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溪》市物业管《理条例?
(20《09年7月2—3日本溪市第十四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! 2009年—9,。月26?日,辽宁省?。第十一?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?。。务委员会《第十:一次会议批准 2】010年1》1月:2,5日:本溪市第十四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!决定修改 20【11年1《月,11日辽宁》省,第十一?届人民代《表大:会常务委《员会第二十一次【会议批准 2—014?。年12月30日本】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!。表大:会常务委《员会: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!201?。5年1月1》5日辽宁省第—十,二届: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五,次会议批《准)
第一章 【总,则
: 第一条 为【了规范物《业管理活动》维护:业主、物业》使,用人、物业服务【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!合法:权益营造良好的生】活和:工作环?境,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!权法、物业管—理条: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!条例等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第》二条 本条例—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内的物业管》理活动?
第三条 本!条例所称物业管【理是指建设单—。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!企业签订书面合同进!行前期物业》管,理;业?主通过选《聘物业?服务企业或其他管】理人按照物业—服务合?同的约定或》。者,通过:自助:式物:。。业管理、简单—式,物业管理等自主管理!方式对房屋》。及配套的设》施设备和《相关:场地进行维修、【养护、管理》维护物业管理—区,域,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!秩序:的活:动
第四条】 市、?自治县、区人民政】府(含高新区管委会!下同)应当促进物】业管理向社》会化:、专业?化发展?培育物?。业管理市场
【 物业《管理实行《业主自主与专业【服务:、社区?管理与政府扶持相】结,合的管理体》制,遵循公开《公平、诚实信用、市!。场竞争、依法—管,理的原则
【 第五条 市房【产,行政管理部》门是:本市物业行》业的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对全市物业】行业的?管理、监督和指导工!作
《 ,自治:。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》本辖:区内物业管理—活动的监《督、管理工作
【 街道办事处、】乡(:镇)人民政府在自】治县、区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】指导:下做好本辖区内物】业管理活动的具【。体工作?
?社区居民委员会依】法负:责本区域内物—业管理活动的协调】与服务工作》
: 规划建设、物【价,、工商、财》。政、公安、》。消防、民政、综合】执法、环保、质【监等:有关行政管理—。部门按照各自—职责依法做》好物:业管:理的相关工》作
第二章 新建物!业与前?期物业管《理
第六条 】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公共服务配套—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国!家和省有关规—。定的标准和规范进】。行规划、设》计和建设
— 规划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在》核发:规划许?可证时?应当对物《业管理区《域内公共服务配套】设施规划设计—予以:审查:。公共服务配套—设施应当符合—规划的要求
— 物业管理区域】。由自治县《、,区,物业:行政主?管部门?按规定?进行划分
— 第七条》 ,物业:管理用房由开发建设!单位提供房屋面积不!计入分摊的公共【。建筑:面,积产权?。归全体业主共有【未经业?主大:会同意不得改变【物业管理用房用【途不得买卖和—抵押:。
: 物业管理用房】。。的配:置应当符合下列【。标准:?
(一)建筑】面积不少《于建设?工程项目总》面,积的3‰按比例不】足80平方米的【按80平方米配建】业主委?员会: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!5平方米在物业【管理用房中》调,剂;
(二【)物业管理》用房:应当为地面以—。上能够独立使用【的房:屋并具?备水、?电、暖气、》。采光、?通,讯等基本使用功【能
《。。 ,第八条 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?在核:发商品房预售许可】证、办理物业管【理区域内的房屋和】配套建筑所有权初始!登记时应当核查并】注明物业管》理用房的《位置、面《积
》开发建设单位—应当制作物》业管理用《房,。标牌并予以》公示
第九】条 新建住宅—小区的公共服—务配:套,设施应当《。具备下列条件:【
《(一)生活用水纳】入公共供水管网【并安装分户计量表;!
?(二:)雨:水、污水排放纳入】城市雨水、污水【排,放系统;
(三!)小区用电纳入城市!供电网络并安装【分户计?量表;
—(四:),在城市管道燃气【、集中供热主管网覆!盖的区域完成住【宅室内室外燃气、供!热管道的《敷设并与相应管网】。连接安装燃气分【户计量表和供热分户!计量:表及控?制装置;《
(五)—电话:通讯线、有线电【视线和宽带数据【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!户安全?。监,控装置及其他—安,全防:范设施?设备、信报箱等按】规划设计要求配【置到:位,。;
(六)【按照规划要》求完成消防供水、消!防车通道《等,公共消?防设施建设》;
: (七)小区道】。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!路之间有直达的【道,路相连?。;
(八)按】照规划要《。求完成教育、卫生、!交,通,、环卫、商业服【务、物业服务和政务!管理等公共服—务,配套设施建》设;
(—九)按照规划要【求完成绿《。化建设及车库—、车位的配置—;
(十)住】宅小区分期建—设的:已建成的住宅—区周边场《地与施工工地应当设!置有效隔离》设施;
(十一!)法:律、法规《规,定的其?他,条件 ?
第《十条 物业管理【区,域内至用《户终端的《供水、供电、—燃气、?。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!视、宽带数据传输等!专业公共服》务配套?设施由?开发建设单位—负责投资依法委【托具有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资质的单位】进行设计、建设【、监理?并与: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!同时施工《、,同时验?收
《 专业公《共服务配套》设施竣工验收时各专!业经营单位应当出具!现场验收报告—
各类专—业公共服务》配套设施《由各专业经营单【。位与开发建设单位】签订协议后》。接收产权各专—业经营单位从接收之!日起:负责日常管理和【维修
第【十一:条,。 按照规划要—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!建设:的会所、《幼儿园的产权—归属应?。当在商品房买卖合】同中约定《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!建设单位应当—提供权属证明文【件并优先为业主提供!。服,务
? , 第十?二条:。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!划的车库(》包括专用车》库和共用车库内的】车位:下同)的归属由开】发,建设单?。位,通过出售、附赠【或者出租等方式约】定 :
?占用业主共有的【道路或者其他—场地用于停放汽【车的车位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!发建设?单位不得销》售
》第十三?。条 :开发建设单位应【。当在商品住宅—预售前、非住宅建】筑竣工验收备案前】90日依法选—聘具有相《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!业,签,。订书面?前期物?业,服务合同并在30】日,内报自治县、—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备:案 :
前期物业【服务费标准》应当在前期》物业:服务合同《中约定前期》物业服务合同—生效至?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!付使用前《的物业服《务费:由开发建《设单位承担》;竣工验收》合格交付使用后【的物业服《务费由业主》按,照建筑面积》承担 ?
第十四条 鼓!励,前期:物业服务企业提【前介入?项目开发《建设并?。对,项目的规划设计、】设施配套、施—。工安装、房屋交付】、工程质量》、,设备运行《管理等事《项提出?与物:。。。业管理有关的—建议
第【十五条 住宅工【程竣工后开发建设】单位应当按照有关】规定组织竣工—验,收规划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、消防、【人防、房产等相【关部门和专业经营】单位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《定对工?程质量及配》套,设,施的完?备情:况依法验收验收【时应当通知》前期物业服务企【业参:加
依—。附于物?业搭:。建,违法建筑物的规划】建设行政主》管部:门对该物业不予办理!竣工备案《房屋登记机》构对该物业不予办理!产权初始《登记
》住宅工程未经—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!格的不得《交付使用
【 第十六条 开发建!设单: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!用15日前与选【聘的前期物业服【务,企业按有关规定完成!物业:。共用部位、共—用设施设备的承【接查:。验工作开发建设单位!和前期物业》服务:企业在办理物业交】接验收?手续时应当移交下】列资料:
— (一)竣工总平!面图单体建筑、结】构、:设备竣工图》配套设施、地下管】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!验收资料;
】(二)设施》设备的安装、—使用和维护》保养等技术资—料;:
?(三)物业质量保】修文件和物业使用】说明文件;
(!四)建设单位与【专业:经营单位办》理,的,设施设备产权移交资!料;
(五【)业主名册;
】 (六)住》宅专项维修资金【(以下简《称专项维修》资金)?收取:明细帐册;
【 (七?),物业管理必需的【其他资料
【。。 第十?七条 业主大会选聘!物业服务企业或其】他管理?人后前?期物业服务》合同自行《。终止前期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】在前:期,物业服务合同—终止之日起》30日内在所—在地自治县、区物】业行政主管部—门的监督下》。向,业主委员《。。会和新选《聘的物?业服:务企业移《交本条例第十六条】规定的?资,料以及下列文—。件和资产:
【 (一)实施前】期物业?服务:期间有关物业—改造、维修、保养】的技术资料;
【 (?二):物业管理用房和【。属于业主共有的场】地、:设施设?备;
(三【)使用共用部位【、,共用设施《设备的经《营,性收益和使用该【款项购置的资产;
! (四)》预收:的物业管理服务费、!场地占?用费和共用部位、共!用,设,施设备经营性—收益的结余;
【 (?五):债,权债务清《单;
(六【),专项维?修,资金明细帐;
【 (七)应当移】交的其他管理—资料和资产
】前款所称其他—。管,理人: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以!外的从事《物业服务或者—从事设施设备—维修养护、清洁卫】生、园林绿化—、房屋修《缮、:秩序维护等专项物】业管理?。的组:织和个?人
第三章 业主】、业主大会、—业主:委员会
》。 第十八条 —房屋所有权人—。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!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!利:
—(一)按照物业【服务合?同的约定接受—物业服?务,企,业提供的服务;
】 :(二)提议召开【业,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!管理的有关事—项提出建《。议;
(三)】提出制定和修改【管理规约、业主【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!;
(》四)参加《。。业主大会会议行使】投票权;
(五!)选:举业主委《员会:成员并享有被—选举权?;
(》六):。监督业主委》。员会的工作;
】 (七)监》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!物,业,服务合同;
【 (八)《对物业共用部位、】共用设施设》备和:相关场地使用情况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!;
(九)【监督专项维》修,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!
(十)法律】、,法规规?定的其他权》利
》第十九条 业—主在物业《管理活动中履行【下,列义务:
— (一)遵守管】理规:约、业主大会议事】规则:;
(二)遵】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!业,共用部位《和共:用设施?设备的使用、公共】秩序和环境卫—生的维护等方面【的规章制度;
】。 (:三)执行业》主大会的决定—。和业:主大会授权业—主委员会作出的【决定;
《 (四《)按照国家有—。关规定交纳专项【维修资金;
(!五)按时交》纳,。物,。业服务费《用;
(六)】法,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义务
? 业?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!不得以放弃权利而】不履行?义务:
第二十条】 ,同一:个物业管《理区域内《的全体业主》组成:一,个业主大会选举产】生一个业主委员【会
符合下】。。列条件之一的应【当召开?首次业主大》会:
(一【),业,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!达,到5:0%以上;
— (二)》业主: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!到50%以上
】 :第二:十一:。条 符合《成立业?主大会条《件的街道办事—处(乡?、镇人?民政府)应当—在30?日内组建《业主:大会筹备组
!筹,备组人数《为,9人至1《1人的单数由街道】办事处、《乡(镇)人民—政府、社区居民【委员会、开》发建设单位、前【期物业服务企—业、原房《屋,管理单位和》业主代表《派员组成其中—业,主所占比《例不得低于筹备【组总人数的一半以上!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!事处、乡(》镇)人民政府—相关负责《人担任筹备组应【当自组建之》。。日起:。3个工作日内在物】业管理区域内书【面公告成员名—单,和,工作:职责
《 第二十二条 】筹,备组应?当履行下列职—责:
《 (一)确定【召开:首次业主大会的【时间、地点、形式】和内容?;,
(二)确定业!主代表选举产—生的条件、》方式、人数;
】 (三)拟定管【理规:。约、业主大》会议事规则草案【;
(四)【确认并公示业—主身:份、业?主人数和入》住面积确定》业主在首《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!权数;
(五)!制定业主委员会委】。员候选人《条,件、:选举办?法和:名单;?
?(六)召开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】的其他?准备工作
— 筹备组应当将前】款所:列(一)至(五)项!。内容在召开》首次业主大》。会15日前以书面形!式在物?业,管理区域内》公告
》业主对业主身—份,、人数或者入住面积!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!。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!复核:结果 ?
第二十三条】。 下:列事项由业主大【会决定:
【 (一?),选举业主委员—会更换业《主委员会成员;
! (二)制》定、修改管理规【约和业?主,大会议事规则;【
(三)选聘、!解聘物业《服务企业或》者其他管理人;
! (四)改变和撤】销业主委员会的不适!当决定;
(五!)依法决《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!集、使用和管理事】项;
(—六)改建、重—建,建筑:物及其?附属:设施;
》 (七)有》。关共有和共同管【理权利的其他重大】事项
第二十!四条: 业主?委员:会应当?自选举?产生之日起》30日?内持下列资》料到自治县、区【物业: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?。:
》(一)业主》。大会成立《和业主委《员会选举情况;
! (二)业主—大会议?事规则和管理规约】;,
(三)业【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!业主大?会,决定的其他重大【事项;
(四)!法,律、法?规规定?的其他资料
自!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:门应:当自收到前款规【定资料之《日起5个工》作日内对《符,合条件?的,发给业主《。委员会备案证明并】出具:业主委员会刻制【印章证明业主—委员会应当》依,法刻制、使》用、管理印章和开】设账:户
业主—委员会?任,期内备案《内容发生《。变更的业《主委员会应》当自变更之日—起30日内》将变更内容书面报】告,备案部?。门 :
?第二:十五条 业主大会与!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!费从业主《共有部分《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!全体业主承担经【费的筹集、管理【和使用的具体—办,。法由业?主,大会决?。定
业主【大会和业主》委员会工作经费【的使用?情况应当定期在物】。业管:。理区域内《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!和咨询
第》四章 老旧住宅【区整治及棚》户区、沉陷》区项目管理
第!二十六条《 ,本条例实《施前已?建成:的住:宅区内的专业—公共服?务配套设施不完【善或者不能达—到各专业技术—规范要求《的由市、自治县【、区:人民政府制定计划逐!年,改造依法《委托:具有资质的》专,业单位进行》施工改造所需—费用由各级财政【承担经依《法验:。收合格后由各专业】经营单位接》收产权并《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!
: , ,第二十七条 —旧住宅区(含弃【管房屋)整治改造后!具备专业化物业管】理条件的可依据本】。条例的有关规定成】立,业,。主大会选聘物—业服:务企业或者其—他管理人《管理物业;不具备】专业化物《业管理条件的由街】。道办事处《。或乡(镇《)人民?政府组织社区居委】会、原房《。。屋管:理单位及《业,主委员会共同组建】物业服务站(所【)实行?自助式物《业管:。理;或者由》。自治:县、区人民政—府,委托具有资质的【房屋管理单位纳入房!产管理?
物》。业,服务站(所)—是经工商行》政部门注册实行自主!。经营、自负盈—亏的独立法人机构】
第二十【八,条 自助式物业【服务:的内容包括:
】 (一《)对住宅区物业【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进行日常】维修养护《。;
? (二?)住宅?区内共用部位、相】关场地?的卫生保《洁绿化?设施等?的管护;
》 (三《)维护?本区域?内的公共《。秩序:
? 第二十九条 实行!自助式?物业管理的旧住【宅区符合《。规划:的可由市、自治县】、区人民政》府投:资建设物业》管理用房和一定【比例的经营性—用房规划建设—部门应当予》以支持经营性用房】可用于?出租经?营经营收益作为旧住!。宅区:维护管理费用的【补充:资金由?业,主大会监督使—用
第—。三十条 《棚户区、《沉陷区改造新建住】宅小:区或:组团应当实行—。专业化或自助式物】业管理业《主,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未!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!。可由自治《县、区人民政府【委托具有资质—的房屋管理单位【暂时纳入房产—管理
—棚户区、沉陷区【。改造新建住》。宅小区或组团的开发!建设单位应》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!。规定建设物业—管理用房
— 棚户区、沉陷区改!造项目建设》工程配套设施不【健全使?用,功能不?。完善工?程质量?遗留问题《。由原开发建》设单位负责完—善后移?交,给管理?单位
第三十!。一条 其他管理人】受物业服务企业委托!在物业管理区—域内从事物》业管理活动》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!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!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!
其《他管理人从事物业】管理活动的参—照物业?服务企业的》有关规定《执,行
第五章》 物业服务》
: 第三十二条— 一个物业管理区】。域应当由一个—物业:服务企业《统,一提供物业服—务 :
物《业,服务企业应当在其】资质许可的范—围内从事物业—管理活动不得以转让!或者:以出租、挂靠、【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!物业服?。务企业资质证书【;从事物《业管:理的人员《应当按照法律—法规规定《取得职业资格—证,书
《。外埠物业服》务企业进入本市从】事物业管理活—。动应当?向,自治县、区物业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办,理登记备《案
? 自治县、区—物业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对物业】服务企业资质—实,。行动态管《理并建?立诚信档案 —
, , 第三十三》条 业主委》员,会成立后30—日内应当与业—。主大会通过招投【标或者协议选聘的】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!服,务,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!签订:书,面物业服务合—同
? 物业服务合同】应当约定《下列主要内》容:
》(一:)物业服务项—目及其?内容、服务标准【;
(二—)物业服务费—用的标准、收取办法!及计:费方式;
— (三)双方—权,利义务;《
?(四)违约责—任,;
(》五,)合同期《限,;,
(六)合【同争:议及纠纷《解决:的办法;
》 (七)其—他应当在合》同中约定《的事项
》 物业服务项—目一般包括:—共用部位和共用设】施,设备的维护、—公共秩序维护、保洁!服务、绿化养护管】理、:车辆停放《管理等具体项目和服!。。务标准由《业主:委员: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!合同中约定
【 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严》。格,按照:合同约?定履行?物业服?务义务
第】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!合同:。期满:。。60日前《业主委员会应当【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!。定是否?续聘:
业主大【会决定不再续聘【的业:主委员?会应当书面告—知街道办《事,处,、乡:。(,镇):人民政府并到所【。在地自治县、区物业!行政主管《部门备案《
《第三:十五条 《下列项目经自治县】、区物业行政主管】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!议方式选聘物—业,服务:企业及其他管理人:!
(一)投标!截止之日投标—人少于3个的;【
?(二:)建筑面积在—5万平方米》(含5万)以内的】多层住宅物业;【
(三)建【筑面积在3万平【方米(含3》万)以内的高层住】宅物:业,或者非住宅》类物业项目;
!(,四)棚户区、沉陷】区改造项《目或者改造后的老旧!住,。宅区:项目、弃《管物业项目;
【 (五)市、自】治县、?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!他项目
第】三十六条 物—业,服务企业《承接项目时》应当:向自治县、》区物业行政》主管部门交纳物【业服务保证金保证】金数额为物业—服务:项目:三,个月的物业服务【费用
—物业服务企业擅自终!止物业?服务:合同的应当承—担违:。约责任交纳》的物业?服务保证金作为【该物业管理项目过渡!时期物业管理费用】的保证
》 物业服《务保证金管理办法】由市人民《政府另行制定 【
, 第三十七条 物!业服务实行有偿服务!。物业服务收费—。应当遵?。循合法、合理—、公开以及费用与服!务,水平:相适:应的:原则确定
【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!市场:调节价由业》主与物业《服务企?业自主协商》确定收费标准在【物业服务合同—中约定
业主】应,当根据物业服务合】同的约定按时交【纳物业服务》费用无?正当理由逾期交费的!应,当按物业服务合同】约定交纳《滞纳金业主与物业】使,用人:约定:由物业使用人—。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】。的从: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!纳责:任
第三十】八条: ,城市低保户》及低:保边缘户家庭物业】服务费?按有关规定标准核】减核减数《。额,报自治县《、区:物,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!后由市、自治县【财政部?门在住房保障资【金专户中列支—
第三十【九条 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?在物业管理区域内】的显著?。位置公示《服务内容、服务【标准、收费项—目、计费方》式和收费标》准等有?关事项?
第四十【条 自治《县、区物业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制定物业】服务企业退出物【业管:理项目?的应急预案》实行预警预报—制度:
《一方要?求提前解除物—业服务合同的应【。。当将解除合同—的时:间、原因书》面告知?合同另一方和—街,道办事?处或乡镇人》民政府并《到物业所在地自【治县、区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】备,案后在物业管—理区域?内公告
第】四十一条 物业【服务企业依照有关】规定履行退出—程序后应当在合同】终,止,之日起10日内将本!。条例第十《。六,条、第十七条—规定的资料和资产】移交给业《主委员会
【 新聘?任的物?业服务企业确—。定后: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!。将相关资料和资【产进行移交》。
第六章《 物业?。的使用与维护
【 第四十》二条 物《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!列行为:
(!一)拆改房》屋主体结构和—承重结构私开门【。窗,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!的门窗尺《寸在室?内下挖地面》扩大房屋使用空间】擅自改变房》。屋、公共建筑和【公用设施使用—。用途;
(二)!。擅自搭建《棚厦或插《建其他建筑物—。、构筑物;
】(三)擅自占用【、,挖,掘物业管理区域【内的道路、场地【损害业主共同利益】;
(四)侵占!、损:坏或者擅自移动物】业共用部位共—用,设施设备;
— :(五)侵占通道、】绿地毁坏绿化和园艺!雕塑:品乱:设摊点、商亭、【露天烧烤;》
(六)在建筑!物、构筑《物,上,随意悬挂、》张贴、?涂写、刻画随意【倾倒垃?。圾、杂物;
【 ,(七)堆放易燃、易!爆、剧?毒、放射性等危险性!物品组织赌博和【迷信活动饲养动物】干扰他人正常—生活;
(八)!排放有?毒,、有害物质排—放超过?规定:。标准噪音;
(!九)法律、法规及】。管理规?约,。禁止的其他行为【 ,
第四十三【。。条 业?主或者物业》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!安装空调外》机、太阳《能热水器、防盗网、!遮阳罩等《设施应当遵守管理规!约和物业管》理的有关规定保【持物业的整洁、【美观施工前应当征】得相邻关系人同【意施工中相》邻关系人应当提供方!便给:相邻关?系人造成损失的责】任人应当给》予补偿
利】用屋面安装太—阳能:热,水器:等设施不得破—坏屋:面、影响《建筑:防水功能和房屋安全!
第四十四条! 房屋装修人在房屋!装饰:装修开?工前应当告知相邻】业主并?到物:业服务企业进行【登记备?案;按照规定需要】报,有,关部门批《准的应当依法—办理:相关:。手续 ?
物业服务【企,业应当为房屋装【修人的装《饰装修?活,动,提供服务《或,者按照规《划设计要求给予【指导不得有垄断装】修市:场和乱收费》行为:
第四十五条! 业主在装修—房屋时应当预留维】修空间不《得将共用上》下水管网、供暖、燃!气,、供电等共用—设施进行全》。封闭装修;未预留维!修空间的《维修时造成的损【失,由装修人自行—承担;任何单位和】。个人不得阻碍—维修
第四十!六条 物业管—。理,区域内规《划用于停放》。车,辆的车?库不:得改变用途
】 车库、车位在优先!满足业主《停车需要的前—提下经业主委—员会同意可以临时租!赁给物业管》。理区域?外的单位或个人【
《第四十?七条 占用物—业管理区《域内:公共部位《或者其他《场地设置车位的【其车位设《置、管?理、收费《等事项由业主—委员会根据业—主大:会的决?定组织实施并向业】主公:示场地使用费属【于,全体:业主共有《但物业?服务合同另有—约定的除外
】 在物业管理区域】内停放车辆》应当服从物》业服务?企业管理人员的【管理不得占用消防】通道、疏散通—道和影响其》他车辆和《行人的?正,常通行
》。 违反前款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协!。助,市物业?行政主管部门予【以查处
第四!十八条 开发建【设,单位应?当建:立健全?物业售后维修服【务体系按照国—家和省有关规定【的保修期限、范围】承,担物业?的,保修责任物业—保修期自竣工验【收合格之日》起算起
— 物业保修期满后】。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!、养护、维修—由业主负责;—共有部分的维修、保!养,由物业?。服务企业按照物【业服务合同的约定】承担
业—主对专有部分进【。行,。管理、养护、—维修时应当避—。免给相邻物业—造成:损害 ?
第四十九条 !。供,水、供电、燃气、】供热、通信、有【线电视?。。、宽带数据传输等】专业:。经营单?位应:。当依法?。承担物?业管理区域内相关】。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!、养:护的责任物》业服务企业维修物】。。业设施、设备需要】相关专业经营单位配!合时:专业经营《。单位应当予以配【合
专业经】营单位?因维修、养》护,等需要临时占用、挖!掘道路、《场地的应当经自【治,县、区物业行政【主管部?门同意并及时恢复原!状
第五十】条 物业管理—区域内的生活—垃圾由物《业服务企业清扫集】。中到垃圾站(—点)由自治》县、区?环,卫部门纳入计—划负责?。清运至垃《圾,排,放场;开发建设时】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!开发建?设单位负责清运【;业主装修》垃圾由业主自行清】运或者委《托,物业服务企业有偿清!运
第—五十一条 物业共用!部位、共《用设施设备》不得擅自改》变用途出现故障【或损:坏时责任人应—当及:时维修相关业主【应当:给予配合《
利》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!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!广告或从事》租赁等经营的应当在!征得相关业主、【业主大会同》意并:。征求物业《服务企业意见—后按照规定办理有】关手续?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!于补:充专项?维修资金也》可以按?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!
, 物业《服务企业或》其他:。管理:人未能采取措施及时!抢修损坏的物业【共用部位《、设施?设备造成业主、【物业使用人财产【损失的应当承—担赔偿责任
】 第五十二条— 住宅?物业、住宅小区内的!非住宅物《业或:者与单幢住宅—楼,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!业的业主在办理物】业交付手续前应当】将,首期:专项维修资》金存:入专项维修资—金专户 《
专项维修资金!。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!于物业保修期满【后,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!。设施设备的维修【和更新、改造不得】挪作:他用
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由!。市政府另行制定 】
?第五十三条 —。业主可以在管理规约!中约定物业共—用部位、共》用设:施设备保修期满或者!属专:项维修资金使用【范围内的物业发生】下列:情况时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配—。合业主委员会或业】主先行组织维修【、更新或者采取【应,。急防范措《施所需费用经—市、自治县物业行】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在!专项维修资金中【予以支付:
【 (?一):屋面防水损坏—。造成渗漏的;—
, (二)电梯、】。消防、安《防等共用《设施:设备存在严》重安全隐患》。的,。;
(三)楼】体,外墙墙面有脱落危】险危及人身安全的】;
? (四?)专用排水设—。施因坍塌、》堵,塞、爆裂等造成功】。能障碍危《及人身财产安全【的;
(五)】。其他:危及公共安全和物业!使用:。功能:的紧:。急情况
【第五十?四条 物业》产,权发生转移》时专项维修》资,金随:。之转移业主应当及】时办理更《名过户手续并结清】物业服务等相—。关费用
第】五十五条《。 业主、物业—使用人、业》主委员会《、物业服务》企业:、建设单位在物【业管理服务活—动中发生争议的【可以申请物业—所,在地人?民调解委员》会调解或者街道办】事,处、乡(镇)人【民政府调解》也,可,以依法申请》仲裁或者提起民【事,。诉讼
《 对本《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!规划、治安、环保】、,绿化等法律、法规和!本条例规定的行为】业,。主委员?会和物业《服务:企业应当《进行劝阻;业主【、物业使用人、【业主委员会》和物业服《务企业可以》向自治县、区物业行!政主管部《门或其他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?进行举报相关部门】应当调查核实—依,法予以处理;对【署名举报的应当【将处:理结果书面》告知当事人
第七章! 法律?责任
第五【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!位违反本条》。。例规定有下》列行为之《一的由自治》县、区物业行—政主管部门予以处】罚;给业主》造,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!偿,责任:
》 (一)未按【照规定配套建设物业!管理用房或未在【规定时间内向—物业服务企业—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的!责令限期改正逾【期未改正的给—予,警,告并处10万—元以:上50万元以—下罚款;《
: (二)未在—规定时间内》向,。物业服务企业移【交物业?管理有关资料的责】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未改正的处【1万元以上10万元!。。以下罚?款;
》(三)?未依:法通过招投标的方】式选聘物业》服务企业或者—。未经批准擅自采【用协议方式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!责令:限期改正《给予警告并可处10!万元:以下罚款《;
(四)擅自!处分依法《属于:业主的物业共用【部,位、共用《设施: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!。用权的责令恢复原状!没收违法《所得:并处5万元以上2】0万元?。以下罚款
— 第五十七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!反本条例《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自治县、区】物业行政主管部【门予以处罚;给【。业主造?成损失的《依,法承担赔偿责—任:
(一】)未在规定时—间内移交有关资【料,和资产的《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:期仍不移交有—关资:料和资产的予以通】报处1万元以上1】0万元?以下罚款《;
: (二)将全部物!。业管理?项目:一并委托《给他人的《责令:限期改正处》委托合同价》款30%《以,上50%以下—罚,款;情节严重—的由颁发资》质证书的部门吊【销资质证书;委托】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!理,区域内?物,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—施,设备的?维修、养护剩—余部分按照业主【大会的决定使用;
! (?。三)擅自出》售物业管理区域内】按照规?划建设的物业—管理用房、停车【库等公共服务—配套设施或擅—自,。改变其用途的—责令限?期改正?。给予:警告处1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罚款【;有收益的》所得收益用于—物,业管理区域》。内物业共用部位、】共,。用,设施设备的维—修、养护《剩,余部分按照业主大】会的决定使用;【
(四)超【越资:质,等级承接《物业服务业务的没】收违:法所得?并处5万《元以上20万元以】下罚款;
(】。五)未取得资—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!的处5万《元以上20万元以下!罚款;
(六】)以:欺骗手?段,取得资质证书—。的,处5万元以上20】万元以下罚款并由】。颁发资质证书的【部门吊销资质—证书:;
(》七,)聘:用未取得物》业管:理职: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!。事,物业管理活动—的责令?停止违法行为—处5万元《。以上20万元以【下罚:款
《(八)?转让或者以出租、挂!靠、外借等形—式,变相转?让物业服《。。务,企业资质证书的【给予警告并处—1万元以《上3万?元以下罚《款,
第五—十,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挪用专项维修【资金的由市、—自治县物业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追回挪用的【专项维修资》金给予警告没收违】法所得并可处—挪用数额2》倍以下罚款;对直接!负责的主《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依法给《予处分;造》成损失?的依法赔偿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物业服务!。企业:挪用专项维修—资,金情节严《。重的由颁《发资质?证书的部门吊—销资质证书
】 第:五,。十九:条,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!二条规定的》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!罚;给他人造成损失!的依:法,予以:赔偿:
— (一)拆改房屋】。主体结构和》承重结构私开门窗、!扩大承重墙上原【有,的门窗尺寸擅自改】变房屋、公共建筑和!公用设施使用—用途的由《市物业行政主管【。部门责令恢复原【。状并可处5》。000?元以:上3:万元:以下罚款;情节严】重经鉴?定危及房屋安全【的处5万《元以上10万元以下!罚款
(二)】擅自搭建《。建筑物?、构筑物在室内【下挖地面扩》大房屋使用空间的】由市、自治县、区】人民政府责》成相关部门责令改】。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!拆,除并可处100【0,元以上1万元以下】罚款
(三)擅!自占用、挖》掘物业管理区域【内的道?路、:场地损?害业主共同利益的】。由自治县、区物业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恢复原状并对个】。人处1000元以】上1万元以》下罚:款,。;对单位处5万元以!上20万元以下【罚款
(四)】擅自利用物》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!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!自治县、区物业行】政主:管部:门责:令改正没《收,违,法所得并《对,个人处1《000元以上1万】元以下罚款;对【。单,位处5万元以—上20万《元以下罚款
— (五)侵占通道!、绿地毁《坏,绿化和园《艺雕塑品乱设摊点、!商亭、露天烧烤【的由自治县、区【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正并可处100】。0元以上1万元【以下罚款《
违反第四十二!条第一?项、第二项规—定未经相关部门处】理或拒不《。接,受处理的在》物业产权转移—时登记机关不予【办理产权《变更登记 》
第六十条【 开发建设单—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!者拖延履行保修义】务的:。由建设?行政主管《。部门责令改正;逾】。期不改正的依法【予以行政《处罚开发建设单位对!在保修期《内因质量《。缺陷造成的损—失依法?。承担赔偿责任 【
第六十—一条 违《反物业服务》。合,同约定物业服—务企业不按合—同约:。定提供?服务的业主委—员会应当进行督【促业主、物业使用人!可,以,依照合同约定申【请仲裁机《构进行仲裁》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】;业主、物业使【用人:逾期不?交,纳物业?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!会应当督《促其限期交》纳;业主、》物业使用人拒—绝交纳物业》。费的物业《服务企?业可以依照合同【。约,定申请仲《裁机构进行仲裁【。或向人?民法院起诉
【 ,。 第六十二》条 当?事人对相关行政主管!部门的处《罚决定不服的可【以依法?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向人民法院—。提起行政诉》讼;逾?期不申请《复议或?者不诉?讼又:不,履行行政处罚决【定,。的由做出处罚—决定的机《关申:请,人民法院《强,制,执行
第六十!三条: 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的工》作人员在《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!。职权:、玩忽职守》、徇私舞弊尚不构成!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第八:章 附则
第六!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!。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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