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计《划,用水管理《暂行办法
第】一,条 为规范计划【用水管?理提高用水效—率和效益落实最严】格水资源管理制【度依据?大连:市节约?。用水条?例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: 本办?法适:用,于中山区《、西岗?区、沙?河口:区、甘井子区、【。高新技术产》业园区行政区域内使!用公共供水且月【。均用水量40—0立方米《。。以上的非居》民用:。户(以下简称用【水,户,),用水计划《的核定、调》整、考核《以及相关《管,理活动 《
第三条 本市对】用水实行总》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!结合的制度计划【用水:总量不得超过—年度用水《总量控制《目,标
第四条 市】节,约,。用,水主管?部门负责计划用水制!度的组织实施和监】督,管理其所属的节约】用,水管:理机构具体》负,责计划用水的日常】管理工作《 ,。。。
第五条 市节约】用水主管部门应加】强计划用水管理工】作的监督和指—导
第六条— 用水户应当于【每年十月《三十一日前向节约】用水:管理机构《申请下一年度的用】水计划
用—水户申请用》水计划应《当提供申《请文件申请文件应】当包括年度计—划,。用水量、供水账【号、用水《性质、生产经营【计划、?节约用水措》。施,等内容?
第七《。条 :。节约用水管理—机构根?据用水户《近三年?用水量考虑用水户用!水增长?情况、节水》现状及?全市供?水能力状况按年用水!计,划水量核定》公式对用水户—。下一年的《用水计划进行初【步,核定
(一—。)正常用水三年以】。上(含三年)的用水!户按:下列方式核》。定
年《用水:计划水量=》前三年加权》平均用?水量*(1+前三年!用水量平均增长【。率)*?(,1+增?减,。系数)*《年用水计《划,调节系数;
【(二)正常用—水两年以上(含【两年)?三,年以下的用水—户按下列方》式核定
》年用水?计划:水量=前两年加权】平均用水量*(1+!前两年?用水量增长率)*(!1+增减系数—。)*年用水计划调】节系:数;
《。(三)正常用水一年!以上(含一年)两】。。年以下?的用水户按》下列方?式核定
年用水】。计划水量=》。上年:度用水量*》(1+增减系数【)*年?用水计?划调节系数》
:第八条 年用水计】划调节系数由市节】约用水主管部门【。根,据,本,市水资源承载能力】和经济社会发—展需求?综合平衡确》定予:以公:布
第九条 根】据用水计划初步核定!水量结合《用,水户申请水量、行】业用水定额对—用水户下一年度【用水计划进行核定 !
第十条 年—度用水?计划经节约用—水管理机《构核定报节约用水】主管:部门批准后》在十二?月三十一日前—向用水户书面—下达 ?
用水户应》将年度用水计—划按月?、按用水性质—分解计?划用水量并以书面】或网上申报等形【式报节约用水管理】机构备案对未报送】分解计划用》水量的用水户视为】年度用水计划平均分!配到每?个月
经核定下】达的年?度计:划用:水,量和用水性》质不得擅自》变更
第十—一条 用水户逾【期未:申请:用水计划《。的按照本办》法第八?条规定直接核定并按!照本办法第》十条规定《。下达其用水计划【 ,
第十二条 —用水户应当与—供水企业《注册用?。户名:。称一致实际用水户】与计量表注册名称】不一致的《由注册用水户接【受计划?用水:管理
第十—三条 用《水户如因生产、经营!规模等?发生:。变,化需要调整年—度用水计划的应【当向节约《用,水,主管:部门提?出申请申《请内容包括用水量】增减原?。因说明、需要增减】用,水计:划,的合理性分析—和相关证明材料【用水户不调整年度用!水,计划:总量仅调《整月计划用水量的】应当重新报节约用水!管理机构备案 【
节约用《。水主管部门应当自】受理用水计划调整申!请之日起十五个工】作日内予以核定并书!面答:复申:请人;不予同意调整!的应当书面告—知并说明理》由
第十四条 】节约:用水管?理,机构依据供水企【业的抄表水量按月对!用水户的用水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!查按季度《进行用水《计划考核对超计划】用水:。的用水户《按照有关规定征收】超计:划用水加《价,水费
第十五条】 供水企业应—当配合做好计划【用水管理工作履行】下列职责
—(一)每月十—。日前向节《约用水管《理机构提供用—水户上月用水情况的!有,关资料;
(二】)抄录的水表读数有!误或者有延》迟抄录水表情—况的:应当根据《用水户申《请提供抄表读数【勘误证?明
?第十六条 因干【旱或者其他突发事件!等原因导《致水资?源不能满足》正常供水需要的节】约用水主管部门【可以按照《。有关规定依法核【减用水户的用水计】划,优,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!合理安排生产和生】。态用水
》第十七条 本—。办法:所称的前三》。。年加权?平均用水量》=(第三年水量*3!+第二年水量—*2+第《一,年水量?)/6
本办【法所称的前二—年加权平均用水【量=(第《三年水量*3+第】二年水量*2)【/5
《本办法?所,称,的增减系数是—对用水户节水现状的!考核其初始》值,为0根?据下列情况设定【
(一)符合下】列条件之一》的增减系数予以【增加:但增加累计后增减系!数最高不超过+0】.31.被评定【为,省、市级“节水型】企业(单位)”【的称号的增减系数在!。称号有效期内+【0.2;2.—按规:定完成?水平:衡测试并报经—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!备,案的增?减系数+0.—2,。;3.已建成—并使:用节水设《施的单位或进行工】艺改造明显》提高了重复》利用率的《工业企业并报经市】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】备,案,的增减系数+—0.2;4.经市节!约用水管《理机构确认建有“中!水回用、再生水利用!和海水淡化设—施”并运行的—单,位增减系数+0.】2
?(二)符合》下列条件《之一的增减系数予以!降低但?降低累计后增减【系数最低不低于-0!.,3,1.未?及,时、准确《报送用水节水—数据、资料、—报表的增减系—数-0?.05;2.现仍】使用国家明》令淘汰?用水:。。器具的增减系数-】0.05《。;3.未按规—定安装?计量:。水表:或者未建立健全【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!台帐自查实之月起增!减系:数-0?.05;4.—。不按规定开展水平衡!测试:的增减系数-0【.1;5.》冷却水未经循—环利用直接排放逾】期不改正的》自查实之月起增减系!数-0.1;—。6.建?设项目未按规定【建设相应的》节,约,用水设?施逾期不改正的自】查实之月起增减系】数-:0.1
核—。定正常用水满三年】用水户的水量—如果前三《年用水变化情况【。为第一年<第二年<!第三年则计》划,水量核定《公式为前《三年:。加权平?均用水量*(1+前!三年:用水量平均》增长率)*年用【水计划?调节:系数*?(1+增减》系数)?;如果前三年—用水变化情况为第一!年>第二《年>第三年》或,第一年<第二—年>第三年则—计,划水量?。核定公式为前三年加!。。权平均用水量—*年用?水计划调节系数*】(1+增减》系数);如果前三年!用水变化情况为第一!年>第二年<第【三年:前三年加权》。平均用水量*(【1+:后,两年用水量增长率】)*年用水计划调】节,系数*(《。1+增?减系数)《
说明《除特殊情况以上“前!三年”指《计划核?定年之前的》三年“第三年”【即为计划核定年的前!一年依此类》推不足?。整,。年的水?量按该年已用水月】份平均水量》乘,以十二个月核定整年!水量
第十八【条 :本办法自《2016年7月【2,0,日起施行,有效期】两年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