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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,宁省水土《保持条例 (20!14年9月2—6日辽宁省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?十二次?会,议通过?  根据201【7年7月《27日辽宁》省第十二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十五》次会议通过辽宁省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,委,员会关于《修改〈?辽宁省?机动车污染防治条】例,〉等部?分地方性《。法,规的决定《修正) 第一—。章  总  则 第!一条  为了—预防和治理水土【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!进生态文明建—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!续发:展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水土保持法等【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省实《际制定本条》例 第二《条  在本省行【政,区域内从事与水土】。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》遵守:。本条例 第三条【。  水土保持—工作应当遵循预防】为主、?保护优先、》。全面:规划:、综合治理、—因地制宜、注—重效益的方针—坚持谁开发》谁保护、谁造成水土!流,失谁治理和补偿的】原则 第四条  省!、市、县(含县级】市、区下《同)人?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!土保持工作的—统一领导实行责【任目标行政首长负责!制建:立健全工作协—调机制和考》核奖:惩制:。度将水土保》。持工作纳入本级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保障资金投入】 水土流失重—点预:防区和重点治理【区所在的县》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根据本地区—。实际情况向》。本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报告】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!条  省、市、县】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。。。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!。。保持工?作市辖区未设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的其水土—保持工作由市水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 【发展改革、财政、国!土,资,源、环境保》护、林业、农业、住!建、交通等有—关,部门按照《各自职责做好—水,土流失?预防和治理相—关工作 乡(—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,办事处负责实施【本,辖区内?水土流失预防和【治理相关工作村【(居:)民委?员会协助落实水土流!失预防和《。治理任务 第六条】  各级人民政府】及其有关部门应【当加强?水土保持宣》传,和教育工作普及水】土保持科学知识增】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!。支持有?关高等院校、科研单!位,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!术研:究培养水土保持【科学技术人》才推广?先进实用新技术、新!工艺、新材料提【高水土?保持:科学: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!章  水土保—持规划 第》七条:  省水行政主管部!门,应当每五《年开展一次全—省水:土流失调查并—公告调查结》。果因重大自然灾害】等情况?造,。成水土流失的省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及时组织开】展水土流失调查【 市、县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在本行【政区域内开展水土】。流失调查《的应当在《。公告前将调查结【果逐级报省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备案 第【八条  省、—市、县人民》政府应当依据—水土流失调查结果】、上一级水土流【。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!治理区的划定结果及!时组织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和《其他有关《部,门划:定本地区水》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!重点治理《区并向?社会公告《 第九?条  下列区域应当!划入:水土流失重》点预防区 》(一)一《、,二级饮用水水源保】护区水源涵》养区河流源头区;】 (二)《。水库库区湖泊、【湿地保护区;— ,(三)自然保护区】、风景名胜区以及地!质公园、《森,林公园;《 (四?)其他水土流失潜在!。危险较大对》。区域:防洪安?全、水资源安—全、生态安》全或者人《居环境等《。有重大影响的区【域 第?十条  下列—区,域应当划《。。入,水土流失重点—治理区 (一)水土!流失严重的》荒,山、荒沟、》荒丘、荒滩;— (二)侵蚀—沟道密集、森林植】被严重退化、土地沙!化严重的《区域; (三—)崩塌、《滑坡:危险区和泥石流易】。发区;? (四)矿山开采等!人为活动造成严【重水土流失》的区:域,; (五《)其:。他水土?流失严重《、对经?济社会发《展产生严重影响的区!。域 第?十一条  水土保持!总体规划《。应当在水土流失调】查结果及《水土流?失重点预防区和重】。点治理?区划定的基础—上由水行《政主管部门会同【。同级发展改革、【财政、环境保护、国!土资源、林业、【农业等部门编制报】本级:人民:政府:或者其授权的部【门批准后由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组织:实施 水土保—持总体规《划应当与土地利用】。总体规?划、:水资源规划、城乡】建设规划和环境保】。护规划等相协调【。 编:。制水土保持总—体规划应当征求专家!。和公众的意见 【第,十二条  水—土保持专项规—划应当符合水土【保持:总体:规划由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同级有》关,部门编制报本—级人民政府授权的】部门批准后由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实—施 跨行政区域的水!土保持专项规—划由其共同的上【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!。制报本?级人民政府授—权的部门批准后由】水土保持规划执行地!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实施《 第十三条  【有关基础设施—建设、?矿,。产资源?。开发、城《镇建设、《公共服务《设,施建设、《土地开?发整理等方面的规】。划在: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!水土流失《的规划?的组织编《制机关?应当在规《划中设置水土保持】。。篇章提出水土流【失,预防:。和治理的专项对策】和措:施并:在规划论《证时:征求同级水行政【主管部门意》见 未?提出水土流失预【防和治理的专—。项对策和措》施或者提《出,的专项?对策和措施不符【合要求的规》划审批机关应—当,要求:其补充?或者修改;不补充】或者修改的》规划审批机关不【予批准 《第,三章 ?水土流失预防 【第十:。四条:  :禁止在下列区域从】事取土、《挖砂、采石等—可能: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! (一)容易发生水!。土,流失的沟壑》边坡、沟头上部及】山脊:地带; (二)水】库库:区周边地带; (】三)严重沙化区;】 (四?)崩塌、滑》坡危:险区及泥《石,流易发区; (五)!。重大基础设施—管理和保护范围; !(六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《。的,其他禁止《区域 前款所列【。区域的具体范—围由市?、县人民政府划定】并公告 第十五【。条  水土》。保持设施所有权人】或者使用权人—应当建立水》。土保持设施管—理和维护制》度明确管护主—体落实管护责—任保障水土》保持设施功能—正常:发挥   水土保持!设施:包括 (一)水平阶!(带)、梯田—。、鱼:鳞坑、竹节壕、塘】坝、蓄水池、截(】排)水沟、沉—沙池、沟头》防护、跌水》等设施; (二)拦!沙坝、挡土墙、护坡!、护堤、谷坊等【设施; (三)水】土保持的监测站【点和科研试验—、示范场《地及标志《。碑(牌)、仪器设】备等设施; (四】)水源涵《养林、防《风固沙林、植物保】护带等水土保—持林(草); (】五)法?律,、法规?。规定的其他水土保】持设施? 第十六条  在林!区采伐林《木的采伐方》案,。中应当?有水土保持》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!门,批准采伐方案后应】当将采伐方》案抄送?同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由林》业行政?主管部门和水行政】主管部门监督水【。土保:持,措施的实施 —第十七?条,  开办扰动地【表、损坏和》影响地貌植被的【下列生?产建设?项目生产《建设单位应当—编制水?土保持方案》报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 》。(一)?铁路、?公路、机场、—港口、码头》、,桥梁、通信、市政】。、水工程等基—础设施项目; (二!)矿产和石油天然】气,开,采,及冶炼、电》力、建材《、输油?输气:管道等能源、工【业项目; (三【)其他可能造成【水土流失的》生产:建设项目 生产【建设项目的》水土: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!程,序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》执行 第十》。八条  水土保【持,方案分为《。报告书和《。报告表 《占,地面:积在五万平》方米以上或者—挖填:土石方总量在五万】立方米?以上的编制》水土:保持方案报告书 】占地面积在五万平方!米以:。下且挖填土石方【总量在五万立方米】以下的编制水土保】持方案报《。告表但在国家—。级或:者,省级水土流失—重点预防区和—重,点治理?区内占地面积在三】万平方米《。以上或者挖填—土石方总《。量在三?万立方米以上的应】当编制水土保—持方案报《告,书 第十九条  对!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!案的生产建设项目】未编:制水土保持方案【或者水土保持方【案未:经水行政《主管:部门批准的》环境:保护部门不予审批】其环:。境影响评价报告,项!目立项审批部门不】。予,立项审批生产建设项!目不得开工》建设 生产建设单位!应当按照《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!实施预防和治理措施! 第二十条  生产!建设项目《的水土保持》方案服务《期不超过十年 水土!保持方案服务期满后!生,。产建设?项目仍需继续—运行并造成》水,土流失的生产建【设单位应当对水土】保持方案进》行重新?编制或者《补,充、修改并在方案服!务期满三十日前报】原审批机关批—准 自水土》保持方案批准之日】起超过五年开—工建设的应》当,重新编?制水土保持方案【并报原审批机—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!  :纳入水土《。保持方案的水土保】持设:施建:设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 (一)与》主体:工程同?时,编制水土保》持设施初步》设计和施《工图设计; (【二,),纳入主体工》程实施计划与—主,体工程同时建设;】 (三)生》产,建设项?目竣工?验收时水土保—持设施由水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验收分期】建设的生产建设项】目其水土保持—设施应当《分期同?步验收未《进行水?土,保,持设施验收或者验】收不合格的生—产建设?项,目不得投产》使用 第四》章 水土流失治【理 第二《十二条 《。 市:、,县人民政府应当【结合本地水土流失重!点,预,。防区和重点治理【区的特点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组!织开展综合治理 (!一)辽西《山地丘陵区以蓄水】、拦沙、保》土为:主加强坡面和侵蚀沟!治理工程建设—采取修建梯田—、鱼鳞坑、竹节壕、!蓄水池、截(排【。)水:沟、谷?坊及封育保护—、植:树造林等措》施;: (二)辽》东山地丘陵区—以水:源涵养、水质维【护、保土为主—加强坡耕地、蚕场、!板栗:园、参场《、沟壑等治理采【取,封育保护、生态修】复等措施《; (?三)辽?北漫川漫岗区—以保持土壤功能、防!止黑:土资:源流失?为主采取保护现【有林草资源、改【变耕作方式、控制沟!道侵蚀等措》施; (四)辽中人!居,环境维护农》田防护区以防—。。护林网建设为主实】。施城市水土保—持工程建设和—矿山水土保持功能】恢复治理《;, (:五,)辽:南人居环境》维护减灾区》以,增加森林《植被覆盖、保护沿】海地带生态为主预】防,泥石流、山》洪等灾害《 第二?十三:条,  省?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及!其有关部门应当优】化调整河流》源头区、饮用—。水水源?保护区和水源—涵,养区的?产业:结构严格《控制矿山开发采取预!。防,保护、生态修复和】综合治理措》施配套建设植物过】滤带推广节》柴改造、太阳—。。能综合利用等减少】薪,柴砍伐的新能—源建设开《展生态清洁小—。。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!失引:起的面源污染— 第二十四条 【 城市市区的水【土流失治理应当【以植树、种草等【生态措施为主并【采取固?坡和雨水蓄渗、雨】。洪利用等工程措施恢!复和提高《。生态:系统功?能防止河道淤积【 城市设置》的弃土(石、渣)】场应当实行严—格的:。水土保持监》督管理制度减少水】土流失 第》。二十五?条,  省、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应当鼓励】和,支持农民《专业:合作社等社会—组织:和,个人采取承包—、投资入股等—方,式参与?荒山、荒《沟,、荒:。丘、荒滩的》水土流失治理明【确治理的范》围、标准、期限等并!在资金、技》术等方面予以扶【持 第二十六条  !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!者从事其他生产建】设活动?损坏水土保持设【施、地貌植被不能】恢复原有水土—保持功能的应当按】量,、按价缴纳水土【保持补?偿费水土保持—。补偿费的《收取使用管理办【法由省财政、—价格部门会同—省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根据国家有关【规,定制定 水土—。保持补?偿费专项《用于:水,土流失预防和治理】任何单位《和个:人不得截留、挤占】和挪用 《第二十?七条  政》府投资的水土流失治!理工程应当由水行政!主,管部门会同》有关部门验收并建】立技术档案验收后】及时移交《给工程使《用管理的单位和个】人 第二《十八条 《。 省、市、县人【。民政府应当在财【政预算?中安排水土保持资】。金用于水土流失【的,预防和治《理, 第二十九条  】省、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应《。当将水土保持—。生,态补偿纳入》生态效?益补:偿制度建立和完善水!。土,保持生态《补偿机制多》渠,道筹集资金明确补】偿范围、对象和标准!加大河?流源头区、饮用【水水源保护区和水】源涵养区水》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!扶持生态《农业发展水》。。土,保持生态《补偿办法由省人【民政府根据国—家有:关,规定制定 第五【。章 监测和》。监督 第三十条【 , 省水?行政:主管部?门,应,。当合理设置监测【站点健全完善全省水!土保:持监测网络开展【水土流失动态监【测并:充分利用气象、国】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】、林业、水文等【监测资?源成果?定期发布水土—保持监测公告 第三!十一条  》省、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!。保,持监测工作》经费对国家》和省投资建设的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!程由省?财政安排《水土保持监测费用 !。。第三十二条  【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!的大中型生》产建设项《目以及在《国家级或者省级【水土流失《重点预防区和重【点,治理区内的生产【建设项?目由生产建设—单位自行或》者委托有关机构【对生产?建设活?动造成的《水土流失进行监【测 第三十三条 】 ,生,产建设活动》造成水土《流,失危:害和水土保持—功能恢复状》况的鉴?定由有关机构承担】 第三十四》条  编制水土保】持方案报告书的生】产建设项目生产【建,设,单位应当委托具有】相应:资质的监理单位对】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!工监理 第三十五条!  从事水》土保持方案的编制】、监理、《监,测以及水土流—失鉴定的《单位不得伪造、篡改!、虚报、瞒报有关】数据 ?第三十六条》  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开展水土【。保持日常监督检查】及时发现、制止和】查,处水土保持》违法行?为并:可以采取约谈、通】报,、,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!以及依法查》封、扣押实施违法行!为的工具及》施工机械、设备等】 第三十《七条  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建立水土保—持工作信息平台向】社会公开并接受群众!监督应当制》定和完?。善举:报、投诉受》理制度公开举报【电话和电子邮—箱依法及时处理【举报、投诉 第六章!  :法律责任 第三【十,八条  违反本条】例规定擅自占用、】损坏水?土保持设施的由县以!上水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》限,期采取补救措施可】以处水土《保持设施造价一倍】罚款 第三十九条 ! 在:。林区采伐林木—不依法采取》防,止水土流失措施【的由县?以,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!、,水行:政主管部《。门责:令限期改正采取【补救措施《;,造成水?土,流失的由水行政【主管部门按照造成】水土流失的面积【处每平方米十元【罚款 第四十条  !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在容易?发生:。水土流失的沟壑【。边,坡、沟头上》部,及山脊地带水库库区!周边地带《严,重,沙化区崩塌、—滑,坡危险区及泥石流】易发区等禁》止区:域内从事取土—、挖砂、采》石等活动造成水土】流失的由县以上水】。行,。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限》期采:取,补,救措施没收》违法所?得并按照下列—标准处罚《 (一)对》个人取土《、,。挖,。砂,、采石二十立方米以!下的处一千元罚款;!超过:二十:立方米?。的处每立方米五【十元罚款罚款最高不!得超过一万元; 】(二:)对单位取》。土、挖?砂、采?石二百立方米以【下的:处,二万元罚款;超过二!百立方米的处每【立方米一百》元罚款罚款最高不】得超过?。二十万元《。 第四十一》条  违反本—条,例规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县以【上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《行为限期补办手续】;逾期不补办手续的!对占地面积二万【五千平方米以下或】者挖填土石方二【万五千立方米以下的!处五万元罚款;【对占地?面积超?过二万五千平方米】或者挖填土石方超过!二万五?千立:方,米的处每平方米【或,。。者每立方《米二元罚《款罚:款最高不得超—过五十万元 (一)!水土保持方案服【务期:满后未按照要求【重新编?制、补充、》修改:。水土保持方案或【者重新编《制、补?充、修改的水土保持!方案未经《原审批机关批准仍】继续运行的》; :(二:)自水土保持方案】批准之日起超过【五年开工建》。设,未按照要《求重新编制水土【保持方?案或者重新》编制的?水土保持方》案未经原审批机【关批准?的 第四十二—条, , 违:。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建!设单位未按照—。批准的水土》保,。持方:。案实施预防》和治理措施造成水土!流失的?由县以上水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县以上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可】以指定有治理—能力的单位代—为治理所需费用【由违法行为人—承担 第四十三【条 : 违反本《条例规定《从事水土保持方【案,的编制、监理—、监测?及水土?流失鉴定的单位伪】造,、篡改、虚报、【瞒报:数据的由县以上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—正没:收违:法所得处十》万元罚款《;情节严重的依【法,吊销资格证书 第四!十四条  水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!关部门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》。任人员依《法给予行《政处分 (一—)未:依法作出行政—许,可决定的;》 (二)未按规定】进行水土流失治理造!成严重后《果的; (三)截留!、挤占、挪用—水土保持补偿—费的; (四)未】依法及时处》理举报?。、,投,诉的; (五—)违法?行,为不予?及时查处或者查处】不力造成严重—后果的?; (六)其他【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、滥用】职权的行为 —第四十五条  违】反本条?例规定的其他行为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土保持法和其—他法律?、法规已有处—罚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第七章 】 附  《则 第四十六—条  辽《河保护区、》。凌河保护区内的【水土保持《工作由?辽河、凌河保护区管!理部门按《照本条例的》规定执行《 第四十七条 【 本条例自201】4年12月1日起】施行1994—年5月?。26日辽宁省第【八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委员?会,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辽!宁省实?施<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水土保—持法>办法同时废】止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