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临沂市预拌混—凝土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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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?建发[2014]】。9号
临沂市】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!会,关于印发临沂市预拌!混凝土管理办—。法的通知
县区】住房:和城乡建设局临【沂高新?技,术产业?开发区建《设局、临沂经济技】术开发区建设局、】临沂临港经》济开发区规划建【设局、临《沂市蒙山旅游区【规划建设环保—局,。
》 为进?一步加强我市预拌】混凝土管理规—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现!将临沂市《预拌混凝土管—理办法印发给—你们请认真》遵照执行
临沂】市住房和《城乡建设委员会
! 20《14年2月26【日
?第一条 为》加强我?市预拌混凝土—管理:。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】根,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建【筑法、建设工—程质量管理条例、】建,筑业企业《资质管理规定、山】东,省预拌混《凝土质量监督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!、法规?及相关规定结合【。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!。
第二《条 临沂市》。行政区域内从事【预拌混?凝土供需活动和实】施监督管《理适用?。本,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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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条? ,。本规定所称预拌【混凝:土是指在搅》拌站(楼)生产、通!过运输?设备送至使》用地点、交》货时:为拌合物的混凝【土
第四条 【。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?全市预拌混凝—土的管理《临沂市?建设安全工》程质量监督管理【处负责预拌》。。混凝土生产企业的】质量监督《管理:工作:县区建设行政主【。管部:门及其质量监—。。督机构按照》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!”的原则对本—辖区内预拌》混凝土生产》、运输、使用具体实!施监督管理
【第五条 市混凝土】。协会引导有关预【。拌混凝土生》产、运输及使用企】业,实行行业自律规范】市场发展
—第六条 预》拌混凝土生产企【业应当在资质证【书规定范围》内组织生产和—销售禁止无》。资质生产混凝土【禁止预?拌,混凝土生产企—业,将资质证书或批准】文件转让《。。、租借他人使用【
第七条 预拌混!凝土生产企业的【生产站点应》与资质证书注明【。的站点设置相符合预!拌混凝?土生产企业需要进】行项目扩建、搬迁、!设立(撤销》)分:站点的应办理有关批!准手:续并进行资质—证,书变更?。未办理资《质变更的《站点不得生产、销】售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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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在我市范围内预】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设!立,分站点?必须满?足以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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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业!质量管理体》系运转正常无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!严重违规违法行为】;
2、!预拌混凝《土生:产企业使用信息化管!理系统实现》对所有站点的管【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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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、分站所有资—。产属于主站分站【名称应当由混凝【土,生产企业《名称+分站》所在地+分站依【次组成;
【。 4、》分,站自:有的人员《、机械设备、试【验室条件等必须【满足企业资质等级】要求分站试验室人】员不得在其他—。站点:兼职
第八条 预!拌混凝土企业各站点!在停产停业、—。重新生?产时必须向市建【设主管部门报—告,。主管部门对企业年度!考核时企业必须【提供所有站》点的生产经营、质】量管理、人员设备】等相关资料并且所有!。站点:。均须达到资质等级要!求
第九条 预】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!站,点的设立应》。当符合本市城市建】设及行业发展—要求企业《提交资质申请或【资质变更申》请,材料后市建设—主,管部门?组织对?其进行现场审—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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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具备【生产资质的混凝【土生产站点应将【站点人员、仪器设】备及机械、》实验室状况、质【。量管理体系等报市】建设安质处备—案
?第十一条 》预拌混凝土生产【企业应做好节—能减排、扬尘—治理工作厂区硬化】、绿化环境整—洁设:置洒水?降尘设施出入口【有车辆冲《洗装置预拌》混凝:土生产企业砂石【骨料:场应有完善的围挡】及料棚;原》材料上料、配料、搅!拌等设?备均应封闭并—有,收尘设施《;,使用砂石分离和浆】水回收设备对生产过!程中产生《的废:弃,物进行回收利用鼓励!企业建?设绿色环《保站
第》十二:条, 预拌?混凝土生产企业应】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】管理体系和》质量保证制度专【项试验室《检,。验能力应与预拌混凝!土生产企业的生【产范围及能力—相适应试验》。室应配备《。。足够数量的专业【技术人员并接—受,相关检测技》术培训有符合开展】检测工作《所需的仪器、设备】和工作场所并按【照,有关标准、规—范加强管理》
第?。十三:条 混凝土使用单】位应审?。查生产?站点的?供应资格不得使用】无资质或无质量【监督备?案站点的混凝—土产:。品预拌混《凝土:生,产企:业签订供货合同后应!到,混凝土质量监管【部门进行合同登记严!禁将生?产任务转包给其【他企业
第十四】。条 混凝土生—产单位应《严格按照《相,关,标准、规《。范和规定组织生产和!销售根据合同约【。定向混凝土使—用单位提供合格的】混凝:土产品对《产品质量负责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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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条? 鼓励预拌混凝土生!产企业使用机制砂采!用技术创《新等手段《提高:产品质量
第【十六条 《预,拌混凝土《使用单位在订购预】拌混凝土《时应根据工程不【同部位和环》。境提:出对混凝《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!求;对高强、高性能!和有特殊要求的【混凝土建设》单位、使用单位和监!理单位应参与—配合比?设计:
第十《七条 预拌》混凝土?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工!程设计要求》、工程实际》条件及合同约—定按照相关标准【。及规范?要求进行试配并达】到,最,佳性能;用于实际生!产的:配合比?必须由试验室—主任:签发生产操》作,人员不?得变:更,配合比数据配合【。。比调整必须由—试,验室主?任下达指令并留【有配合?比变更?通知存档备》查,。;住宅工程使—用的预拌《混凝土中《掺合料总掺量—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!3,0%
第十—八条 预拌混凝【土,生,。产企:业负责预拌混凝土的!运输,科学调—配运输车《辆所有运输车辆必】须安装GPS—。定位:装置混凝土发货单】必,须由生产《操作系统打》印不得另行打印
!第十九条 》预拌混凝土进入施】工现场应《进行交货《验收:对验收不合格的使用!单位有权《拒收和退货》用于交货验收的混凝!土试块应在见证人员!的见证下进行—制作并由施工单位按!要求:进行标准养护—施工现场不具—备标准养护条件的应!委托有资质的检【测机构代为》养护
第二十条 !施工单位应按—照规范要求和混凝土!施工方案进行混【凝土施工对预拌【混凝土的《浇筑、振捣和养护质!量负责
第二十】一条 工程竣工【时使:用单位?应将以?下资料作为预拌混】凝,土质量保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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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1,)预拌混凝土生【产,企业监督《备,案证复印件;—
》 (:。。2)预拌《混凝土专业承—。包资格报《审暨合?。同登记表;》
》 (3)预拌混凝土!运输单(发货单);!
(【。4)预拌混凝土交货!检验记录表》;
《 : (:5):预拌混凝土配—。合比通知《。单;
【 (6)《预拌混凝《土,出厂合格证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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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【)预拌混凝土强度检!测报告及《其他特殊《性能要求(抗渗【、抗冻?、耐酸、《耐,碱、耐热等)—的检测报告
第】。二十:二条 ?各预拌混凝土—生产企业、使用单位!、检测机构》应配备?。有关数据采集设【备并与监督机—构联网实现预拌混凝!土生产、供应、试验!等信息的《实时:采集和上传确—保混凝土质量及检测!数据的真实公—正
?第二十三条 各级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做!好,对预拌混《凝土生产《、运输和使用的【。监督管理工》作对混?凝土生?产、使用等》。有关:单位的违法违—规行为?严,格按照有《关法律法规和规【定进行处理
第】二,十四:条, 本办法《自201《4年3月26日起施!行,有效期至2019】年3月2《5,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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