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临时用电审—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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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凡属临时性用电【用电单位或个—。人应向供电部—门申请并提交用电工!程项目的批准文件】及,。有关资?料
? , 第八?条 供电部门应根据!用电单?位或个人提供的资料!开,展现场勘察、供【电方案编制自供【电部门正《式受理?之日起双电》源客户30》个工作?日内完成《供电:方案的答复工作;】单电源客户》15个工作日内完】成供电方《。案,的答复工作
】 第:九条 临时》用电:设备安?装完毕后安装用【。电计量装置经专业验!收合格后供电部【门,。负责:与客户签订供用电】合,。同和安全用电协议后!。方可投运(临时【用电专用变压器【还应装设负荷采集装!置)
第十条! 临时用电期—限
—。 : :(一)临时用—电的使用《。时间每?个周:期为六个月》临时用?电客:户到:期,仍需用电《。的应提前3天—到供电?部门办理延期手【续并重新签定供【用电合同(如—客户:对原签订的》合同无?异议可申请》继续执?行,合同)每次延期不能!超过六个月》临,时用电期限一—。般,不超:过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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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, (二)逾》期不办理延期、永】久正式或《销户手续的供电部】门可对其《终止供电对超过临】时用电期限的—客户供电部门不再】受理延期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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