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】。章 监督《和保障 【第三:十一条 管理—机关事务工作的【机构应当会同有关】部门加强对本—级,公共机构节能—。的监督?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!包括:?     (一】),。年度节能目标和实】施,方案的制定、落实情!况;     (!二):能源消费计量、监】测、统计《和报告情况;  !  : (三)节能—管,理规章制度》建立情况; 【    (四)【能,。源管理岗位设置以】及,能源:管理岗位责任制【落实情况; 【    (五)【用,能系统、设备节能】运行情况; —   ?。。  (六)能源消耗!定,额执行情《况;     】(七)开展》能,源审计情况;—。 :    (八)公】共机构建设项目【的节能评估》和审查?情况;?   《 , (九)公务—用,车配备、《使用情况 第三】十二条 对于节能规!章制度?不,健全:、超过能源消—耗定额使《用能:源,。。情况严?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!行重点监督检查公】共机构应《。。当,配合: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!明有关情况提—供,相,关资料和数据不得】。拒绝、?阻碍 第三—十三条 《公共机构《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本级管!理机:关事务工作》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!责,令,限期改正;》。逾期:不改:正,的予以通报并由有】关机关对《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!给,予处分 《     (一)】未制定年度节能【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!未按:照规定?。将年度?节,能目标和实施方案】备案的;  【   (二)未【实行能源消》。费计量制度或者未】区分用能种类、用能!。系统实行能源消费】分户、分类、分【。项计量并对能源消】耗状况进行实时【监测的;    ! (三)未建—立、:健全能源《消费统计制度、能源!消费状况报告制度】和公共机构节能联络!员工作制度的; 】     (四【)未设立能源—管,理岗位或者未—在重点用能》系统、设《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!技术人员的》;,     (五)!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!用能源未向本级管】理机关事《务,工作的机《构作出?。说明的;    ! (六?)未按?。。照规定进行能—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!计结果?采取提高能源利【用效率措施的; !。    (七—)未通过节能评估】和审查的《公,共机构建《设项:。。目或者以节能—改造的名义改扩建】办公楼和进》行豪华装《。修的; 》    (八)【拒绝、阻碍节能监】督,检查的 第三十四!条 公?共机构不执行节能】产品: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!未按照国《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!优先采购的》规定采购列入—节能产品、设备政】府采购目录的产【。品、:设备或?者采购国家明令淘】汰的用能产》品、设备的由财政】部门给予警告可以】并处罚?款;对直接》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《接,。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处分并【予,通报;视《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!金 ?第三十五《条 负?责审批或者核准固】定资产投资项目的】部门对?未通过?。节能评估和审查的】公共机构建设项【目予以?批准或者《核准的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《接责任?。人员依法《给予处分《     公【共机构开工建设未通!过,节能评估和审—查的建?设项目?的由有?关机关依法》责令:限期整改;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,和其: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? 第?三十六?条, 公共?。机构违反《规定超标《准、超编制购置公务!用,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!。能,、高污染车辆—的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《人员依?法给予处分并由【本级管理机关事【。务,工作的机构依照【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!收回、拍《卖、责令退》还等方式处理 【 ,第三:十,七条 公共》机,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!。能源浪费《。的由本级管理机关事!务工作的部门会同】。有关部门《下达:节能整改《意,见书公共机》构应当及《时予以?落,实 第三十八条 !管理机关《。事务工?作的机构的工作人】员在公共机》构节能监督管理中】滥用职权、》玩,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《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