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四章 失信行为的惩!戒
第十二条!。 住房公积金缴】存单位、缴存—职工和业务关—联单:位有失信行为—的管理?中心应?当按:照规定进行》。惩戒
第十三条 !。 缴存单位和业【务,关联单?。位纳入失信行为黑名!单管理的《管,理中:心应当按照有—关规定进行重点检查!并将缴存单》位和业务关》联,单位法?。定,代表人?纳入:失信行?为黑名单其》名下业务《关联:。单位5?年内不得新》承办住?房公:积金贷款相关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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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 缴:存职工纳入失信【行为黑名单》管理的取消其5年】内的住房公积金【住房:消费类提取和贷【款资格?
】。缴存职?工骗提住房公积【金或者骗取住房【公积金?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!责,令,。限期:退回提?取,资金或者提前偿还全!部借款?本息并解除委托【贷款合?同缴存职工》贷后无故停》。。缴的管理《中心应当责》令按:月,足额缴存《并补缴欠《缴,的住房公积金拒不执!行的自纳入失信【行为黑名《。单之日?起按照住房公积【金借款合同》约,。定将其贷款利率【上浮至同期商贷【基准利率水平 】。 :
《 ? 缴存职工伪造国家!机关证件、印—章、假冒他》人签名?等违法行《为涉嫌构成犯罪的】管理中心《应,当移送司法机关【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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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五条 《。被纳入失信行—为黑:名单管理的住房公积!金缴存单位、缴存】职,工和业务《关联单位在》限制:。期内再次《违法违规《办,理住房公积金业【务的限制期》限重新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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