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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污水》处理厂运行监督【管理规?定 (2009【年12月26日辽】宁省人民政府—令第2?40号公《布 根据2》017年1》1月29日辽宁省人!。民政府令第3—1,。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!关于废止《和修:改部分省《政,府,规章:的决定修正) 【  : 第一条 为—加强污水处理厂【。的运行监《。督管:。理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水污:染防治法《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结合》我省实际制》定本规定 》  : 第:二条 省、市、【县(:含县级市《、区下同)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?区域内污《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!管理 ?  环?保、财政、》发,展改:革等行?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!。职,。责共同做好污—水处理厂运行的相关!工作 ?   ?第三条 市》、,县政府对污水处【理厂运?行负总责保证—污水处理厂》正常运行《   第四条 污!水处理厂运行经【费,纳入财政预算污水处!理费的?拨付应当与污水处理!厂运行?情况挂?钩,。由财政部门根—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出具的审核】意见决定是否削【减或者?。。暂,停拨付  — 第五条《 污水?处理厂应《当安装污染》物在线?监测装?置和符合国家要求的!中控系统对污水处理!厂运行和排放进【行实时监控  【 污水?处理厂的出水—水质应当达到国家或!者省规定的》污染物排《放标准 》  第?六条: 污水处理厂产生】的污泥?应当进行综》合利用或者无害【。。。化处理属于危险废物!的应:当按照危险》废物管理规定进【行安全处置  】 第七条 污—水处理?厂的设备设》施因维护、检修需要!暂停运行的应当事先!报住房城乡》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批—准   第—。。八条 污《水处理厂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上级住【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对所在地政府公!开通报并责令—于15?日,内整改完毕;污水处!理厂逾期不能正常】运行:的一年内停止审批】。其所在地市或者【县所有?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评》价文件?。   (《一,)超出建设期限3个!。月不交付使用的; ! ,。 (二)已》建成并具备运行条】件而:不组织运行的;【   (三)—已运行的污水处【理厂:擅,自,停止运行的 —  :。。 第九条 污—水,处理厂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】房城市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按:下列:规定处以罚款   !。(一:)不设立运行记录和!台帐的处1万—元罚:款;   》(二)?未按规定安装符合】国家要求的中控系】统的处3万元罚款】;,   (三》)未按规定安装污染!物在:线,监测设备《的处5万元》罚款;   (四】)排水不符》合国家或者省规【定,的污染物《排放:标准的处《10:万元罚款;》 , , (五)违反本规】定的其?他行:为按:照有关法律》、法:规和规章的规—定予以?处罚   第【十条 本规定—自2010年2月】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