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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章: ,失信行为《 ,
《。。第,六条 缴存单【。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管理中心《应当认定为失信行】为
! , (一?)逾期不缴或者少】缴住房公《积金:的;
》
(二)截!留职:工住房公积金—不缴存的;》 ?
—。 (三?。)未经职工同—意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!账户存储余额的;】
【 (四)出具虚!假材料协助》职工:骗提:。住房:公积: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!贷款的;《
! (五)《为,非本单?位,职工代缴《。住房:公积金的; —
】 (六)《人力资源类单—位为与本单位不存在!人事代理或》劳务派遣关系的人员!缴存住房公积金的】;
】。 (七)未【按,。照规定调整缴存基】数或者补缴的; !
》 ,。 (八)》其,他违反相关》法律法规《。行为的?。
第七条 】缴存职工有下—。列情:形之一?的管理中心应当认】定为失信行为 】
(一)!提供虚假《证明资料以》骗,提住房?公,积金或者骗取住房公!。积金贷?款的; 《 : :
》 (二)住房【公积金?贷,款逾期连续》3期或者累》计6:期,以上的; 】
(!三)贷后无故—停缴:6个月以上的; 】 ,
》。
(四)】其他违反相关法律】法规行为的
—
第八条《 , 业务关联单】位,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的管理中心应当【认定:。。为失信行为》
】(,一,)房地产开发企【业、房地产经纪机】构伪:造购房合同》、发票、收》入明细等资》料以协助职工—。骗提住房公积金【。或者骗取住房公积金!贷款的; 】 :
?
: (二》)金融机构伪造借款!合同:、还款明《细等资料以协助职】工骗提住房公积【。金的; — 》
(【三)房地产估价机】构通过虚评房屋【价值协?助职:。工骗取?住,房公积金高》额,。贷款的?; ? 《
?
: (四)担保机!构提供虚《假担保材《料、担保责任余【额超:过其净资产规定【比例、拒不履行担保!责任的;《
!
《 ,(五)?假借管?理中心?名义收?取费用的;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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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【)房地产开发—企业、金融机构拒】绝符合?住房公积金贷款条】件的缴存人(—购房人)使用住【房公积金贷款的【; : , ?
!(七:)其他违《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!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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