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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,宁省公共消》防设施管理办法 !  第一条 为【了加强公共》消防设?施管理提高抗御【火灾能?力维护公《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!共,。和国消防法等法律、!法,规结合我省实—际,。制定:本,办法   第二条】 本办法《。所称公共消防设【施是指为保》障城乡公共》消防安全服》务,的消火栓《、消防水鹤、—。消,防站、消防给水、消!防,。。车通道、消》防通讯等公益性基础!设施   第三条 !我省行政《区域:内公共消《防设施?的建设、《维护和监督管理【适用:本办法   第四条! 省、?市、县(含县级市】、区下同)人民【政府统一领》导本行政《区域内的公共消【防设:施管理工《作建立公共消防设】施,管理协调和考核机】制统筹?研究:。解,决公:共消防设施管理【中的重大《问题 发展改革【、,财政、城乡规划、】住房和城乡建设、】国,。土,资,源、通信管理、【交通运输、公安等】有关部?门,在各自职责》范围内负责公共消防!设施:管理工作 》公,安机关?消防机构负责—。对公共消防设—施的日?常维护管理实—施监督   —第五:条 城建、供水、】电信、公路等公【共企业、事业—单位应当在其—业务范围《内,做,好公共消防设—。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!。。工作确保《完好有效 村—民委员会依法做【好本村公《共消: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!作乡镇?。人民政府或者—街道办事处》给予指导、支持和】。帮助   第—六条 省、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应当将【公共消防设施—建设纳入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】保证公共《消防设施《建,设与城镇化发—展水:平和:灭火救援需》求相适应 》市、县?人民政府应当将【公共:消防设施建》设、维护所》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!预算:采取以奖代》补等方式支持农【村开展公共消—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公!益事业 鼓》励农村?集体经济《组织:利用符合规定—的村公益事》业筹资?筹劳渠道实施村庄】公共消防设》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!  第七条》 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均有保护公共消防】设施:的义务不得》损坏、挪用》、埋压、圈占、遮】挡、占用、堵塞、】封闭或者《擅自拆除《公共消防设施   !第八条 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应当—将公共消防设—施建设纳入城乡规】划,。与其他城乡基础设施!同步规划、同步设】计,、,。同步建设并负责【组,织实施 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!当会:同城乡规划》。行政主管部门和其】他有关部《。门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共同编制】城乡公?共消防设施规—划 公共消防—设施不?足或者不《适应实际需要—的应当增建、—改建或者调整配置、!进行:技术改造《   第九条— 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应当依据公】共消防设施规—划制定公共消防【设施建设《年度计?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并组织实施— 旧城改造、新建】道路、?道路拓?宽等涉及公共消防】设施建设的工—程项目设计审查【和竣工验收》时有关?部门:应当吸收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》。参与   第十条 !城市:消防站的规划布【局、选?址、:建设规模、》建筑标准、装备【标准等应《当符:合国家城《市消:防站建设标准 水】上消:防站、地铁》消防站等特殊类型】消,防站可以根据—实际需要参照城市】消防站建设标—准建设  》 第十一条》 乡镇人《民政府、街道—办事处应《。当根据需要单独或】者与相邻乡镇、有关!单位联合建》设消防站也可以与】消防:设施健全《的,相邻企业签订协【议实现消《防资源共享乡镇【消防站?。的建:筑标准、消》防配置等按照城乡】消防设施规划—和有关规《定执行? 乡镇和《村,庄设置的《志愿消防队》应,当执行国家规定的】农村消防《点建设标准 有【林地区的《。乡镇、村庄应当统筹!兼顾森林防》火的需要《科学合理设》置消防?点  ? 第十?二条 城市》、,乡镇、村庄应—。。。。当根据实际需要设】置消防水源确保消】防用水的《供,给 室?外消防?给水系统可以与【符合标准的生产、生!。。活给:水管:网合并不具》备给:水管网条件或者室】外消防给水系—统不符合《消防供水《。要,求的应当建设消【防水池或者利用天然!水源:、农田灌溉水利设】施 乡镇、村—庄靠近海洋、河流、!湖,泊、水?库等天然《水源或者有深水井】等农田?灌溉水?。利设施?的应当结合实际【修建:消防取水《配套:设施和消《。防车:。通道  《 第十三《条 :。城市道路的宽度、】转,弯半径、净空高【度、承载力》和,回车场等应》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!标准保证消防车通行! 村庄?与乡镇、村庄与村】庄之间的连通—道路以及村》内的主要《道路应当《满,足消防车《通行要求《 ,  第十四条 【消火栓、消防水鹤】专,供,灭火救援《和日常消防》训练:使,。用未经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同意并通知当】地自来水供水单【位任何单《位或者个人不得【擅自使用 建—设单位应当》。在消火栓、消防水鹤!建设竣工验》收合格后30日内将!建设资料移交—维护管理单位 【  第十《五,。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占—用、挖掘消防车通】道确需临时占用、】挖掘的应当经依法审!批并由审批部门将占!用、挖掘的时间、】地段等情况》书面:告知公安机关—消防机?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应当及时对施—工单位提供指—导道:路铺设?。、恢复时《。。施工单位不得—损坏、挪《用、埋压、圈占、】遮挡、占用、堵塞、!封闭或者擅自拆除公!共消防?设,施   第十六条】 自来水供》水单位对其》维护管理的公共消防!供水设施《。。应当建立档》案落实责任人员并】将数量?、分布?和,。。维,护,情,况报公?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备案 《自来:水供水?单位应当对公—共消防供水》设施每?年至少?进,行一次普《查及时进《行维修保养确保完】好有效 乡镇人民政!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!组织村民委》员会对乡镇、村【范围内的消防水池、!室外消防给水系统(!管道)等公共消【防供水设施定期【进行检查确保水量】和水压   第十】七条 消防指—挥,中心应?当与供水、供电、供!气、电信、气象【、急救?。。、交通、《铁路:、林业、民航等【单位设置消》防通:信专线 电信运营单!位应当确保火警信】号传输线路》畅通并纳入日常检查!维护范围 消防无线!电通信频率应—。当依法使用无线电】管理机构应当—保,。障其使?用的频?率免受有害》干扰: , , 第十?八条 ?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发现公【共消防设施规划和】建,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!求的应当书面—报告本级人民政府】。;接到?报,。告,的,人民政?府应当组织有—关部门协调责—成有关部门和单位】采取措?。施整改   第十】九,条 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应当定期对公!共消防设施状况进行!监督排查及时掌握公!共消防?设施建设、》变更、?维护和完好情况【督促有关单位履【行维护管理责任  ! 第:二十条 上级人民】政府应?。当与下一《级,人民政府签订—年度消防工》作责任?书,明确公共消》防设施的规划建【设、资金拨付、【维护管理等考—核内容并对完成情况!进行督查考评   !。第二十一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损坏】、挪用或《者擅自拆除以及【埋,压、圈占、》遮挡:、占用、堵塞、【封闭公共消防设【施的由公安机关消】防,机构依照中华—。人民共和《国消:防法的有关规—定处:罚   第二十【二条: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城建?、供:水、电信《、,公路等公共企业、】事业单位未履行【公共消防设施—维护管理义》。务导:致公共?。消防设施《未能保持完》好有效的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可以】下达责?令,。限期改?。正通知?书并向有关行—业主管?部门通报;》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!行业:主管部门依法—处理 ?。  第二十》三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市、县人民【政,府及其有关部门【未完成年《度消防?工作:责任书确定的公共消!防设施规《划建设、资金拨付】、维护管理任务【的由上一级人民【政府或者本》级人民政《府,予以:通报并责《令限期改正;因【公共消?防设施?。建设、维护管—理不善、严重影响火!灾扑救导致重大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!的对主要负》责,人、直接负责—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。人,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情节严重涉—嫌犯罪的依》法追:究刑:事责任   第二】十四:条 住宅小》。区范:围内的消防水—池、消火《栓、室?外消防给水系—统,等共用消防设施的】维护管?理由物业服务企【业参照本办法相【关规定执行   第!。二十五条 本办【法自201》6,年7月1日起施【行199《8年6月24日【辽宁省人民政府第9!5号:令发布的辽宁—。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!建设维护管理办法】同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