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检测机【构资:质管:理
》第六:条 检测机构—从事公路水运工程】质量检测(以—下简称质量检—测)活动《应当按照《资质等?级对应?的许:可范围承《担相应?的质量检测业—。务
第《七,条 检?测机构资质分为公】路工程和水运工【程专业
— 公路工程【专业设甲级、乙级】、,丙级:资质和交通工—程专项、桥》梁隧道工程专项【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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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水运工程专—业分:为材料类和结构类】水运工程材料类设】甲级:、乙级、丙级资质】水运:工程结构类设甲级】、,乙级资质
—第八条 申请公路】工程:甲级、交通工程专】项水运工程材料类甲!级、结构类甲级检】测,机构资质的应当按】照本办法规定向【交通运输部提—交申请
!申,请公路?工程乙级和丙级、】桥梁隧道《工程专项水》运工程材料类乙【级和丙?级、结构类》乙级检测机构—资质的应当按照本办!法,规定向注册地的【省,级人民政府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提交【申请
第九条 申!请检测机构资—质的检测机》构(以?下,简,称申:请,人):应当具备以下条件】
? (一)依法成!立的法人;
! (?。二)具有一定数量】的具备公路水运工】程,试验检?测专业?技术:能力的人《员(以下《简称:检测人员)》;
》 (三)拥有【与申:请资:质相适应的》质,。量检测仪器设备和设!施,;
(】四)具备固》定的质?量检测?场所且环《境条件满足质量【检测要求;
! , (五)具》有有效运行》的,质量保证体系
【
第十?条 :申请人可以》同,时申:请不同专业、—不同等级的检测【机构资质
》
第十一《条 申请人》应当:按照本?办法规定向许可【机关提交以下—申请材?。料
(一!)检测机构资质【申请书;
【 ?。(二)检测人员、】仪器设备《和设施、《质量检测场》所证明材《料;
— (三)质—量保证体《。系文件
】 申请人应当通过】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】检,测管理信息》系统提交申请—。材料:并对其申《请材料?实质内容《的真实性负责许【可机关?不得要?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!请资质无关的—技术资料和其他【材料
《第十二条 许可机】关受:理申请后应当组织】开展专家技术评【审
专】家技术评审由技【术评审专家》组(以下简称专【家,组)承担实行—专家组组长负责【制
参与!评,审,的专家?应当由许可机关【从其建?立的质?量检测专家库中随机!抽取并符合》回避要求
【 专《家应当客观、独立】、公正开《展评审?。保守申请人》。商,。业秘密
》第十三条 专家技】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!和现:场核查两个》阶段所用时间不计】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!。但,许,可机关应当》将专家技术评审时】间安排书《面告知申《请人专家《技术评审《的,时间:最长不?得超过60》。个工作日
—第十四条 专家【技术:评审应当对申—请人提交《的全部?材料进行《书面审查《并对实际状况与申】请,材料的符合》性、申请人完—。。成质量检测项目的实!。际能力、质量保证体!系运行等情》况进行现《场核查
第十【五条: ,专家组应当在专【家技术评审时限内向!许可机关报送专家技!术评审报告
! 专家《。技术评审报告应当】包括对申请人资质】条件等?事项的核查抽查【情况和存在》。问题是否存在实际】状,况与申请材料严【重不符、伪》造,质量检测报》告、出具虚》假数据等严重—违法违?规问题以及评审总体!。意,见等
《 ? 许可机关》可以将专《家技:术评审情况向社【会公示
第十六】条 许可机关应当】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20个《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!予行:政许可的决定—
《 许可机关准予】行政许可《的应当向申请—。人颁发检测机构资】质证书;不予行政】。许可的应当作出书面!决定:并说明理由
【第十:七条 ?检测机构《资质证书由正本和副!本组:成
— 正本上应当注明】机构名称发证机关】资质专业、类别、等!级发证日期有效期】证书编号《。检测资质《标识等?;副本上还》应当注明注》册地址、检测场所】地址、机构性质【、法定?代表人、《行政:负责人、《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!责人、检测项—目及参数、资—质,。延续记?录,、变:更,记录等
》 , 检测机构【资,质证书分为纸质证书!和电:子证书纸质证书与电!子证书全国》。通用具有同等—效,力
?第十八条 检测机】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!5年
【 有效期满拟继续从!事质:量检测业《务的:。检测机?构应当提前》90个工作日向【许可机关提》出资质延续申请
】
第十?九条 申请人申请】资质:延,续审批的应当—符合第九条》规定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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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—申请人应当按—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!定提交资质延续审批!申请材料
第【二,十一条 许可—机关应?当对申请资质延续】审,批的申?请人进行专家技【术,评,审,并在检测机构—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!作出:是否准予延续的【决定
符!合资质条件的许可机!关准:予检测机构资质【证书延续5年
第!二十二?条, 资质?延续审批中》的专家技《术评审以专家组【书面审查《为主但?。申请人存《在本办法第四—十,。八条第三项、第五】十,。二条、第五十三【条第五项和第五十】五,条,规定:的违法行为以及许可!机关认为《需要核查的情—形的:应,当进行?现场核查
第二十!三条 检测机构的名!称、注册地址—、检测场所地址【、法定代《表人、行政负责人】。、技术负责》人和质量负责—人等事项发生变【更,的检测机构应当在完!。成变更后10个【。工作日内向原许【可机关申请变—更
《 发生检测场所!地址变更的许—。。可机关应当选—派,。。2名以上专家—进行现场核查并【在15?个工作日内办理【完毕;其他变—更事:项许:可机关应《当在5个工》作日内办《理完毕
《
检测【机构:发生:。合并:、分立、重》组、改?制等情形的》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!。定重新提《交资:质申:请
第二十四【条 :检测机?构需要终止》经营:的应当在终止经营】之日:15日前《告知许可机关—并按照?规定:办理:有,关注销手续
第】。二十五条 许可机关!开展检测机构—资质行政许可—和专:家技术评审》不得:收费
第二十六条! 检:测机构资质证—书遗失或者污—损的可以向许可【机关申请补》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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