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—市商品流通市场建】设,与管理条例
【 20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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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【2月25《日青岛市第十五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三十二】次会议?通过
第一条【 为了加强商品【流通市场建设—与管理促进》商,品流通发展根据有】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市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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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市行】政区域内商品流通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】活动适用本条例【
: 本条—例,所称商品流》通市场是《指用于商品流通【活,动的经营场所及【其,配套设施
第三】条 :市,、区(市《)人民政府》应当:加,强对商?品流通?市场建设与》管理工作的组—织、领导、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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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流通!。、规:划、国土《资,源、城乡建》设、城市管》理、发展改革—、质量监督》、工商、公安、交通!运输:等主管部门应当在】各自:职责范围《内做好商品流通市】场建设与管理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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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市商品流通—主管部门应当—。根据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规划以及本市商品】流通发展的实—际组织编《制,。商品流通发展规划报!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实施
》 : :区(市)商品流通】主管部?门可以编制》本行政区域的商品】。流通发?展,规划并与市》商,品流通发展规—划相衔接报本级人】。民政府?批准:。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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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《。 市、区(市)商品!流通主管部门应当会!。同规划、国土资源】、城乡建《设等部?门根据?商品流通发展规划】组织编制商品—流通市场《专项规划《报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后实施
【 《商品流通市场专项规!划应当包括商—品流通?市,场的:发展目标、区域布】局、:。业态结构、》。建设规模等内容
! 商品流【通市场专项规划的主!要内容应当纳入城】乡规:划和:。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
《第六条 商品流【通市场专项》规划应?当,。符合城乡统筹、优】化布:局、节约资》源,、保护环境等要【求与居住区建—设,、综合交《通、公共服务设施】等其他?。专项规划相衔接【
商品】流通市场专项规划报!送,审批前编制》机关应当依法将【规划草案予以公告】征求有关《。单位、专家和公众的!意见
第七—条 规划《主管部门《、镇人民政府—在编制控《制性详细《规划时应当落实商】品流:。通市场专项规划相】关内容确定商—品流通市《场的控?制性:。要求涉?及,商品流?通市场建设的控制】性详细规划报送审批!前应当征《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!、公安交通》管理部门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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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商业中?心,、商贸集聚》区、专业批发市场】、商业街等的规划建!设应当符合区—域功能定位、服务人!口,、,主导:产业和空间资源【。等条件发挥》辐射:带动:作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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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新建、】改建、扩《建建筑面《积一万?平方米以上》的大型商品流通【。市场:应当符合商品—流通市场专》项规划并由》商,品流通主《管部门组织听取【公众对其经济社会】环境影响等方—面,。的意:见具:体办法?。由,市商品流通主—管部门?会同:。有关部?门制定?
第十条》。 新建城市》居住区和旧城—区改建?应,。当按照有《关设:计规范和配置标准】配套建?设商业服《务设施(含商—业网点?和,居民生活《服务设施下同)商业!服务设施具体—配置规定《由市商品流通主管部!门会同?市规划、《国土:资源、质量监督等主!管部门制定
! 农村商业服务】设施的设置应当【结构合?理功能完善便民【利民镇人民政府应当!将农村?商业服务设施纳【入农村公共服务【设施统一规划
!。 规《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!居住区的规》划,布局和发展需—求采用相对集中与】适当: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!筹考:虑配建商业服务设施!的建设地点、建设】规模
第十一【条 城乡居住—。区配:建商业服《务设施应当》与居住区同》时设计、《同时建设、同时交付!使,用
配】建商业服务设—施应当按照规—划设计用途》使用不?得改作他用
【第十二条 区—(市:)人民政《府应当组织城—市管理部门、商【品流通主管部—门按照?方便群众、合—理布局的《原则划定《日常用品销》售、餐饮服务等便】民,摊,点经营区域》和时段
!。便,。。民摊:点经营不得》影响安全、》交通和环境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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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?。条 市、区(市)】人民政府应当—建立完?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!体系合理布局—再生:。资源的回收》网点、交易市—场和分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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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鼓?励大型?超市、商场等设置】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站!点鼓励经营者利用销!售配送网络建立【逆向物?流回收渠道
【第十四条 》市、区(市)人民】政府应当统》筹协调保《障农产品《批发:市场、集《贸,市场、物流中心【等基础性商品—流通市场的》配置和?建设
— 各级《。。人民政府《可以通过投资、产权!回购、资金补—。贴等方式参》与基础性、公益性】商,品流通市场的建设】。、管理
!鼓励社会组织和【个人投资建设基础性!、公益性商品流【通市场
》第十五条 由开办】者提供场《。地、:设施以?及服务、有多个经】营者集中在场内【独立进行《现,货交易的商品流通市!场(以下简》称商品交《易市场)其建设应当!符,合有关建设标—准和规范
第【十六条 《商品交易市场开办】者应当?建立市场经营管【理制度完《善经营、服务设施维!持,正常:交易:秩序
【 商品交易市—场开办者应当对【入场经营《者的名称《、住所地和》有效联系方》式进行?登,记;依法应当取得】。许可证?的还应当《查,验其:许可:。证
【商品交易市场—开办者发现》。场内经营者进行非法!。经,营活动?的应当及时》予以纠正并向有关】部门报告;未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也!。未报告、产生危害】后果的?依法承担相应责【。任
第十七—条,。。 大宗商品现—货交易?。。市场应当依法设立】按照:国家规定的交—易对象?、交易方式和交易规!则开展经营活动【接,受有关行《政管理部《门的:监督管理《
设【立,期货等形式交易【市场依照国家—、省有关规》定,办理
第十八条 !市、区(市)人【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!食用农?。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并!对追溯系统的运【行维护和升》级改造安《排财政资金》。保障:
进入农!产,品批:发市场、集》。贸,市场、生鲜超市【销售蔬菜、》生鲜肉、养殖水产品!等食用农产品—。的应当向市》场经营主体》提供产品产地—或者来源证明—;依法需要检验检疫!。的还应当提供产品检!验检疫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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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鼓励电子》商务企业、专业电子!商务平台在本市【设立物流中心—。、采购中心、—结算中心、运营【中心等?机构
】鼓励传统经营者发】展电子商务》或者:。利用:电子商务《。平,台开:。展经营业务鼓—励发展跨境电子商】务以及面向农村地区!的,商品:流通综合服务—平台、网《络、渠道建设
】第二十条《 支持?电子支付、安全认】证、信用服》务等电子《商务服务体系—发展金融管》理部门应当会—。同有关?部门加强电子—支付、商《业预付?卡等新型《支付方式《研究完善管理—措,。施
第二十一条】 鼓励和《支持经?营,者通过直营》、特许等方式发【展连锁经营实现商】品流通的规模化、】规范:化经营
第—二十二条 》支持中小流通企【业发展中《。小企业公共服—务平台、中小商贸】企业: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加!。强对中?。小流通企业》在市场开《拓、管理咨》询、法律《咨询、融资担保【等方面的服》务和指导
第二】十三条 市、区【(市:)人民政《府应当?。加强:城市共同配送体【系建设推进商品配送!信息化、《标准化?、集约化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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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鼓励—经营者使用执—行同一标《准或者规范的配送车!辆,、货位?、托盘等流通设施】设备、信息系—统鼓励商品生产【者和经营《者,采用国际《通用的商品代—码和条码体系
】第二十四条 建立城!市配送?。车辆统一标识管【理制度保障运送【生鲜农产品、冷【冻,。。冷藏食品等车辆便利!通行:对整:车合法装载鲜—活农:产品:的车辆经营者可【以按照?规定办理手续取得绿!色通:道通行资格
第二!十五条 鼓励—经营者采《。用冷链物流》方式储存《。、加工、运输和销售!鲜活农产品支持经营!。者投:。资冷链基础设施建设!
第二十六—条 :完善:商贸业发《展基金管理发挥基金!的引导、扶持—作用促进商品—。流通发展
! 区(市)人—民政府根据》实际情况在》本级财政预算—中安排相应资金促进!本行政区域的—商品流通工作—
第二《十七条 市、区(市!),人民:政府:应当建立重要商【品,储备制度对》粮、:油、肉、菜》、盐等?重要生活必需—品进行储备
】 :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!负责政府储备商品】种类、数量和投放管!理依:法确定承储》单位并予《以相应补贴
第二!十八条 商品流【通主管部门应当建】立商品流通运—行监测?系统:。采集、统计商品流通!信息对重要生活必】需品、生产》资料等商品流通进】行监测和预》警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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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信息采》。集,应当按照规定程【序进行并保障信【息安全商品流通主管!。部门按照规定采【集,相关信?息的经?营者应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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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九条 —建立重要生活必【需品应急保障机【制发生突发》事件或?者市场?异常:波动时市、区—(市)人民政—府,、有关部《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!。预案综合运用—信,息引导、区域—调剂、收储投放【、临时价格干—预等措施维护市场】基本:稳定
》 应急预案【启动后有关单位和】个人应当服从—应,急安排和调》度对因执行应—急安排?和,调度造成损》失的市、《区(市?)人民?。政府应?当予:以,合理补偿
第三十!条 市人《民,政府:应当加强商品—流通领域信用体系】建设组织建立经营者!信用信息共享、【信用评价和分类管】理机制
— : 市商品流通主管】部,门应当建《立商品流通公共【信息平台《及时发布有关管【理信息、服》务信息
第三十】一条 依法设立的】。涉及商品《流通的协会、商【会等行业组织依【照法律、法规和章】程独立开《展,活动发挥行业—协,调和自律作用—加强行业建设与服务!
? 政府以及相关!部门可以《根据工作需要依【法,通过购买服务—方式委托行业组织承!担相关服务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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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违反!城乡规划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大型商品流!通市场?的由规划主管部门】责令停?止建设、《。限,期改正处建设工【程造价百分之五以】上百分之十以—下罚款;《无法采取改》正措施消《。除影响的限》期拆除不能拆除【的没收实《物或者?违法:收入可以并处建【设工:程造价百分之—十以:下罚款
第三【十三条 产权单位或!者经营者擅自改变城!乡居住区配建—商业服务设施—规划设计用》途的由规划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处五【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罚款
第三十!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!部,。门工作人员在商品】流通市?场建设与《管理工作《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的依法!给予: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第三十】五条 对违》反本条例《规定:的其他行《为,法律、法规有—处理规定的从—其规:定
第三十—六条 ?本,条,例自20《16年3《月1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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