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】章 附则《
第》。四十一条 本条例下!列用语?的含义
!扬尘是指地》。表松散颗《粒物:质在自然力或者【人力:。作用下进《入到环境空气中【形成的?一定粒径范围的空】气颗粒?物主要分为土壤扬】尘、施工扬尘、道】路,。扬尘和?堆场扬尘
— 《施工扬尘是指—在城:。市市:政基础设施建—设、建?(构)筑《物建造与拆迁、设】备安装工程及—装,饰修缮工程等施工】场所和施工过—程中产生《的扬:尘市政基础》设施包?括交通?系统(包括道路、桥!梁、隧道、地下通】道、天桥等)、供】。电系统?、燃气系统、给排水!系统、通《信系统、供热系统】、防洪系统、污【。水处理厂、垃圾填埋!场等及?其附属设施
【 ? ,道路扬?尘是指道路》积尘在一定的动【力条件(风力—、机动车《碾压、人群活动等】)的作用下进入环】境空气中形成的扬】尘
? ? 土壤扬《尘是:指直接来源于裸露】地面的颗粒物—
?。 ?堆场扬尘是》指各种工业料堆【(,如煤堆、沙》石堆以及矿石堆等】)、建?筑料堆?(如砂?石、水泥、》石灰等?)、工业固体废弃物!(如冶?炼渣、化工》渣、燃煤灰》渣、废矿石、尾矿】和其他工业固体废】物)、建筑渣—土及:垃圾、生活垃圾等由!于堆积、《装卸、传送等操作】以及风蚀作用等造】成的扬尘此》外,。采石、采《矿等场所和活动【中产生的扬尘也归】为堆场扬尘
—
第四十二》条, 本条?例自2019年6月!1日起施行》(2013年10】月30日鞍山市第十!五届: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》第,八次会议《通过2?013年11月2】9日辽宁《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五次会议【批准的鞍山市扬尘】污染防治管》理条例同《时废:止)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