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水土保—持,条例
(201】4年9月2》6日辽宁省第—十二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二次会议通过【 , 根据20》17年7月27【日辽宁?省第十二届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三十五次】会,议通过辽《宁省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关—。于,修改〈辽宁省机【动,车污染防治条例〉】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!决定:修正:。)
:第一章 总— 则
第一条 !为了预防和》治理水土流》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!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!。济社会可持》续,发展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土保持法等法【。律、法规结合—本省实际《制定本条例
—第二条?。 在本省行政区】域内从事与水土保】持有关活《动的单位和个—人应:当遵守本《条例:。
第三条 水土】保持工作应当遵循预!。防为主、保护—优先、?全面规划、》综合治理、因地【制宜、注《重效益的方》针坚持谁开》发谁:保护、谁造成水【土流失谁治理—和补偿的原则
【第四条 省、市】、县(含县级—市、:区下同)人民—政府应当加强—对水土?保,。持工作的统一—领,导实行责任》目标:行政首长《负,责制建立健全工作】协调机制和考核奖惩!制度将水土保—。持工: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!。。和社会发展》规划保障资》金投入
水土流失】重点预?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所!在的县以上》人,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!区实际情《况向本级人》民代表?大,。会常务委员会报【告水土?保持工作
第—五条 省、市、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!水土保持工作市辖】区未设?水行政主管部门的】。其,水,土保持工作》由市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》
发展改革、财政】、,国土资源、》环境保护、林业【、农业、住建—、交通等有关部【门,按照各自职责做【好水土流失预防和】治理:相关工作《
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负责实施本辖【区内水土流失—。预防和治理相关工】作村(?居,),民委员会协》。助落:实水土流《。失预:防和治理任务
【第六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》及其有关部门应【当加:强水土保《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!及水土保持》。科学知?。识增强公众水—土保持意《识支:持有关高等院—校、科研单位—开展水土保持科【学技术研究》培养水土《保持科?学技术人才推广先进!实用新技术》、,。新工:艺、新材料提高水】土保持?科学技术《。服务水平
第二章】 水土保持规划
!第,七条 省水—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应当《每五:。。。年开展一次》全省水土《流失调查并公告【调查结?果因重大自然灾害等!情况:造成水土流失的省水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!时组织开展》水土流失调查
市、!县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!水土流失调查—的应当?在,公告前将调》查结果逐《级报省水《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备案《
第八条 》 省:、市、?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!。水土流失调查结果、!上,一,级水土?流失重点预防—区和重点治》理区的划《定结果及时组织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其他有关部门】划定本地区水土【。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!点治理区并向社会】公告
第《九条 下列区域应!。当划入水土》流失:重,点预防区
(一)一!、,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!头区;
(二)【水库库区湖》泊、湿地保》护区;
(三)自然!保,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】以及地质《。。公园:、森林公园;
(四!)其他水土流失【潜在危险《较大对区域防—洪安全、水资—。源安全、生》态安全或者人居环】境等有重大影响的】区域:
第十条 下【列区域应《当划入水《土流失重点》治理区
(一—)水土流失》严重的荒山》、荒沟、荒丘、【。荒滩;
(二)【。侵蚀沟道密集、森】林植:被,严重退化、土—。。地沙化严《重的区域;
(【三)崩塌、滑—坡危险?区和泥石流易发【。区;
(四)矿【山开采等人为活动造!成严重水土流—失的区域;》
(五)《其他水土流失严重、!对经:济社会发展产—生,严重影?响的区域
第—十,一条 ? ,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应!当在水?土流失调查》结果及?水土流失重点预【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!定的:基础:上,由水行政主》管部:。门会同同级》。。发,展,改革、财政、环境】。保护、?国土资源、林业【、农业等部门—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!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!。准后由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组织实施
水】土,保持总体规划应当】与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、》。水资:源规划、城乡建设规!。划,和,环境:保护规划等相—协调
编制水土【保持总体规划应当】征求专家和》公众的意见
第十】二,条 ?水土保持《专项规?划,应当符合水》土保持总体规划由水!行,政主管部门会同同】级,。有关部?门编制?报本级?人民政府授权—的部: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!。。管部门?组织实施
》跨行政区域的水土保!持,专项规划由其共【同的上一级》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。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!本级:人民:政府授权的》部,门批准后由水土保】持规划执行地的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组织实施
—第十三条《 有关基础设【施建设、矿产—资源开发、城镇建设!、公共服《务设施建设、土【地开发整理等方面】的规:划在实施过程—中可能造成水—土流失的规划的【组织编制《机关应当在规划中设!置水土保持篇—章提出水土流—失预防和治理的【专项:对策:和措:施,并在规划论证—时征求同级水行政】。主管部门意见—
未提出水土流失预!防,和治理的专项—对策和措施或者提出!的专项对《策和:措施不符合》要求的规划》。审批机关应当—要求其补充》或者修?改;不?补充或者《修,改的:规划审?批机关不予》批准
第三章 水土!流失预?防,
第十四条》 禁止在下列区域!从事取土、》挖砂、采石》等可能造成水土【流失的活动
(一】)容易发生》水土流失的》沟壑边坡《。、沟头上部》及山脊地带;—。
(二)水库库区周!边地:带,;
(三)严重沙化!区;
(四)崩【塌、滑?坡,危,险区及泥《石流易?发,区;
?(五)重《大基础设施管理和】保,护范围;
(六)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。他禁止区域
前款所!列区域的具体范【围由市、《县人民政《府划:。定并公告《
第十五条 【水土保?持设施所有权人或者!。使用权人应》当建立水土》保持设施管理和维护!制度明确管护主【体落实?管护责任《保障水土保持设施】功,能正常发《挥
水土保持】设施包括
》(,一)水平阶(带)、!。梯田、鱼鳞》坑、竹节《壕、:塘坝、?。蓄水池?、截(排)水—沟、沉沙池、—沟头防护、跌水等设!施;
(二)—拦沙坝、挡土墙、】护坡、护堤》、谷坊等设》施;
(三)水土保!。持的监测站》。。点,和,科研试验、示范场地!及标志碑(牌)【、,仪器设备等》。设施;?
(:四)水源涵养林、】防风固沙《林、:植物保?护带等水土》保持林(《草);?
(五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:水土保?持设:施
第十六条— 在林《区采伐林木的采伐】方案中应当有—水土:保持措施林业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采【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!方案抄送同级水行】。政主管部门由林业行!政主管部门和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监督水土保持措施的!实施
第十七条 】 ,开办扰动地表、【损坏:和影响地貌植—被的:下列生产建设—项,目生产建设单位【应当:编制水土保持—方案报?水行政?主,管,部门审?批
(一《)铁:路、公路、机—场、港口、码头【、桥梁、通》信、市政、水工【。程,等基础设施项目;】
(二)矿产—和石油?天然气开《采及冶?炼、电力、建材【、输油输《气管道等《能源、工业项目;】
(三)其》他可能造成水—土流:失的生产建设项目】
生产?建设项目的》水,土保持方案编—制和审批程》序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执行
—第十八条 水土保!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!报告表
占》地面积在五万—平方米以上或者【挖填土石方》总量在五万立—方米以上的编—制,水土保持方案报【告书
占《。。地面积在五万—平方米?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!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下!的,编制水土保持方【案报告表但在国家级!或者省级水土流【失重:点预防区和》重点治理区内占【地面积在三》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!填土石方总》量,在三万立方米—以上的应当》编,。制,水土保?持方:案报告书
第十九条! , 对应当编制—水土保持方案的【生产建设项目未编】制,水土保持方案或者】水土:。保,持方案未经》水行:政主:管部门批准的环境保!护部门不予审—批,其环境影《响评价报告,项【目立项审批部—门不予立项审批生产!建设项目不得开【工建设
《生产建设单位应当】。按照批准的水土保】。持方案实施》预防和治理措施
第!二十条 生—产建设项目的—水土保?持方案服务期不超过!十年
水土保—持方案?服务期满《后生产建设项目【仍需:继续运行《并造成水土流失的】生产建设单位应【当对水土保持方案】进行重新编制或者补!充、修改《并在方案服》务期满三十日前报原!审批机关批准
【自水:土,。保持方?案批准之日起—超过:五年开工《建设的应《当重新编制》水土保持方》案并报?原审批机关批—准
第二十一条 】 纳入水土保持方】案的水土保持—设施建设应当遵守下!列规定
(一—)与主?体工程同时编制【水土保持设》施初步设计》和施工图设计;
(!二)纳入主》体工程实施计划与】主体工程同时建设】;
(三)生产建设!项目竣工验收时水】土保持设施由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负责验收】分期建设的生产建设!项目:其,水,土保持设施应当【分期同?步验收未进行水土】保持: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!。合格的生产》建设:项目不得投产使【用
第四章 水土流!失治理
《第二十二条 — 市、县人》。。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!水土:。流失重点预防区【和重点治《理,区的特?点因地制宜》突,出重点组织》开展综合治理
【(一)?辽西山地《丘陵区以《蓄水、拦沙、保【土为主加强》。坡面和侵《蚀沟治理工程建【。设采取?。修建梯?田、鱼?鳞坑、竹节壕、【蓄水池、截(排)水!沟、谷?坊,及封育保护、—植树造?林,等措施?;
(二)辽东山】地丘陵区以水源涵】养,、水质维护》、保土为主加强坡】耕地、蚕《场、板栗园、—参场、沟壑等治理采!取封育保《护、生态修复等【措施;
(三)【辽北漫川漫岗区【以保:持土壤功能、—防,止黑土资源流失为】。主采取?保护现有《林,草资源、改变耕作】。方式、控制沟道【侵蚀等措施;
(】四)辽中人居环境维!护农田防护区—。以防护林网》建设为主实施城市】水土:保持工程建设和矿山!水土保持功能恢复】治理;?
(五?)辽南人居》环境维护减灾—区以:增加:森林植被覆盖—、保护沿海地—带生态为主预防泥】石流、山洪等灾害】
第二十三条— 省、市》、县人?民政府及其》有,。关部门应当优化调】整河流源头》区,、饮: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!。源涵养区的》产业结构严格控【制,矿山:开发采取预》防,保护、?生,。态,修复和综合治理措】施配套建设植物过】滤带推广《节柴改造、太阳能综!。合利用等减》少薪柴砍伐》的新能源建设开【展生态清洁小流【域建设减少水土【流失引?起的面源污染
第二!十四条 《 ,城市市区的》水土流?失治理应当》。以植树、种草—等生态?措,施为主并采取固【坡和雨水蓄渗、雨】洪利用?等工程措施恢复【和提高生态系统功】能防止河《。道淤积
城市—设置的弃《土(:石、渣)场应—当实行严格的水【土保持监《督管理制度减少【水土流失《
,第,二十五条 省、市!、县人?。民政府?应当鼓励和》支持:农民专业合作—社等社会组》织和个?人采取承包、投资入!股等方式参与—荒,山、荒沟、荒—丘、荒?滩的水土《流失治理明确治【。。。理,的,范围:。、标准、《。期限:等并在资《金、技术等方—面予:以扶持
第二十六条! 开办《。生产:建设项目《或,者从事?其他生?产建设活动损坏水】土保:持设施、地貌—植被不能恢复—原有:水土保持《功能的应当》按量、?按价缴纳水》土保持补偿费水土】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!用管:。理办法由《省财政、价格—部门会同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!
水土保持补—偿费专?项用于水土》流失:预防:和治理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?不得截留《、挤占和《挪用
第二》十七条 政府投】资的:水土:流,失治理工《程应:当由水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?有关部门验》收并建立技术档案验!收后及时移交给工】程使用管《。理的单位和》个人
第《二十八条 》 省、市《、县:人民政府应》当在财政预算中安】排水土保持资—金用于?水土流失《的预防和《。治理
第二十九【条 省、》市、县人民政府应当!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!纳入生态效》益补偿制度建立和】。。完善水土保持生态】补偿机制多渠—道筹集资金明—确补偿范围、对【。象和标准加大—河,流源头区、饮用【。水水源保《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!土流失的预防和治】理扶持生态农业发】展水土保持》生态补偿办法—由省人民政府根据】国家:有关规定制定—。
第五章 监测和】监督
第三十—条 省水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合》理设置监测站点【健全完善全省水【土,保持监测网络—开展水土流失—动态监测并充分利用!气象、国《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、!。林业、水文等监测】资源成果《定期: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!告
第三十一条 】 省、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应《当保障水土保—持监测?工,作经费对国家—和省投资建设的水】土流失重《点治理工程由—省,财政:安排水土保持监测费!用,
第三十二条— 对编制水土保持!方案的大中型生产】建,设项目以《及在国家级或者省级!水,土流失重点预防区】。和重点治理区内的】生产建设项目由生产!建设单位自》行或者委托有关机】构对生产建》设活动造成》的水土流失进行监】测
第三十三条 !生产建设《活动:造成水土流失危【害和水土保持功能恢!复状况的《鉴,定由有关《机构承担
》第三十四条》 :编制水土保持—方案:报,。告书的?生产建设项目生【产建设单位应当【委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监理单位对水土保!持设:施进行施工监理【
第三十五条 从!事水土?保持方案的编制【、监理、监测以及水!土流失鉴定的单【位不得伪造》、篡改、虚报—、瞒报有关数据
】第三:十,六条 ? 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开—展水土保持日常【监督检查及时发现、!制,止,和,查处水土保持违法】行为并?可以采取约》谈、通报、责令限期!整改等措施以—及依法查《封、扣押实》施违法行为的工具】及施工机械、设备】等
第三十七—条 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应当建立水【土保持工作信—息平台向社会—公开:并接受群《众监督应当制定和完!善举报、投诉受理制!。度公开举报电话【和电子邮箱依—法及时处理举报【、投诉
第六—章 : ,法律:责任
第三十八【条 违《反本:条例规?定擅自占用》、损坏水土》保持设施的由—县,以上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采取补救措—施可:以处水?土保持设施造价一】倍罚款
第三十【。。九,条 ?在林区采伐林木【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!流失措?施的:。由县:以,上林业行《政,主管部门、》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采取【补救措施《;造:成水土流失的由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造—成水:土流:失的面积处》每,平方米十元》罚款
第四十条【 , 违反本条》例规:定在容易发生—水土流失的沟—壑边坡、沟头上部及!山脊地带水库库区周!边地带严重沙化【区崩塌、滑坡—。危险区及泥石流易】发区等禁止》区域内从事取土【、,挖砂、采石等活动造!成水土?流失的?由县以上《水,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?行为:限期:采,。取补救措施》没收违法《所,得并按照下列标准】处罚
(一)对个】人取土、挖砂—、采:石二:十立:方米:以下的处一千元【罚款;超过二十【立方米的处》每立方米《五十元罚《款罚:款最高不得超过一】万元:;
(二)对—单位取土、挖—砂、采石二百—立,方米:以下的处二万—元罚款;超过二百】立方米的处每立方米!一,百元罚款罚款最高不!得超过二十》万元
第《四十一条 违反】本条:例,规定有下列》行,为之一的《由县以上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限期补办【手续;逾《期不补办手》续的对?占地面积《二万五千平方米以】下或:者挖填土石方—二万五千立方米【以下的处五万元罚款!;对占地面积—超过二万五千平【方米或者《。挖填土石方超—过二万五《千立方米《的处每?平,方米或者《。每立方米二元罚款罚!款最高不《得超:过五十万元
—(一)水土保持方】案服务期《满后未按《照要求重新编—。制、:。补充、?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!者重新编制》、,补,充、修?改的水土保持—方案未经《原审批?机,关,批,准仍:继续运行的;
(】二)自水土保持方案!批准之日起超过五】年开工建设未—按照要求重新—编,制水土保持方案【或者:重新编?制的水土保持方案】未经原审批机关【批准的
第四十二条! :违反本条例规—定生产建设单—位未按照《批准的水土保持【。方案实施预防和【治理措施造成—水土流失的由—县以上?水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《;逾期?。不改正的县以上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可以指定有治理能】力的单位代为治【理所需?。费用由违法行为人】承担
第四十三条 !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从事水土保】持方案的编制、监理!、监测及水土流失】鉴定的单《位伪造、篡改、【。。虚报、瞒报数据【的由:县以上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!十万元罚款;情节严!重的依法吊销—资,格证书
《第四十四《条 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和其他《有关部?门,有下:列,。情形之一的》对直:。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
(一)未依!法作出行政许可决】。定的;
(二)未】按,规定进行水土流失治!理造成?严重后果《的;
(三)截【留、:挤占、挪用》水土保?持补偿费的;
【(四)未依法及【时处理举《报、投诉的;
【(五)?违法行为不予及时】查处或者《查处不力《造成严重《后,果的;
(六—)其他玩忽职守【、徇私舞弊、滥【用职权的《行为:
第四十五条 【。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的其他行》为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!其他:。法律、法规已有【。处罚规定的》从其:规定
第七章— , 附 则
第四十!六条 辽》河保护区、凌河保护!区内的水土保—持工作由辽河、【凌河:保护区管理部门【按照本条例的规定】执行:
第四十七条— 本条例自2【014年12月1】日起施?行1:994年5月2【6日:辽宁省?第,八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八次会议通》过的辽宁《。省实施<中华—。人民共和《国水土保持》法>办法同时废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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