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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计划用水【。管理暂行办法— 第一》条 为规《范计划用《水管理提高用—水效率和《效益落实《最严格水资源管【理制度?依,据大连市节约用水条!例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 本—办法适用于》。中山区?、西岗区、沙—河,口,区,、甘井子区、高新技!术产业园区行政区域!内使用?公共:供水且月均用水量4!00立?方米:。以上的非居民用户】(以下简称用水【户)用水计划—的,核定、调整、—。考核以及《相关管理《活动: 第?三条:。。 本市对用水实行总!量控制和定额—管,理相结合的制度【。计划用水《。总量不得《超过年度用水总量控!制目标 第四条】 市节约用水主管】。部门负责计》。划用水制度的组【织实:施,和监督管理》其所:属的:节约用?水管理机构具体负】责计划用水》的日常管《理工作 第五条】。 市节约用水—主,管部门应加强—。计划用?水管理工作的监督】和,指,导 第六条 用水!户应当?于每:年十月三《十一日前向节约用】水管理机构申请下一!年,度的用水计划— 用水户申请用】水计划应当提供申请!文件申请文件应当】。。包括年度计划用水量!、供水账号、用【水性:。质、生产经营计划】。、节约用水措施【等内容 第七【。。条 节约用水—管理机构根据用水户!近三年用水量考虑用!水户用水增长情况】、节水现状及全市供!水能力状况按年【用水计划水量核定】公式对用水》户下一年的用水计划!进行初步核定 】(一)正《常,用水三?年以上(含三年)的!用水户按下列—方式核定 —年用水?计,划水量=前三—年加权平均用水量*!(1+前三年—用水量平均增—长率)*(1+【增减系数)*年用水!计划调节系数—; (《二)正?。常用水两《年以上(含两年)】三年以下《的用水?户按下列方式核定 ! 年:用水计划水》量=前两年》加权平均用水量*】。(1:+前两年用水量增】。长率)?*(1+增减系数】)*:年用水计划调—节系数; (三】)正常?用水:一年以?上(:含一年)两年—以下的用水户—。。按下列?。方,。式,核定 年》用水计划《水量=上年度用【。水,量*(1《。+增:。减系数)《*,年用水计划调节系】数 : 第八条 年用水计!划调节系数由市【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根!据本:市水资源承载能【力和经济社》会发展?需求综合平衡确定】。予,以公布 第—九条: ,根据用水计划初步】核定水?量结合用水户申请】水量、行业用水定】额对用水户》下一年?度用水计划进行核】定 第十条 年度!用水计划经节—约用水管《理机:构核:定报节约用水主【管部门批准后在十】二月三十一》日前向用水户—书面:下达 用水户【应将:年度用水《计划按月《、按用水性质分【解计划?用,。水量:并以书面或网—上申报等形式—报节:约用水管《理机:构,备案对未报送分解】计划用水量的用水户!视为年度用》水计划平均分配【到每个?月 : 经核定下达的年度!计划用水量和用【水性质不得擅自变更! 第?十一:条 :用水户逾期未—。。申请用水计划的【按照本办法第八【条规:定直接核定并按照】本办法?第十条规《定下达其用水计【划 第十二条【 ,用水户应当与供水企!业注册用户名—称一致实际用水【户与计?量表注册名称不【一,致的由注册用—水,户接:受,计划用?水管理 第十【三条: 用水户如因生产】、经:。营规模等发生变化】需要调整年》度用水计《划,的应当向《。节约用水《。主,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!内容包括用水量增减!。原因说明、需—要增减用水计划的合!理性分析和相—。关证:明材料用《水户不调整年度【用水计划总量—仅调整月《计划用水量的—应当重新报节约用水!管理机构备案 】节约用水主管—。。部门应当自》受理用水计划—调整:申请之日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】。予以核定并书面【答复申请《人;不予同意调整】的应当?书面告知并》说明理由 —第十四条 节约用水!管理:机构依据供水企【业,的抄表水量按月对】用水:户的用水计划—执行情况进》行检:查按季度《进行用?水计划考核》对超计划用水的【。用水户按照》有关规定征收—超计:划用水加价》水费 第十—五条 供水》企业应当《配合做好计划用水管!理工作履行下列职】责 (《一)每月十日前向节!约用水管《。。理机构提供用水户上!月用水情《况的有关资料;【 (二)抄录【的水表读数有误【或者有延迟抄录水】表情况的应当根【据用水户《申请提供抄表—读数勘误证》明, 第十六条— 因干旱或者其他突!发事件等原》因导致水资源不能】。满足正?常供水需要的节【约用水主管部门【可以按照有关规【定依法核《。减用:水户的?用水计划优先保【。障,。居民生?活用:水,合理安?排,生产和生态用—水 第十》七条 本办法所称】的前三年加权—平均用水量》=(第三年水量*】3+第二年水量*2!+第一?。年水量)/6 本!办法所称的前—二年加权《。平均用水量》=(第三年水量*3!+,第二年水量*2【),/5: 本办法所称【的增:减系数是对》用水户节水现状的】考,核其初始《值为0根据下列情况!设定 (一—)符合下列条—件之一的增减系【。数予以增《加但增?加累计后增减系【数最高不《超过+?0.31.被评定为!省、市级“节水型企!业(单位《)”的称号的增【减系数在称号有效】期内+0.2;【2.按规《定完成?水,平衡测试并》报经市节约用水管】理机构备案的增【减系数+0》.2:;3.已建成并使】用节水设施》的,单位或进行工艺改造!明显提高了重—复利用率的工业企】。业并报经市节约【用水管理机构—备,案的增减系》数,+0:.2;4.》经市节约用水管理机!构确认建有》“中水?回用、再生水利【用和海水淡》化,设施”并运行的单位!增,减系数?+0.2《 (?二)符合下列条件之!一的增减系数予以】降,低但降低累计后【增减系数最》低不低于-0—.3:。1.未?及时、准确报送用水!节水数据、》资料、?报表的增《减,系数-0.0—5;2?.,现仍使?用国:家,明令淘汰用水器【具的增减系》数-0.05;3.!未按规定《安装计量水》表或:者,未,建立健全《用水:管理制度和统—计台:帐自查实之月起【增减系数-》0.05;4—。.不按规定开展水平!。。衡测试的增》减系数?。-0.1;5.冷】却水未经循环—利用直接《排放:逾期不改正的自查】实之月起增》减系数-0.1;6!.建设项目未按【规定建设相应的节】约用水设施逾期不】改,正的:自查实之月起—增减系数《-0.1 核定】正常用水满三年【用,水户的?水量如果前》。三年用水变化—情,况为:第一:年<第二年》<第三年则计划水】量核定公《式为前三年》加权平均《用,水量:*(1+前三年【用水量平均增长率】)*年用水计—划调节系数*—(1+?增减系数);如果前!三年用?水变化?情况为第一》年>:第二年>第三—年或第一《年<第二年>第三】年,则计划水《量核定公式为前三年!加权:平,均,用水量*年用水计划!调节系数*(—。1+:增减系数《);如果前三年【用水变?化,情况为第一年—。。>第二?年<第?三年前三年加—权平均用水》量*(?1+后?。两年用水量增长【率)*年用》水计划调节系数*】(1+增减系数【。) 说明除特殊情!况以上“前三年”】。指计划核定年—之前的?三,年,“第三年”即为计划!核,定年的前《一年:依,此类推不足》整年的水量按该【年已用水月份—平,均水量乘以十二个月!核定整年水量 第!十八条 本办法【自2016年—7月2?0日起施《行,有效期两年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