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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章 附《 则:
第三【十条 本办》法下:列,用,语的含?义,
】 (一)城市二次】。供水是指单》位或者个人使用【储存、加《压等: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!或,。者自建设施供—水经储存、加压后再!供用户的《供水:方式;?。
》 (二—)城市二次供水【设施是指为城市【二次供?水设置的水箱、【储水池?、机泵、《泵房、气压罐、电控!装置、水处》理设备?、消毒?设备、?供水:管道、阀门等设【施;
— : : (三)城市供水单!位是指取得供水【企业经?营许可证从》事城:市公共供水的经【营单位;
—。
: , (四《)城市二次供水【。。单位是指《具体负责城》市二次供水设施【日常运行《、维护?和管理的单》位
第三】十,一条 本《办法自201—5年2月1》日起: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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