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,章 临时用电审批】程序
第七条! 凡属临时性用【电用电单位或个人】应向供电部门—申请并提交用—电工:程项目的批准文【件及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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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供】。电,部门应根《据用电单位或—个人提供的资—料开展?现场勘察、供—电方案编制》自供电部门正式【受理之日起双电【源客:户30个工》作日内完成供电【方案的答复工—作;单电源客户1】。5个工?作日内完成》供电方案的答复工作!
: ,。 第九条 临—时用电设备安装【完毕后安装用电计量!装置经专业验收【合格后供电》部门负责与》客户签订供》用电合?同和安全用电协【。议后方可投运(临时!用电专?。用,变,压,器还应装设负荷采集!装置)?
第》十条 ?临时用电期限
! (一)!临时用电的使用时】间每个?周,期,。为六个月临》时用电?客户到期仍需—用电的应提前3【天到供电部》门办理延期手续【。并重新签定》供用电合同(—如客户对原签—订的合同无异议可申!请继续执行合同)】每,次延期不能超过六个!月临时?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!三年:
— (《二)逾期不》办理延期、永—久正式或销户手续的!供,电部门可对其—终止供电对》超过临时用电—期限的客户供电【。部门不再受理—延期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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