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市古】树名木?保,护管理?。办法 2《01:5年
【日,照,市,人民政府《令第104》号
《 ?日照市古树名木【保护管理办法—已,经市:政府: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!20:16年1月1日起施!行
市长》 刘星泰
20】15年11》月15日
第【一条 为了加强对】古,树名木的保》护管理?根据全国绿化委【员会关于加强保护】古树名木工作的【决定、城市古—。树名木保护管—。理办法等有关规定】结合本市《实际:制定:本办:法
?第二条? 本办法适用于【本市行政区域内古】树,名木的保《护管理
第—三条 本办》法,所称古树是指—树龄在百年以上的】树木
本!办法所称名木—是指在?历史上或者社—会上有重《大影响的中》外历代名人、—领袖人?物所植或者》具有极其重》要的历史、文化【价值、纪《念意义的树木—
第四条 古【树分为国家一、二】、三级?。国家一级古》树树:龄500年以上【国家二级古树300!499年国家三【级古树100299!年
》 , ,国家级名木不—受树龄限制不—分级 ?
第五条》。 ,。本市城乡范围内的下!列树木均属古树名】。木的管理范围—。
—(一)?树龄在百年以上的】;
(】二)具有历史—价值和纪念意—义的;
》 (三)树种!。珍,贵、本?市,稀有的;
》。
(四)树!型奇特、本市罕见】的;
】(五:)国家规定的—重点保护树种
】第六条 《市绿化?委员会对全市古树】名木的保护进行统一!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!。查市住房城》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和林?业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统一标准对古!树名木进行鉴定【、定级、登记—。、编号、建立档案报!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!备案
市!住,房,城乡:建设主管部门对城市!规划:。区内的古树》名木:实行:。统一管理建立古树名!木档:案、:设,立标志划定》保护范?围加强养护管理
】
》市林: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对城市规划】区以外的古树名木】实行统一管理—建,立古树名木档案、设!立标志划定》保护范?围加:强养护管理》
第七《条 古树名》木,。实行“属地管理”的!原则古树名木生【存,地的所?在单位或者个人为】该,古树:名木:的养护者并按下【列规定实行责任【。制
》 (一《),生长在城市》园林绿?化专业养《护管理单位管理的】公园、绿《地、城市道路—、街巷等《。的古:树名木由城》市,。园林绿化专业—养护管理单位—养护;?
(【二)生长在森林【公园、风《景名胜区等的古树】名木:由经:营管理单《位养护;《。。
? (三)生长在!铁,路,、,公路、河道用—地范围内的》古树名木由》铁路、公《路、河道管理单位】负责养护;
】 , (四)生—。长在机关《、团体、部》队、院校、企事业】及寺庙等《单位管理范》围内:的古树名木由所在】单位养护《;
— (五)生长在居住!小区内的古树名木由!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!道办事处指》定专人养护;—
,
(六)】生,长在农村的古树名】木由乡?(镇)人民政府和】。村民委员会按—其权:属指定专人管护;】
,
(七)】生长在私人》庭院内的《由居:民负责养护
】 变《更古树名木》管,护责任单《位或者个《人应当到住房—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!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管护责任转移手【续,
第八条 古树】名木的?养护:责,任,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】按照住?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或者林业【。行政主管部门制【定的技术规范进行】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!木正常生长并接【受住:。房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—或者林业行政—主管部?门的: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】
》 古树名《木的养护者应当定】。期进:行施肥、修》剪和病虫《害,防治对长势不良的树!木应当及时》进行复壮更换—营,养土、?。追肥、加大地—表通气、扩大围护范!围等确保正常生长】发现树木有受—害,或者衰弱现》象,时应当及《时报告所在地住房】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》或者林业行政—主管部?门由其?组织力量积》极,救,治
古】树名木死亡的—应当经住房》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或者林业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查明原因—和责任后方可进行】处,理
第九》。条, ,禁止下列损害古【树名木?的行:为
? 《(一)砍伐或者移】。植古:树名木;
【 (二)—损,毁古树名木保—护标志及《设施;
》 (》三,),攀树折枝、》剥损树皮、采摘【果实、种《籽和叶片;
【 (》四)在树干上乱刻】乱划、?钉钉、缠绕绳索;
!
》(五)用树木作【。支撑:物;
?
》(六)?在树冠垂直投—影,外缘五米范围内【堆物:堆,。料,、挖:。坑取土、动用—明火、放烟气、倾】倒有害树木的污水】、污物、修》建,永久性或者临时性建!筑;
》。 (七)—。其他影响古树名木生!长的行?为
第十条— 新建、《 , 改建、》扩建的建设工程影】响古树名《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应!当,。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!规划行?政,部门在办理有关【手续时应当征得住房!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或者【林业: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!。
第十《一条 保《护古树名《木,人人有责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对损毁古树!名木的行为均有【权劝阻、制止、【检举和控告或—者报:告主管部门处理
!第十二条 违—反本办?法规定擅自》。采伐、损毁和移植古!树名木的由住房【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或者林业【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停—止违:法,。行为并依法进—行处罚
》第十三条 本办【法自2016年1】月1:日起施行有》效期至2020【年12月31日【2009年2—月21日日照市人民!政府发布的》日照市古树名木保】护管:理办:法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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