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溪市—物,业管理条例
(2】009年7月23日!本溪市第十四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《第十次会议通—过 2009年9月!26日辽宁省—第十一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! 2010》年11月25日【本溪市第十四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第二十?次会:议,。决定修改 2—011年1月—11日辽宁省第十一!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: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!批准: 2:014?年12月3》0日本溪市第十五届!人民代表大》。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十三次会议】。修订 2015【年1月?。。1,5日辽宁省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】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五次?会议批准)
第一章! 总则
—第一条 为了规范】物,业管:理活动维《护业主、物业使【用人、物业服—务企业及《其他:。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营!造良好的生》活和工作《环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物权:。法、物业管理条例和!辽宁省?物业管理《条例:。等法律、法》规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条例
! 第:。二条 本条例适用】于,本市行政区域内的】物业管理活动 【
, 第三条 本条】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!建设单位通》过选聘?物,业服:务企业签订》书面合同进行前期】物业管理《;业主通过选聘物业!服务企业或》。其他管理人按照物】业服务合同的约定】或者通过自》助式物业管理—、简单式《物业:管理等自主管理【方,式对房?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!和相关场地进行【维修、养护、—管理:维护物业管》理区:域内:的环境卫生和—相关秩序的活动【
? 第四条《 市:、自治县、区人民】政府(含高新—区管委会《下同)应当促进物】业管理?。向社会化、专业【化发展培《育物业管理》市场
物业管!理实:行业主自《主与专业服》务、社区管理与【政,府扶持相结合—的管理体《制遵循公《开公平、诚实信用】。、市场竞争、—依法管理的原则【
第五条 市!房产: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!物,业行业的行政—。主管部?门,负责对全市物业【行业的管理、—监,督和指导工作
】。 :自,治县、区物业行【。政,。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辖区内物业管理【活动的监督、管理工!作
街》道办:事处、乡(镇)【人民政府在自治【县,、区物业行》政,主管:部门指导《下做好本《辖区内物业管—。理活动的具体—工作:
社区居民委员!会依:法负责本《区域内物业管理【活,动的协调《与服:务工作
》 规:划建设、物价、【工商、财政、—公安、消防、民政、!综合执法《、环保、质监等【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按照—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!业管理的相关工作】
第二章 新建物业!。与前期物业管—理
第六—条 物?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服!务配套设施应当严】格按照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!范进行规《划,、设计和建设 【
,。 规划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在】核发规划许可证时】应当对物业管理区】域内公共服务配【套设施?规划设计予以—审查公?共服务配套设—施应当符合规划的要!。。。求,。
物《业管理区域由自治】县、区物业行政主】管部门按《规定进行划分 【。
第七条— 物业管理》用房:由开发建设单位提】供房屋面《积不计入分摊的公】共建筑?面积产权《归全体业主共有【未经业主《大会同意《不得改变物》业管理用房用—途不得?买卖和抵押 —
物业管理用】房的配置应》当符合下列标准:】
(一)—建筑:面积不少于》建设工?程项目总面积的【3‰按比例不—足80?平方米的按80平】方米配建业主—委员会的办公—用房不少《于15平方米—在物业?管理用?房中调?剂;
(二)物!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!面以上?能够独立使》用的房屋并具备水、!电、暖?气、采光《、通:讯等基本使用功能 !
第八条 房产!行政主管《部门在核发》商品房预《售许可?证、办理物业管理】区域内的《房屋和配套建—筑所: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!核查并注明物业【管理用房的》位置、面《积 :
开发建设单】位应当制作物—业管理用房》标牌并予以》公示:
第九条【 新建住宅小区的公!共,服,务,配,套设施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《:
? :(一)生活用—水纳入公共》供水: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!表;
(—二)雨水《、污水?排,放纳入城市雨水、】污水排放《系统;
(三】),小区用电纳入城市】供电网络《并安装?分户计量表》;
(四)在】城市管道《燃气、集中供热【主管网覆盖》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!室外燃气《、供热管道的敷【设并:与相应管网》连接安装燃气分户计!量表和供热分户计】量表及?控制装?置;
? (五)电—话通讯线《、,有线电视《线和宽带数》据传输?信息端口敷》设到户安全监—控装置及其他安【全防范设施设备、】信报箱等《按规划设《计要求配置到—。位;
? (六)》按,照规划要求完—成消防供水、消【防车通道等公—共消防?设施:建设;
—(七)小区道路与】城市:道路:或者公路之间有直】。达的道路《相连;
(【八)按照规》划要求完成教育、卫!生、交通、环卫【、商业服务》、物业服务和政务】管理等公《。共服务配《套设施建设;
】 (九)按照规划要!。求,完成绿化建设—及车库、车位的配】。置;
》(十)住宅小区【分期建设的已—建成的住宅区周边】场地与施工工地应当!设置有效隔离设【施,;
(》十一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!
第《十条 物业管理【区域内?至,用户终?端的供水、》供电、燃气》、供:。热、:通信、有线》电视、宽带数据【传,输等:专业公共服务配套设!施由开发建》设单位负责投资【依法委托具有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资质】的单位进行设—计、:建设、监理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】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时验收
【 专业公共》服,务,配套设施竣》。工验收时《各专业经《。营单位应当出—具现场?验收报告
— 各类专业公—共服:务配套设施》由各专?业经营单《位与开发建设单位签!订协议后接收—产权各专业经—营单位从《接收之日起负责【日常管理和》维修 ?
第十一条 】按照规?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!配套建?设的会所、幼—儿,园的产权归属应【当在商品房买卖合】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!位所有的《建设单位《应当提供权属证【明文件并《优先为?业主提供服务 【
第十二条 物!业管理区域内规划】。的车库(包括—专用车库和》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!同):的归属由开发建设】单位通过《出售、?附赠或者《出,租等:方式约定
】占,用业主?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!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!车位属于全体业主】共有:开,。发,建设单位不得销【售
第十三】条 开发建设单位】应当在商《品住宅预售前、【非住:宅建筑竣工验收备】案前90日依法【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!。物业:服务企业签订书【面前期物业服务合】同并在3《。。0日内报《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备《。案 :
前期物业服务!费标准应《。当在前期物业服【务,合同中约《定前期物业服务合】同生效至物业—竣,工验收合格》交付使用前的物业服!务费由开发建—设单位?承担;竣工验收合】格交付使用后—的物业服《务费由业主》按照建筑面积—承担
—第十四条 》鼓励前期《。。物,业服务?企业提前介入项目开!发建设并对项目的】规划设计、设施配】套、施?工安装、房屋—交付、工程质量【、设备运行》。管理等事项》提出与物业管理有】关的建议《
《。。第十五?条 住宅工程竣工】后开发?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组织竣工【验收规划建设行【政,主,管部:门、消防《、人防、房产等相关!部,门和专业经营单【位应当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对《工程质量及配套【设施的完备情况依法!验收验?收时应当通知前期】物业服?务企:业参加
》 依附于物业搭建!违法:建筑物的《规划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对该物业不予—办理竣工备案房【屋登记机构对该物业!不,。予办理产《权初始登记
— :住宅工程未经—。。竣工验?收或验收《不合:格的不得交付使【用
第—十六条 《开发建设《单位应当在》物业交付使用15日!前与选聘的前期【物业服务企业—按有关规定完成【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!。设施设备的承—接查验工作开发【建设单位和前期物】业服务企业在办理】物业交接验收手续时!应,当移交下列》资料:
(一!)竣工总《平面图单《体建筑?、结构?、设:备竣工图配套设施、!地下管网工程—竣,工图等竣工》验收资料;
【 (二)设施—设备的安装、使用】。和维护保《。养等技术《资料;
(三)!物业质量保》修文件和物业使用】说明文件;
(!四)建设单位与【专业经营单位—办理的设施设备产权!。移交资料;
(!五,)业主名《册;
(六【)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(以下《简称专项维修资【金)收取明细帐册;!
(七》)物业管《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!
第十七条【 业主大《会选:聘,物业服务《企业或其他管理人】后前期物业服务合】同,自行终止前期物业】。。。服,务企业应当在—前期物?业服务合同终止之】日起3?0日内?在所在地自》治,县、区物业行政【主管部门的》监督:下向业?主,委员会和新》选聘的物业服务企】业移:交,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!的资料以及下列【文件和?资产:
— (一)《实施: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有!关物业改造、维【修、保养《的技术?。资料;
(二)!物业管理用》。。房和属于业主共有的!。场地:。、设施设《备;
》(三)?使用共用部位—。、共:用设:施设:备的:经营性收益和使用】该款项购置的资产;!
(四)预收的!。物业管理服》务费、场地占用费和!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?经营性收益的结【余;
? (五)债权【债务清单《;
? ,(六)专项维修资金!明细帐;
(七!)应当移交》的其:他管:理资料和《资产:
前《。款所:称其他管理人是【指物业服务企业以】外的从事物》业服务或者》从,事设施?设备维?修养:护、清洁卫生、园林!绿化、房屋修缮【、秩序维护等专项】物业管理《的组织?。和个人?
第三章 》业主:、业主大会、—业,主委员会
【第十八条 》房屋所有权人—为,业主业主《在物业管《理活动中享有—下列权利:》。
(一)按照!物业服务合同的约】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!提供的服《务;
(二)】提议召开业主大【会会:议并就物业管理【的有关事《项提:出建:议;
《 (三)提出制定和!修改管理规》约、业主《大会议事规》则的:建议;
《 (四)参—加业主大《会会议行使投票权】;
(五)【选举:业主委员会》成员:并享有?被选举权;
【 ,(六)监督业—主,委,员会的工《作;
(七【)监督?物业:服,务企业履行物业服】务合同;《
(八)—对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施设【备和相关场》。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!权和监督《权;
(九【)监督专项维修【。资金:的管理和使》用,;
(十)法律!。。、,法规:规定的其他》权利 ?
, 第十《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!理,。活动中?履,行下列义务: 【
(一)—遵守管理规约—、业主?大会:议事规则;
【 (二)遵守物业】管理区域内物业共】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!备的使用、公共【秩序:和环境卫生的—维护等?方,面的规章制》度;
(—三)执行业主大【会的决定和业主大】会,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!的,决定;
《 (四)按照【国,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!维修资金;》
(《五):按,时交纳物业服—务费用;
— (六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义务
【业主在物业管理【。。活动中不得以—。放弃权利而不履【行义:务, ,
?第二十条 同一个】物业管理区域—内的:全体:业主组成一》个业主大会选举产】生一:个业:主委员会
符!合下列?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!首次业?主大会:
(】一)业主《已入住?面积的比例达—到50?%以上;
》 (二)业—主已:。入住户数的比例【达到50%以上 】
第二》十一条? 符合成立》业主大会条》。件的街道办事处(】乡、镇人《民政府)应当—。在30?日内组建《业主:大会筹?备组 ?
, 筹备组人数【为9人?至11人《的单数?由街道办事》处、乡(《镇)人民政府、社】区居民委《员,会、开发建设—单位、?前期物?业服务?企业、原房屋管【理单位和业》主代表派员组成其】中业:。主所占比例不得【低于筹备组总人【数的一半以上筹备组!。组长:由街:道办事处《、乡(镇)》人民政府相关—负责人担任筹备组应!当自组建之日起3个!工作日内《在,。物业管?理区:域内书面公告成员】名单:和工作职责
】 第二十二条 【筹备:组应当?履行下列职责—:
(一)确!定召开?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!、地点、形式—和内容;《。
(二)确定业!主代表选《举产生的《条件:、,方式、人数》;
(》三,)拟定管理规—。约,、业主大会议事规】。则草案;
(】四)确认并公示业主!身份、业《主人数和入住面【积确定业《主在首?。次,业主大会上的投票】权数;?。
(五》)制定业主委员会】委员候?选,人条件、选举办法和!名单;
(【六)召?开首次业主》。大会会议《的其他准备工—作
《筹备组应当》将,前款所列(一)至(!五)项内《容在召开首次业主】。大,会,15日前以书—面形式在物业管理】区,域内公告
》 业主对业主【身份、人数》或者入住面》积等提出异》议的筹?备组应当《予以复核并告知复核!。结,果
《 第二十三条— 下列?事,项由业主《大会:决定:
(一!)选举业主委员【会更换业主委—员会成员;
】(二)制定》、,修改管理规》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!则;
》(三)选《聘、解聘物业服务】企业:。或者其他管理人【;,
(《四)改变和撤销【业主委员会的不【适当决定;
【 (五?)依法决《定专:项维修资金的筹集】、,使用和管理》事项;
》 (六)改建—、重:。建建筑物及》其附属设施;—
: (七?)有关共有和共同】管,理权利的《其他重大事项
! 第二十四条 业主!委员会应当》自选举产《生,之日起30》日内持下列资料到自!治,县、区物业》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:
! (?。一)业主大会成立和!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!;
(二—)业主大《。会议事规则和管理】规约;
(【三)业主委员会委】员名单和《业主:。大会决定的》其他:重大事项;
】。(四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—资料
自治县】、区:物业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自—收到前款《规定资料之日起【5,个工作?日,内对符合条件的发】给业主?委员会备案证明【并出具业主委—员会刻?制印章证明业—主委:员会:。应当依法刻》。制、使用、管理印】章和开?。设账户
《 业主委》员会任期《内备案内容发—生变更的《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!更之日起30日内将!变更内容书面报【告备案部门
】 第二?十五条 业主大会与!业主委?员会的工作经—费从业主共有部【分的收?益中提取或》者,由全体业《。主承担经费的筹集】、管理和使用的具体!办法由业《主,大会决定
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!会工作经《费的:。使用情况应当定【期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公告—接受业主的监督【和咨询
第》四章: ,老,旧住宅区整治及棚户!区,、沉陷区项目—管理
? :第,二十六条《 本条?例实施前已建成【。的住宅区内的专业公!共服务配套》设施不完善或者不】能达到各专》业技术?规范要求的》由市、自治县、【区人民政《。。府制定?计划逐年改造—依法委托具有资【。质的专业单位进【行施工改造所需费】用由各级财政承担经!依法验?收合格后由各专【业,经营单位接收产权】并负责日《常管理和维》修 :
第二十—。七条 旧住宅区(】含弃管房屋)—整治改造后》具备专业化物业管】理条件的可依据本条!例的有关规定成立】业,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!企业或者其》他管理人管理—物业:;不:具,。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!。件,的,由街道办事处或【乡(镇?)人民?政府组织社区—居委会、原房—屋管理单《位,及,业主委员会共—同组建物业》服,务站(所《。)实行自助》式物业管理;或者由!自治县?、区人民政府委【。托具有资质的房屋】管,。理单位纳入》房产管理《
物业服务】站(所)是》。经工商行政部—门注册实行自主【经营:、自负盈亏的—独,立法人机构
【 :第二十八《条 自助式》物业服?务的内容包括—: :。
, (一)对—住宅区物业共用部】位、:共用设施设》备进行日常维修【。养护;
—(二)住宅区—内共用?部位、相关场地的】卫生:保洁绿化设施等的管!护,。。;,
(三)维护】本区域内的》公,共秩序
》 第二十九条 】实行自助《式物业管理的旧住宅!。区符合规《划的可?由,市、自治县、—。区人民政府投—资建设物业管—理用房和一》。定比例的经营性【用房规划《建设:部门应?当予以支持经营性用!。房可用于《出租经营《经营收益作为旧住宅!区维护?管理费?用的补?充资:金由业主大会—监督:使用 ?
第《三十条 《。。棚户区、《沉陷区?改造:新建住宅小区或组】团,应,当实行?专业化或自助式物业!。管理业主大会—或业主委员会未【选,聘物业服务企业【的可由自治县、区】人民政府《委托具有资》质的房屋管理单位】暂时纳入房产管【理
棚户区】、沉陷区改》造新建住宅小—区,或组团的开发建设】。单位应当按》照本条例第七—条,规定建设物业管【理用房
棚户区!、沉:陷区改造项》目,建设工程配》套设施不《健全使用功能—不完善工《程质:量遗留?问,题由原开发建设【单位负责完善后【移交给管《理单位 《
?第三十一条 —其他:管理人受物业—服务企业《委托:在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从事物《业管理活动的—应当与物业》服务企业签》订委托?协议:明确双方的》权,利与义?务
》。其他管理人》。从事物业管理活【。动的参照物业—服务企业的有—关规:定执:。行
第?五章 物《业服务
—第,三十二条 一个【物业:管理区域应当由【一个物业服》务企业统《一提供?。物业服务
【 物业服务》企,业应当在其资质许】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!管理活动不》得以转让或者以出租!。、挂靠?、外借等形式变相】。。转让物业服务—企业资质证书;【从,事物业管《理的人员应当—按照:。法律法规规定—取得职?业资:格证:书
《。外埠物业服务企业进!入本市从《事物业管理活动应】当,向自治县、》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!办理登记备案
【。 自治《县、: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对物业服务企!。。业资质实行动—态,管理并建立诚信档】案,
: 第?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!会成立?后30日内应—当与业主大会通【。过招:投标或?者协议选聘的—具有相应资质—的物业服务》企业或?者其他管理人签【订书面物业服务【合同
物业服!。务,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主!要内容:
(】一)物业服务项目及!其内:。容、:服务标准《。;
(二—)物业服务费用【的标:准、收取办法及计费!方式;
(三)!双方:权利义?。务,;
(四—。。),违约责任《;
《(五)合同期限【;
《(六)?合同争议及纠纷【解决的办法;
【 (七)其—。他,。。应当在合同》中约:。定的:。事项
? 物业服务项【目一般包括:共用部!位和共用设》。施设备?。的维护?、公共秩序维—护、保洁《服,务、:绿化养护管理—、,车辆停放管理等具体!项目和服务标准由业!。主委员会《与物业服《务,企业在合同中约定】
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》严格按照合同约【定履行?物业服务义》务
》第,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!合同期满《。60日?前业主委员会应当】组,织召:开业主?大,会决定是否》续聘 ?。
业主大会【。决定不再续聘—的业:主委员会应》当书面告《知街道办《。事,。处、乡(《镇)人民政府并【到所在地自治—。县,、区物业行政—主,管,部,门备案
》 第三十五条 】下列项目经自治县、!区物业行《政主:管部门批《准可以采取协议方】式选聘?物业服务企》业及其他管理人:】
(一—)投标截止之日投】标人少于《。3个的?;
《(二)建筑面积在】。5万:平方:米(含5万)以内的!多,层住宅物业》;
(三)建筑!面积在3万平方米】(含3万)以内的高!层住:宅物业或者非住【宅类物业项目;
】 (四)棚户区、!沉陷区改造项—目,。或者改造《后的老旧住宅区项】目、:弃管物业项目;【
(五》)市、自《治县、区人民政府】规定的其他项—。目
第三十】六,条 物业服》务企:。业承接项目时应【当向:自治县、区物—业行政?主管部门交纳—物业服务保证金保证!金数额为物业服务】项目:三个月?的物:业服务费用
!物业服务企》业擅:自,终,止物业服务》合同的应当承—担违:约责任交纳》的物业服务保证【。金,作,为该物业管理—项目:过渡时期物业—管理费?用的保证
— 物业服务保证金】管理办?法由市人《民政府另《行制定
— 第三十七条 物业!服务实行《有偿服务《物业:服务收费应》。当,遵,循,合法、合理》、公开以及费用与服!务水平相适应的原】则确定
物业!服,务收费实行市—场调节价由》业主与物业》服务:企业自主协商确定】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!合同中约《。定
业》。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!合,。同的约定按》时交:纳物业?。服务费用无正当理】由逾期交费》的应当按物业服务合!同约定?交纳滞纳金业—主与物业使用—人约定?由,物业:使用人?交纳物业服》务费用的从其约定】业主负连带交—纳责:任
第三十】八条: 城市低《保户及低保边—缘,户家庭?物,业服务费按》有关规定《标准:核减核减数额报自】治县、区物业行政主!管部门?核准:后由市?、自治县财政部门在!住房保障资》金专户中列支
! 第三十九条 物】业服务企业》。应当在?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】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!容、服务标准、收】费,。项目、计费方—式和收费标准—等有关事项
】 ,第四十条 自治县、!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当制定物业服务】企业退出物》业管理项目的应急】预,案实行预警预报制度!
一方要求】提前解?。除物业服务合同【的应当将《解除合同的时间【、原:因,书面告知合同另【一方:和街道办事处或【乡镇人民政府—并到物业所在地自治!县,、,区物业行政》主管:部门备案后在—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公告:
:。 第四十一条 】物业服务企业依照】有关规?定履行退出程序【。后应当在合》同,终止之日起》10日内《将本条例第十六【条、第十七条规定】的资料和资产移交】给业主委员会—
新聘任【的物:业服:务企业?确定:后业主委员会—。应当及?时将相关《资料和资产进行移】交
:第,六章 物业的使【用与维护
【第四十二条 —物业管理区》域内禁止下列行为:! ,
(一)拆改房!屋主体结构和承【重结构私开门窗、】扩大承重《墙,上原有?的门窗尺寸在室【内下挖地面扩大【房屋使用空间擅【。自改:变房屋、公共建筑】。和公用设施使用【用,途;
》(二)擅《自搭:建棚厦或插建其他建!筑物:、构筑物《;
(》三,)擅自占用、挖【掘物业管《。理,区域内的道》路、:场地损害业主共【同利益;《
(四)侵占、!损坏或者《擅自移动物》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!设,备;
(五【)侵:。占通道、绿地毁坏绿!化和园艺雕塑—品乱设摊《点、商亭、露天烧烤!。。;
(》六)在建筑物、构】筑物上随《。意悬:挂、张?贴、涂?写、刻画随》意倾倒垃圾、—杂物;
—(七)?堆放易燃、》易,。爆,、剧:毒,、放射性《等危险性物品组织赌!博和迷信活》动饲养?动物干?扰他人正《常生活;
(】八)排放有毒、有害!物质排放超过规【定,标,。准噪音;
—。 (九)法律—、,法规及管理规—约禁止的其他行为】
: 第四十三—条 业主《。或者物业《使,用人封?闭阳台以及安装空】调外机、太阳能热】水器、防盗网—、遮阳罩等》设施应当遵守—管,理规约和物业管理】的有关规定保—持物业的《整洁、美观施工前应!当征得相邻关系人同!意施工中《相邻关系人应当【提供:方便给?相邻关系人造—。成损失的《责,任,人应当给《予补偿
利用!屋面安装太阳—能热水器等设—施不得破《坏屋面、《影,响建筑防水功能和房!屋安全
》 第四十四条【 房屋装《修人在房屋》装饰装修《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!业主并到《物业服务企》业进:行登记备《案,。;按照?规定需要《报有:。关部门批准的应【当依法办理相—关手续
物】业服务企业应—当为房屋装修人的】。装饰装?修活动提供》服务或?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!给予指导不得有垄】断装修市场和乱收】费行:为
第四十五!条, ,。业主在装修房屋时】。应当预留维修—空间不得将》共用上下《。水管网、供暖、燃】气、供电等共用【设施进行全封闭【装修;?未预留维修空—间的:维,修时造成的损失由】。装修人自行承担【;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阻碍维修 !
第四十六【条 物业管理—区域内规划》用,于停放车辆》的车库?不得改变用途
】 :车库、车《位,在优先满足业—主停车?需要的?前提:。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!可以临时《租赁给?物业管理区》域外的单位》或个人?
第》。四十七条 占用物】业,管理区域内公—共部位或者其—他场:地,。设置车位的其车【位,设置、管理》。、收费?等事项由业》主委员会根》据业主大会的决【定组织实施》并向业?主公示场地使—用费:属于全体业》主共有但物业服【务,合同另?。有约定的《除外: ,
在《物业管理区域—内,停,放车辆应当服—从物:业服务企业管—理人员的管理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!疏散通道和影响其】他车辆和行人—的正常通行》。
违《反前款?规定的由《公安机关协助市【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予以】查处
》 第四十《八条 开发建—设单位应当建立健】全,物业售后维修服务】。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!关规定?的保修期限、范【围承担物业的保【修责任物业保—修期:。。自竣工验收》合,格之日起算起
! 物业保《修期满?后,业主专有部分的管】理、养护、维修由业!主负责;共有部分】的维修、保养—由物业服务企业【。按,照,物业服务《合同的约定承—担
业》主对专有部分进【行管理、养》护、维修时应当【避免给相邻物—业造成损害
】 第四十九条 【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!供热:、通信、有》线电:视、宽?带数据传输等专业】经营:单位:应当依?法承担物业》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!和设施设备维修、】养,护的责任《物业服?务企业维修物业设】施、设备需要相【关专业经营单—位配合时专》业经营单位应当予】以配:合
《 专业经营单位因】维修、养护等需要临!时占用、挖掘道路】、场地的应当经自】治,县,、区物业行政主管】部门同意并及时【恢复:原状 ?
第五十条【 物业?。管理:区域内的生活垃圾】由物业服务企业清扫!集中到垃圾》。站(点)由自—治县、区《环卫部?门纳入计《划负:责清运?至垃:圾,排放:场;开发建设时期】产生的建筑垃圾由】开,发,。建设单位负》责清运;业》主装修?垃圾由业主自—行清运或《者委托物《业服务企业有—。偿清运?
第五—十一条? 物业共用部—位,、共用设施设备【不得擅自《改,。变用途出现故障【。或损坏时《责任:人应当及时维修【。相关业?主应当给予配—合
》利用物业共用—。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。设置户外广告或从事!租,赁,等经营的应当在【征得相关业主、业】主大会同《意并征求物业服务】企业:意见后按照》规,定办理?有关手续所》得,收益应当主要用【于,补充专项维》修,资金也可《以按业主大会—的,决定使用
物】。业,服务企业或其—他管理人未能采取】措施及时抢修损【坏的物业共》。用部位、设施设备造!成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财产损失的应【当承担赔偿责—。任
? 第五十二条【 ,住宅物业《、住宅小《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!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!相连:的非住宅物业的【业主:在办理物业交付手】续,前应当将首期—专项维修资金—存入:专,。项维修?资,金专户?
专项维【修,资金属于业主所有】。专项用于物》业保修期满后物业】共,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的维修和更新、】改造不?得挪作他用
— 住?宅专项维修资金【管理办法《由市政府另行制【。。定,
第五十【三条 业主》可以在管理规—约中约定物业共用】。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:保修期满或》者,。属专:项维修资金使用范】围内的物业发生下】列情况时物》业服务企业应—当配:合业主?委,员会或业主先行组】织,维修、更新或者采】取应急防范》措施所需费用经【市、自治县物业行政!主管部门《核定后在《专项维修资》金中予以《支付: 《
, (一)屋面防】水损:坏,造成渗漏的;
!(二)电梯》、消防、安防—等共用设施设—备存在严重安全隐】。。患的;
(【三)楼体外墙墙面有!脱落危险危及—人,身安全的;
【 (四)专用排水设!施因坍塌《。、堵塞、爆裂等【造成功能《障,碍危及人身财—产,安全的;
(】五):其他:危及公共安全和【物业使用功能—的紧急情《况
第—五,十四条 物业产【权,。发,生转移时专项维修资!金随之转移业主【应当及时办理更名过!户手续并结清物业服!务等相关费用
! 第五十五条— 业主、《。物业使用人、业【主委员?会、物业服务企业】、建设单位在物业】管理服务活动—中发:生争议的《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!人民调解委》员会调解或者—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!)人民政府调解也可!以依:。法申:请仲裁或者提—起民事?诉讼
对本】。物业管理《区域内违《反规划、治安、环】。保、绿化等法律、】法规和本条例—规定的行为业主委员!会和物业服务企【业应:当进行劝阻》。;业主、物业使【用人、业主委员会】和物业服务企业【可以向自治》县、区?物业行政《主管部?门或其他《有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进行举报相关!部门应当调查—核实依法予以—。处,。理;对署名举报的】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!告知当事《人
:第七章 法律—责,任
第》五十六条 开发建设!单位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?。自,治县、区物业行【政主管部《门予:以处罚?;给业主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!赔,偿责:任:
(【一)未按照规—定配套建设物业管】理用: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!向物业服务企业【移交物业管》理用房的《责令限期改正逾【期,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!处10万元以上【50万元以》。下罚款;
(】二)未在规定时【间内:向物业服《务企业移交物—业管:理有关资料的责【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未改正的《处,1万元?以上:10万元《以下罚款;
(!三)未依法通—过招:投标:的,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!业或者未经批准擅】自,采用:协议方式选聘—。物业服务企业的【责令限期《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!10万元《以下罚款;
】(四)擅自处分【依法属于《业主的?物业共用部》位、共用设施—设备的所有权—或者使用《。。权的: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!法所得并《处5万元以上20】万,元以下罚款 —
第五十七条 !物业服务企业—违反本?条例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【自治县、《区物业行政主管部】门予以处罚;给【业主造成损失的【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:
(一)!未在规定时间—内,移交:有关资料和资—产的:责令:限期:改正;逾期仍不移交!有关资料和资产【的予以通报处—1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罚款;
— (二)将全【部物业?管理:项目:一并:委托给他人的责令限!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!款30?%以:。上50%以下罚款;!情,节,。严重的?由颁发资质证—书的部门《吊销资质证书;委】托所得收益用于【物业管理区》域内物业共用部位】、共用设施设备【的维修、养护剩余部!分按:照业主大会的决定】使用;?。
(三)擅【自,出售物业管理区域】内按照规《。划建设的物业管理用!。房、停车库》等公:共服务配套》设施:或擅自改变其—用途的责令限期改】正给予警告处1【万元以上《10万元以下—罚款;有收》益的:所,得收益用于》物,业管理区域内物业】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施设》备的维修、养护剩余!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!决定使用《;
(四)超】。越资质?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业!务的没?收违法所得并处5】万元以上20万元】以下:罚,款;
《 (五)未取—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!管理:。的处5万元》。以,上,20:万元以下罚款;
】 (六)以欺骗】手段取?。得资质证《。书的处5万元以【上20万元以下罚】款并由颁发资质证】书的部门吊销资质】证书;
》 (七?)聘用未《。取得物业管》理职:业资格证《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!理活动的责令—停止违法行为处5】万元以上20万【元以下罚款
(!八)转让《或者:以,出租、挂靠、外借等!形式变?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!资质证书《的给予警告》并处1万元以上3】万元以下《罚款 ?
第五十八【。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《。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!由市、自治县物业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!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!法所得并《可处挪用数额—。2,倍以下罚款;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人,员依法给《予处:分;造成《损失的依法赔偿;构!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物业服务《企业挪用专项维【修资金情节严重的】由颁发资《质证:。书,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!
第五十【。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!四十二条规定的依】照下列规《。定予以处罚;给【他人:造成损失的依法【予以赔偿:
!。(一)拆改房—屋,主体结构和承重结】构私开门窗》、,扩大承重墙上—原有的门《窗尺寸擅自改变【房屋、公共建筑和公!。用设:。施,使用:用,途的由市《物,业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恢复原状》并可处500—0元以?上3万元以》下,罚款;?情节严重经鉴定【危及房屋安全的【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罚款
—。 (二)擅自【。搭建建筑物、构【。筑物在?室内下挖地》面扩大房屋使用【空间的由市、—自治:县、区人民政—府责成相关部门【责令改正逾期不改】正的强?制,拆除并可处100】0元以上《1万元以下罚款
! (三)擅自占【用、挖掘物》业管:理区域内的》道路、场地损—害业主?共同:利益:的由自治县、—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恢复《原状并对个人处【1000《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罚款;对单位【处5万元以上—20:。万元以下罚》。款
(四)擅】自利用物业共用【部位、?共用设施设备进行】经营的由自治县、区!物业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正没收违法所得】。并对个?人处: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;对【单位处5万元以上2!0万元?以下罚?款
(》五,)侵占通道、—绿地毁坏《绿化和园艺雕塑【品乱设摊点、—商亭、露《天烧烤的由自治【县,、区物业《行,。。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并可处10】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罚款
违】反第四十二条第一】项、第二项规定未经!相关部门处理或拒】不接受处理的在物业!产权转移时登记【机关不予办理产【权,变更登?记
? 第六十》条 开发建设单【位不履行保修义【务或者拖《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责令?改,正,;逾期?。不改正?的,依法予?以行政处罚》开发建设单位—对在保修《。期内因质量缺陷造】成的损失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《
《第六十?。一条 违反物业服务!。合同约定物》业服务企《业不按合同约定提】供服务?的业主委员》会,应当进?行,督促业主、物业【。使用人可以依—照合同约定》申请仲裁机构进【行仲裁或向人—民法院起诉;—业主、物业》使用人逾期不交【纳物业服务》费用的业主委员【会应当督促》其限期交纳;业【主、物业《使用人?。拒绝:。交纳物业费》的物业服务》企,业可:以依照合《同约定申《。请仲裁机《构进行仲裁或向【人民法院起诉
! 第六?十二条 当事人【对相关行政主管部】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!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。议或者向人》民法院提起》行政诉讼;逾期不申!请复议或者不诉讼又!不履行?行,政处:罚决定的由做出处】罚决定的机关申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 :
?第六:。十,三条 相关行政【主,管部门的《工作人员在》物业管理工作中滥】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尚》不构成犯罪的—依法:给予行政《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【第八:。章 附则
— 第六十四条 【本条例自公布—之日起施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