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章 信用】信息的征《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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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开发企】业信:用信:息分:。为良好?信用信?息和不良信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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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良好》信用信息是指开【发企:业在从事开发、经】营,活动过程《中,严格遵守有》关,。法律法规或》强制:性标准承担》社会责任、行为规】范、:诚信经营、自—觉维护?。。市场秩序《受到各级住》房城乡?建设部门《或相关部门、社会】组织的表彰以—及对社会有突出【贡献等所形成—的行为记录
! 不良信用信【息,。。是指开?发,企业在从事》开发经?营活动过程中违反法!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!或被执法机关—。查处:的违法?违规:行为以及对消费者】不诚信行为和被媒】体曝光?经查:实认定的《不良行为记录
!第六条 开》发企业信用评—价需要?征集:的信息内容》包括
— , (一?)经营?行,为信息1《.合同信用情况;】2.:开发经营业绩情况】。。;3.投诉》及售后服务情况;】4.行政《处罚及?司法诉讼情况;5.!行业管理情况
【
? (?。二):社会:。贡献信息1》.依法纳税情况;2!.参加?社会公益《事业:情况;3.社会责任!履,行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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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社会评价信【息1.政府、社团】及相关机《构评价?情况;2.消费者评!价情况;3》.舆论监督评价情】况 :
,
第七条 信用信息!征集的依据》
: (一)政】府及行?业主管部《门表彰或授予相关】。。称号的文件;
】 : (二)已生效的!行,政处:罚决定书《;,
(【三)行?业主管部门综合【。检查、专项》检查及?抽查的通报文—件;
— (?四)市长公开电【。话等社会投诉及媒体!。公开披露并经核实的!企,业和项目信》息,;
(】五):其他具有法律—约束力的文件或经】有关部门查证属【实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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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信用信息!征集的程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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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信】用信息?由,开发企业向项—目所在地住》房城乡建设》。部门:申报:经住:。房,城乡建设部门—审核后录入“—日照建设信息网企】业信用信息平—台”
《 不》良信用?信息由市及区县住房!。城,乡建设部门按照【管理权限和程序【录入“日照建设信】息网企?业信用信息平台”并!在认定后3个工【作日: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开!发企业
第【九条 项目涉】及的建筑《市场监?管、勘察《设计、?质量安全《、预售监管、—房产:交易、物业》管理、行政审批、】建设领域清欠、【城建档案管理—等单位应及时向项目!所在地有《管理权限的住房城乡!建设:部门提供开发—企业的信用信息【
: ? ,国土资源、规—划、综合行政—执,法等部门抄送住【房城乡建设》部门的通《报文件等属于开发】企业:信息征集内》容的应?当作为加分或减分依!据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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