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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四川省固体废物污】染环境防治条例【 :(2013年9月2!5日:四川省第十二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,委员会第五次会【。议通过 根据201!8年7?月2: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!。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》会,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!〈四川省固》体废物污染环境防】治条例〉的决定修正!)    第【一章 总《 则     第】一条 ?为,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!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!护生态?环境安全促进经济】社会:。。可持续发展根据【。中华人?民共和国固》体废物污染环境【。防治法等法律、法规!结合四川省》实际:制,定,本条例?   第二条—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!省,行政区域内固体【废物污染环境的【防治及监督》。。管,理工作   第三条!。 固体废物污染环】。境的防治实行减量化!、资源化、》无害化的原则减少】固体:废物的产《生量:和危害性、充—分合:理,利,。用,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!置固体废《物促进清洁生产和】循环经济发》展  ? 按照污染者—依法负责的》原则:产品的生产》者、销售者、—进口:者、使用者对其【产,生的固体废物—依法:承担:污染防治责任   !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府应当建】。立健全固体》废物污染《环境防治工作机【制将固体废》物,污染:环境防治纳入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!把固体废《。物污染防治》经费列入本级财【政,年度预算并》根据需要安排固体】废,物,应急处置专》项资金   省人】民政府?应当加大《对重点生态》功能区、贫》困地:区、民?。。族自治地方和战略】资源开发区的固体废!物处置?基础设?施建:设和固?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!能力建设的扶—持力度 《  第五条 —县级以?上地方人《。民政府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固体废物污》染,环境防治《的统一监督管—理和组织协》调其所属的固体【废,物,管理工作《。机构承担固》体废物污染环—。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!体工作  》 县:。级以:。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!。部门在各自的职【责范:围内负责《固,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!的监督管《理和固体废》物综合利用工作 】 , 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》事处应当做好本辖】区内固体废物—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!。  第六条 县级】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应》。当组织和支持科研】机构:、大专院校等开展】固体:废物污染环境防治】和综:合利用的科学—研究、技《。术,开发推广《先进的防治技术 】  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固体废物【污染环境防治知识】的宣传教育普及固体!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!科学知识《倡导有利于环—境保护?的生产和生活—方式:   ?第,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应当合理】布局固?体废物回收网点和交!易市场建《立网络?完善、管理》规范的固体废—。物,回收体系提高固【体废物回收率  】 第八条 县级以上!地方人民政府—应当鼓励社会各类】投资主?体参与固体废物处理!处置项目《建设的投资和—运营促进固体—。废物的综合利用和】无,害化处置   第九!条, 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!保护环境、减少固体!废物产生量和排放】量的义务并有—权对: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!境的单位和》。个人进行检举和控】告   《单位和?个人在固《体废物污染环—境防治工作以及【相关的综合利用活】动,中作出显著成绩【的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!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!予奖励     第!二章 ?工业固体废》物污染?环境的防《治 :    第十—条 县级以上—地,方,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制定】工业:固体废物《污染环境防治—规划会同工业经【济行政?主管部门组织推广能!够减少工业固体废】物产: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!生产工艺和设备推】动工业固《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!工作  《 第十一条 产生】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!应当建立健全污染】环境防治责任制度】减,少工业固体废物【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!废,物的:危害性  》 产生?、收集、贮》存、:。运输、?利用、处置工业固体!废物的单位应当加强!工业固体废物—安全管理建立固体】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专!门机构和人员—对固体?废物进?行,统一管?理采取?有效措施防》止,污染环境造成固【。体废物污《染,环境的?应当进行环境治理与!修复 ?  第十二条— 工业固体废物【实行:。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!业固体废《物的单位应当—。将工业固体废物的】种类:、产:生,量、流向、贮存、处!置等有关《资料: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!人,民政府环境》。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如实申《报登记申报》登记事项发生—重大改变的》应当在发生改变【之,日起十个工作日【内重新申《报 :。  :第十:三条: 产生工业固—体废物的单位—应当:对其产生的固体【废物加以利用—;对暂时不利用或者!不能利用《。的应:当按照国《家有关标准建设贮存!设,施、:场所安全分类—存放或者采取无【害化处置《。措施 ?  第十四条— 矿:山,企业应当从源头加强!废,石,、尾矿、矿渣—的综合?治理减少废石、【尾矿、矿渣的—产,生量和贮存量制【定环境安全风险【。应对措施落实环境治!理和生态修复具体】方案并?对废石、尾矿、【。矿,渣贮存库采》取视频监控》措施   第—十五条 产生、【收集:。、贮存、利用、【处置工业《固体废物的》单位终止或》。者搬迁的应当在终止!或,者搬迁后九十日【内委托有资》质的单位对原址土壤!。和地下水受污—染的程度进》。。行检测?和,评估对原址土壤【或者地下水造成污】染的应当《进行环境修复并【将检测、评估结果】以,及修复?情况报?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!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向同级—相关部门《和利害关系人通【。报检测?、评:估结果以及修复【情况:   对工业—企,业废弃场地再—。开发利用《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!响评价报告时应【当将废弃场地—土,壤、地下水检测和评!估,结,果以及修《复情况纳入评价内】容   不能确定】场地污染责任主【体的由?所在地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?政,府,。负责调查评估—和治:理修复   第十】六条 对废》弃电器?电子产品实行—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!从事集中处》置的企业应当依【法取得相应资质并】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!。行处置   —处置企业应当建立】废弃电器电子—产品的?数,据信息管理系—统向所在地县级【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报送废弃电—器电子产品》收集、拆解、利【用和处理的》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!废弃电器电子—产品处理《的基本数据的保存期!限不得少于三—。年   在拆—解、利用废》弃电器?电子: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!弃物属于危险—废,物的应当按照—有关规定进行—处置:  :   第三章— 生活垃圾》污染环境的防治【 ,    第十七条】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》应,当按照城《乡规划安《排建:设城:乡生活垃圾》收,集、运输、处置设施!提高生活垃圾—。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!置率促进生活垃圾】收集:、处置的产业化发展!逐步建立和完善生】活垃圾污染环境防】治的社会《服,务体系  》 市(州《)、县(《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应当》。实,行,生活垃圾分》。。类收集和密闭运输推!行垃圾发《电,。、发酵堆肥等方式处!置生活垃圾  【 ,第十八条 》城市生?活垃圾?由县级人民政府城】。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!部门组织进行清扫、!。收集、运输和—处置农村生活垃圾】。由乡(?镇)人民政府指【导村(居)民—委员会?。、村民?小,组,建立日常卫生—保洁制度并按照户分!类、村收《集,、,。镇,转运、县处理的方】式纳入城镇垃—圾处理系统 —  第十九条 建】设生活垃圾处置【设施:、,场所应当符合环【境保:护,和环境卫生标准【   禁止擅自【关闭、闲《置或者拆《除生活垃圾》处理设施《、场所;《确有:。必,要关:闭、闲置《或者拆除的应—当依法?进行核准并采取措】施防止污染环境 】  第二十条 城】。市,新,区开:发、:旧城改造和住宅小】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!。及机场?、码头、《车站、公园、商【。店等公共设施、场】所,。的经营?管理:单位应?当按照有关》环境卫生标准配【套建设生活垃—圾,收集设施 》  公路、铁路、民!航、水路交通运输】。经营单位和个人应】当按照国家和省有】关规定收《。集、:。处置运输活动中产生!的生活垃《圾,   第二》十,一条 宾馆、饭店】、餐馆、《食堂等集中产生餐厨!垃圾的单《位应当?对餐:。厨垃圾进行生—产,登记:。交由:。有相应资《。质的:。单,位进行处置;处置单!位应当按照相—关,技术规?范,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!处,置和资源化利—用 : , 城市环境卫生【行,政主管?。部门应当组》织相:关单位?对集中产生的餐厨】垃圾进行定点—回收;?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对餐《厨垃圾?集中处置情况—进行监督管理  】   第四章 其】他固体废物污—染环境的《防治   》  :第二十二条 污【泥产生单位应当按照!国家:和,省有关规定对其产】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!处置和资《源化:利用不具备处置能力!的污泥?产生单位应当对【其产生的污泥进行污!泥稳定化和脱水处理!并委托具备相应能】。力的企业进行处置】和利用防止污染环境!   污水处—理厂应当建立管【。理台:账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执行转移【联单制度产生的污】泥,经鉴:别属于危险废物的】其收集、贮存—、运输?、,利用、处置》应,当符合危险废—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!。关规:。定   第二十三条! 工程施工单—位应当?对建筑垃圾出入口】地面作硬化》处理清洗出场—车辆防止污染环境 !  运输建》筑垃圾应当使用密闭!式运输工《具按照规《定的时间、线—路运送到指定的消纳!场地进行综合利用】和无害化处置防止污!染环境   —第二十四条》。 ,县,级以上地《。方人民政府农—业,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制定农业固体废物综!合利用规划推动农】村和农业生产固体】废物的资源》化、:。无害化处置对农业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】固体废物资源化【。、无害化处置进行监!督管理 《  :第二十五条 —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对农业】生产过?程,中产生的农田残【膜、灌?。溉器材?和盛装?化肥、农药》等的包装物》进,行分类收集、综合】利用或者交由有处】。置能力的单位—进行无害化处置 】。  :。第二十六条 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,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!采取措施推进—秸秆还田《、秸秆气化、—秸秆发电、秸秆【饲料:开发、秸秆工业【原料开发等资源化利!用 :  :禁止在?人口:集中地?。区、机场周围、交】通干线附近以及当】地人民政府划定【的区域露天焚烧【农作物秸秆》、林竹草废》弃物:。。;,禁止将农作物秸秆、!林竹草废弃物弃【。置,于河道、湖泊、水】库、:沟,。。渠等水体内 —  第二《十七条 《从事:畜禽养殖的单位【和个:人,应当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处—置死:亡畜禽、畜禽粪便】、垫草垫料》等固体废物禁—止违反规定弃置【或者向水体投—。放 :  从事《畜禽规?。模养殖?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建立死亡畜禽处置】档案   第—二十八?条 依法收缴—。的,假冒劣或者》。。禁,止流通?的,物品需要销毁—的应当采取符—合环境?保护规定的》方式进行处置禁止露!天焚烧;属》于危险废《物的应当由具有相应!资质的单位集—中处置     】第,五章 危险废—物污染?。环境防治《的,特别规定  —   第二十九【条 省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国家危【险废物污染防治规】划和有关要求—组织编制全省危险】废物处置设施、场所!建,设规:。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!后实施  》 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:应当按照《。。危险废物处置—设施、场所建—设规划的《要求组织建设危【险废物集中处—置设施、《场,所   危险废物集!中贮存、《处置设施、场—所应: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!规范与饮用水—水源保护《区、学校《、医:院、机?关、集?中居住区《等保持安全防护【距离   第三十条! 产生危险》废物的单位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:处置危?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!、,堆放;不处》置的由所《在地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《期改正;《逾期不处置、无处置!能力:。或者处?置不:符合国家有关—规定的由所在—地县级以《上地:方人民政府环境保】护行:政主管部《门指定有《。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!处置费用《由产生危险废物的】。单位:。承,。担   第三—十一条 产》生危:险废物的《。单位应当《。按照:国家有关《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!理,。计划并向《。所在:。地,。县级地?方,人民:。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申《。报危险废物的—。种类、产生》量、流向、贮存、】处置等有关资料【   危《险废:物管理计划应当包】括减少危险废—物产生量和》。危害性的措施以及】危险废物贮存—、利:用、处?。置措施危《险废:物管:理计划应《当报产生危险—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!级,地方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,备案   申报【。事项或者危险废物】管理计划内》容有重大《改变的?应当及时申报   !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产生【。危险废物的单位【应当在十个》工作:日内向所在地县【级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?申报并调整危险【。废物:管理年度《。计划   (一【)所:产生的危险废—物类别发生变化【的;   (二【。)危险?废物产生数量超【过预计的百分之二】十或者少于预计【的百分之五十的; !  (三)》危险废物自行—利用:。。。、处置设备、—工艺发生变化的; !  (四)委托【他人进行《收集、?贮存、?利用或者处置受托】方变更的;   (!五)其他《重大变更事项 【 , 第三十三》条 产生《、经营危险废物【的单位应当》建立危险废物台【账如实载明危—险废物?的名称、类》别、时间、数量、去!向等情况并保—存十年以上法—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 》。 , 产生、经营危险废!物的单位终止—经营活动的应当【。将台账报《送所在地《县级: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行?政主管?部门备案  — 第三十四条— 危险?废物的处置应当根据!现有处置设施和【处置能力就近集中】处置:跨省:转移:危,险废物的《。应当向?移出地省人民政【。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》办,理审批?。。手,续  ? 第:三十五?条 :申请:转移危险《废物:的应当具备下—列条:件   (一)【危险废?物接:。。。受单位持有》危险:废物经营许可证并】同意接?受;   (—二):危险废物的包装、】运输符合国家—有关标准、技术规】范和:要求;   (三)!。有防止危险》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!环,境的措?施和事?故应急?救援预案;》  :。 (四)法》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条件—   第三十六条】。 转移危险废—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填写危险废【物转移联单无转【移,联单的运输单—位不得承运、贮存处!置单位不得接收 】  第三十七条 从!事收集、贮存、处置!危险废物《经营活动的单位【应当向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》申请领取《经营许可证;从事利!用危:险废物?经营活动的单—位应当向国务院【。环境保?。护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省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!许可证   从事危!险废物利用或—者处:置的单位应》当建立生产管—理台账安装设—施实施在线监控  ! 第三十八条 危险!废,。物经:。营单位应当将以【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!物的:情况记录簿报所在】地县级人民政—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备案并由—备案部门永久保【存对填埋危》险,废物的场所》危险废物《经营单位《应当设?置永久性危险废物】识别标志   第】三十九?条 设有实验—室的企?业,、,学校、科研机构以及!。其他:相关:单,位应当建立实验【室废:物分类、登》记管理制度》并按:规定对实验室产生的!废药剂、废试剂、实!验动物?尸体及其他实验室废!物进行管理   】实验室产生的废物】应当分类暂》存不得直《接倾倒过期、失效】及多余药剂应当设】。置专门贮《存场所分类存放不】得,擅自弃置、填埋 】。  :实验室产生的危【险,废物应当委》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单位进行【处,置   第四十条】 医疗废物实行集】中无害化处置   !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!疗废物条件的—农村医疗《卫生:机构应当《严,格按照国家法律、法!规及相关标准处置】产生的医疗废—物   《第,四十一条《。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!处置设施、场所的】退役:费用应当《预提:列,入投资概《算,或,者经营?。成本退役费》用应当用《于设施?。和场所退役后的【维,护和监测等工作【不得挪作《他,用   第四十二条! 产生、收集、贮】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!。置危险废物的—单位应当《制定意外事故的防】范措施和《。应急预案报》所在地?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并按要求进行【应,急演练   第【四十三?条 因?发生事故或者其他】突发性事件造成【危险废?物污染环境的单【位应当立即采取措】施消:除或者?减轻对环境的污【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!受到污染危害的单】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!。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:和,有,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!和处:理不得迟报、谎【报、瞒报、漏报 】  :第四十四条 鼓励和!。支持产生、》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!利,用、处置危险—废物的单位参加【环境:污染:责任保险《     第六章】 监督管理    ! 第四十五条—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,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!政区域内固体—废物污染环境—防治和监督管理体系!将固体废《。物污染环境》。。防治工作纳入—政,府环境保护》目标建立和完—。善环境保护目标责】任,制加强对各》。部门固体废》物污染?防治工作的检—查和:考核:  :。 县: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应当定—期向同级人》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报告固体】。废物污染防》。治,工作:   第四》十六条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?民,政府环境《。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?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!固,。体,废物污?染环境?防治: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】。、指导和《督促定期《发布固体废物—的种类?、产生量《、污染情况及处置】状况:等信息建《立固体废物信息查】询系统和《固体废?物污染防治监控网】。。络制定固体废—物污染环境突发事件!应急预案调》查处理固体》废物污染环境事【件   第四十【七条 ?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工业经济》、城乡建设、交【通运输、农业、卫生!、畜:牧、食品药品监督、!城,市管理等《行政主?管部:门应当依《据各自职责对管辖范!。。围内相关单》位固体废《物产生、收集、贮存!、,运输、利用和处置情!。况进行监督检查【督促其建立》和完善固体废—物,污染防治《责任制度依法查处】。固体废物《污,染环境违法行为 】  第四十八条 】上级人民政》府,及其行使固体—废物污染环》境防治监督管理权】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!对下级?人,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!。的执法监督   第!四十九条 》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!法指定固体废物收】。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!。用和处置的》经营单位不得—干扰固?体废物收集、贮【存、运输、利—用和处置的正—常经营?活动   第五十条! 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《政府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建立固体—废物:污染环境《群众监督《举报制度及时受理】和查处举报的固体】废物污?染环境行为》   新闻媒体【应当加强《对固体废物》污染环境的舆论监督!。。     第七【章 法律责任   !  第五《十一: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的行为中【。华人民共《和国固体废物—污,染环境防《治法等法律、法【规已有处《。罚,规定的从其规定  ! 第五?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或者【。其他固?体废物污染环—。境防治工作的监【。。督管理部门有下【列行为之《一的由?。本,级人民?政府或者上级人【民政府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对负《有责任的《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给予—处分   (一)】不依:法作出许可决—定或者?办理批准文件的; ! , (二)《发现:违法行?为或者接到对违法】。行为的举报》不予:查处的;   (三!)违法实施行—。政处罚的;   】(四)违法实施【行,政强制的; —  (五)擅自指定!固体废物收》集,、贮存、运输—。。和处置的经营者的;!   (六)不【。依法履行监督管【理职责的《。。。其他:行,。为   第五十【三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十四条规定矿山!企业未对废》石、尾矿《、,矿渣贮存《库采取视频监控措施!的由县级以》上,地方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!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 : 第:五十四条 违—反本:条,。例第十?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对!原址:土壤或者地下—水进:行环境修复的—由县级?。以上地方《人,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!万元:。以下的罚《款   《第五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二条《第一款规定不具备】处,置能力的污泥产【生,单,位未对其产生的【污泥进行污泥稳定】化和脱水处理的或】者未委托《。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!。进行处置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:期改正;《逾,期不改正的处以五】。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!下,的罚款 《  第五十六条 违!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二条第二【款和第三十八条规定!未建:立,污泥管理台账的【或者未按《照规定?对填埋危险废物的】。。场所设置永久性危】。险废物识《别标志的由》县级: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》给予警告;逾期不改!正的处以一万—元,以上五万元》。以下:的罚款   第五十!七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三十条【规定擅自《倾倒、堆放危险废物!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?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—。部门责令停产停业】、限期改正并—处以:五万:元以上二十》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  第五十—八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三十三条—。第一:。款规定产生》、经营危险废—物的单?位,未按照要《求建立和保存危险】废物台账的由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?责,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!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   第五!十九条 违》反本条?例,。第三十七条》第二款规定从事危】险废物利用或者处】置的单位未》建立生?产管理台账的或者未!安装设施实》施在线监《。控的:。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!。。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!二,。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的罚款》   第《六十: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三十九?条第二款《规定直接倾》倒实:验室产生《的废物、擅》自,弃置:或者填埋过期—、失效及多》余药剂的由》县级以?上地:。方人:民政府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改正【的处以二万元以【上十万?元以下的《。罚款   第六十一!条 行政机关依法】。作出要?求当事?人履行排《除妨碍、恢》。复原状等义》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!逾,期不履行经催告仍】不履行其《后果:已经或者将造成环境!污染的行《。政机关可以代履【行或者委托没有【利害关?系的第三《人代履行代履—行的费用按照成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】人承担但是法律另】有规定的除外—。    《 第八章 附— 则  《。。。   第《六十二?条 本条例》下列用语的》含义   (一【)固体废物是指在】生产:。、生活和其》他活动中产生的丧】失原: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!丧失利?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!放弃的?固,态、半?固态和置于容器【中的气态的物品、物!质以及法律》。、行政法规规—定纳入?固,体废:物管理的《物品、物质  【 (二?。)工业?固,体废物是指在工业】。生产活动中产生的】固体废物   (三!)生活垃圾是指在日!常生活?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!供服: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!体废物以及》法律、?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!活垃圾的固体废【物   《(四)建筑垃圾是指!建设单位、》施工单位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—和拆除?各类建?筑物、构筑物、【。管网等以《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!过程中所产生的弃】土、弃料及其它废弃!物   《(五:)危险?废,物是指列入国家危】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!国,家规定的危险废【物鉴别?标准和鉴别方法认】定的具有危》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!  (六《)医疗废物是指【医疗卫?生机构在《。。医疗、预防、保【健以及其他相—关活动中产》生的具有直接—或者:间接感染性、毒性以!。及其他危害性—的废物   (【。七)贮?存是指将固体废物】临时置于特》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!活,动   (八)处置!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!和用其他改变—固体废物的物理、化!学、生物特性的【方法达到减少—已产生的《固体废物数量、【。。。缩小固体废物体积、!减少或者消除其【危险:成分的活动或—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!于符: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!的填埋场《的,活,动   《(九)利用是指【。从固体?废,物,中提:。取物质?作为原材料》或者:燃料的活动》   第六十三条】 本条例《自2014年1月】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