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章 城市二次【供水工程建设—
第七【条 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的工程项目用!水水压要求》超过国家城市供【。水水:压标准的《应当配?。套建设城《。市二次供《水设施与《建,筑物主?体工程?。同,时设计、同时施【工、同时交付使用】
第》八条 需要使用城】市二次供水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向城市供水!单位提出《用水计划按规定办】理有关手续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》擅,自建设城《。市二次?供水设施与公共供水!管网相连接
】 第九条 》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城【市二次供水设施【的建设工程由城市】供水单位负责组织】实施:。工程建?设,费标准?由价格?行政:主管部门核定计入建!房成本由城》市供水单位向开发】建设单位收》。取
】 , 城市二次供水工程!。施工单位及使—用的设?备,、材料等城市—供,水单位应当依法进】行招标城市供水主管!部门监督管理
! 第十条 城市二次!供,水系统的设》计应严?格执行城市二次【。供水:工程相关《技术规程与城市供】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!用户的?用水需求相匹配【符合环境保》护、防止污染和【施,工安装、《操作管?理、维?修检测等要求
! : 供水计量应!达到水表出户、一户!一表户表《应积极推行智能【化管理
第】十一条 城》市二次供水设—施的泵?房应符合下》列规:定
【 (《一,)独立设《置,不,得与其他用房混用】不得毗邻起居或卧房!出入:口应从公共》通道直接进入—。; :
】(二)设置排水设】施,有独立的《用电、用水计量装】置;:
【 :(三)安装通风【装置和防火防盗门】;
【。 (四)泵房内!应设置地面温度【传感报警装置; 】
《 : (五《)泵房内应有照明配!电箱、动力配电箱及!应急照明系》统,;
! (六)泵房—内,应有设备维》。修的场地、设—备备件存《储,的空间 《
— 泵房管理单位】应当积极推行对【泵房的远程监—控实现智能化管理】
第十二【。条 城市二次供【水,工程建设应当使用】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!。、卫生标准》和管网?安全运?行要:求的设备《、材料、器具和仪表!不得使用《国家明令禁止、淘汰!的,设备和材料
【
, —计量器具须经—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!格后方可安》装使:用
? ,。 第十三条 城市】二次供水共》用设施设《备,保修:期满:。后其更新、改造费用!从物业专项维修【资,金中支出;没—有物业专项维修【资,金的由所有权—人,承担;?人为:造成损坏的由责【任人承?担维修更换费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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