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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大气污染《防,治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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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市】。。、县:级人民?政府应?当按照国《家、省大气污染【防治:目标要求《制定大气环境质量】限期达标规划和大】气污染防治年度【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!的大气污《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!规定:的大气环境质量标】准
》 达到国家大【气环境质量标—准的市?、县级人民》政府应当按照国家】、省、?市的要求制定大气环!。境质量持续》改善措施
【 大气环境【质量达标规划和大】气污染?防治年度实施计划】以及:实施的效《果应当向社会公【开并根据实施情况】适时修订
第十!二条 市、县级人民!政府应当加》强空气质量监测【体系:建,设市主城区应当建】设全:覆盖的网格化环境】空气质量监测站点】并接入智慧环保管理!系统
》第十:三条 本市实行大气!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!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!负责、全《面覆盖?、责任到人》的原则在全》市,建立和完善县、乡】、村三?级网格?和市、县、乡、村】、企业多层管理的大!气环境保护》监管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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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。条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》排放大气污染物【的,建设:项目除遵守国家、】。。本省有?关,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管理的规—定外还应当》符,。合本市产业规划和生!态功能区《划的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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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大气】排放污染《物的应当《符合大气污染物排】放标准遵守重点大】气污:染物排放总量—控,制指标
—第,十五条 市人民政】府根:据省人民政府—分配:的重点大气污染【物排放总量控制指】标结合?经济社会《发展水平、环境质】量,状况、产业结—。构制定全市削减计划!
?。 ?县级人民政府应当】依据全市《削减:计划:按照: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】的原则将重》点大气污染物排【放年度和日的总【。量控制指标》分解落实到有—关排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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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实行《排,污许:可管理的排污单位】应,。当在排放污》染物前取《得排污许可;未取】得排污许可证的【不得向大气排放【污染物
—第,十七条?。 向大气排放污染】物的企事业》。单位大气污染防治】设施必须《与生产设《施同:步正常使用因设备】检修、?更新等原因需要停止!。使用或者拆除的【应当事先向当地环】境保护主管》部门报告
【 : 禁止使用无污【染防治设施的—设备或?者使用不符合环【境影响评价》要求的设备从事【。生产:活动
第十八条! 向大气排放污染】物的单?位应当按照国—家、省和《市的规定《设置大气污染—物排放口及其标【志,非紧急情况下—禁止开通旁路或者】无组织排《放大气污《染物
【 排:。污单:位应:当按照有关规定设】置永久性监测点位】和,采样:监测平台配合—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!监,测保存原始》。监测记录
第十!九条 按照国家【、省的有关规—定应当安装》大,气污染物《排放自动监测设备】的单位必须与主体】工程同时投入—。生产使用与》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!联网保?证监:测设备正常运—行,并依法公开排—污信:息
【非重点排污单位的大!气污染?物排放?自动监测设》备应:当由当地环境保护】主,管,部门进行数据—有,效性审核《;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对通过有!效性审?核的自动监测—。数据按照国》。家技术规范核算【。后可以作为执—法依据
第二】十条 建立和—完善向大气排放污染!物生产经营者—信用管理制度实行】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对!严重环境违》法行为和一年内因】环境违法行为—受到两次以》上行政?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由!有关部门实施联【合,惩戒
第—二十一?条, 重点?排污:单位:应当按照国家、【省有:关规定和《标准规范的要—求,开展突发《大气环境事》件风险评估完善【突发:。。大气环境事件风险】防,控,。措施
【 鼓励?重点排污单位和排】放国家公《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!染物名录的企—业投:。保环境污染责—任,保险
》第二:十二:。条 市、县级—人民政府《应当依法制定重【污染天气应》急预案建立重污【染天气应急处置体】系
— 市:、县级?人民政府《重污染?天气应?急预案中的企业事】业单位应当编—制重污染天气—应急响应《操作方案《
启【动重污染天》气,应急预案后相关单】位应当严格落实应急!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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