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】章 法律责任— 第四—十八条 《检测:机构: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其检测—报告无效由交通运】输主管部《。门处1万元以上【3万元以下罚款;】造成危害后果—的处3万元以上【10万元《以,下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—     (一)未!。取,。得相应资《质,从事质量检测—。活动的; —   ?。 (二)资》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从!事质:量检测活动》的;     (!三)超出资质许可】范围从事质量—检测:活,动的 第四十【九条 ?检测机?构隐瞒有关情况或】者提供虚《假材料申《。请资:质的许可机关不予受!理或者不予行政许】可并给予警》告;检测机构1【年内不得再》次申请?该资质 第五十条! 检测机构》以欺骗、《贿赂等?不正当手段取得【资,质证书的由许可机关!予以撤销;》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!再次申请该》资质;?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第五—。十一条 检测机构】未按照本办法—第二十三《条规定申请变—更的:由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》办理;逾期未—办理的?给予警告或者—通报批评 第五十!。二条 ?检,测机构违反本办法】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?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处1—万元以?。上3万元以》下罚款;造》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!。元以:上,10万元《以下罚款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 !   (一)出【具虚假检《测报:告,篡改:。、,伪造检?测报告的;》  ?   (二)将检】。测业务转包、违【规分包的 第【。五十三条 》检测机构《违,反本办法规定有【。下列行为《之,一的:。由交:通,运输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》。处5000元以【上,1万元以下罚款 】     (一)质!量保证体系未有【效运:行的或者未按—照,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!进行正常维》护的;   【 , (二)未按—规,。定,进行档案《管理造成检测数【据,。无法追溯的;—     —(三)?在,同一工?程项目标段》中同时接受》建设:、,监理、施工等多方的!质,量检测委托》的;  》  : (四)未按规【定报:。告,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!测项目不合》格且涉及《工程主?体结构安全》的;  》。   (五)接受】监督检查时不如【。实提:供有关资料或者拒绝!、阻碍监督检查【的 ?第五十四《条 检测机》构或者?。检测人员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》由交:通运输主管部门【责令改正《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!。评  《 ,  (一)未—按规定?进行样?品管理的;  】。   ?(二)同时在两家】或者两家以》上检测机构从—事检测?活,动的;   【。  (三)》借工作之便推销【建设材料、》。构配:件,和设备的;  】。。   (四)不按照!要求参加比对试【验的 ? 第五?十五条 检》测机构违反本办【法规定转让、出租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!由交通运《输主管部《门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收缴:有关证?件处5000—元以下?罚款 第五十六】条 交通《运输主管《部门工作人员在质】量检测管理工作中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依,法给予处分;—。构成犯罪《的,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 【   (一)对不符!合法定条件》的,申请人颁发》资质证书《的;  》   (《二)对符合法—定条件的申请人【。不予颁发资质证【书的;  —   (三)对符合!法定条件的申请【人未在法定》期限:内颁发?资质证?书的;    】 (四)利用—职务上的《便利索取、收—受他人?财物:或,者谋取其他利益的;!     (五)!不依:法履行监督职责【或者监督不》力造成?严重后果的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