? 下列事《项由业主《大会决定: —   (一)选举】业主委员会》更换业主《委员会成员》;   (二—)制定?。、,修改管理《规约和业主大会议】事规则;《   (三)选聘】、解聘物业服务【。企业或者其他管【理人:;   (四)【改变和撤销业主委】员会的不适当决定】。;   (五)依法!。决定:专项维修资金的【筹集、使用和管理事!项;:   (六》)改:。。。。建、重建建筑物及】其附属设施;  】。 (七)有关共有和!共同管?理权利的其他重【大事项 》  第二十四条 业!。主委员?会应当自选举产生】之日:起30日内持—下列资料到》自,治县、区物》。业行政?主管:部门备案《:   (—一)业主《大会成立和业主【委员会选举情况【;  ? (二)业主—大会议事规则—和管理?规约;   (【三)业主委员会委】。员名单?和业主大会决定的】其他重?。大事项;   (四!。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资料   自!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:门应当自收到前款】。规定资料之日—起5: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!件,的发给?业,。主委:员会备案证明并【出具业主委员会刻】制印章证明》业主委员《会应当?依,法刻:制、使用、管—理印章和开设—账,户, , , 业:主委员会《任期内备《案内:容发生变更》的业:主委员会《应当:自变更之《日起:30:日内将变更内容【书面报告《。备案部门 》   ?第二十五条》 业:主大:会与业主委员会【的工作经费从—业主共?有部分的收》益中: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!承担经费的筹—集、管理和使用【的具体办法由业【主,大会决?定   业主大】。会和业主委员会【工作经费的使用情】况应当?定期在物业管理【区域内公《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!咨询 第四章 老】旧住宅区整治及棚】户区、沉陷》区项目管理   第!二十:六条 本条》例实施?前已建成的住宅【区内的专业公共服务!。配套设施不完善【或者不?。能达到各专业技术】规范要求的由市、自!治县、区《人民政府制》定计划逐年改造依法!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!单位:进行:施工改造所需费用】由各级财《政承担经依法验【。收,合格后由《各,。专业经营单位—接收产权并负责【日常管理和维修 】   第二十七条】 旧住宅区(—含弃管房《屋)整?治,改造后具备专—。。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!可依:据本条例的有关【规定成立业主大【。会选聘物业服务企】业或: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!业,;不具?备专:业化物?业管理条件的由【街道:办事处或乡(—镇)人民政府组织社!区居委会《、原房屋管理单位】及业主委员会共同组!建,物,业,服务站(所)实【行自助?式物:业管理;或者由自】治县、区《人民政府《委托具有《资质的房屋》管理:单位纳入房产管理 !   物业服务站(!所)是经工商行政】部门注?。册,实行自主经营—、自负盈亏的—独,立法人机构  】 第二十八》。条 自助式物—业服务?的内容包《。括:   —。(一)对住》宅区物业共用部位】、共用?设施设备进行—日常维修养护; 】  (二)住宅区内!共用部位、相关【场地的卫《生保洁?绿化设施《等的:管护; 《  (三)维护本】区域内的《公共秩序 》。   ?第二十?九条 实行自助式】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区!符合规划的》可由市、自治县【、区人民政府投【资,建设物业管理用房】和一定?比例的经营》性,。用房规划建设部门应!当予以支持经营性】用房可用于出租【经营经营收益作为】旧住宅区《维护管理费用的补充!资金由业主大—会监督使用   !第三:十,条 棚户区、沉陷区!改造新建住》宅小区或组团—应当实行专业化【或自:助式物业《管理业主大会或【。。业主委员《会未选聘物业—。。服,务企业的可由自【治县、区《人民政府委托具【有,资,质的房屋管理单位】暂时纳入房》产管理?   棚》户区、沉《陷区改?造新建住宅小—区或组团《的开发建设单—位应当按《照本条例第》七条规定建设物业】管,。理用:房   棚户区、沉!陷区改?造项目建设工程配套!。设施不健全》使用功能不完善【工,程质量?遗留问题由》原开发建设单—位负责完《善后移交给管理单位!   第三十一】条 其他管》理,人受物业服务企业委!托,在物业管理》区域内从事物业【管理活动《的应当与物业—服务企业签订—。委,托协议?明确双方的权—利与义务   其!。他管理人从》事物业管《理活动的参照—物业服务《。企业的有关规定【执行: 第五?章 物业《服务   第三【十二条 一个—物业管理《区域应当由一—个物:业服务企业统一【提供物业服务 】  物业服务企业应!当在其资《质许可的范围内【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!得以转让或》者以出租《、挂靠、《外借:等形式?变相转让物》业服务企业资—质证:书;:从事物业管理的【人员应当按照—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职!业资格证书  【。 外埠物业服务【。。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!业管理活动应当向】。自治:县、区物业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办理登记《备案   自治县、!区物业?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对物?业服务企业资质实】行,动,态管理并建立诚信档!案   第三十】。三条 业主》。。委员会?。成立后30》日,内应当与业主大会通!。过招投标或者协【议,选聘的具有相应【资质的物业服—务企业或者其—他管理人《签订书面物业服【务合同   物】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!下列主要内》容:   (一【)物业服务项—目及其内容、服【。务标准;   (二!)物业?。服务费用的标准【、收:取办法及《。计费方式; —  (三)双—。方权利义务; 【  (四《)违约责任;—。   (五)—合同期限;   (!六)合?同争议及纠纷解决的!办法;?   (七)—其他应当在合同【中约定?的事:项   物业服【务,项目一般包括:共用!部,位和共?用,设施设备《的,维护、公《共秩序维护、保洁】。。。。服务、绿化养护【管理、车辆停放管】理等具体项》目和服务标准由业主!。委员会与《物业服务企业—在合同中约定  】 ,物业服务企业应【当严格按照合—同,。约,定履行物业服务【义务 ?。  : 第三十四条— ,物业:服务合同期》满60?日前业?主委员会应当组【织召开业《主大:会决定是否续聘 !  业?主大会决定不—再续聘的业主—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!街道办事处、—乡(镇)人民政府并!到所在地自》。治县、区物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—   第三—十五条 下列项目】经自治县、》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!方,式选聘物《业服:务,企业:及其他?。管理人:  【 (一)投标截【止之日投《标人少于3个的; !  (二)建筑【面,积在5万平》方,米(:含5万)以内—的,多层住宅物业—;   (》三)建筑面》积,在3万平方米—(含3万)》以,内的高层住》宅物业或者非—住宅类物业》项目; 《  (四)棚—户区、沉陷区改【造项目或者》改造后的《老旧住宅区项—目,、弃管物业项目;】   (五》)市:。、自治县、区—人民: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!   第三十六】条 物业服》务企业承接项目【时应:当向自?治县、区物》业行政主管部—门交纳?物业服务保证金保证!金数额为物业—服务项目三个月的物!业服:务费用 《   物业服务企业!擅自终止物业服务】合同的应当承—。担违约责任交—纳的物业服务—保证金作为》该物业?管,理项目过渡时—期物业?管理:费用的保证》   ?物业服?务保证金管理办【法由市人《民,政府另行制定  ! 第三?十七条 物业—服务:。实行有偿服务物业】服务收费应当遵循】合,法,、合理、公开以及】。费用与服务水—。平相适应的原—则,确,定,。   物业服务】收费:实行市?。场调节价由业—主与物业服》务企业自主协商【确定收费标准在物业!服务合?同中约定   业主!应当根据物业服务】合同:的约定?按时交纳物》业服务费用》无正当理由》逾期交费的应当按物!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!滞纳金业主与物业】使用人约定由—物业使用人交纳【物业服务费用的从】其,约定业主《负连带交纳》责任   —第三:十八条 《城市低保户》及低保边缘户家【庭,物业服?务,费按:有关规定标准核减核!减数:额报自治县、区物】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!后由市、自治—。县财政部门》在,住房保障《资金专户中列支 !  第?三十九条 物业服】务企业应当》在物业管《理,区域内的显》著位置公示服—务,内容、?服务标准、》收费:。。项目、计费方式和】收费标准等》有关事项   第!四十条? 自治?县、区?物业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制定物【业服务企《。。业退出物业管—理项目?的应急预案实行【预警预报制度  ! 一:方要求提前解除【物,业服务合同》的应当?将,解,除合同的时间—、,原因书面告知合同】另一:。。方和街道办事处或乡!。镇人民政府并—到物业所在地自治县!、区物业行政主管部!门,备案后在物业管理区!域内公告《   第四—十一条 物业服【务,企业依照有关规定】履行退出程序后应】当,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!0日内将本条例【第十六条《、第十七条规定【的资料和资产移交】给业主委员会 】  新聘任的物【业服务企业确定后业!主委员会应》当及时?将相关资料和—资产进行移交— 第六章 物业的】使用与维护  【 第四十二条 物】业管理区域内禁止】下列行为《。: ?  (一)》拆改房屋主体结构】和承重结《构私开门《。窗、扩大承重墙【上,原有的门窗尺寸【在室内下挖》地面扩大房屋—。。使用空间擅自改【变房屋、公》。共,建筑和公用设施使】用用途;   【。(二)擅《自,搭建棚?。厦或插建《其他建?筑物:、构:筑物:; :  (三)》擅自占用、挖掘物】业管:。理区域内的》道路:、场:地损害业主》共同利?益; ?。  (四)侵—占,、,损坏:或者擅自移》动物: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!设,备;   (五)】侵占通道、》。绿,地毁坏绿《化和园艺雕塑—品,乱设:摊点、商亭、露天】烧烤;   (六)!在,建筑物、构筑物【上随意悬《挂、张贴、涂写、】刻画随意倾》。倒垃圾、杂物;【   (七)堆放】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!放射:性等:危险性物品组织【赌博和迷信活—动饲养动物》干扰他?人正常生活;   !(八)排放有毒、】。有,害物质排放超过【规定标准噪音;  !。 (九?),法律、法《规及管理规约—禁止的其《他行为   【第四十三条 业主】或者物业《使用人封《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!外机、太《阳能热水器》、防:盗网、遮阳罩—等设施应当遵—守管理规约和物【业管理的有》关,规定保持物》业的整洁、美—观施:工前应当征得—相邻关系人同意施】。工中相邻关系人应】当提供方便》给相邻关系人造【成损失的《责任人应当给予【。补,偿,。。   《利用屋?面安装太《阳能热水器等设施】不得破坏屋》面、影响建筑防水功!。能和房屋安》全   第四十】四条 ?房屋:装,修人在?房屋装饰装修—开工前?。应当告知《相邻业主并到物业服!务,企业:进行登记备案;【按照规定需要—报有:关部门?批准的应当依法办】理相关手续   !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!房屋装?修人的装饰装—修活动?提供服务或者按【照规划?设计要求《给,予指:导不:得有垄?断装修市场和乱【收费行为 —  第四十五—条 业主在装—修房屋时应当预【留维修空间不得将】共用上下水》管网、供暖、燃【气、供电等共用【设施:。。进行全封闭装—修;未预留》维,修空间的维修时造成!的损失由装修人自】行承:担;任何单位和【。。。个人不得阻碍—维修   第四十!六条 物业管—理区域内规划用于】停放车辆《的车库不得》改变用途   车!库、车位在优先【满,足业主停《车,需要的前提下经【业主委员会同意【可以临?时租赁给物》业管理区域》。外的单位或个人【   第四十【七条 占用》。物业管理区域—内公共部位或者其】他场地?设置车位的其车位设!置、管理、收费等】事项由业主委—员会根?据业主大会》的决定组织实施并】向业主公《示场:地使:用费属于全体业【主共有但物业服务合!同另有约定的—。除外   在物】业管理区《域内停放车辆应当服!从物业服务企业管】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占!。用消防通道、—疏散通道和影响其他!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!行   违反前【款规定的由公安【机关协?助市: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!处 :   第《四十八条 开发建设!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!。业售:后维修服务体系按照!国家和省有关—规定的保修期限、范!围承担物业》的,保修责?。任物业保修期自竣】工验收合《。格之日?起算起   物业!保修期满后》业,主专有?部分的管理、养护】、维修由业主负【责,;共有部分的—维修:、保养由《。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】。物业服?务合同的约》定承担  》。 业主对专有部分】进行管理、养护【。、维修时应》当避免给相邻物【业造成损害   !第四十九条 供【。水、:供电、燃气、供热】、通信、有线—电视、宽带》。数据传输《等专业经营单位【应当依法《承担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相—。关管线和设》施设备维《修、养护的责任【物业服务企业维修】物业:设施、设备需要【相关专业经营单位】配合时专业经营单】位应当予以配—。合   》专业经营单位因【维修、养护等需【要临时占用》、挖掘道路、场地】的应当经自治—县、:区物业?行政主?管部门同意并及时】恢复:原状   —第五十条 物业【管理区域《内的:生活垃圾由物业服务!企业清扫集中到【垃圾站?(点)由自》治县:、区环卫《部门纳入计》划负责清运至—垃圾排放场》;开发建设时期产生!的建筑垃圾》。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!清运;业主装修【垃圾由业主自行【清运或者委托物业服!。务,企业有偿清运  ! 第五十一条 【。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!。设施:设备不得擅自改变】用途出现《。故,障或损坏时责任人】应当及时维修相关】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!   利用物—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—施设备?。设置户外《广告:或从事?租赁等经营的—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!、,业主:大会同意并》征求:物业服务企》业意见?后按照规定》办理有关手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!用,于补充专《项维修资金也可以】按业主大会的—决,。定使用   —物,业服务企业或其【他管理人未能采取】措施及?时抢修损《坏的物业共用部位】、设施设备造成【。业主、物业使用人财!产损失的应当承【担赔偿?责任 ?   第五十二【条 住宅《物业、住宅小区内】的非住宅物业或【者与:单幢住宅楼结构【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!业主在办理物—业交付手《续前应当将首期专项!维修:。资金存入《专项维修资》金专户   专】项维修资金属—于业主所《有专项用于物业【保修期满后物—业共用部《位、共?用设施设《备的:维修和更新》、改造不得》挪作他?用   住》宅专项?维修资金管》理办法由市》政府另?行制定   第】。五,十三条 业主可以】在管理规《约中约?定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》施设备保修期满或】者属:专项维?修,资金:使用范围内》的物业发生下列【情况时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配合业主委】员会或业主先行组织!。维修、更新》或,者,采取应急防范措施】。所需费?用经:市、自?治县: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!定后:在专项维修资—金,中予以支付:  ! (一)屋面—防水损坏《。造成渗?漏的;   (【二)电梯《、消防?、安防等共用设【施设:备存在严重安全【隐患:。的;:   (三)楼体外!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!及人身安全的;【   (四》)专用排水设—施因坍?塌、堵塞《、爆裂等造成功能障!碍,危及人身财产—安全:的,;   (》五):。其他危及《公共安全和物—业使用功能的—紧急情况 》 ,  :第五十四条 —。物业产权发生转【移时专项维》修,资金随之转》移业主应当及时【办理更名过户手续】并结清物业服务等相!关费用?   第五—。。十五:条 业?主、物业《使用人、《业主委员会》、物:业服务企业、建【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服!务活动中《发生争议的可以【申请物业所在地人】民,调,解,委员:会调解?或者街道办事—。处、乡(镇)—人民政府调解也可】。以依法?申请仲裁或者提起】。民事诉讼   对!本物业管《理区域内违反规划】、治安、环保—、,绿化:等法:律、法规和》本,条例规定《。的行为业主委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!应当:。进行:劝阻;?业主:、,物业使?用人、业主委员会和!物业服?。务企业?可以向自《治县、区《物业行?政主管?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!管,。理部门进行举报相】关部门应《当调查?核实依法《予,以处理;《对,署名举报的应当将】处理:结果书面告》知当:。事人 第七章 【法,律责任   —第五十?六条 开《。发建设单《位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:一的由自治》县,、区物业行政—主管部门《予以处罚;》给,业主造成损失—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:   (一)!未按照规定配—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!或未在规《定,时间:内向物业服务—企业移交物业管【理用房的责令限期改!正逾期未改正的给】予警:告并处?10万元以上50】万元以下罚款; 】  (二)未—在规定?时间内?向,物业服务企业移交】物,业管理有关资料的责!令限:期改正;逾》期未改正的处—1万: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罚款;  】 ,(三)未依法通过】招投标的方式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!用,协议方?式选聘物业》服务企业的》。责令限?。期改正?给予警告并可处【10万元以下—罚,款;   》(四:)擅自处《分依法属《于业主的物业共【用部位、《共用设?施,设备的?所有:权或者使《用权的责令恢复原状!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,5万元?以上:20万元以》下罚款?   《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!务企: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!下列行?为,之一的由《自治:县,、区:。物,业行政主《管部门予《以处:罚,;给业主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: 【  :(,一)未在规定—时间内移《交有关资料》和资产的责》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仍不移交有【关资料和《资产的予以通报处】1万元?以上10万元—。以下罚款《。; :  (二)将—全部物业管理项目一!并委托给他》人的责令限期改正】处委托?合同价款30%以上!50%以《下罚款?。;,情节:严重的由颁发资质】。证书的部门吊—销资质证书》;,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!业管理区《域内物?业,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《的维修、养护—剩余部分《按照业主大会—的决定使《。用;  《 (三)擅自出【售物业管理》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!的物业管理用—房、停车《库,等公共服务》配套:设施或擅《自改变其用》途的责令《限期:改正给予警告—处1万?元以上1《0万元以《下罚:款;有收益的所得】收益用于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物业【共用:部位:、共用设施设备【的维修、养护—剩,余部分按照业主大】会的决定使》用;:  :。 ,(四)超越资质等】级承接物业服务业务!。的没收违法》所得并处5》万元:以上20万元—以下罚?款;   (五)】未,取得资?质证书从事物业【管理的?。。处5万元以》上20?。万元:以下:罚款;   (六】)以欺骗手段取【得资质?证书:的处5万元》以上20万元以【下罚:款并由颁《发资质证书》的部门吊销资—质证书?;   (七)聘用!未取得?物业管?理职业资格证—书的人?员从事物业管—理活动的责令停【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!以上:20万元以下—罚款  《 (八)转让或者】以出租、挂靠—、外借等形式变相】转让物业《服务企业《资质证书的》给,予警告?并,处1:。万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罚款?。   第》五十八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规定挪用专【项维修资金的由市、!自,治县物业行政主【管,部门追回挪用的【专项维?修资金?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!得并可处《挪用数额2倍—以下罚款;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—。。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!造成损失的依法【赔偿;?。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物:业服务企《业,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!节严重的由》。颁发资质证》书的部门吊销资【质证书   第】五十九条 违—反本:条例:第四十二条》规定的依照下列【规定予以处罚—;给他人造成损失】的依法予《以,赔偿: 《 ,  (一《)拆改房《屋主体结构》和,承重结构私开门窗、!扩大:。承,重墙上原有的门窗】尺寸擅自《。改变房?屋、:公共建筑和公用设】施使用用《途的由市物业行【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恢复原《状并可处500【0元以上3万元以下!罚款;情节严重经】鉴定危及房屋安全的!。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罚款   】(二)擅自搭建【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在:室内下挖地面扩大】房屋使用空间的由】市、自治县、区人】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!责令改正逾》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!并可处1000元】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!   (三)擅自占!用、挖掘物业管理区!域内:的道路、场地损害业!主共同利《益的由自治县、区物!业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—恢复原状并对个人】。处1000元—以上:1万元以下罚款;对!单位:。处5万?元以上2《0万:元以下罚款》   (《四)擅自利用—物业:共用:部,位、共用《设施设备进行经营】。的由自治县、—区,物业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没收违法所得并】对个人处10—00元以上1万【元以下罚款;—对单位处《5万元以《上20万元以下罚款!   (《五)侵占通道、绿地!毁坏绿化和园—艺雕:。塑品乱设摊点、【商亭、?露天烧?烤的由?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改正《并可处1《00:0元以?上1万元《以下罚?款   违反第【四十二条第一项【、,第二项规定》未经相关部》门处理或拒不接受处!理的在物业产权【转移时登记》机关不?予办:理产权变更登记 】   第六》十,条 开发建》设单位不履行—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!行保修义《务的由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》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依?法予:以行政处《罚开发建设单位对】。在保修期内》因质量?缺陷造成的损失依】法承担赔偿责—。任  《 第六十《一条: 违反物《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!服务企业不按—合同约?定提供服《务的业主委员会应】。当进行督促业主、物!业使用人可以—依照合同约定—申请仲裁《机构进行仲》裁或向人民法院起】诉,;,业,主、物业使》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!服务费用《的业主委员会应当】督促其限期交—纳;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拒绝交《纳物业?费的:物业服务企》。业可以依照》合同约定申请仲裁】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!民法院?起诉   第六】十二条? 当事?人对相关行政—主管部门的》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!依法申请行》。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!院提起行《政诉讼;逾期不申】请复议或者不—诉讼又不履》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!做出:处罚:决定的?机关:申请人民法院强【。。。制执行  — 第六十三》条 相关《行政主管《部门的?工,作人员在物业管理】工作中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》。、徇私舞弊尚不【构成:犯罪的依法给—予行: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》责,。任 第八章 附则 !  第六《十四条? 本条例自公布之】日起: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