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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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市】。生态环境《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部:门制定扬尘污染【防治总体方》案并报市《人民:政府批?准后组织实施
】 市生—态环境主管部门【派出: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根:据扬尘污《染防治总《。体方案制定本辖区】的扬尘污染》。防治:具体方案并报同级】人民政府批准—后实施
第—十条 ?生态环境主管部【门应当?建立扬尘污染—环境监控制》度,和扬:尘污染环境监测网】络定期公布扬尘【污染:状况的?信息
生!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!他负有扬尘污染【防治监督管理—职责的部门应当【互通信息密切—。配,。合建立扬尘》污染防治工作—。的,信息共享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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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负【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!管理职责的部门【应当根据《各自监管职责分【别制定建设工程【施工、建(》构):筑物拆除、道—路与管?线施工、道路保【。洁作业、绿》化建设和养护作业】、物料堆场、—采石取土《、矿产资源开发利】用等扬尘《污染防治操作细【则并向社会公开
!第十二条 》企业事业单》位和其?他生:产经营者对产生【或者可?能,产生扬尘污染的【建设项目应当—依,法进行环境影响【评价建设项目—的,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】书或者报告表未【经,法律规定《的审批部《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!予批准的《建设单位不得开【工建设
— : 编制?环境影响报告书、】环境影响报告—表,的,建设项目《其配套建设的—环境保护设施—经,验收:合格:方可:投,入生产或者使—用;未经验》收或者验收不—合格的?不得投入生产—或者使用
第【十三条 生态—环境主管部》门和其他负有—。扬尘污染防治监督】管理职责的部—。门应当建《立日常巡查制度依法!对容易产《生扬尘污染》的企业?事,业单位和其他生产】经营者?进行现场检查
! ?生,态环:。境主管?。部门和其《他负有扬尘》污染防?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!门可以组织》相关主管部》门实施联合》执法检查
! 被检查者应当予】以配合如实》反映情况提供必【要资料不得隐瞒、拒!。绝或者阻挠执—法人员检查实施【检查的部门、机构】及其工作人员应【当为被检《。查者保守商业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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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—生,态环境主管部—门可以聘请社会人士!。为扬尘污《染防治监督员加强】对扬尘污染防治【工作:的社会监《督,
第十五》条 生?态环境主管》。。部门和其他负—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!。门应当鼓励》全社会积极参与扬尘!。污染防治工》作公布统一的举报电!话、电子信》箱,等保证举报渠道畅】通接到举报的—应,当及时处《理并对?举报人的相关信息】予以保密;举报事项!查证属实《的应当?对举:报人给予奖励
】 《对不属于本部门管】辖,的应当及时移送【有管辖权的部门【并将移交情况—告知举?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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