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,川,省固体废物污染环】境防治条例
【(2013年—9月2?5日:四川省第十二—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。委员会?。第五次?会议通过
根据2】018年7月2【6日四?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!表大会?常务委?。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!修改〈四川省—固体废物污染—环境防治条例〉的决!定修正)
】 第一章 》总 则
第!一条 为了防治固】体废物污染环—境保障人《体健康?。维护生态环境—安全促进《经济社会可持—续,发展: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固体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!等法律、《。法规:结合四川省》实际制?定,。本条例
—第二条 本条—例,适用于四川》省行政区域内固体】废物:污染环境的防—治,及监督管《理,工作
第三【条 固体废物污【染环境的防治实【行减量?化、资源化、无【害化的原则减少固】。体废物的产生—量和:危害性?、充分合理利用固】体废:物和无害化》。处置固体《废物促进清洁—生产和?循环经济发》展
按照污染者!依法负责《的,原则产品的生—产者、销售者、【进口者、使》用者对?其产:生的固体废》物依法承担污染防】治责任
》 第四条 县级以】。上地方?人,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!固体废物《污染环境防治工【作机制将固体废物污!染环境防治纳—入国民经济和—社,会,发展规划把固体废】物,污染防治经费列入】本,级财政?。。年,度,预算并根据需要安】。排,。。固,体废物应急处置专项!资金:。
省人》民政府?应当:加,大对重?点生:态功能区、》。贫困地区、》民族自治地》方和战略资源开【发区的固体废物【处置基础设施建【设和固体废物污染防!治监管能力建设的】扶持力?度
: 第五条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负,责本行政《区域内固体废物【污染环?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!理和组织协调其所属!的固:体,废物管理工作机构承!担固体?废物污染环境防【治监督管理的—具体工作
》 ,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!各自的职责范围【内负责固体废物【污染环境防》治的监督管》理和固?体废物综《合利用工《作
? 乡(镇《。),人民:政府、街道办事【处应当做好本辖【区内固体废》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!
第六条 县级!以,上地方?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!支持科研《机构、大专院校【等开展?固体:废物污?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!用的科学研究—、,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!防,治技:术
县级以【。上地方?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固体废物【污染环境《防治知识的宣传【教育普及固》体废物污染环境【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!有利于?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!活方式
第七条!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!固体废物《回,收网点和交易市【场建立网络完善、】管理规范的固—体废物回《收体系提高固体废】物回收率
第】八条 县《。级以上?地方:人民:政府应?当鼓励社会各类投】资主:体参与固《体废物?处理处置项目建设】的投资?和运:营促进?固体:废物的综合利用和】无害化处置》
, 第九条》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有保护环境、!减,少固体废物产生量】和排放量《的义务并《有权对造《成固体废物》污染环境的》单位和个《人,进行检举《和控告
单【位和个人在固体废物!污染: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!关的综合利》用活动中《作,出显著成绩》的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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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二章 工《业固体废物污—。染环境的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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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县级!以上:地方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,门应当制定工业固】体废物?污染:环境防治规划会同】工业经济行政主管】部门组织推广能【够减少工业固体【废物:产生量和危害性的】先进: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!工,业固体废《。物污染?环境防治工作
【 第十《一条 产《生工业固体》废物:的单位应当建立【健全污?染,环境:防治责任《制度减少工业固体废!物产生量降低工【业固体废《物的危害性
— 产生《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!、利用、处置工业】固体废物的单位应】当加强工业固体【废物安?全管理建立固—体废物?管理制度明》确专:门机构和人员对固】体废物进《行统一管理采—取有效措施防止【污染环境造成—固体废物污染—环境的应当进行环境!治理与修复
第!十二条 工业—固体废物实行—申,报登记制度》产生工业固体废【。物的单位应当—将工业固《体废物的种》类,、产生量、流向、贮!存、处置《等有关资料按年度】。向所在?地县级人民》政府环境《保护行?。政主:管部门如实申—报登记申报登—记事项发生重大【改变的?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!起十:个工作日内重新【申报
第十三】。条 产生工》业固体废《物的单位应当—对其产生的》固体废物加以利用;!。对暂时不利用或者】不能利用的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!准,建设贮存设施、场】所,安全:分类存放或者采【取无害化《处置措?。施
? 第十四条 矿【山,。企业应?当从源?头加强废石》、尾矿、矿渣—的综合?。治理减少废石、尾】矿、矿渣的产生【量和贮存量制—定环境安全》风险:应对措施落实环境】治理和?。生态修复具体—方案并?对废石、尾矿、矿渣!贮存库采取视频监控!措施
第十五条! 产生、《。收集、贮《存、:利用:、,处置工?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!止或:者搬迁的应当在终止!或者搬迁后九十日】内委托有资质的单】位对原址土壤和地下!水受污染的程度【。进,行,。检测和评估对原址】土壤或者地下—。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!行环境修复并将【检测、?评估结果以》及修复情况》报所在?地县级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环境保护行政】。主,管部门应《当向同级相关部门】和利害关系人—。通报检测、评估结果!以,及修复?情况
》对工业企业废弃场地!再,开发利用的》单位在编制环境【影响评价报告时【应当将废弃场地【土壤、?地,下水检?测和评估结果以及】修复情况《纳入:。评价:内容
不能确定!场地污染责》任主:体,的由所在地县—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负责调查【评估和治《理,修复
《 第十六条 对废弃!电器电子产品—实行分类《收,。集和集中处置从事集!中处:。置的企业应当依【法取得?相应资质并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!规范进?行处置
处置企!业应当建立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】的数:据信:息管理系统》向所在地县级以上】地方人?民政府环境保护【行,政,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!。器电子产品收集【、拆解、利用和处】理的基本《数据和有关情况【废弃电器电子产【品处理的《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!不,得少于三年
】在,拆解:、利:。用废弃?电器电子产品—过程中产《生的废弃物》属于危险废物—的应当按照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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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三章 生活》垃圾污染环境的防】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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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:。政,府应当按《照城:乡,。规划:安排建设《城乡生活垃》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置!设施提高生》活垃圾?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!置,率,促进生活《垃圾收集、》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!步,建,立和: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!境,防治的社《会服务体系
— 市(州)、县(!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实行《生活:垃圾分类收集—和密闭?运输:推行垃圾《发电、发酵堆—。肥等方式处置—生活垃圾
—。。。 ,第十: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!由县级人民》。政,府城市环境卫生行政!。主,管,部门:组织进?行清扫?、收集、运输和处】。置,农村生活垃圾由乡(!镇)人民政府指导村!(居)民委》员会:、村:民小组建立日常卫】生,保洁制度并按照户】分类、村收集—、镇:转运、县处理的方】式纳入?。城镇垃圾《处理系统
【第十九条《 建设生活垃圾处置!设,。。施、场所应当符合环!境保护和环》境卫生?标准
《 禁止擅自关闭、闲!置或者拆除生活【垃圾:处,理设施、《场所;确有必要关闭!、闲置或者拆除的应!当依法进行》核准并采取措—施防止污染环境
! 第二十条 —城市新区开发—、旧城改造》和住宅小区开发建】设的单位以及机场】、码:。。头、车站、公园、商!店等公共设施、【场所的?经营管理单位—。应当按照有关环【境卫生标《准配套建设生活【垃圾收集《设,施
公路、铁】路、民航、水路交通!运,输经营?单位和个人应—。当按:照国家和《省有关规定收—。集、处置《运输活动中产生【的生活?垃圾:
第二十一【条, 宾馆、饭店、餐】。馆、食堂等集中产生!。餐厨垃?圾的单位应当对【餐厨垃圾进行生产登!记交由有相应资质的!单位进行处置—;处置单位》应,当按照?相关技术规范—对餐厨垃《圾进行集中处—置和资源化利—用
《城市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【组织相关单位—对集中产生的餐【厨垃:。圾进行定《点回收;环境—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应当对餐厨垃—圾集:中处置情《。况进行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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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其】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!的防治?
第二【十二条? 污泥产生单位应】当,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!定对:其产生的污泥进【。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!化利用不具备处置】能力的污泥产生单】位,应当对?其产生的污泥进【行污:泥稳定化和脱—水处理并委》。托具备?相应能力的》。企业进行处》置和利用《防止污染环境
!污,水处理厂应当建立管!理台账?按照国家《有,关,规定执行《转移联单制度产生】的污泥经鉴》别属于?危险废物的其收集】。、贮存、运输、利】用、处置应当—符合危险废物—污染环境防》治的有关规》。定
第》二十三条 工程施】工单位应当》对建筑垃《圾出入口地面—作硬化处理清洗出】场车辆防止污染环境!
运输建筑垃】圾应当使《用密闭式运输工具】按照规定的》时间、?线路运?送到: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!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!置防止污染环境
!。 第二十四条 县】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农业】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制定农《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!规划推动农》村和农业生产固体废!物的资源化、无害化!处,置对农业生产过【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!资源化?、无害化处置进【行监督管理
第!二十五条 从事农业!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!当对农业生》产过程中《产生的农田残膜【、灌溉?器材和盛装》化肥、农《药等的?包装物进行分—类收集、综》合利:用或:。者交由有处》。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!害化处置
— 第二十六条—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:民,政府应当组织有【关部门?采取措施推》进秸秆还田、秸秆】气化、秸秆发—电、秸秆饲料开发】、秸秆工业原料【。开发等资源》化利用
《 禁止在人口【集中地?区、机?场周:围、交通《干线附近《以,及当地人民政—府划定?的区域露天焚烧农】作物秸秆、》林,竹草废弃物;禁止】将农作物秸秆、【林竹草?废弃物弃置于河道、!湖泊、?水,库、沟渠等水体内】
: 第二十七条 【。从事畜禽养殖的【单位和个人应当【按照:国家:有关规定处置死亡畜!禽、畜禽粪便、垫】草垫料等固体—废物禁止违反—规定弃置或者向【水体:投,。放
从》事畜禽规模养殖的】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建立死?亡畜禽处置档—案
《第二十八《条 依法收缴的假冒!劣或:者禁止?流通的物品需—要销毁的应当—采取符合《环境保护规定的方】式进行处《置禁止露天焚烧【;属于危险》废物的应当由—具有:相应:资质的单位集中【处置
— 第五章 危—险废物污染》。环,境防治的特》别规定?。
第二【十,九条: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根:据国家危险》废物:。污染防治《规划和?有关要求组织编【制全省危险废物【处置设施、场所建】设规划?报,省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施
【。 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应】当,。。按照危险废物处置】设施、?场所建设规划的要】求,组,织建:设危险废《物集中处置设施、】场,所
危险废物】集中贮存、》处置:设施、?场所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技术—规范与饮用水—水源保护区、学校、!医院、机关》、集中居《住,区等保持安全防护】距离
《 第三十条 产生危!险废物的单位应当】按照:国家有关《规定处置《危险废物《不得擅自《倾倒、堆放;不处】置的:由所在地县级—。以上:地,方人民政府》环境保?护行政?。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期不处置!、无处置能》力或者处置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!的由:。所在地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,行政主管《部门指定有》资质的?单位代为处置—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!废,物的单?位承担?。
第三十一条 !产生危险废物的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。有关规?定制定?危险废物管理—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!地方:人,民政府环境》保,护行:政主管部门》申报危险《废物的种类、—产,生量:、流向、贮存、处置!。等有关资料》
, 危险废物—管理计划应》当包括?。减少危?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!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!。。物贮存、利用、【处,置措施?危险废物《管理计?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!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!地方:人民:政府: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
申》报事项或《。者危: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!有重大改变的应当】。及时申报
【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《的产生?危险废物《的单位应当在十【。个工:作日内向所在地【县级人?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申报并【调整危险废物管理年!度,计,划
(一)【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类!别发生变化的;
!。 ,(二)危险废物【产生:。数量超过预计—的百分之二十或【者少:于预计?。的,百分之?五十的;
【(三)?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、!处置设?备,、工艺?发生变化的;
】 (四)委托他人进!行收集、贮存—、利:用或者处置受—托方:变更的;
(】五)其?他重大变更》事项
? 第三十三—条 产生《、经营危险废—。物的:单位应当建立危险】废物台账如实—载明:危险废物的》名称、类别、时间】、数量、去向等情】况并保存十》年,以上法律《。、,法规另?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》 产生、经营—。危险废物的单位终】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!台账报?送,。所在地县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。行政主管部门备案
! :第三十?四条: 危险废物的处置】应当根据现有—处置设施和》处置能力《就近:集中处置《跨省转移《危险废物《的应当向移出—地省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:行政主管部》门申:请办理审批手续【
, :第三十五条》 申请转移危险废】物的:应当具备下列条【件
(一)危】险废物?接受单位持有危险】废物经营许》可证并?同意接受;
(!二):危险废物《的包装、运输符【合国:家有关标准》、技术规范和—要求;
《 (?三):有防止危险废物转】移过程中《污染环境的措施【。。和,事故:应急救?。援预案;
— (四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】
: 第:三十六条 转移【危险废物应》当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!写危险废物》转移联?单无转移联》单的运输单位不【。得,承运、?贮存:。处置单位不得接【收
《第三:十七条 从事—。收集、贮存、处置】危险废物《经营活?动的单位应当向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:门申请领取经—营许可证;从—。事利用危险废物经】营活动的单位应当】向国务院环》。。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省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申请—领取经营许可证
!。 从事危险废物【。利用或?者处置的单位—应当建立生产管【理台账安装设施实】施,在线监控《
第三十八条 !危险废物经营单【位应当将以填埋方式!处置危险废物的【。情况记录簿报所【在地县级人民政府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并由备案【部门永?久保存对填埋危【险废物的场所危险废!物经营单位应—当设置永《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!志
: 第三十》九条: 设:有实验室的企业、】学校、科研机构【以及其他相关—单位应当建立实验】。室,废物分类、登记管】理制度并按规—定对:实验室产《生,。的废药?剂、废试剂》、实:。验,动物尸体及其他实】验室废物进行管【。理
: 实?。。验,室产生的废物应当分!类暂存不得直接倾倒!过期、?失效:及,。。多余药剂《应当设置专门—贮存场?所分类存放不得【擅自:弃置、填埋
】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!物应当委托具—有,。相应资质的单—位进行处《置
第》四十:条 医?疗废物实《行集中无《害化处置《
在不具备集】中处置医《疗废物条件的农村】医疗:。卫生机构《应当严格按照—国家法律、法—规及相关标准处【。置,产生的医《疗废物
《 , 第四?十,一条 重点》危险废物集中处【置,设施、场《所的退役费用应【当预:提列入投资概算或】者,经营成本退役费用】应,当用于设施和场【所退役后的维—护和监测《等工作不得挪作他】用
第》四十二条《 产生、收集、贮存!、运输、利用、处】置危险?废物的单位应—当,制,定意外事故的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】。案报所在地县—级,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备案并按要【求进行应急演—练
《。第四十?三条 因发生事【故或者其他突—发性:事件造成危险废物污!染环境的单位—应当立即采》取措施消除或—者减轻对环境的【污染危害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】污染危害的单位【。和,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》部门和有关》部门报告接受调【查和处理不得迟【。报、谎报《。、瞒报?、漏报
《 ,。 第四十四条 鼓励!和支持产生、—。收集、贮《存、:运输、利用》、,。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!参,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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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。监督管理《
第—四十五条 县级【。。以上地方人》民政:府应当?建立本行政区—域,。内固体废物污—染环境?防治和?监督管?理体系将固》体废物污染环境防】治工作纳入》政府环境《保护目标建》立和完善环境—。保护目?标责任制《加强对各部》门固体废《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检!查和考核
县】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府应》当定期向同级—人民代?。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报告固体》废物污染防治工【作
? 第四?十六条?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!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!环境防?治工作进行》全面:检查、指导和督【促定期发布固体【废物的?种类:、产生量《、污染情况及处【置状:况等信?息建立?固体:废物:信息查询《系统和固体废—物污染防治》监控网络《制定固体废物污染】环,境突发事件》应急预案调查处【理固体废物污—染环境事件》
第四十七【条 县级以上—地,方人民政府》工,业经济、城乡建设】、交通运输、农【业,。、卫生、《畜,。牧,、食:。品,药品:监督:、城市管理等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依据各自《职责:对管辖范《。围内相关单位固体废!物产生、收集、【贮,存、运?输、利用和处置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督促其建《立和完善固体—废物污染防治责任】制度依法查处固【。体,废物:污染环境违法行【为
: 第四十八条 】上级人民《政府:及其:行使固体废物污染】环,境防治监《督管理权《的部:门应当?依法加强对下—级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:。门的执法监督
】 ,第四十九条》 ,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违?法指定固体废物【收集、贮《存、运输《、利:用和处置的经营单位!不得干扰固》体,废物收集《、贮:存、运输、利用和处!置的正常经营活动
! 第五《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行政主?管部:门应当建立固体废物!污染环境群》众监督举报制度及时!受理和查《处举:报的固体废物污染】环境行为
新闻!。媒体应当加强对固体!废,物污染环境》。的舆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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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章 法律责任
!。 ,
第五十一条】 ,。违反本条例规定【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固体废物—污染环?。。境防治法《等法律、法规已【有处罚?规定的?从其:规定
《 第五十二条 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其他—固,体,。废物污染环境防治】工作的监《督管理?部门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!。上级人民政府有关】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!任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?。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处?分
《(一)不依法作出】许可决定或者—办理:批,准文:件的;
(【二)发现违》法行:为或者接到对—违法行为的举报【不予:查处的;
— (三)违法实【施行政处罚的;
】 (?四)违法实施行政强!制的;
(五)!擅自指定固体废【物收:集、贮存、》运输和?处置的经营者的;】。
(六)不【依法:履行:监督管?理职责的《其他行为
第】。五十:三条 违反本—。条例第十《四条规定矿山企【业未对废石、尾矿、!矿渣贮存库采取视】。频监控措施的由县】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环,境保护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并《处,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的罚款
— 第五十四条 违!反本条?例第:十五条?第一款规定未对原】。址土壤或者地下水进!行环境修复的—由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环境】。保护行政《主,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处以五》万元以上二十—万元以下的》罚款:。
?。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!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!款,规定不具备处—置能:力的:污泥产生单位未对其!。产生的污泥进行污】泥,稳定化?和脱水处理的或【者未委托具备相应能!力的企业进行—处置的由县级以上地!方人:民政:府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?期改:正,;逾期不改正的处】以五万元以上—二十万元以下的罚】款
第五十【。六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!二款和第三十八条】规定未建立污泥管】理台账的或者未按照!规定对?填埋危险废物的场】所设置?永久性?危,险废:物识别标志的由【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;逾期不改】正,的处以?一万元以《上五万元以下的罚】款
第》五十七条《 违反?本条例第三十条【规定:擅自倾倒、堆放危险!废物的由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【环,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停产】停业、限期》改正:并处以五《万,。元以:上二十万《元以下?。的罚款?
第五十—。。八条 违反本—。条例第三十三—条第一款规定产【生、: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!未按照要求》建立和保《存危:险,废物台账的由县级以!上地方人《民政府环境》保,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?限,期改正并处》以三:万元以上十万—元以下的《罚款:
第五》十九: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!二款规定从事—危险废物利用—或者处置的单位未建!立生产?管理台账的》或者未安装设施实施!在线监控《的由:。县级: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》门,。责令限?期改:。正并处以《二万元以上十—万元以下《的,罚款
第六【。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!三十九条第二款【规定直?接倾倒实《验室产生的废—物、擅自《弃置或者《填埋过期《、失效?及多:余药剂?的由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》。。改正:。;逾期不《。改,。。正的处以二》。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!的罚款
《 第六十一条【 行政机关依法作】出要求当事》人履行排《除妨碍、恢复原状等!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!人逾期不《履行经催告仍不履】行其后果已》。经或者将造成—环境污染的》行政机关可以代【履行或者委托没有】利害关系的第—三人:代履行代履行的【费用:按照成本合理确定】由当事?人承担但《是法律另《有规定的除》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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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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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【二条 本条例—下列:用语的含义
】(一)固体》废物是指在》。生产、生活和其【他活动中产》生的丧失原有利【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!利用价值但被抛弃】或者放弃的》固态、半《固态和置于容器【中的气态的》。物品、物质》以及法律《、行政法规规定【纳,入固体废物》管理的物品、物【质
? (二?),工业固体废》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!动中产?生的:固体废?物
? (三)生活—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!中或者为日常—生,活提:供,服,。务的活动中产生【的,固,体废物以及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视为?生活垃?圾的固体废物
!(四)建筑垃圾【是指建设单位、施工!单位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和—拆除各类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、管—网等以及居民装饰】装修:房屋过程中所产生】的弃土、弃料及其它!废弃物
》 (五?)危险废物是指列入!。国家危?险废物?名录或者《根据国家规定—的危:险废物鉴别》标准和鉴别方法【认定的具有》危险:特性的固体废物
! (六)《医疗废?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!。在医疗、《预防:、保健以《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!生的具有直接或者】间接感染性、—毒性:以及其他《危害性的废物—
(七)贮【存是指将固》。体,废物临时《置于:特定:设施或者场》所中的活动
【。 (八)处置是【指将固体废物焚【烧和用其他改变【固,体废:。物的物理、化学【、,生,物特性的方法—达到减少已产—生,的固体?废物数量、缩—小固体废物体积、】减少或者消除其危】险成分的活动—或者将固体》废物最终置于—符合环境保》护规:定要求的填埋场【的活动
(九)!利用是指从固—体废物中提取物【。质作:为原材料《或者燃?料的活?动
第六十三条! 本条?例自2014年【1月1?日起: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