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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临沂市?预拌混凝土》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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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建发[20】14]9号
【 临沂市住房和城】乡建设委《员会关于印》发临沂市《预拌混凝土》管理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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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区住房和城【。乡建设?局临沂高新技术【产业开?发区建设局、—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!建,设局、临沂临—港经:济开发区规划—建设局、临沂—市,蒙,山旅:游区规划建设环【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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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!加强我市《预拌混凝土管理规】范预拌混《凝土市场现将临沂】市预拌混凝》土管理?办法印?。发给:。你们请认真》遵照执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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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:沂,市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委员会
】 2014年【2月26日
第一!条, 为加强我市预拌】混凝土管理确保【建,设工:程质量?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建筑法、建设工程!质量管理《条例、建筑业企【业资质管《。。理规定、山》东省预拌混凝土质量!监督管理办法—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及相关】规定结合《。我市实?际制: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临沂市!行政区域内》从事:。预拌混凝《土供需活动》和实施监督管—理适:用本办法《
第三条 本规】定所:称,预拌混凝土是—指在搅拌站(—楼):生产、通过》运输设备《送至使用地点—、交货时《为拌合物的》混凝土
》第四条 市》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负责全市预拌—混凝:土的管理《临,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!量监督?管理处负责预拌混凝!土生产企业的质【量监督管理》工作县?区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。及其:质量监?督机构按照“属【地管理分《级负责”的原则对本!辖区:内预拌混凝土生产】、运输、《使用具?体实施监督管理
!第,五条 ?市混凝土协会引导有!关预拌?混凝土生产、运输及!使用企业实行—行业自律规范市场】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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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预拌混】凝土生产《企,业,应当在资质》证书:规,定范围内组织生产和!销售禁止《无资质生产》混凝土?禁止预拌《混凝土生产》企业将?资质证书《或批准?。文件转让、租借他】。人使用
》第七:条 预拌混》凝土:生产企业的生产站点!应与资质《。证书注明的站—点设置相《符合预拌混》凝土生产企业需【要进行项目扩建、】搬迁、设《立(撤销)分站点】的应办理有关—批准手?续并进行资质—。证书:变更:未办:理资质变更的站点】不得生?产、销?售混凝土
! 在我市范围内预拌!混凝土生产》企业设立分》。站点必须满》足以下条件
! 1、企业质量管!理体系运转正常无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】无严重违规违法行】为;
【 2、?预拌:混凝:土生产企业使—用信息化管》理系统实现对—所有站点的管—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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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【分站所有资产—属于主站分站名称应!当由混凝土》生产企业名称+分站!。所在地+分站依【次组成?;
【4、分站自》有的人员、机械设】备、试验室条件【等必须满足企业资质!等级:要求分?。站试验室人员不得】在其他站《点兼职
》第八条 预拌混凝】土企业各站》点在停产停业、重】新生产时必须向市建!设主管部门报—。告主管部门对企业】年度考核时企业必须!提供所?有站点的生产经营】、质量管理、—人员设备等相关【资料并且所》有,站点均须达到资质等!级要求
第—九条: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!。业及站点的》设立应当符合本市城!市建设及行业发【展要求企业提—交,资质申?请或资质变更申请材!料,后市建设主管部【。门组织对其进行现场!审核:
第十条 具备】。。生产资质的混凝土】生产站点应将站【点人员、仪器设备】及机械、实验—室状况?、质量管《。。理体系等《报市建设安》质,处备案
第十一】条 :预拌混凝土》生产企业应做好节能!减排、扬尘治—。。理工作厂区硬化、】绿化环境整洁设置洒!水降尘设施》出,入口有车辆冲洗装置!预拌混凝土生—产企业砂石骨—料场应有完善—的围挡及料棚;原材!。料上料、配料、搅拌!等设备均《应封闭并有》收尘设施;使用砂】石分离和浆水回【收设备对《生产过?程中:产生的废弃物进【行回收利用》鼓励企业建设—绿色环保站》
第十《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!产企业?。。应建立健全》企业质量管理—体系和质量》保证制度专项试验】室检验能《力应与预拌混凝土】生,产企业的生产范围及!。能力相适应》试验室应配备—足够数量的专业【技,。术人员并接受相【关检测技术》。培,训有符合开展检测工!作所需的仪器、设备!和工作?。场所并按照有关【标,准、规范加强管【理
第十三条 】混凝土使《用单位应《审查生?产站点的《供应资格不得—使用无资质或无【质量监督备案站点】的混凝土产品—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!签订供货《合同:后应到混《凝土质量监管—部门进行《合同登记严禁将生】产任务转包给—其他企业
第十四!条 混凝土生—产单位应《严格按照相关—标准、规范》和规定组织生产和销!。售根据合《同约定向混凝土使】用单位提《供,合格的混凝土产【品对产品《质量负责
第十五!条 鼓?。励预拌混凝土—生产企?业使用机制砂采【用技术创新等—手段提高产品—质量
第十六条】 预拌混凝土使用】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!土时应根据》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!提出对混凝土性【能,的明确技术要求【;对高强、高性【能和:有特殊要求》的混凝土《建设单位《、使用单位和监理】单位应参与》配合比?设计:
第十七条 预拌!混凝土配合》比设:计应根据工程设计要!求、工程实际条件】及合同?约定按照相关标【准及规范要求进行】试配并达到最—。。佳性:能;用于实际生【产的:配合比必须由—试验:室主任签发生产操作!。人员不得变更配【合比数据配》。合比调整必》须,由试验室主任下达指!令并留有配合比【。变,更通知存档》备查:。。;住宅工程使用的】预拌混凝土中掺【合料总掺《量不应大《于,水泥用?量的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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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,预拌混凝土生产【企业负?责预拌混凝土的【。运输,科学》调配运输车辆所有运!。输车辆必须安装G】PS:定位装置《混凝土发货单必【须由生产操作系【统打印不得另行【打,印
?第十九条《 预拌?混凝:土进入施工现场【应进:行,交货验收对》验收不合格的—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和!退,货用于交《货验收?的混凝土试块应在】见证人员的》见证下进行制作并】由施工?。单位:按要求?进行标?准养:护施工?现场不具备标准养】护条:件,的,应委托有资质的【。检测机构代》为养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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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施工单!位应:。按照规范要求和【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!混凝土?施工对?预拌:。混,凝土的浇筑、振【捣和养护质量负【责
第二十一条 !。工程竣工时》使,用单位?应将以?下,资料作为预拌混【凝土质量《保证资?料
【。。(1)预拌》。混凝土生产》企,业监督备《案证复印件》。;
》 (2)预拌混凝!土专业承包》。资格报审暨合同登】记表;
【 (3)预拌混凝!土运输单(发货单)!;
—。 (4?)预:拌混凝土交》货检验记录表—;
(】5,)预拌混凝》土配合比通知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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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6)预—拌混凝?土出厂合格证—;
— (7)预》拌混凝土强》度检测报告及其他特!殊性能要求(抗【渗、抗冻《、耐酸?、耐碱、耐热等【),的检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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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— 各预拌混凝—土,生产企业、使用单位!、检测机构》应配备有关》数据采?集设备并与监—督机构联《网实:。现预拌混《。凝土生产、》供应、试验》等信息?的实时采集和—上传确保混凝土质】量及检测数据的真实!公,。正
第二十三条】 各级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!构应做?好对预拌混凝土生产!、运输和使》用的监督管理工作】对混凝土生产、使用!等有关单《位的违法违》规行为严格按照有】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!行处理
第二【十四条 本》办法自2014年】3月26《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!019年3月—。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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