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计划用—水管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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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—规范计划用水管【理提高?。用水效率《和效: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!管理:制度依据大连—市节约用《水,条例制定本办—法
第二条— 本办?法,适用:于中山区《、西岗区《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!。区、高新技术产【。业园区行政》。区域内使用公共供】水,且月均用水量400!立,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!户(以下简称用水户!)用水计划的核定】、调整、考核以及相!关管理活动
第三!条 本市对用水【实行总量控制和【定额:管理相结《合的制度计划用水总!量不得超过年度用水!总,。量控制?目,标
第四条— 市节约用水主管】。部,门负责计《。划用水制度的组织实!施,。和监督管理其—所属的节约用水管理!机构:具体负责计》划,用水的?日常:管理工?作 :
第五条 市节约】用水主?管部门应加强计【划用水管理》工,作的监督和指—导
第六条 用水!户应当于每年—十月三十一日前向节!约用水管理机构申】请下一年度》的用水计划》
用水户申请用】。水计划?应当提供申请文件申!请文件应当包括年度!计,划用水量、供水【账号、用水性质、生!产经营计《划,、节约用水措施等内!容
第七条 节】约用水管理机构根】据用水?。户近三年《用,。水,量考虑用水户—用水增长情》况、节水现状及全】市供:。水能力状《。况按年用水计划【水量核定《公式:对用水户下一年的】。用,水计划进行》初步核定 》
(一)正常用水】三年以上(含三年】)的用水户按下列】方式核定
—年,用,水计划水量》=前三年《加权平均用水量*】(1+前三年用【水量平?均增长率)*(1】+增减系数)*【年用水计划调节系】数;
(二—)正常用《水两年以《上(含两年)三年】以下的用水户—按下列方式核定 】
年用水计划水量=!。前两年加权平均用】水量*?(1+前两》年用水量增长率)*!(1+增《减系:数)*年用水—计划调节系数—。;
(三)正常】用水:一年:以上(含《一,年)两年以》下的用水户》按下列方式核定
!。年,用,水计划水量=上年度!用水量*《(1+增减系—数)*年用》水计:划调节系数
第】八条 年用水计【划调节系数由市节】约用水?主管:部门根据《本市水资源承—载能力和经》济社会发展需求【。综合平衡《。确定:予以公布
—第九:条 根据用水计划】初,步核定水量结—合用水户申》请水量、行业—用水定额对》用水户?下一年度用》水计划进行核定 】
第十条 年度用水!计划经节约用水管理!机构核定报节—约用水主管部门【批准后在十二月三】。十一日?前向用水户书面【。下达
用水—户应将年度用—水计划按月》、按用水性质分解】计划:用水量并以书面或】网上申?报等形式报》节约用水管理—机构备案对未报【。。送分解计《划用水量的用—水户视?为年度用水计划平】均分配?到每个月
经【核定下达的年度计】。划用水量和用水性】质不得擅自变更【
第十《一,条 用水户逾期未申!请用水计《划的:按照本办法第八【条规定直接核定并按!照本办法第十条【规定下达其用—水计划
第十【二条 用水户应【。当与供水企》业注册用户名称一致!实际用水户与—计量表注册名称不一!致的由注册用水户接!受计划用水管理 】
第:。十三条 用水户如】因生产、经营—规模等发生》变化需要调整年【度用水计《划的:应当向?节约用水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《申请:内容包括用》水量增减原因—说,明、需要增减用水】计,划的合?理性分析和相关证】明材料用水户不调】整年度用水》计划总量仅》调整月计划用—水量的应当重新报节!。约用水?管理机?构备案 《
,节约用?水主:管部门?应当自受理用水计】划调整申请之日起十!五个工作日内予以】核定并书面答复申】请人;不予同意调整!的应当书面告知并】说明理由
—第,。。十四条 《节,约用:水管理?机,。构依据供水企业的】抄表水量按月对【用水户的用水计划】执行情?况,。进行:检查按季度进—行用水计《划考核对超计划用】水的用水户》按,照有关规《定征收超计划用水加!价,水费
第十五条 !供水企业应当—配,合做好计《划用水管理》工作履行下列职【责
?(一)每月十日前向!节约:用水管理机构—提供用水户上—月用水情况的有【关资料; 》。
(二)抄》录的水表读数—有误或者有延—迟,抄录:水表情况的》应当根据《用水户申请》提供抄表读数勘误】证明:
第十六条 因】干旱或者其他—突,发事件?。等原因?导致水资《源不能满足正常【。供水需要的节约用水!主管部门可》以按照有《关,规定依法核减用水户!的用水计划优—先保障?居民生活用》水合理安排生产【和生态用水》
第十七条— 本办法《所称的?前三年加权平均【用水量=(第—三年水量*3+第二!年水:量*2+第一年水】。量):/6 ?
本办法所称的【前二年?加权平均用水量【=(第三年水量*】3+第二年水—量*2)/5
本!办法所称的》。增减系数是对用水】户节水现状的考核其!初始:值为0根据下列情况!设定
(一—)符合下列条—件之一的增》。减系数予《以增加但增加—累计后增减》系数最高不超过+0!。.31.被评—定为省、市级“节水!型企:业(单位)”的【称号的增《减系数在称号有效期!内+0.2》;2.?按规定完成水平衡】测试并报《经市节约《用水管理《机构备案的增减【系,数,+0.2;3—.已:建成并?使用节水设施—的单位或进行工【艺改造明显》提高了重复利用率的!工业企业并报—经市节约《用水管理《机构备案的增—减,。系数+0.2;4.!经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机构:确认建有“》中水回?用、再?。生水利用《和海水淡《化,设,施”并运行的单位增!。减系数+0.—。2
(二》)符合下列条件【之一的增减》系数予以降低但降低!累计后增《减系数?最低不?低,于-:0.31.未及时】、,准确报送《用水节水数据、【资料、?报表的增减系数-】0.0?5;2.现仍使用】国家明令淘汰用【水器具的增》减系数-《。0,.05;3.未按规!定,安装计?量,水表或者未建立【健,全,用水:管理制度和统计【台帐自查实之月【起增减系数-0.0!5;4.不按规定】开,展水平衡测试—的增减系数-0.1!;5.冷却水—未经循环利用直【接排放逾期不改【正的自查实》之月起增减系—数-0.1;6.建!设项目未按规—定,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!设施逾?期,不改正的自查—实之月起增减系【数-:0.:1
核《定,。正常用?水满三年用水户的】水量如果《前三年用水变—化情况?为第一年<第—二,年<第三年则计划水!。量,核定公式《为前三年加》权平均用水量*(】1+:前三:年用水?量平:。均增长率)*年【用水计划调节系数】*(1?+增:减系:数);如果前三年用!水变化情《况为第一年>第【二年>第三》年或第一年》<第二?。年>第三《年则:计划水量核定公【式为前三年加权平】均用水量*年用【水计划调节系数*】(1+增减》。系数)?。;如果?前三年用水变—化情况为第一年>第!二年<第三》年前三年加权—平均用?水量*(1》+后两年用水量增长!率)*年《用水计?。划,调节系数*(1【+增:减系数)
—说,明除特殊情》况以上“《前,三年”指计》。划核定年之》前的三年“》第三年”即为计划核!定年的前一年—依此:类推不足整年的水】量按该年已用水月份!平均水量《乘以十二《个月核定整年水量】 ,
第十八条 —本办法自20—16年7月》20日起施行—,有效?期两年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