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辽宁省公共消防【设施:管理办法 —  第?。一,条, 为: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!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!力,维护公共《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消防法等法律【、法规结合我省实际!制定本办法   第!二条 本《办法所称公共消防设!施是指为保障—城乡:公共消防安全服务】的,消火栓、消防水鹤】、消防站、消防给】水、消防车通道、消!防通讯等公益性基】础,设施   第三条 !我省行政区域内【公共:消防设施的建—。设、维护和监督管】。理适用本办法  】 第四条 省—、市、县(含—。县级市、区下同【)人:民政府统一领导本】。行政区?域,内,的公共消防》。设施管理工作建立公!。共,消防设施《管理协调和考—核机制统《筹,研究解决公共消防】设,施管理中的重大问】题 发展《改,革、:。财政、?城乡:规划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、国》土资源、《通,。信管理、交通运输、!公安等?有关:部门在?各自:职责范围《内负责?公共消防设施管【理工作 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负责对【公共消防设施的【日常维?护管理实施监督【 ,  第五条 城建】、供水、电》信、公路等公共【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!在其业务范围—内做好公共消—防,设施的建设和—维护管理工作确保】完好:有效 村民委员会依!法做好本《村公:共消防设施》的维护管理工作乡】镇人民政府或—者街道办事》处给予指导、—支持和帮《。。助   第六条【 省、市、县人民政!府,应当将公《。共消防设施建设纳】。入国:。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保证公共消】防设施建设》与城镇化发展水平】和灭火救援》需求相适应 市【、县人民政府应当将!公共消防设》施建设、维护所需】经费纳入《本级财政预算采取以!奖代:补等方式支》持农村开展公共消防!设施建?设和维护公益事【业, 鼓励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利用符合规定!的村:公,。益事业筹资筹劳渠】道实施村庄公共【消,。防设施建设》和维护工作 —  第七条》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均有保护公共】。消防设施《的义务不得损坏【、挪用、埋》。压、圈占、遮挡、占!用、堵?塞、封闭或者擅自拆!。除公共消防设—。施   第八条 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应当!。将公共消防设施【建设:纳入城乡规划与其他!城乡基础设施同【步规划、同步—设计、同步建设并】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!机,。关消防机构应当会】同城乡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!关部门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共同—编制城乡《公,共消防?设施规划 公共消防!设施:不足或者不适—应实际需要的应当】增建、改建或者调】整配置、进行技【术改造 《  第?九条 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应当依据【公共消防设施规划】制定公共消防设施】建设年度计》划,由,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并组织实施 —旧城改造《、新建道路、道路】拓宽等涉及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】的工程项目设计审查!和竣工验收时有【关部门应当吸收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!   ?第十条 城市消防】站的规划布局、选】址,、建:设规模、建筑标【准、装备标》准等应当符合国家】城市消?。防站建设标准— 水上?消防:站、地铁消防站等】特殊类型《消防站可以》根据实际《需要参照城市消【。防,站建:设标准建设》   第十一条【 乡镇人《。。民政:府、街道办》事处应当根据—需要单独或》。者与相邻《乡镇、有关单位【联合建设消防站也可!以与消防设》施健全的相邻企业签!订协议实现》消防:资源共享乡镇—。消防:站的建筑标准、消防!配置:等,按照城乡消》防设施规划》和有关规《定执行 乡镇—和村庄设《。置的志?愿,消防队应当执—行国家规定的农【村消防点建设—标准 有林地区的】。乡镇、村《。庄,应当统筹兼》。顾森:林防火的需要科学】。合理:设置消防点 —  第?十二条? 城市、《乡镇、村庄应当根据!实际:需,。要设置消防水源确】保消:防用水?的供给 室外—消防给水系统可以与!符合标准的》生产、生活》给水管网合》并,不具备给水》管,网条件或者室外消】防给水系统不符【合消防供水要求的应!当建:设消防水池或者【利用天然水源、农】田,灌,溉水利设《施 乡镇、》村庄:靠近海洋、河流【、湖泊?、,水库:等天然水源或者有】深,水井: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!的,应,。当结合实际修—建消防取水配套设施!和消防?车通道 《  第十《三条 城市》道路的宽《度、转弯半》径、净空高度、承载!力和回车场等应当符!合国家消防技术【标准保证消防—车,通行 村《庄与乡镇、村—庄,与村庄之间的—连通道路以及—村内的主要道路应】。当满足消防车—通行要求 》  第十四》条 消火栓》、消防水鹤专供灭火!救援和日《常消防训练使—用未经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《同意并?通,知当地自《。来水供水单位任【何,。单位或者个人不得】擅自:使用 ?建设单位应》当在消火栓、消【防水鹤建设竣工验收!合格后30》日内将?。建设资料移交—维护管理单位   !第十五条 任何【单,。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占?用、挖?。掘消防车《通,道确需?临时占用、挖掘的】应当经依法》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将!占用、挖掘的时间、!地段等情况书面【告,知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公安机关【消防:机构应当及时—对施工?单位提?供指导道路铺—设、:恢复时?施工:单位:不得损?坏、挪用、埋压【、圈占、遮挡、占用!、堵:塞、封闭或》者擅:自拆除公共》消防设施   第】十六条 自》来水供水《单位对其维护—管理的公共消防【。供水设施应当建立档!案落实?责任人员并将数量、!分布和维护情况【。报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备?案 自来水供—水单位应当对公共消!防供水设施每年至】少进行一次普查及时!进行维修保》养确保完好有效【。 乡镇人民》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》应当组织村民委【员会:对,。乡镇、村范围—内的消防水池、【室,。外消:防给:水系统(《。管,道)等公共消—防供水设施定期进行!检查确保水量和水压! ,  第十七条—。 消防?指挥中心应当与供】水、:供电、供气、—电信、气象、急救】、交通、铁路—、林业?、民航等单位设置】。消防通信专线— 电信运营单位应】当确:保火警信号传输线路!畅通并纳《。入日常检查维—护范围? 消防无线电—。通信频?率应当依法使—用无线电管理机构】应当保障其使—用的频率免受有【害干扰 《  第十八条 公安!机关消防机》构发现公共消防【设,施规划和建设不符合!消防安全要》求的应当书》面报告?本级人民政》府;接到报告的人民!政府应当组织—有关部门协》调责成有关部—门和单?位采取措《施整:改   第十九条】 ,公安机关《消防机?构应当定期对公共消!防设施状况》进行监督排查—及,时掌握公共消防设施!建设、变更》、维护?和,完好情?况督促有《关单位履行》维,护管理责《任,   第二十条 】。上级人民政》府应当与下一级【。。人民政?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!责任书明《确公共消《防设施?的,规划建设、资金【拨付:、维护管理等—。考核内容并对完【成情况进行督查【考评:   第《二十一条 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损坏、挪用或!者擅自拆除以—及,埋压、?圈占:、遮挡?、占用、堵塞、封闭!。公共消防《设施的由公》。安机关消《防机构依《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消—防,。法的有?。。。关,规定处罚   第】二十二条 违反【本办法规定城建、】。供水、电信》、公路?等公共企业、—事业单位未履行【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!。理义务导致公—共消防设《施,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的!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可以下—达责令限期改正通】知书并向有关行业主!管部门通报;逾期不!改正的?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!依法处理   第】二,十三条?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市、:县人民?政府及其有关—部门未完成年度【消防工作责任书确】定的公?共消防设《施规划?建设、资金拨付【、维护管理任务【的由上一《级人民政府》或,者本级人民政府予】以通报并责》令限期?改正;因公共消【防设施建设》。、维护管理不善【、严重影响火灾扑救!导,致重大人员伤亡【和经济损失》的对主?要负责人、》。。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,。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依》法给:予行:。。。政,处分;情节严—重涉:嫌,犯罪的?依法:追,究,刑事责任   【第,二十四?。条 :住宅:。小区范围内》的消防水池、消火栓!。、室外消防给—。水系统?等共用?消防设?施的维?护管理由物》业服务企业》参照本办法相关【规定执行   【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!自2016年7月】1日起施行》1998年》6月2?4日辽宁省人—民政府第《95号?令发布的辽》宁省城市公共消【防设施建设维护管】理办法同《时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