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!
(?2014年9月【26:日辽:宁省第十《二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。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!过 根据2—017年7》月2:7,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!民,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三—。。十,五次会议通过辽【宁,省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《委员会关《于修改〈辽宁省机动!车污染防治条例【〉等部分地方性【。法规的决《定修正?)
第一章 总】 :则
第一条 —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!土流失改善生态环】境,促进生态文明建【。设保:障经济?。社会可持续发展根】据中:华人民?共和国水土》保持法等法律、法规!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
?第二:条 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从事与》水土保?持,有,关活:动的:单位和个人应当【遵守本条例
第【三条 《水土保持工作—应,。当遵循预防》为主:、保护优先、全【面规划、综合治理、!因地制宜《、注重效益的方针坚!持谁:开发谁?保护、谁造成水土流!失谁治理和补偿的原!则
第四条 省】、市、县(含县【级市、区下同)【人民:政府应?。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!。作的统一领导实【行责任?目标行政首长负【责制建立《健全工作协调机制】和考核奖惩》。制度将水《土保持工作纳入【本级国民经》济和社?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!投入
水土流—失重点预防区—和重:。点治理?区所在的县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根据—本地区实际》情况向本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。委员会报告水土保】。持工作
第》五条 省》、市、?县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!作市辖区未设水【行政主管部门的其】水土保持《工作由市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
发【展改:。革、财政《、国: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、!。林业:、农业、住建、【。。交通等?有,关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做好—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!相关工?作
乡(《镇)人民《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负责实施【本辖:区内水土流失预防】和治理?相关:工作村(居)民委员!会协助落实水—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!务
第六条 各】级人民政府》及其有关部》。门,应当加强水土保【持宣传和《教育工作普及水【土保:持科学知《识增强?公众水土保持—意识支持《有关高等院校、【科研:单位开展水土保持】。科学:技术研?究培养水土保持科】学技术人才推广【先进实用新技术、新!工艺、新材》料提高?水土保持《科学技术服务水平】
,第二章 》水土保?持规划
第七—条 : 省:水行:。政主管?部,门应当每《五年开展一次全省水!土,流失调查《并,公告调查结果因重】大自然灾害等—情况造成水土流失的!。省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水!土流失调查
市、县!。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在本—行政区域内开展水】土,流失调查的应当在】公告前将调查结果逐!级报:省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备?案
第八条》 省、市、县人民!政府应当《依据水土流失—调查:结,果、上?一级水?土流失重《点,预防区?和,。重点治理区的划定】结果及时组织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关?部门划定本地—区水土?流失重点预防—区和重点治理—区,并向社会公》告
:第九条? :下列区域应》当划入?水土流失重点预防】区
(一《),一,、二:级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水源涵养区河流】源头:区;
(《。二)水库库区—湖泊、湿地保护区】;
(三《)自然保护区、【风景名胜区》以及地质公园、森】林公园;
(四【)其:他水土流失潜在危险!较大对区域防洪【安,全、:水资源安全》、生态?安全或者人居环境等!。有重大影响的—区域
?第十条 《 ,下列:。区域应当划》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!区
(一)》水土流失严重的荒山!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!;,
(二)侵蚀沟道】密集:。、森林植《被严重退《化、土?。地沙化严《重的:区域;
(三)崩塌!、滑坡危险区—和泥石流易发—区;
(四》),矿山:开采等人为活动造】成严:重水土流失》的区域;
(五)其!他水土流失严重、】对经:济社:会,发展产生《严重影响的区域【
第:十一条 水土【保持总体规划—应当在?水土流失《调查:结果及水土流—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!治理区划定》的基础?上由水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同级发【展改革、财政—、环境保护、国土】资,源、林?业、农业等》部门编制报本级【人民政府或者—其授权的部门批【准后由水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实—施,
水土保持总体【规划应当与土地【利用总体规划、【水资源规划、城乡建!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!。划等相协调
编制水!土保持总体》。规划应当征》求专家和公众—的意:见
第十二》条 ?。水土保持专项规划】应当符合水土保【。持总体规划由—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同级有关部门编【制报本级人》。民政府授权》的部门批准后由【水行政主管部门组】织实施
跨》行政区域的水—土保持专项》规划由其共》同的上一级水行【。政主管部门会—同同级有关部—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!府授权的部门—批准后由水土—保持:规划执行地的—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实施
第十》三条 有关基【础设施建设、矿【产资:。源开发、城镇—建设、公共服—务设施建设、土地开!发整理等方》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!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!的规划的组织编【制,机关应当在规—划中设置《水土:保持篇章提出水【土流:失,预,防和治理《的专:。项对策和措》施并在规划论证时】征求同级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意见
未提出水土流!失预防?和治理的《专,项对策和《措施或?者提出的专项对【策和措施《不符合要求的规划审!批机关应当要求【其补充或者修改【;不补充或》者,修改:的规划审批机—关,不予批准
》第三章 水》土流失预防
第十四!条 禁止在下列区!域从事取土、挖砂、!采,石等可能造成水【土流失的活动
(一!)容易发《。生水土流失》的沟壑边《坡、沟?头上部及山脊地【带;:
(二)《水库库?。区周边地带;—
(三)严》。重沙化区;
(【四)崩塌《、滑坡?危险区?及泥:石流易发《区;
(《五)重大基础设施管!理和保护范围—。;
(六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他禁止】区,域
前款所》列区域的具体范围由!市、县人民政府划】定并公告
第十【五条 水》土保持设施所有【权人或者使用—权人应当建》立水土保持设施【管理和维《护制度明确管护【主体:。落实:管护责任保》障水土?保,持,设施功能正》。常,发挥
水土【。保持设施包括—
(一)水》平阶(带)、梯【田、鱼鳞坑、—竹节壕?、塘坝、蓄水池、截!(排)水沟、沉【。沙池、沟头防—护、跌水等设—施,;,
(:二)拦沙坝、—挡土墙、护》坡、护堤《、谷坊等设施;
】(三)水土保持的监!测站点和科》。。研试验、示》范,场,地及:标志碑(牌)、仪】器设备等设》施;
(《四)水源涵养林、】防风固?沙林、植物保护【。带等水土保持林【(草);
(五)】法律:、,法规规定的其他水】。土保持?设施
第十》六条 在林区采伐!林木的?采,伐方案中应》当有水土保持措施林!。业行政?主管部门批准采【伐方案后应》当将采伐方案—抄送同级水行—政,主管部门由》林业行政主管部【。。门和水行《政主管部门监—督水土保《持措施的实》施
第十《七条: , 开办?扰动地表、损坏和】影,响地貌植《被的下?列生产建《设项目生《产建设单位应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】案报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批
(一!。)铁路、公路—、机场、《港口、码头》、桥:梁、:通信、市《政、水工程等基础】设施项目;
(二】)矿:产和石油天然—气开采及冶炼—、电力、《。建材、输油输气管】道等:能源、工业项目【;,
(三)其他—可能造成水土流失】的,生产建设项目
【生,产建设项目的水土】保持方案编制和【审批程序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执—行
第十八条 水!土保持?方,。案分为报告书和报】告表
占地》面积在五万平—方米以上或者—挖填土?石方总量在》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编!制水土保《持方:。案报告书
》占地面?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下!且挖填土石方—总量:在五万立方米以【下的编制《水土保持方》案,报告表但在国—家级或者《省,级水土流失重点【预防区和重点治理】区内占?地面积在《三万平方米以—上或者挖填土石方】总量在三《万立方米以》上的应当编》制水土保持》方案报告书
第【十,九条 对应当编】。制水土保持方案的】生产建?设项目未《编制水土保持—方案或者水土保持】方案未经水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批准的环境保护部】门不予审批》其环境?影响:评价:报告,项《。目立:项审批部《门,不予立项审》批生产建设》项目不得开工—建设
生产建设单】位应当按照批准【的水:土保持方案实施预防!和治理措施
第二十!条, 生产建设项目的!水土保持方案—服务期不《超过十年
水土保持!方案服务期满—后生产建设项目仍】需继续运行并造【成,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!。单,位应当对水》土保持方案进行重】新编制或者补—充、修改并在方【案服务期满三十日前!报原:。审批:机关批准《
自水?土保持方《案批准?之,日起超过《五,年开工建设的—应当:重新:。。编制水土保》持方案并报原审【批机关批准
—第二十一条 纳】入水土保持方案的】水土保?持设施建设应—当遵守下列规—定
(一《)与主体《工程同?时,编,制水:土保持设施》初步设计和施—工图设计;
(二)!纳入主体工程实施】计划与主体工程同】时建设;
》(三:)生产建设项—目竣工验收》时水土保持设施【由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负责?验收分期建》设的生产《建设:项目其水土》保持设施应当分期】同步验收未进行水】土保持设施验收或者!验收不合格》的生产建设项目【不,得投产使用
第四】章 水土流失治理
!第二十二条 — 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应?当结合本地水土流】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!。治理:区的:特点因地制宜突出】重点组织开展综合】治理
(《一)辽西山地—丘陵区?以蓄水、《拦沙、保土》为主加强坡面和侵】蚀沟治理工程建设】采取:修建梯田、鱼鳞坑】、竹:节壕、蓄水》。。池、:截(:排)水沟、谷坊及封!育保护、《植树:造林:等措施;
(二【)辽东山地丘陵【区以水源涵》养,、水质维护、保土为!主加:强坡耕地、蚕场、】板栗园、参场、沟壑!等治理采取封育保】护、生态修》复等措施;
(【三):辽北漫川漫岗区以保!持土壤功《能、防止黑土—资源流失为主采取保!护现有林草》资源:、改变耕《作方:式,、控制沟道侵—蚀等措施;》
(:四)辽中人》居环境?维护农田防护—区以防护林》网,建设为主实施—。城市水土保持—工程建设和矿山水土!。保,持,功能恢复治理;
(!五)辽南人》居环境?维护:减灾区以增加—森林植被覆盖、保】。护沿海地带生—态,。为主预防泥》石流、山洪》等灾害
《第二:十三条 省—、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!。。。当优:化调:整河流源头》区、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和水—源涵养?区的产业结构严格】控,制矿山开发》采,取预防?保护、生态修复和综!合治理?措施配套建》设植物过滤带推广节!柴改造、太阳能综合!利用等减少薪柴砍】伐的:新能源建设开—展生态?清洁小流域建—设减少水土流失引】起,的面源污染》
第二十四条 【。。 城市市区的水土流!失治理应当以植树、!种草等?生态措施为主并【采取固坡和雨水蓄渗!、雨洪利用等工程措!施,恢复和提高生态系】统功能防止河道【淤积
城市设置的弃!土(石、渣)场【应当实行严格—的水土?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减!少水土流失
第二十!五,。条 省、市—、县人民政府—应当: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!合作:社等社会组织和【个人采取承包、投】资入股等方式—参与荒?山、荒沟、荒丘【、荒滩的《水土流?失,。治理明确治理的范】围、标准、》期限:等并在资金、技术等!方面:予,以扶持
《第二十?。六条: 开办生产—建设: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!。产建设活动损—坏水:土保持?设施、地貌植被【不能恢复原有—。水土保持功能的应】当,按量、按价缴纳水】土,保持补偿费水—土保:持补偿费的》。收取使用管》理办:法由省财政、价【格部门会《同省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!规定制定
水土保持!。补,。偿费专项用于—。水土流失预防—和治理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截留、挤占和!挪用:
第二十七条 政!府投资的水土流【失治理工程应当【。。由水行政《主管部门会同—有关部门验收并【。建立:技术档案验收后【及时移交给工—。程使:。用管理的单位—和个人?
第二十八条 【 省、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应当》在,财政预算中安—。排,水土保持资》金,用于:。水土流失的预—防和治理《
第二十九》条 省、》市、县人民政府应】当将水土保持生态补!偿纳入生态效益【补偿制度《建立和完善水土【。保持生态《补偿机制多渠道筹】。集资金明确补偿【范围、对象和—标准加大河流—源,头区、?。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和水源涵养—区水土流《失的:预防和治理》扶持生态农业发展】水土保持《。生态补?偿办法由省人民【政府根据国》家有关规《定制定
第五章 监!测,和监督
第三—。十条 省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:合理设置监测站【点,健全完善全》省水土保持》监测网络开展水土】流失动?态监:测并充分利用气象、!国土资源、》环境保?护、林业、水文等监!测资源?。成果:定,期发布水土》保持监?测,公告:
第三十一条 省!、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应当《保障水土保持监测】工作经?费对国家和省—投资:建设的水土流—失重点治理》工程由省财政安【排水土?保持监测费用
【。第三十二条 对编!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大!中型生产建设—项目以及在国家级或!者省:。级水土流失》重点预防区和重点】治理:区内的生产建设项】目由生产建设单位自!行或者委托有关【机构对?生产建?设活动造成》的水:土流失进行监测【
第三十三》条 ?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!土流:失危害和水土保【持功能恢复》状况的?鉴定:由,有关机构承担
第】三十四条 —编制水土保持方【案报告书的生—产建:设,项目生产建设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!应资质?。的监理单位》对水:土保:持设:施进行施工》监理
第《三十五条 从【事水土保持方案的】编制、监《理,。、监:测以及水土流—失鉴定?的单位不得伪造【、,。篡改、虚报、瞒报】有关数据
第三十】六条: 水?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。开展:水土保持日常监督检!查,及时发现、》制止和查处水—土保持违法行为【。并可以采《。取约谈、《通报、责令限—期整改等措》施以:。及依法?查封、扣押实施违】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!机械、设备等
【第三十七条 水】行,政,主管部门应》当建立水土保持工作!信息平?台向社会公开并接】。受,群众监督应当制定】。。和完善举报、—投诉受?理制度公开》举报:。电话和电子邮—箱依:法,及,时处理举报、投【诉,
第六章 》 法:律责:任
第三十八条【 :违反本条例规定擅】自占用、损坏水土保!持设施的《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!部门: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限?期采取补救》措施可以处水土保】持设施造价一—。倍罚款
第三十【九条 在林—区采伐林木》不依法采取防—止,水土流?失措施的由县以上林!业行政主管部门【、水:。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限期改》正采取补救措施;】造成水土流》失,。的由水行政主—管部门?按照造成水土流【失的面积处》每平方米十元—罚款:
,第四十?条, 违反本条例【。规定在容易发生水土!。流失的?沟壑边坡《、沟头上部及—山脊地带水》库库区周《边地带严重》。沙化区崩塌、滑坡危!险,区及:泥石流易《发区等禁止》区,域内从事取土、【挖砂、采石等活动造!成水土流失的由县】以上水行《政主管部《。门责:令停止违法》行为:限期:采取补?救措:施没收违法所得并按!照下列?标准处罚
》(一)对个人取土】、挖:砂,、采石二十立方【米以:。下的处一千元罚【款;超过二》。。十立方?米的处每立方米五十!。。元罚款罚《。款最:。高不得超过》一万元;《
,(二)对单》位取土、挖砂、【采石二?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二!万元罚款;超过【二百立方《。米,的处每?立方:米一百元《罚款:罚款最高不》得,超过二十万元
第】四,十一条 违反【本条:例,。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县】以上水?。行,政,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:。补,办手续;《逾期不补办手续的】对占地面《积二:万五千平方》米以下或者挖填土】石方二万五千立【方米以下的》处五万元罚》款;对占地面—积超过二《万五千平方米或【者挖填土石方超【过二万五千立方米的!处每平方米或—者每立方米》二元罚款罚款最高不!得超过五十》万元
(一)水土保!持方案服《务期满后未按照【要求重?新编制、《补充、修改水土【保持方案或者重【新编制?、补充?、修改的水土保持】方案未经原》。审批:机关批准仍继续运行!的;:
,(二)自水土保持方!案批准之《。日起超过五年开工】建设未?按照:要求重新编制水土保!持方案或者重—新编制的水土—保持方?。。案未经原审》批,机关批准《的
第四十》二条 违》反本:条例:规定生产建设—单位未?按,照批准?的水土保持方案【实施预防和》治理:措施造成水》土流失的由县以上水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《正的县以《上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可以—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!位,代为治理所》。需费:用由违法行为—人承担
《第,四十三条 违【。反本条例规定—从事水土保持—方案的编制、监理】、,监测及水《。土流失鉴《。定的单位伪造—、篡改、虚》报、瞒报数据的【由县以上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责?令限期?。改正没收违法所【。得处十万元罚款【;,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!资格证书
》第四十四条》 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和其:。他有关部门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!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:员和:其他直?接责:。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
(《一)未?依法作出行》政许可决定的;
(!。二)未按《规定进行水土流失】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!;
(三)截留、挤!。。占,、挪用水土保持【补,偿费的;
(四)未!依法及?时处理?举报、投诉的—;,
,。(五)违法行为不予!及时查处或者查处不!力,。造成严重后果的;
!。。(六)?其他玩忽《职守、徇《私舞弊、滥用职权的!行为
?第四十五《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《的其他行为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土,保持法和其》他法律、法规—已有处罚规定—的从其规定
第七章!。 , 附 则
第四十!六条 辽河保【护区、凌河保护区】内的水土保持工【作由辽河、凌河保】护区管理部门按照】本条例的规定执【。行
第四十七条 】 本条例自201】4年12《月1日?起施行?1994年5月2】。6日辽?宁省第八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八《次会议通过的—辽,宁省实施<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水土《保持法>办》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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