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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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住【房和城乡《建设:部门应加强》项目实施《监管指导项目单【位在确保质量安【全的同时加快—。推进:。项目建设切》实发:挥,补助项目的示范【引,领作用
》第,十六条? ,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局和市财政—局不定期对》。建筑产业现代化【试点工程项目—实施进度《、工程质量》和实际性能进—。行检查对拨付补助资!金使:用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
第十七条【 列入建筑产业现】代化试点《工程实施计划的【工程项目《在建:设过:程中出现下列情【况之一的取消—建筑产业现》代化试点工》程项目的申报资格】不予拨?付,补助资金已经拨【付的:补助资?金追:回
(】一)未按规》定时间和要求组【织实施的《;,
(二】),拒不按要求使用装】配式建筑技术的;】
? :。。 (三?)未通过验收和评】审便投入使用的【或拒不接《受验:收和:评审的?。;
(四!。)建筑产《业,。。现代:化试点?工程项目《经审查达不到申【报条:件要求?的
第十八条 】建,设单位要确保—补,助资金?规范使用不得挪【用对违反以下—有关规定采》用不正当手段—骗取补?助资金的行为将按】照有关规《定追究法律责—任
》 :(一)提供虚假资料!骗取补助资金—的;
— (二《。)转移、侵占或挪用!补,助资金的;
! (三《)未按?规定:。建设或进行科研实】施的;
】 (四)《不符合国《家、省和市》。其他相关规定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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